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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三百三,百人三萬三!三百三十萬,守護文萌樓!
2012/02/10 22:34:46瀏覽984|回應2|推薦125

朋友們:


祖珺長年支持台灣「日日春協會」的活動與宗旨,清楚理解其中工作人員的品格、用心與大愛的堅持、能力與能量。

在此向您引介「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的「守護文萌樓」活動,您願意借款的數額從三百三、三萬三、到三十萬三千...,數額由您決定。借款時間兩年,沒有利息,屆時還錢。

至於「日日春協會」為何要公開向大眾借款的原因,則煩請您打開下列附件自行閱讀。在此謹向您感謝,沒有您長年來無私的奉獻,我們的社會是走不到今日差強人意的善境!

加入「守護文萌樓」行列,煩請依照附件以及日日春網站上的指示進行。楊祖珺本人不負責轉手您的守護金,感謝您用心的傾聽!

在台灣南方的祖珺   敬上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新聞稿 2012/2/6 

聯絡人: 吳若瑩0919210598/ 張榮哲 0921418432

保衛市定古蹟文萌樓!! 
不容文化資產變成炒地皮工具!!   
日日春共邀社會擔保文萌樓,借款募集330萬!!

前言:

前公娼抗爭基地暨市定古蹟「歸綏街文萌樓」於100年三月間遭變賣予房地產投資客劉順發(代理人林麗萍),我們極憂心古蹟將淪為賺取古蹟容積移轉及都市更新暴利的工具。該投資客並率爾要求原承租者(古蹟之管理人)--日日春協會即刻搬遷,本會表達持續承租的意願遭拒,劉、林進一步狀告士林地方法院。上週(2012/1/31)法院宣判日日春協會敗訴,應騰空遷讓房屋。為此,本會將上訴到底,並尋求社會各界支持。 

一、台灣唯一妓權古蹟遭變賣,命運未卜!捍衛台灣無形文化財,日日春將上訴到底!前公娼館文萌樓,是台灣妓權運動的肇始地,十四年前,一群捍衛工作權的公娼,在此集結起來,組成<大同區公娼自救會>(日日春的前身),醞釀了300場街頭抗爭,歷經一年七個月的艱辛奮鬥,終於爭取到合法的緩衝兩年。也因為公娼這些年的泣血抗爭,文萌樓已然成為台灣歷史上,一頁永難磨滅的印記(附件一)。

在2001年廢娼後,日日春協會即積極推動指定文萌樓為台北市市定古蹟,終在2006年,由文化局公告,成為台灣的第一個妓權與性產業古蹟。本古蹟的特殊價值,在於其無形文化記憶,包括:公娼的生命與鬥爭、產業的歷史演變與妓權運動所帶來的社會辯論,而並非僅是硬體的建築形式。廢娼後,妓運領袖官秀琴(也是文萌樓的性工作者)繼續承租、居住,在官姐去世後,文萌樓便由日日春承租辦理導覽、攝影展、身心靈雜貨店等活動,以延續公娼草根民主與永不妥協的精神。

民國100年3月間,房地產投資客劉順發(附件二)以代價330萬,取得文萌樓的使用權。劉順發(代理人林麗萍)罔顧多年來社會各界持續投入心力,經營社會運動文化資產的歷史意義,要求日日春協會將文萌樓「騰空遷讓交還」,甚至在民國100年6月間到法院提出告訴。歷經六個月的訴訟,法院於101年1月31號宣判日日春敗訴,判決整理如下:

1.被告日日春應將歸綏街139 號文萌樓騰空遷讓交還予原告;
2.訴訟費用由被告日日春負擔;
3.原告劉順發以新台幣一百一十萬元供擔保後,得申請假執行,由法院強制被告搬遷;
4.但日日春如於假執行程序實施前,以新臺幣三百三十萬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我們認為現在法院的判決,只是將文萌樓當作一般私有財產處理,並未考量其社會公共性,形同以公權力替土地炒作開路!日日春將向社會公開募集擔保金,並上訴到底。

