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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09:22:06瀏覽1085|回應1|推薦10 | |
十七世紀荷蘭,和民國前的中國一樣,是一個以男性為主的社會,婦女是男人的附屬品,平時不拋頭露面,也較少出現在歷史記載中。1661年鄭成功攻台,包圍荷蘭人城堡時,被圍困在台南安平熱蘭遮城堡內有905名(單身)官兵,63名已婚男子,218名婦人和孩童,和547名男女奴隸(包含他們的子女),總共1733人。除此之外,還有數百散居在各原住民村落中荷蘭士兵,教師,傳教士和他們的家眷。估計荷蘭人被逐出台灣前夕,女性眷屬至少有一兩百人。 荷蘭民族做事嚴謹有條理,據台期間,“熱蘭遮城日誌”詳實記載安平基地大小事件,但有姓名的幾乎都是男性,極少出現女性記載,即使有,也是面目模糊,讓後人很難知道當時荷蘭社會女性的身世和生活。曾經在台南居住三年多的薩拉·斯佩克斯卻是個例外,不但留下紀錄,而且有人為她做畫像。我們從各種記載中拼湊出薩拉的一生,跟有興趣的人分享。 首先要先從一個勇於冒險的荷蘭年輕人說起。這個人叫做斯佩克斯(Jacques Specx,1585 – 1652),大約1605年,20歲左右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荷蘭搭船東來,先停靠馬來半島的柔佛蘇丹國後,抵達了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當時荷蘭人在雅加達建立基地的目的是壟斷南洋的香料買賣,並開拓跟中國和日本的貿易。1607 年 12 月,22歲的斯佩克斯跟隨者普伊克(Nicholas Puyck),以兩艘船載運小量的絲綢、胡椒和其他商品,嘗試跟日本做生意。他們運貨到了長崎,初步跟日本人接觸,獲得不錯的反應。 比荷蘭人早些,一個同樣勇於冒險的英國人威廉·亞當斯(William Adams,1564年-1620年),在橫渡太平洋時遇到颱風和種種災難,於1600年漂流到日本。當時德川家康當政,將亞當斯留置在平戶,幫助他補習有關西方國家的知識。後來亞當斯逐漸得到德川家康的信任,被聘任為外交顧問,並要他協助日本建造西式海船,亞當斯就這樣在日本住下。160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指派斯佩克斯負責跟日本建立正式貿易關係,由於亞當斯大力協助,獲得德川家康批准,1609年9月荷蘭在平戶建立商館,開始從事荷日貿易。斯佩克斯立了大功,順理成章出任平戶商館領導,除了1613年由布魯爾(Hendrik Brouwer)暫代外,斯佩克斯任一直在日本任職十多年,到1622年才離職。 德川家康重用亞當斯,賜名三浦按針,破例封他為武士,是西方第一人。亞當斯在英國已有老婆孩子,但被長期扣留在日本,可能在德川家康的撮合下,跟德川的御用商人之女阿雪結婚,生兒育女,在日本終其一生。斯佩克斯到日本時是二十多歲的單身漢,當時在亞洲的歐洲婦女人數極少,很難找合適的對象,買菜洗衣總要找人幫忙,免不了找女傭照顧,日久就變成情婦。荷蘭東印度公司也鼓勵職員在當地找情婦,免得待不住要回歐洲。斯佩克斯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於1617年在平戶生下混血女兒薩拉(Sara Specx,或Saartje Specx,1617–1636)。薩拉的母親姓名和身世都沒有記載,可能斯佩克斯並不重視這段感情。1622年斯佩克斯調差,只帶了5歲的女兒薩拉到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任職。下圖為斯佩克斯,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十七世紀時荷蘭人正式婚姻關係要求嚴格,男女雙方都必須是基督徒,得到教會批准登錄,才算是正式成婚。荷蘭人和亞洲情婦同居,或因女方不是基督徒,或者男方沒有認真對待,沒有取得教會批准登錄,不算是正式婚姻。正式婚姻的新生子女在教堂受洗,成為法律上的“歐洲人”。非正式婚姻關係生下的混血兒女,屬於下等的“原住民”身份。薩拉是非婚生混血,但因為斯佩克斯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高級職員,透過特別申請,讓薩拉獲得“歐洲人”的身份。 薩拉的身份問題順利解決,父親是高官(曾任市議會主席和教會的政治委員),在殖民地的歐洲人舒適富裕的環境中成長,物質生活是沒有問題的。但才五歲就離開母親和熟悉的日本,到陌生的印尼生活,要適應新環境,除了父親,沒有兄弟姊妹和親人,薩拉的童年應該是寂寞而辛苦的。1627 年斯佩克斯被董事會召回荷蘭,當面報告對日和對中貿易的情況。年僅10歲,到巴達維亞才5年的薩拉,又要跟父親分離,獨自留在印尼生活。當時巴達維亞到處是水手,士兵,奴隸,妓娼,和醉漢,對女孩來說是個非常危險的地方。因此斯佩克斯到荷蘭出差時,按照慣例,將薩拉託付給巴達維亞總督柯恩(Jan Coen)夫婦,和其他“國家的女兒”一起,住在巴達維亞總督官邸中,由總督夫婦照顧。 