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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12:01:02瀏覽2211|回應6|推薦100 | |
丙年 四旬期第四主日 浪子的比喻 路加福音 十五1~3,11~32 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 默想: 福音讀經中,極少會像這則比喻如此的「福音」,充滿好消息。比喻裡的父親日以繼夜地期盼著兒子的歸來;兒子距離家還有一大段路,守候的父親已經遠遠地看到他了。雖然兒子製造了許多的麻煩,父親沒有半句責備,沒有說「你到底為甚麼這樣做?」只是喜出望外地迎接他重返家園。有誰聽了以後不被這位父親感動的呢? 藝術家們捕捉到浪子回家的一幕:滿心憐憫的父親歡喜得老淚縱橫,緊緊抱住兒子的雙肩,彷彿生怕他再受傷。耶穌宣告:天主就像這位父親一樣仁慈。我們在這則比喻裡聽到這樣的訊息,難道不會因此感激涕零嗎?天主不是一位冷酷無情的判官,而是一位寬宏大量的父親。許多人恰如其分地感到,耶穌藉著這個比喻,概括地傳達了祂的訊息。 然而如果仔細聆聽的話,我們會發現,耶穌所心儀神往的,並非是人人願意接受的事,有時甚至還會被拒絕。在這則比喻裡,兩個兒子都覺得父親的善良與愛不可思議、難以接受。耶穌藉著這兩個兒子,讓我們看到自己對天主的行為與態度。 小兒子要求分得他份內的家產,雖然這在當時違背常理,因為他父親仍然健在,而且這樣做損害到整個產業,但是父親還是給了他。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天主給我們自由,我們甚至能妄用自己的自由相反天主、相反良善。」小兒子很快地即把分得的財產揮霍一空,咎由自取地淪落到乞討的地步,不得不以放豬為生(對猶太人來說,放豬是莫大的恥辱)。 他在那時候想到了家,轆轆饑腸驅使他返家。他思前想後,覺得連父親手下最不起眼的僱工活得都比他棒。於是,他編好一套請求父親原諒的說詞。那是真的悔不當初,還是為了果腹的權宜之策?可能兩者都有。當我們遇到困難、或者知錯認錯時,我們的態度不也經常這樣嗎?總之,這個弟弟的角色不太光彩。 哥哥的憤怒相當容易理解。他順服地留在家裡,為父親的產業嘔心瀝血;弟弟卻在外耗盡家產。儘管如此,失魂落魄的弟弟還沒有踏進家門,就已經被原諒,他的過犯也被一筆勾銷。父親欣喜地跑到他身邊,將他以兒子的名義帶回家,這意味著他的產業繼承權也從此恢復。只要他是兒子,他就有權得到一份家產。將來有一天,長子必須將原本全部屬於他的家產拿出來,與浪蕩的弟弟對分;同時,父親還要求他歡宴喜樂,他怎麼可能高興得起來呢? 耶穌所描述的慈悲天主,是否在仁慈中忽略了公義呢?小兒子最初不敢相信父親會重新相認,接他回家,因為他為自己一敗塗地的生活自暴自棄。長子無法接受父親無視繼承權事宜,無條件地讓任性浪蕩的弟弟回家,並且強調:「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兩個兒子都應該懂得,天主希望他們喜樂,並且好好活著。所有人都應該懂得,我們是天主的子女,我們回家找祂,是祂最大的喜樂。我們離家愈遠,回家時給祂的喜樂也愈大。 反省與行動(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禱文(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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