二、 台北市文化局嚴重失職!竟未能在文萌樓轉賣之第一時間緊急應變!
新上任的文建會主委龍應台,在擔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任內,曾親自造訪文萌樓,當時即肯定文萌樓與日日春之歷史文化意義。然而古蹟成功指定後數年,台北市文化局作為文萌樓的主管機關,居然對文萌樓淪為炒作標的一事,懵然不覺其嚴重性,輕率決定不行使其「優先承購權」,甚且未知會古蹟管理者日日春協會,顯然嚴重失職!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八條明文規定:「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所有權移轉前,應事先通知主管機關。其屬私有者,除繼承者外,主管機關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法訂的職權與責任,文化局卻消極不作為,讓法條形同具文。

三、 台銀若出售文萌樓土地=鼓舞容積禿鷹把古蹟變身搖錢樹!!
文萌樓所座落的土地權屬為台灣銀行所有,劉順發購得文萌樓的房屋使用權,等於是取得該筆台銀土地的優先承購權,一轉手就可操縱高達七千萬的土地暴利(附件三)。台灣銀行過去數年來處份其名下資產屢遭社會各界批評為「賤賣國家資產」。民國99年已全面暫停所有國有地的標售,以免助長土地炒作與房地產投機。然而,台銀仍然一再以其乃依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並非「國有財產」,陽奉陰違。在民間興起都市更新的風潮下,更暗渡陳倉,打包標售國家資產,反而為房地產投機事業,開了一道偏門,這正是土地投資客所覬覦的謀利工具。

我們的訴求:


1.我們要求台北市文化局應彌補未依文資法行使「優先承購權」的行政疏失,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動用預備金,依文資法第24條徵收文萌樓: 「古蹟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之虞者,主管機關得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逕為管理維護、修復,並徵收代履行所需費用,或強制徵收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

2.我們反對台灣銀行出賣文萌樓土地,不應讓古蹟淪為容積掮客與房地產炒手的搖錢樹。台銀更應積極與文化局聯手保護公共文化資產。

3.台北市都更處與都發局應從嚴審查「臺北市大同區雙連段三小段726地號等35筆土地」(文萌樓及所座落街廓)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及相關的土地開發行為,確保事業計畫中<文化資產保存之管理維護計畫>應落實歷史軟體保存與歷史風貌維護。

4.文建會應即刻提案修訂文資法,明訂關於古蹟硬體以外,其無形文化財之保護機制,及古蹟經營管理人的資格與權利義務,以免本次危機重演。且文建會應確實監督台北市文化局有無怠忽職守,應作為而不作為。

我們的行動:


1.現在法院的判決,形同以公權力替土地炒作開路!日日春將持續上訴,永不妥協。

2.我們將發起系列行動,要求台北市文化局、市長郝龍斌與財政部負起保護古蹟的責任。


3.作為一個社運團體,我們先前無力和投資客哄抬競價,竟導致現在可能得要遷出十數年來的妓權基地。在目前的法院判決下,為了不讓文萌樓的歷史意義被投資客連根拔起,我們只有一個選擇,也就是在假執行程序實施前,湊足法院擔保金新臺幣三百三十萬,以避免被迫馬上遷讓。因此,我們在此向社會募集經費,抵擋法院假執行,邀請各界來共同擔保(附件四)。

若想參閱所有附件,請點此連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6301

發起單位: 日日春協會
連署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國際勞工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人民民主陣線、青年樂生聯盟、風信子精神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擴大連署中



一人三百三,百人三萬三! 
   三百三十萬,守護文萌樓!
   


**截至2/9上午9點為止,已累積95萬1000元的借款與借款意願!
  感謝大家集資集氣,我們將即時在臉書與網頁上公佈累計金額!**

關心日日春/妓權運動的朋友:

感謝各位多年來對日日春/妓權運動的支持,近期,日日春遇到了娼妓文化保存上的大危機!
我們必須在兩個禮拜內「向社會募集借款330萬」(借期兩年,兩年後無息歸還),急需您伸出援手協助!由於時間非常緊迫,很希望各位能慷慨解囊,鼎力相助!

