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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正名」主張與民主政治之哲學及實踐(12)
2022/03/11 04:42:58瀏覽136|回應0|推薦0
(A2.2.3.2之A.A.A.B)


e. 作為交易媒介之貨幣體制的建立與管理


在比較原始的社會,基本上採取以物易物這樣比較沒有效率的交易方式,但只要整個社會進步了,交易的品項增加了,就會出現對交易媒介的需求,因而先後出現鐵幣、金幣與銀塊,進而作為價值儲存的媒介。現代則是以國家信譽做為保證的紙質法幣,最近則出現以區塊鏈為技術基底的數位法幣,如數位人民幣就已經進行試點,隨時可以進入全面的使用,引領全球走進數位法幣的時代,國際間的交易將更便捷而成本更低。


不過,作為交易與價值儲存媒介的貨幣,自古至今,都有加以管理的需要,一則是取締假幣的出現,以免打擊使用者的信心。二則是金融機構的管理,隨著社會的進步,既有儲存的需要之外,還有融資的需求,因而需要官方出面管理金融機構,以免因金融機構不當的經營而倒閉,進而出現骨牌效應,導致金融風暴的產生。三則是貨幣發行總量的管理,以避免發行量太少,產生通貨緊縮效應,影響經濟的順利運轉,但同時也要避免發行量太多,產生通貨膨脹效應,同樣影響經濟的順利運轉。


e.a. 成立貨幣管理專責機構之必要:中央銀行


工業革命之後,隨著經濟體規模的逐年擴大,貨幣的發行量也與年俱增,就已經需要有發行與管理貨幣專責機構產生的必要。初期是由政府委託特許的私人銀行來發行貨幣,接著發現有管理私人銀行並監控貨幣發行量的必要,因此,基於公共利益的考量,貨幣的發行、數量的監控與銀行的管理,就由專責的公家機構來擔當,儘管各國的名稱有所不同,實質上就是「中央銀行」,具有銀行中的銀行之特性。


e.b. 中央銀行設立的類型與初步探討


「中央銀行」,作為銀行中的銀行,在現代經濟的運作之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有必要深入探討其設立的類型,在此只以幾個國家的央行為代表,並予以初步的檢討。


類型一,台灣的中央銀行。根據「中央銀行法」,設立理事會作為貨幣與外匯的決策組織,理事名額11至15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並指定其中五至七人為常務理事,組織央行常務理事會。而央行總裁、財政部長與經濟部長等三人為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然後農業、工商業與銀行業者至少各一人。在任期方面,除當然理事外,理事任期五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由此可見,台灣的央行完全屬於行政權系統,只要擔任總統或行政院長者要干涉央行的貨幣或外匯政策,隨時可以做得到。至於對於相關的民間業者來說,由於可以獲選擔任央行理事,央行的貨幣或外匯政策幾乎都是透明化,沒有機密的空間。


類型二,中共的人民銀行。在中共的《中國人民銀行法》,明定由國務院領導下,制定與實施貨幣政策,人民銀行的年度之貨幣供應量、利率與匯率,都必須報國務院批准,然後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目標也明定是保持貨幣幣值穩定,並由此促進經濟發展。人民銀行並設立直屬的分支機構,負責其轄區的金融監督管理。人民銀行也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但職責的定位僅在諮詢而已,並非議決貨幣政策的機構。其委員會的委員共11人,僅金融專家一名是民間人士,其餘的八名是官方與兩名國營商銀人士。


在與民意機關的關係方面,人民銀行係採取行長負責制,行長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代會同意。人民銀行也必須向全國人代常委會提出貨幣政策的工作報告。


因此,中共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之運作都是完全在官方的掌控之下,民間最多只能旁敲側擊來做猜想,具有完全免於民間可能干擾的獨立性。


類型三,美國的聯邦準備理事會(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簡稱聯準會)。根據美國國會1913年通過的《聯邦準備法案》而創設的,由包括主席的七名理事組成,均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通過。為避免總統操控聯準會,理事任期長達14年,原則上不許連任。聯準會主席任期四年,可以連任,而一旦主席被免職,其他六位理事也必須同時退出理事會,以免可能架空新任聯準會主席。由此可見,為了促成聯準會的獨立性,免於政治力的操控,美國的相關法律做了相當周全的規定。


不過,實際決議與執行貨幣政策機構的是「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FOMC),共有12名委員,七位聯準會理事是當然委員,負責執行公開市場操作的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其行長也是當然委員,另外四席則由其餘11家聯邦準備銀行分四組,由其行長輪流出任。FOMC每年開八次會,平均每六周開一次。


