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桃園縣東門市場自救會4/17(星期二),下午兩點總統府陳情
2012/04/16 20:21:05瀏覽446|回應0|推薦51

桃園縣東門市場自救會4/17總統府陳情

【市場攤販,自費購屋,政府強拆,天理何在!】

陳情行程:

時間:4/17(星期二),下午兩點(總統府陳情)凱道(台北賓館前)

主辦團體:桃園縣東門市場自救會
聲援團體: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人民火大聯盟、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自救會四大控訴:

(一)反對黑箱作業—整個都市更新過程中,自救會一直被排除在外!

(二)反對不合理強拆—居民自費興建,桃園市公所不應強拆!

(三)反對都更爛招—半夜可疑火災,政府放任延燒!

(四) 反對不平等契約-市公所強迫攤商簽簽下不公平之定型化契約!

自救會七大訴求:


(一)提出安置計畫

(二) 提出搬遷補償計畫

(三) 提出都更後續配套計畫

(四) 舉辦公聽會—要求政府與自救會公開平等對談,不再進行黑箱作業!

(五)立刻緩拆!-在公開透明的協商前,請市公所停止騷擾攤商及違法強拆!
(六)請檢調單位立即介入調查東門市場可疑火警、公開火災鑑定報告以及市公
所瀆職弊端!


市場攤販,自費購屋,政府強拆,天理何在!
                ──桃園市都更暴利,迫遷老弱攤商!

五分鐘讓你了解──桃園東門市場都更懶人包

(文:桃園東門市場自救會/歡迎自由傳載)


  桃園縣東門市場因為都市更新計畫,原本在今年(2012年)一月預計強制拆遷,但透過東門市場自救會向民意代表求助後,市公所才願意緩拆三個月,但眼看4/17就是可以拆遷的日子,市公所依然不願意提出安置方案,而東門市場自救會的居民都是五六十歲的年長者,他們希望社會大眾給予他們支持,幫助他們得到安置和補助。

(圖。自救會大多都是五六十歲的老弱者,他們期盼社會可以給他們力量和支持。)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東門市場的人如此焦慮,甚至有人以死相求?
  東門市場在去年年底原預定要拆除,結果政府不願意正視居民安置問題的態度,讓一位劉姓重度殘障的女攤商以死相諫,所幸即使發現送醫後撿回一命。存活下來的她說:「若再選擇一次,我還是會做出一樣的選擇。」政府的無情,讓這位五十九歲的女攤商到現在依然不後悔自己的決定。
 家人說,她從小因小兒麻痺重度殘障,靠著小店面,每個月僅數千元勉強賺錢溫飽,市公所計畫拆除東門市場,又沒有配套安置,兄妹面臨生計困境。哥哥說:「妹妹真的是被逼得走投無路了!」

(圖。劉姓女攤商吞藥自殺,表達無家可歸的絕望。)


東門市場──自費興建變公有地、新約等於賣身契
  民國48年,東門市場的第一代攤商與地主林書亨約定「自費興建攤位」,用類似「預售屋」的方式先簽約、後蓋屋。然而,後來林姓地主死後將土地捐贈給市公所,土地超過99%變成公有地,當地居民與市公所協議,和他們簽約,以四年為一次約,繳交清潔費、管理費、房子租金,這一簽就是四十年。
  直到民國98年政府開始推動都更計畫,桃園市公所突然改變簽約方式,改成一年一簽,並將新的契約加上許多不平等條款,其中有一條竟然明訂:「本市場因應都市計劃更新按經桃園縣政府完成招商作業時,應無條件終止契約。」這個新約一反往年簡單的格式,還交由法院公證。當時的攤商雖然心存懷疑,可是在相關單位派人挨家挨戶恫嚇:「不簽就馬上搬出去!」的情況下,他們被迫無奈接受新約。許多居民表示:「我們根本不想簽,但是不簽就得搬走啊,能怎麼辦?」然而這樣的「不公平定型化契約」簽下去,卻讓居民在求助補償時,毫無籌碼與政府談判。

一場無名火,讓這裡變成須強制拆除的危樓
  民國100年7月發生了一場無名火,火場鑑識後,東門市場的攤商多次向政府求證起火原因,但政府卻一直避不說明!這樣的情景,是否覺得熟悉?因為在台灣近十年的都更案裡,若受到阻擾,總是來了一把火,讓此地的建築物毀損破舊成為一項事實。(參見苦勞網報導:年初二,華光社區的那一把火」)

  事後,才過了一個多禮拜,桃園市公所就罕見地以飛快速度行文給所有攤商,以「建物老舊」和「火災毀損」之故,過兩天就不再續約,並且在公文中以強硬口吻表示10月31日前應「無條件拆除並回復原狀」否則「依法強制執行」。到了此時,居民才了解:「原來在兩年前的新約,市公所已經盤算好了!」

安置要求,求助無門?市公所的冷漠回應
  從7月份的大火後,市公所以安全的顧慮趕走了這些老弱攤商,難道市公所口中的「安全」就是讓這些老弱無家可歸嗎?市公所連暫緩的安置方式都不願提出,也沒有想過這些居民要何去何從。冷漠的公文就像是潑了東門市場攤商們一桶冷水,繳了大半輩子的稅,卻無法得到應得的權益,許多攤商心都碎了!因此,攤商開始向中央機關陳情,像是監察院、總統府遞函喊冤,但都毫無收穫!