《文萌樓事件始末》

2006年,日日春將臺北市大同區歸綏街的前公娼館「文萌樓」申請成為市定古蹟,同時,也向屋主承租了這房子,辦了許多讓古蹟活化的活動—包括由性工作者導覽、攝影展、與提供身心靈服務等。
 
2011年,前屋主因為經濟需要,將房子賣給了投資客劉順發,新屋主希望把房子收回,不要再給日日春管理維護。我們經營了文萌樓這麼多年,當然不肯輕易搬遷!更不願意讓投資客為了賺取都更和古蹟容積獎勵的七千萬利益,輕易的犧牲文化資產!我們一再與屋主協調,也找了文化局出面,但屋主堅持日日春得撤離,並到法院狀告日日春。
 
2012年1月31日,判決出爐,法院判日日春敗訴(雖然法理上有「買賣不破租賃」,但因我們與原屋主的租約屬於不定期且未交給法院公證,而被判敗訴),新屋主劉順發只要交給法院110萬元擔保金,就可以請求法院假執行--立即執行強制搬遷,而日日春必須交給法院330萬元擔保金,才能「擔保免於法院假執行」,讓我們可以在文萌樓持續留到上訴結果定讞。

《妓權小蝦米,對抗都更大鯨魚》

文萌樓起造於1925年,是台灣第一個標誌性工作與性工作者運動的古蹟。它不但見證台北一甲子的風月史,1997年台北市廢娼時,更成為當時公娼自救運動 (日日春協會前身) 的總部。
 
我們企圖能阻擋假執行,在三審定讞前,讓日日春可以繼續使用文萌樓作社會教育,凝聚社會力量,向台銀、都更建商、投資客、文化局、都發局施壓,讓文化資產免於變成投資客炒地皮的工具。否則,投資客利用都更賺取暴利數千萬,但卻將文萌樓最重要的內涵割棄---要求性工作者與日日春搬離,可以想像古蹟文萌樓將來被用過即丟的命運!
 
 三萬三不嫌多、三百三不嫌少!無論您僅能提供棉薄之力,或能惠予可觀的協助,都是集資守護妓權文化資產不可或缺的助力!不方便借款的朋友,也歡迎您回文萌樓走走,匯聚人氣展現我們守護的心意,也是非常重要的力量!
 
若您想了解更多本案緣由,及我們未來的行動方向,請參見附件1「記者會新聞稿」。
 
若您想更了解詳細的借款方式,請參見附件2「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辦法」。
 
有意願借款的朋友,於2/13(一)中午12點前儘速填寫並回傳附件3-1「意向書」,讓我們即時掌握募款的達程度!
經評估後若我們能如期達成三百三十萬的目標,工作人員將在2/14(二)起通知儘速匯款!
 
已匯款的朋友們,也請填寫附件3-1的意向書,方便日後聯繫與寄送借據!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電話:
(02)2553-5138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128號1樓
網址:
http://coswas.org  臉書:http://ppt.cc/3Qv;
信箱:
coswas@mail200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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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6104319
 引用者清單(1)  
2012/04/19 20:05 【柔光照耀的房間裡】 當文化資產遇上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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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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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阿菊、傻不、小美、米吉、楊偉中 支持守護文萌樓活動
2012/02/11 11:04
感謝阿菊、傻不、小美、米吉、楊偉中  支持守護文萌樓活動。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2-11 11:30 回覆:

借款已破330萬!請暫停填寫意向書!

各位朋友:

感激大家的奮力相挺,這幾天總共收到將近200位朋友的借款入帳與借款意願(以下統稱為「借款」),總數已達356萬元,超越了我們本要支應的330萬擔保金!

我們登錄的速度遠不及雪片般飛來的借款意向書,同時也有許多朋友在各種會議場合幫我們籌款,導致無法在第一時間喊暫停!十分抱歉!