12家聯邦準備銀行是準公家機構,但股份全由私人商業銀行投資,因此,每家聯邦準備銀行的九席董事,六席董事由成員的私人商銀選舉產生,三席由聯準會任命,董事會再任命行長等官員。由私人商銀選舉產生的六席董事,規定三席是職業銀行家,另外三席來自工業、勞工與消費部門,以代表各界公眾的利益,但此三席既然也是由私人商銀選舉產生,至少也是傾向商銀的利益。


從12家聯邦準備銀行的九席董事與行長的產生,可見基本上還是私人商銀所掌控。因而,負責決議與執行美國貨幣政策機構的FOMC,即使仍然保持客觀中立的獨立性,但光是美國升息或降息轉折點,可以由私人商銀完全掌握,在美元霸權之下,就代表極其龐大的利益。在1991年蘇聯解體而美國獨霸全球之後,每隔幾年的全球割韭菜、薅羊毛,讓多少發達中國家在歷經金融風暴號,慘然打回原形,多年的財富累積毀於之一旦,背後無不有超級金融財團的幢幢身影。


類型四,德國的央行,德國聯邦銀行(Deutsche Bundesbank)。德國鑒於一戰與二戰後的超級惡性通膨的歷史慘痛經驗,因此賦予獨立於政治黨派影響的獨立性。根據《德意志聯邦銀行法》,德國央行實行董事會負責制,共有六名董事(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與董事一名,由聯邦政府提名,其餘三名董事由聯邦參議院與聯邦政府聯署提名,然後由總統任命,任期八年。


儘管包括理事長在內的六名董事直接或間接全部由聯邦政府選派,但不受聯邦政府指導。聯邦政府可以派代表出席聯邦銀行董事會,也有權提出建議,但沒有表決權。聯邦銀行董事會也不必對國會負責,僅須對國會提供年報即可,對於貨幣政策的決定與實施擁有完全的獨立性。聯邦銀行雖然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提供貸款,但有最高限額的規定。另外,聯邦銀行也設立自己的分支行,可以一條鞭執行董事會的決策,擺脫地方層級的影響。


e.c. 中央銀行設立類型之深入檢討


經由上述四個類型中央銀行的初步探討,可以再由四個方面做深入檢討。


e.c.a. 理想之中央銀行的三個條件


經由上述四個類型中央銀行的初步探討,可見理想的中央銀行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也就是獨立性、機密性與公開性。


第一個條件,獨立性,完全獨立於政黨的政治影響力,僅僅根據國內與國外經濟情勢來增減貨幣的供應量,以及對內的利率之升降與對外匯率之漲跌。央行之具完全的獨立性,其意義係間接向全民負責,負起物價運行平順的責任,決不容許有惡性通膨的任何可能性,這有如司法體系所扮演的角色,代表全民負起公正裁判的責任。


由於任何主政的政黨必然會為了增加自己再執政的機率,會採取任何可能的決策,尤其是經濟之榮景或衰退對選舉更具有相當重要的分量,因此,除了增加財政支出的財政政策之外,只要可以,不管時機是否洽當,是否引發惡性通膨,都會採取刺激經濟的寬鬆貨幣政策。因此,央行之具完全的獨立性,擺脫來自政黨方面的干擾,可以獨立自主研判此時的貨幣政策該寬或該緊,乃至獨立自主決定寬緊貨幣政策循環的轉折點,就是因為物價平順運行的對民主政體這樣的共同體,具有高度的重要性。


第二個條件,機密性,也就是央行的利率決策,如有關利率減碼循環或加碼循環的結束與啟動,利率每次減碼或加碼的幅度,以及下次利率加減碼與這次的時間長度,都必須列為絕對的機密,絕對不可以事先走漏。


以美國經驗來說,利率減碼循環或加碼循環的結束與啟動,直接關係到美債市場的多空循環,也間接關係到美股的多空循環,光是對美國市場本身的影響金額就高達數十兆美元。加上美國市場對於全球影響力的輻射,所謂「美國股市打噴嚏,全球股市重感冒」,影響全球市場的金額甚至可能高達百兆美元。由於央行利率決策的影響力如此之重大,故而列為絕對的機密。