一切依法行政?「居住權益」難道就不是憲法保障的範圍嗎?
  攤商簡先生表示,因為地上建物不合法,這次市場都更,攤商得不到任何補償:「那時候不懂,契約沒寫清楚,結果我們這些建物全是不合法建物。」但根據律師詹順貴表示,建物不合法,政府平常就應處理,這已是行政機關怠惰,「處理違建物和安置是兩回事,政府因為B的利益而損及A的權益,本來就應該給合理補償。」詹順貴強調,政府推說沒有法令所以不需安置,實際上,居住權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行政機關就應該給予協助。

(圖。在選舉時每個候選人喊著公平正義的旗子,在東門市場外顯得諷刺。)


難道都沒有協商過?自治會與市公所的黑箱作業!
  自從99年都更案確定得標廠商後(自由時報:全縣跑第一 桃市東門市場推動都更),桃園市公所就開始和「自稱」是「東門市場自治會」的團體接洽協商,然而,協商過程和內容卻沒有讓其他多數攤商知道。許多攤商不滿這樣資訊不透明、壟斷在少數人手裡的談判過程,曾提出抗議,但是自治會根本也不是攤商選出來的,多數為與政治人士有關的少數攤商,也無法影響市公所與自治會的私下作業! 奇怪的是,桃園市公所卻只選擇與這個自治會私下協商,不選擇對所有攤商公開訊息。

  後來大家氣不過這樣的黑箱作業,才自行發起組織現在的「東門市場自救會」。這個自救會,是由林會長和劉姓女攤商的哥哥所發起的,集結東門市場想要自力救濟的攤商們。不過,這個自救會遭到很多地方上人士的不諒解,認為他們在阻礙都更計畫。自救會的林大哥說:「我們不滿的在於市公所和政府的黑箱作業,和東窗事發後,政府鴨霸的態度,完全不顧攤商的死活,只會一直用法律來恫嚇,想讓人放棄一切。」

在地故事,弱勢住哪裡?
  就法律上而言,東門市場的居民無法提出有利證據證明房子屬於自己的。因為在早期的年代,許多人沒有法律的充分知識,也不曉得要爭取自己「自費興建」的權益!只想著有個安生立命的地方就好!怎麼會想到多年後,政府會來拆他們的房子呢?
  一位八十歲住在東門市場的秦老先生,去年11月抑鬱而過世。鄰居說:「老先生子女都不在身邊,自從知道要都更就每天來問我怎麼辦?以後要住哪?」年邁的老年人在晚年竟還要為自己的居所擔心,無法好好的享清福,這樣的情形真的是讓人心酸。
  由於那場未知的無名火,許多人不得不離開他們長期居住的家園。有的人到外租屋,有的人寄人籬下,但是也有些人選擇繼續待在東門市場,因為他們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但是無情的政府,卻不願意給予安置計劃和補償措施,只給予冷血的「依法行政」。

居民訴求:「先緩拆,後安置。」
  居民的訴求很簡單:一要求政府與居民代表平等對談協商,立刻停止違法強制拆除,並且給予安置和補償措施。在前面提到,透過民意代表施壓,有爭取到了緩拆的時間,但這段時間市公所依然沒提出安置方案,自救會也意識到不能夠繼續坐以待斃了!4/17居民們決定北上到總統府,抗議政府疏忽居住權益的態度。自救會表示,希望可以受到各界的幫助,邀請大家站出來,為這些年邁的阿公阿嬤們感受到社會的正義、溫暖。

如果您看完故事,也想要支持東門市場的都更訴求,您可以:
  1. 加入「反對桃園市都更暴利,迫遷老弱攤商!」的聯署 進入
  2. 4/17(二) 早上10點(桃園縣政府) 下午2點(總統府) 走上街頭!
  3. 加入【桃園東門市場自救會】FB粉絲團,一起關心這項議題! 進入
  4. 聯絡方式:林會長 0935-564189

文章引用:

文:以攤為家五十年──「從小,我就在市場長大」 
都更利益難擋 桃園市公所迫遷弱勢攤商 作者:蕭函青

文: 桃園東門市場拆遷 攤商安置無下文 作者:呂苡榕
文:人間異語 真實版雞排英雄 結局大不同 作者:許家峻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63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