在356萬中,目前已實際入帳的金額總數為198萬元。因此,我們想請:

一、「已經」寄意向書及「口頭跟工作人員承諾」借款的朋友,我們將依寄信來的時間先後,以電子郵件通知你們進行匯款/不進行匯款。我們也會在確認收到款項後主動聯繫。

二、「還沒有寄意向書」、之前也未口頭承諾的朋友,請先暫緩寄信。這場仗還長著,我們接下來會有後續的活動,也將邀請大家來一同響應。

三、「已經」先行匯款的朋友,趕緊填寫意向書,讓我們能夠核對款項和人名。

2/13(週一)開始,我們會將整理清楚的帳目與數字,公告在網站與臉書上。工作人員也會一一向各位確認借款、徵信資訊,以及開始寄發借據。而在統整所有該入帳款項都已匯入後,若有不足的金額,我們會再斟酌是否仍需大家幫忙。順利完成330萬借款後,也會再正式公佈借款活動結束。

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面,就匯聚這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實在超乎我們的想像。借款給我們的朋友包括:多年來關心妓權議題的朋友、不認同文化資產的活水在房地炒作下消逝的朋友,甚至還包括第一次認識文萌樓的高中生。也有很多朋友因為知道是燃眉之急,所以主動幫我們轉傳訊息,或揪親朋好友加入借款行列。一點一滴都是支持文萌樓繼續走下去的心意,這才是文化資產的價值所在。

一個禮拜中,每天都有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前來文萌樓為我們打氣。大家為了保留妓權軌跡,涓滴匯集起來的努力,我們都會認真記下。暫緩假執行、繼續上訴的同時,都市更新的腳步卻不會因此而停止,戰場還在法院之外的現實中。因為擔保金所爭取到的時間和空間,是我們進入更複雜戰役的門票,後續會再舉辦導覽、都更小講堂、文化資產遇上都更等論壇,邀請大家更認識參與此行動的社會意義,一起討論後續可能的社會行動,讓我們一起創造有情也有記憶的城市!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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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2012/02/10 23:28

【前言】

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推動妓權運動的重要根據地「歸綏街文萌樓」,在200612月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指定為市定古蹟。在原承租人--台灣妓運重要領袖官秀琴過世後,由本會繼續向屋主承租、使用,以延續公娼草根民主與永不妥協的精神。2011331,劉順發買下文萌樓,並在其後提起「請求日日春遷離文萌樓」的訴訟。

士林地方法院於2012131,「100年度訴字第957號」案件宣判:日日春應騰空遷讓文萌樓,交還予原告劉順發。原告據一審判決,得在訴訟還未三審定讞前,提存新台幣(以下同)110萬元到法院,作為擔保金,請求法院立即執行強制搬遷(即「假執行」)。日日春如果想在訴訟定讞前仍能維持使用文萌樓,就必須提存330萬元的擔保金至法院,才能避免被強制搬遷的命運。

本會為支應這筆擔保金,必須向社會大眾進行公益緊急借款,以此辦法讓願意借款支持我們保護文萌樓的朋友(以下稱「貸與人」),明瞭借款予本會的方式、使用目的以及日後還款等事項。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2-10 23:29 回覆:

 

一、募集之目的:

本會為避免原告劉順發依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957號判決,執行強制本會遷離歸綏街文萌樓,應依法提存330萬元擔保金至法院,向社會發動緊急公益借款,以支付此筆「免為假執行擔保金」。

 

二、募集起訖時間:

自即日起至募足330萬元整為止。

此筆擔保金需於士林地方法院「通知本會將強制執行」時起,至法院「強制執行實施前」辦理提存完畢,才能避免或停止搬遷之強制執行。

 

三、借款期限:

此筆公益緊急借款之還款期限為:訴訟三審定讞,本會領回「免為假執行擔保金」後,立即進行還款作業。因為擔保金一旦提存到法院後,必須等到法院最後(三審)定讞,確定何方勝訴或敗訴後,才能依法定程序領回。

如日日春敗訴,則對造有權利主張在停止假執行的期間內,由我方賠償對造因為遲延取得房屋使用權的損害。支付完畢或確定不用支付後,才能領回擔保金。這筆可能遭求償的金額將由本會負擔。

