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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04:30:27瀏覽2202|回應5|推薦89 | |
丙年 四旬期第五主日 誰投第一塊石頭? 若望福音 八1~11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 默想: 在今天福音讀經裡,耶穌對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的決斷性陳詞,早已成為世世代代的格言:「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吧!」 這篇福音既令人欣慰,又富於挑戰。令我們感到安慰的是,耶穌沒有定婦人的罪。同時,對我們的莫大挑戰是,我們不定別人的罪,不向別人丟石頭,除非「你們中間誰沒有罪」。 讓我們在清晨跟著耶穌來到聖殿。眾百姓聚攏過來,耶穌坐下教訓他們。忽然一陣騷動,幾個人把一名婦人拽到耶穌跟前,氣勢洶洶地指著她。婦人無助地站在那裡,嚇得魂不附體,因為她在犯姦淫時被活捉。根據梅瑟頒佈的律法,這罪名的懲罰是躺在地上被亂石砸死。 耶穌該怎麼回答呢?如果祂說「砸死她」,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就能指責祂違背自己不斷宣揚的憐憫;如果祂說「放她一馬」,那些人就會抓住把柄,控告祂不遵守律法。總之,這是個進退兩難的命題! 耶穌的「脫身之計」出奇地簡單,而且使我們直到今天仍爭執不下:梅瑟在舊約律法裡到底向我們命令了甚麼?「若人與一有夫之婦通姦,即與鄰友之妻通姦,姦夫姦婦應一律處死。」(肋廿10)那個姦夫的下場如何呢?難道他們寬恕了他?把他放走了?他難道錯得比較少嗎?律法對男人從寬、對女人從嚴嗎?只有這名婦人有罪嗎? 耶穌並沒有用那些話表達出祂的想法,祂其實甚麼都沒說,只是一言不發地在地上畫字。祂寫了甚麼字呢?我們不得而知,塵土早已被吹散。由於心懷鬼胎的人喋喋不休,耶穌終於直起身來,言簡意賅地作出宣告。祂的話歷經二千年時空變幻,仍經久不衰。 祂沒有說姦淫無傷大雅,僅僅略微偏離道德規範罷了。祂沒有去挑戰舊律法的嚴酷無情,卻從根本上加以轉化。耶穌彷彿這樣回答:「好,律法命令我們砸死姦婦。總得有人先動手,先開始扔塊大石頭砸到她身上。但是那第一個動手的人必須清白無罪!」難怪「他們一聽這話,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因為那些人當中沒有一個清白無罪。 單獨與耶穌在一起!終於,我單獨與心裡不含任何詛咒、眼裡不帶任何譴責和排斥的那一位在一起了。我全身都是錯誤和失敗,體無完膚地站在祂面前。我常常發覺很難不去譴責自己、厭惡自己;但祂不會這樣做。「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句話讓我百聽不厭,給我希望,使我有勇氣重新開始。耶穌最後對婦人說的話也適用於我:「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反省與行動(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禱文(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http://finiansworld.blogspot.com/2009/11/ramadans-moratorium-on-stoning.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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