第三個條件,公開性,也就是央行理事會定期召開會議的內容必須完全揭露,對整個社會公開,以利各方研判央行未來的利率與貨幣政策。


央行公開會議內容的必要性,一是基於資訊的公平性,也就是守密就必須完全的守密,相對的,公開也必須完全的公開,不能對於任何一方有資訊不對稱的「不公平競爭」,也才符合自由市場的基本要求。另一是,央行之能夠執行利率與貨幣政策也必須各方的配合與調整,也就是借重市場之力,這就需要各方形成對未來利率與貨幣政策走向的預期。而市場之預期的形成,則需要央行全面而完全公開有關利率與貨幣決策會議的內涵。


至於第二個條件機密性與第三個條件公開性的表面上矛盾,其實是相輔相成,在沒有對大眾公開會議內容之前,央行之絕對保密,就是對資訊公平的最大保證,因此,兩者之間並沒有實質上的矛盾。


e.c.b. 央行行長、理事長與理事的任命、人選與任期


對於央行行長、理事長與理事人選的產生,可以概分兩類,一個是需要立法等民意機構的同意,另一個就是直接由主政者直接任命。由於央行之決定與執行貨幣政策(廣義),必須具有獨立性,免於來自政黨之政治上的影響,因此,央行行長、理事長與理事的任命,應該經由立法等民意機關的同意,而可以獲得形式上的獨立性,不宜由主政者直接任命。


在人選方面,以上的四類型都是由主政者來選任提名,然後經過立法機構的同意,而在歐美民主國家的運作,係先經由媒體對提名人選的評論,完成間接的資格審查,然後再由立法機構舉行公開的聽證會,完成直接的資格審查。由於央行的貨幣政策的運作具由極高的專業性與實務性,因此,央行理事長與行長的人選,不僅需要有財經方面的專業,最好也具有央行理事的經歷,以避免新手上任可能產生的磨合期問題。


在任期方面,美國的聯準會理事的任期一任就是12年,德國央行理事長與理事則是一任八年,且原則上不連任,其用意同樣也是讓央行的理事長與理事不會因為有連任的顧慮,使其貨幣決策受到政黨的政治影響力。因此,理想之央行理事長與理事的任期宜比照德國央行模式,任期僅一任,原則上不能連任,而任期則可以長達八年。


另外,在個人操守方面,絕對的清廉是必備的條件。央行的貨幣決策攸關兆億計的財富變動,只要能夠提前得知,在金融市場可說是勝券在握,因此,央行理事長、理事或行長之堅守絕對保密,面對外界巨額金錢的可能誘惑,必須能夠不動心。而為了保證央行理事長與理事的絕對清廉,對於其個人財產就必須嚴密監控,不僅在任期間需要定期申報個人財產,即使卸任後也依然必須監控。


e.c.c. 央行行長負責制或由理事會決策


在上述四類型,可以概分為央行行長負責制與理事會決策制,而理事會決策制又可分為理事長兼行長的總裁制與不兼行長的非總裁制。由於央行所負責的貨幣決策關係極大,不僅需要具有免於政黨干擾的完全獨立性,也需要極高的專業性,因此,採取合議制的理事會負責制是比較適合專業性的要求。


而為貫徹央行理事會的貨幣決策,也以理事長兼任行長較為適宜,否則就有如美國聯準會,雖然有負責貨幣決策之名,但實際上是由FOMC(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在掌控,而各聯邦準備銀行的行長卻是由金融業的商業銀行掌控,難以避免金融業基於自利的干擾而具有完全的獨立性。而且,由央行理事長兼任行長也才能真正遂行金融監管的責任。


e.c.d. 避免央行決策的「獨裁」


在民主體制之下,任何方方面面,絕對要做到都由「人民當家做主」,大法官會議對於憲法的解釋必須如此,央行理事會對於貨幣的決策也必須如此。央行理事會的貨幣決策可以避免政治的影響,但不能豁免於人民的當家做主,否則就是名副其實的「獨裁」。


如何避免央行決策的獨裁呢?由於央行理事會的貨幣決策太過專業性,由主政者提名然後經過國會舉行聽證會、再投票,這種人民間接同意的方式係可行的模式。也由於央行理事會的貨幣決策必須絕對的守密,因此,決策之時的獨裁是無法避免的,只能在決策之後究其責任,是否以全體人民的利益為貨幣決策的依歸,以避免其獨裁之實。因此,即使是在四類型之中,最理想的德國央行一任八年的模式,顯然也無法達到人民可以當家做主的效果。