若官司纏訟超過兩年,則借款時限以兩年計算,自民國一○一年二月六日起至民國一○三年二月五日止,屆期如訴訟仍未定讞,應另行議定延期還款方式。

 

四、還款程序:

日日春將於領回本擔保金後,依據貸與人指定之方式,返還借款。

五、貸與人提前解除借款:

貸與人若因經濟情況變化,須提前要求本會償還借款,得另行與本會協商處理之。

六、借募手續與還款手續:

(一)借款途徑可分為:

A.以銀行轉帳或匯款者借募與還款手續:

若使用ATM款項請匯至:

中國信託銀行 (代碼822)  中山 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帳號:141540193488

請於匯款後填寫「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意向書」,以電子信箱、傳真、掛號郵寄任一方式傳予本會。

B.以信用卡借款者:

請填寫「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意向書」和「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信用卡授權書」,以傳真、掛號郵寄擇一方式傳予本會。

C.使用郵政劃撥借款

請您至郵局索取劃撥存款單,填入日日春郵局劃撥帳戶,至全國各地郵局劃撥即可。

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帳號:50103581

請在劃撥資料上請註明「文萌樓捐款」,並於劃撥後填寫「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意向書」,以電子信箱、傳真、掛號郵寄任一方式通知本會。

D.至本會現金借款:

    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辦公室(大同區歸綏街128號一樓)繳納現金及填寫「文萌樓民事

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意向書」

(二)本會核對帳戶後,將由本會工作人員寄發確認之電子郵件及借款之借據紙本。

(三)本會還款時,將以借款金額匯款至貸與人之指定帳戶。

七、本會對訴訟進行之報導與通知:

本會關於本件借款募集、執行情形以及日後歷審、歷庭資料,將以網站公佈,以昭公信。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12-02-10 23:31 回覆:

一人三百三,百人三萬三!三百三十萬,守護文萌樓!

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

意向

*借/還款細節請參閱.「文萌樓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辦法」

一、基本資料(若為多人共同集資借款,請推派一名代表人填寫資料,以便聯繫。個別資料請填寫在第二頁)

姓名/單位

 

身分證字號

 

Email

 

聯絡電話

 

欲借/已借金額

新台幣_______元

聯絡地址

 

二、借款與還款

借款方式與資訊

還款方式與資訊

銀行ATM轉帳或匯款

中國信託銀行 (代碼822)中山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帳號:141540193488

★貸予人/單位帳戶資訊:

1. 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

2.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轉帳日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劃撥

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帳號:50103581

★劃撥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借款

請填寫「信用卡授權書」,並連同本意向書一併傳真或掛號回傳給日日春

現金借款

本會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1281

轉帳或匯款

□同貸予人/單位帳戶

□其他帳戶:

1. 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

2.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本會親自領取

待還款時,由本會重新聯繫還款方式

三、借據與徵信(我們將即時在網站http://coswas.org和臉書上公佈借款募集進度和文萌樓資訊)

借據寄送地址

同聯絡地址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公開姓名/單位?

    無名氏或___________(可自行發揮)

1.欲借款的朋友,請填寫「資本資料」欄位,並於2/13(一)中午1200前回傳意向書。

2.已借款的朋友,請詳實填寫上述欄位,並儘速回傳本會,以便日後聯繫。

3.回傳方式(1)Emailcoswas@mail2000.com.tw  (2)傳真:(022553-5236

(3)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1281

4.本會連絡電話:(02)2553-5138

多人集資專區(多人共同集資的朋友們,請讓我們認識你。本表格不敷使用時,煩請自行增列)

1

姓名

 

Email

 

是否公開姓名

□是  □無名氏或______

2

姓名

 

Email

 

是否公開姓名

□是  □無名氏或______

3

姓名

 

Email

 

是否公開姓名

□是  □無名氏或______

4

姓名

 

Email

 

是否公開姓名

□是  □無名氏或______

5

姓名

 

Email

 

是否公開姓名

□是   □無名氏或______

6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