董事會對斯佩克斯的荷蘭之行很滿意,1628年任命他為巴達維亞議會議長,就是印尼總督柯恩之下第二把手。在外出差的父親事業更上層樓,但是留在巴達維亞的薩拉卻出了大事。也許因為薩拉少親人,父親不在身邊,缺乏關愛,她愛上一個15歲,同樣是混血的士兵柯騰霍夫(Pieter Cortenhoeff)。這個士兵可能是官邸的守衛,才有機會跟薩拉接近。兩人情竇初開,被愛情沖昏了頭,大膽地在官邸中偷情,一次兩次,終於被總督夫人Eva Ment闖見。士兵私闖官邸禁地,“國家的女兒”在官邸中,總督夫婦的眼皮下偷歡,這個事情鬧大了。下圖為柯恩總督夫人Eva Ment,來源Wikigallery。 柯恩總督是虔誠的教徒,也是嚴厲的官員,知道此事後勃然大怒,據說“面色慘白,身體扶著桌椅顫抖”。柯恩當天就召集司法委員審議,判決少年士兵柯騰霍夫(Cortenhoeff)斬首,於次日1629年6月10日在巴達維亞市政府前(Taman Fatahillah,如今印尼雅加達舊城的法塔西拉廣場)公開執行,強制薩拉到場觀看。薩拉原應判處在水桶中淹死的刑罰,但因她未滿14歲,因此改判鞭刑,在市政府前公開執行。當時才12歲的薩拉,失去情人,自己遭到公開鞭刑的羞辱,即使對一個成人,也是難以承受的可怕經歷,何況薩拉只是個12歲的小女孩。沒有親人在身邊安慰,也只能默默承受身心的痛苦。下圖為荷蘭時期雅加達市政府前斬首。 返回荷蘭述職期間,已經40多歲的斯佩克斯娶了比他小30歲的少女Maria Odilia Buys(1615 - 1636)。1629年初,斯佩克斯帶著新婚妻子搭船返回巴達維亞。由於航程中遇到強風和洋流,他們搭的Hollandia 號嚴重受損,途中停靠修復後,於1629 年 9 月 23 日才回到巴達維亞。路途中,斯佩克斯可能還不知道薩拉的悲慘遭遇,可以想見,知道後多麼傷心。返回巴達維亞後,還有一個意外等著斯佩克斯,因為染熱病,柯恩總督在斯佩克斯返回兩天前去世。身為巴達維亞第二把手的斯佩克斯,旋即被議會推舉接任總督,正式任命送到荷蘭董事會批准。 斯佩克斯上任總督後,對於處罰薩拉受公開鞭刑相當不滿,處罰愛女不就是不給做爸爸的面子嗎?柯恩已經去世就算了,斯佩克斯找司法委員會算帳,嚴懲其中三位委員。司法委員不服,跟斯佩克斯發生激烈衝突,紙包不住火,驚動了數千里外荷蘭的董事會。董事會對於斯佩克斯公報私仇不滿,因此遲遲沒有批准他的總督任命。到了1632年9月,董事會下令暫代總督的斯佩克斯去職,派亨德里克·布勞威爾(Hendrik Brouwer)接任。 父親回來,薩拉總算有親人依靠,父親榮任萬人之上的總督職位,為自己出了口氣,心情應該好些。但是,父親帶回少女後母,又添了純白人弟弟妹妹,混血的薩拉算是家中的異類。何況薩拉的醜事雅加達人人皆知,無臉見人,也沒有人敢娶她,心情的鬱悶可想而知。斯佩克斯為薩拉考慮未來,唯一的出路就是遠離巴達維亞,嫁到外地去。 就在這個時候,原先在台灣傳教的甘治士(George Candidus,1597生-1647死)離開台灣工作,來到巴達維亞。甘治士大約1625年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先在摩鹿加群島傳教,1627年派駐台灣,是第一個到台灣傳教的荷蘭人。甘治士初到台灣不久後就入駐台南新港原住民村,學習當地語言,傳播基督教。甘治士雖然一向主張荷蘭人娶原住民為妻,生養混血下一代,但他在新港村住了四年,三十郎當還是光棍,於1631年離台返回巴達維亞。於是,一個大齡男士,一個落寞少女,在斯佩克斯提供厚重嫁妝的安排下,1632年才15歲的薩拉嫁給35歲,即將外放台灣的甘治士。 薩拉嫁到台灣,她偷情的事還在巴達維亞流傳,有人將薩拉的八卦搬上舞台,在荷蘭和印尼演出,獲得不錯的票房。也有畫家為薩拉作畫,畫中的她手拿一幅裸背婦女畫,表現對她的輕視。下圖為薩拉畫像,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斯佩克斯安排了薩拉的婚事後,於1632年12月帶著荷蘭妻子和三個純種白人孩子,安心地返回荷蘭。1633年甘治士也帶著新婚妻子薩拉返回台灣傳教,依然回到新港村居住。對甘治士而言是重回故地,對薩拉來說,新港村是新環境,生活條件簡陋,和巴達維亞的總督官邸相比,直若天地之別。何況,四鄰都是台灣原住民,語言不通,生活習慣不同,除了夫婿,薩拉說話的對象也沒用,日子不順遂可想而知。四年後1636年,年僅19歲的薩拉就因病去世,沒有留下子女。薩拉一生坎坷,也許去世是個解脫。次年1637年,喪妻的甘治士也離開台灣返回荷蘭。 17世紀駐台的荷蘭人,在台灣去世的人很多。以傳教士為例,先後駐台的三十多人中,十多人在台灣在台去世。在台灣的荷蘭人去世後埋葬在哪裡?荷蘭史料中沒有看到有關的記載,學界好像也沒有相關的研究。唯一一則報導,是台南市四草大眾廟後方埋葬了死在鄭成功攻台時期,去世的三百多荷蘭軍士的骨骸。薩拉究竟埋葬在哪裡?也許永遠沒有答案。薩拉的魂魄歸於何處?如果有選擇的話,應當不是台灣,也不可能是讓她情傷和受辱的雅加達,最可能的是回到她出生的日本平戶吧。薩拉一生被命運擺弄,經過三百多年後,不論她埋身何處,我們希望她永久安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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