環視現有的人民同意模式而可以彰顯人民當家做主的意涵,其中日本對大法官的續任採取消極性的否決投票,而非積極性的贊成投票,是可以採行的模式,也就是當人民相當不滿意其第一任的表現,可以投反對票,當反對票達到規定的票數,如超過全體有投票權公民數的一半,就可以拒絕其續任。換言之,就是對央行理事長與理事的任期採取四年或五年一任,續任時由人民採取否決性投票,最多續任一屆或兩屆。


f. 講究誠信的社會風氣


市場經濟是買賣雙方在自由意志之下達成交易的「雙贏」之經濟型態,而在相關交易資訊可以廣泛流通與蒐集之下,交易達成的速度越快,越有助於市場經濟規模的擴大。因此,買賣雙方越是能夠講究誠信,雙方越能快速達成交易的決定,換言之,具有講究誠信之社會風氣的國家或區域,其市場經濟必然能夠蓬勃發展。


一般認為在爾虞我詐是商場的常態,詐欺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但這樣所謂的常識之見解,不僅與商場實際的運作不符合,也違背市場經濟的本質。以下再分別予以論述。


f.a. 買賣雙方講究誠信,是必然的要求


買賣雙方講究誠信,這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因而也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的要求。市場經濟之成立,係基於買賣雙方都具有自由意志的前提之下,換言之,買賣雙方不僅要捍衛自己的可以獨立自主做出決定之自由意志,同時也要維護對方之自由意志,如此才能真正達成雙方之交易,符合市場經濟之交易的本質。而維護對方之自由意志,就意味著無論買方或賣方都必須講究誠信,決不能虛假詐欺。


至於講究誠信的內涵,如果是一次性的交易,就是賣方如約定所訂,提供質量相符的產品,買方如約定所訂,如期交付款項。如果是長期性的交易,講究誠信的內涵就是真誠視對方為合作的夥伴,賣方不僅提供如約定的質量相符的產品,更會努力提升生產力,主動更優質或價格更低的產品,以增加買方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相對的,買方不僅會如期交付款項,更會主動關切賣方所遇到的難題,提供可能的幫助。


f.b. 買賣雙方講究誠信,是達成雙贏的核心條件


買賣之交易的完成,就是基於雙方都認為對自己有利,自己是個贏家,因此,買賣之交易的本質就是「雙贏」。因而,買賣雙方可以如實如期完成交易,這樣的遵守誠信原則,就是由表面上的雙贏,達成實質上的雙贏。進而,可以由一次性的雙贏,進展到多次性的雙贏,再進展到長期性的雙贏。因此,買賣雙方之講究誠信,就是達成雙贏的核心條件。


至於「無商不奸」的說法,這是以一次性交易與資訊不對稱的角度來看,認為賣方獲取最大利益的方式就是詐欺,這在賽局理論(又稱博弈論,game theory)的囚犯兩難賽局獲得確認。但這種在一次性交易採取詐欺方式而損人以利己,其實是「雙輸」,對方損失的是有形資產,己方損失的卻是攸關人格的無形資產。對方的有形資產之損失是可以彌補回來,但己方的無形資產之損失不僅無可彌補,而且會隨著時間而損失與日擴增,最終化為有形資產的損失,甚至超過這一次性的詐欺之所得。


A.A.A.C. 市場經濟的外在救窮措施:不完美的市場之手


人民作主之民主體制,表現在經濟方面,就是買方與賣方均基於自由意志而交易的市場經濟,但市場經濟本身不足以自立,必須有外在的輔助架構,如上所述,而市場經濟本身基本上以買賣雙方之自利為動機,也具有大者恆大之趨於壟斷的特性,以致演變成為惡性壟斷,有其先天上的不足,也就是不完美的市場經濟。因此,不完美的市場之手,同樣也需要有救其窮的外在措施。


a. 由大者恆大效應而來的惡性壟斷


市場經濟係買方與賣方均基於自由意志而達成的交易,是則,只要資訊充足,買方在自利的動機之下,必然尋求可以提供最大性價比的賣方,捨棄性價比較低的賣方,因而形成優勝劣敗的自由競爭。而在優勝劣敗的自由競爭之下,可以提供最大性價比的賣方也基於自利的動機,自然會儘可能的擴大規模,提供最大的供應量,以滿足市場需求,因而形成大者恆大的效應,乃至壟斷整個市場,進而變成不公平競爭的惡性壟斷。


a.a. 大者恆大效應到自然性壟斷


民主體制之下的市場經濟,就是優勝劣敗的自由競爭,因而具有大者恆大的特性,能夠提供最大性價比的賣方,就能逐步獲得各方買方的青睞,因而提高市場的佔有率,也因市場佔有率的逐步提高,獲利也跟著逐步提高,更具有能量提供性價比更高的產品,在此良性循環之下,最終可望取代該市場原有最大企業而成為新的龍頭企業。


由於在市場經濟的自由競爭之下,優勝劣敗,勝者擁有提供更高性價比產品的良性循環,反之,敗者則被迫面臨惡性循環,隨市佔率的下跌,所能擁有的能量也跟著下跌,更無法提供性價比更高的產品,最終只能黯然退出市場。因此,在市場經濟具有大者恆大的特性之下,最能提供性價比高之產品的企業,最終可望成為新的龍頭企業,進而市場占有率超過百分之五十,甚至朝向百分之百邁進,因而成為壟斷性企業。龍頭企業之具有壟斷性,係市場經濟本具的傾向,因此,這樣的壟斷性可稱為自然性壟斷。


a.b. 由自然性壟斷到惡性壟斷


由最能提供性價比高之產品的企業,成為該市場的龍頭企業,這是優勝劣敗之市場經濟的本性,大者恆大,而該龍頭企業逐步提高市場佔有率而具有壟斷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本具的傾向。然而,一旦具有壟斷性地位的龍頭企業,為了維持市占率而不擇手段,不惜違逆市場經濟之「與消費者共贏」的本質,就由自然性壟斷轉變為惡性壟斷。因此,壟斷是否為惡性壟斷,係由是否違逆「與消費者(買方)共贏」這一標準來確認。


龍頭企業由自然性壟斷轉變為惡性壟斷,這是相當容易的事,只在企業經營團隊的一念之間,一旦捨棄「與消費者共贏」之初心,不再全心全意提供性價比更高的產品,就變成惡性壟斷的龍頭企業。


a.c. 惡性壟斷的型態


惡性壟斷的本質,就是不再全心全意提供性價比更高的產品,捨棄「與消費者(買方)共贏」之初心,而因其捨棄的方式可分為直接與間接,故而惡性壟斷也可為分直接與間接兩種型態。


a.c.a. 直接的惡性壟斷型態


直接的惡性壟斷,就是直接與消費者相關,不僅不再提供性價比更高的產品,反而產品的性價比往下走,其形態如下:


第一,產品的研發投入不僅沒增加,反而減少。作為市占率不斷提高的龍頭企業,其獲利當然也跟著提高,因而其可以提高產品性價比的研發投入,理當也要跟著提高,因此,其產品的迭代更新也會維持一定的速度。但一旦企業主持者經營的重心,由與消費者共贏轉而為關注自身獲利的高低,也就是在意股價的高低表現,首當其衝的就是研發投入的力道,不僅不會隨獲利金額的提高而提高研發投入,而且會逐步降低投入的金額,只要產品迭代更新的速度比其他的競爭者快,就心滿意足。


對於這樣龍頭企業降低其產品迭代更新的速度,消費者通常無法感受得到,因為產品的性價比仍然會提高,只是慢一點而已,故而通常也不會有抵制的想法與動作。


第二,與其他主要業者的競爭,由良性競爭轉為隱性或顯性的聯合壟斷。當企業主持者經營的重心轉而為關注自身獲利的高低,保證這樣的做法不會影響其市佔率,就是其他主要業者也同樣降低產品迭代更新的速度,減少研發投入的力道,這就是聯合壟斷。而這樣的聯合壟斷,如果出於默契,就是隱性聯合壟斷,如果是經由開會等方式而達到協議,就是顯性聯合壟斷。


對於其他主要業者而言,如果沒有與消費者共贏的堅持,只要市占率沒有因為研發投入力道的減少而減少,獲利金額卻可以提高,通常也會樂於配合而形成聯合壟斷。


聯合壟斷最容易產生的時機是,當此產品的龍頭企業碰到市占率處於高原期之時,即使研發投入力道再怎麼加強,都很難再提升市占率。任何產品的最高市佔率通常都會有其自然的天花板,一旦龍頭企業進入到這樣的市占率天花板,也就很容易產生與其他主要廠商聯合壟斷這樣的想法。這同時也是基於自利動機的市場經濟之自然傾向,很難有企業可以做到寧願獲利減少,也要與消費者共贏。


第三,當產品屬於剛性需求,且屬於寡佔市場時,龍頭企業更沒有動機持續投入研發,以持續提升產品的性價比。寡占市場的形成,通常係基於產品本身的顯性性價比很難再有提升的空間。這大都屬於具公共性的產品,如油、氣、電等等,都具有剛性需求的特性。


產品的性價比是指產品本身的性能與價格的對比,這通常也含括與產品相關的服務,如銷售時的服務與售後的維修服務等等。而所謂產品之顯性性價比,就是僅僅指產品本身的性能與價格的對比,不包括產品的相關服務。


對於這樣顯性性價比很難再有提升空間的產品,企業之間競爭主要聚焦在價格上,產品的價格就決定了性價比的高低,也就是產品的價格越低,市占率就會越高。因此,產品的生產成本的高低就成為市場競爭的關鍵因素。在此情況下,企業的規模大小通常就決定了生產成本的高低,因而企業之間的併購頻繁,最終成為寡佔市場。


a.c.b. 間接的惡性壟斷型態:惡性競爭


間接的惡性壟斷,就是間接與消費者相關,壓縮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這也就是與同樣提供產品的賣方,展開惡性競爭,違反市場經濟的原則。


競爭力的提升方式有兩種,一是主要經由價格的降低以提高性價比,另一是主要經由性能的提升以提高性價比。而產品價格之所以能夠降低,通常是經由製造工藝的改善,或者經由規模的提升。因此,打價格戰以擴大市佔率也可以算是市場競爭的一環。


而所謂的惡性競爭,就是鎖定特定的競爭對手而打價格戰,但其價格之所以能夠降低,並非因為製造工藝的改善或者是製造規模的提升,而是犧牲該有的利潤,甚至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售,純粹為了打擊特定的競爭對手。然後在特定競爭對手遭到打擊,不支而倒閉後,再調高價格,回補因削價競爭而損失的利潤。


b. 由大者恆大效應而來的貧富差距懸殊


自由競爭之市場經濟,係優勝劣敗的場域,具有大者恆大之自然壟斷的特性。勝者擁有可以持續提供更高性價比產品的良性循環,反之,敗者則隨市佔率的下跌而被迫面臨惡性循環,甚至只能黯然退出市場。在市場經濟具有大者恆大之自然壟斷的特性下,在財富分配上也隨之產生貧富差距懸殊的結果。


自由競爭之市場經濟必然有勝有負,成為勝利者,意味著摘下勝利果實的企業,隨著市佔率的不斷提升,獲利也跟著不斷攀升,這同時意味著該企業的股東可以獲得的股利越來越豐厚,該企業員工可以拿到的薪資越來越高。反之,自由競爭之下的失敗者,意味著失利的企業將隨著市佔率的不斷下跌,獲利也跟著不斷縮小,甚至虧損,這同時意味著該企業的股東可以獲得的股利越來越少,該企業員工可以拿到的薪資越來越低,而當該企業因不堪虧損而倒閉關門,股東的投資就付諸東流,員工被迫失業而必須另尋出路。


因此,隨著自由競爭之市場經濟具有大者恆大的特性,亦即,勝者市占率越來越大、敗者市占率越來越小,在財富分配上也呈現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的結果,優勝者企業之股東與員工在財富上越來越富,相對的,在劣敗者企業之股東與員工在財富上則越來越貧。


c. 市場經濟之破壞性創新帶來的嚴重摩擦性失業


自由競爭之市場經濟也具有「破壞性創新」的特性,創新的同時也具有破壞性的效果。產品的創新係提高性價比的最主要方式,而創新有屬於量變的同質性創新,也有屬於質變的異質性創新。以相機為例,以數位相機取代傳統相機,以記憶卡取代膠片,就是屬於質變的異質性創新,而記憶卡的儲存量由16G提升至32G等等,則是屬於量變的同質性創新。


在同質性創新的範疇,其破壞性基本上是同業上競爭態勢的改變,仍在可以追趕與承受的範圍內,劣敗者之企業仍然有翻身的機會,其被迫失業的員工通常可以在同業裡再找到工作,所具有的職能仍然沒有失效。然而,在異質性創新的範疇,其破壞性則是異業上競爭態勢的改變,對於處於劣敗異業的企業則是難以追趕與承受,一般而言幾乎沒有翻身的機會,即使是劣敗異業的龍頭企業也是如此。其被迫失業的員工將因為所具有的職能已經失效,必須在其他的行業找工作,而如果失業員工所具有的職能越是單一,越是沒有跨業性,通常很難再找到工作,其失業是嚴重的摩擦性失業。


(2022.3.11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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