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荷據台灣時期移居台灣的印尼華商 - 蘇鳴崗和茂哥
2020/09/22 01:59:01瀏覽1030|回應0|推薦5

短期移居台灣的印尼顯貴蘇鳴崗(Bencon)

十六世紀末,荷蘭人為了南洋的香料和中國絲綢派船到印尼附近,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佔據印尼雅加達建立總部,命名為巴達維亞城。當時已有約400華人在荷蘭巴達維亞轄區內生活,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經商約二十年,已經認識到華人是公司在亞洲經商極為重要的資產,因此一開始就充分利用當地華人為公司服務。

1624年荷蘭佔據台灣後,1625年宋克長官(Marten Sonk)即請求巴達維亞(Batavia)招募各種華人工匠到台灣支援當地發展,並延攬印尼華人長老楊昆(Jan Cong)、林六哥(Lacko)等到臺灣幫忙。直到1630年代才有印尼華人長老移居台灣,其中最顯赫的就是福建同安人蘇鳴崗。下圖為十七世紀巴達維亞城。

蘇鳴崗出生於1580年,資質聰慧,曾經進過私塾,大約二十多歲時跟十多個同鄉前往印尼萬丹,從事胡椒贸易,經營成功,不數年名利雙收。荷蘭人在巴達維亞立足後,為了跟華人建立良好關係及順暢的溝通管道,即設立甲必丹官職,專責跟當地華人溝通。當時蘇鳴崗事業成功,德高望重,1619年獲選擔任巴達維亞第一任華人甲必丹,蘇鳴崗處事公正圓融,深得漢人和歷任荷蘭總督信任,任職期間吸引華人移入,到蘇於1636年卸任時巴城華人已經超過2000人。蘇任職甲必丹期間,獲得東印度公司授權代為徵收華人人頭稅、赌博税、關稅、屠宰稅等,從中收取佣金。蘇鳴崗並獲准鑄幣在當地流通,及承包荷蘭人在巴城的各項工程建設。荷蘭人對蘇鳴崗極為重視,1623年將巴達維亞城東南方約四萬平方公尺的椰子園賞賜給蘇,為他在園中建住房,派兵保護,並免除蘇手下10名辦事人的漢人人頭稅。蘇鳴崗在巴達維亞華人中,無論財富、權勢、和地位都無人出其右。下圖為荷據印尼時期貨幣。

1636年蘇鳴崗56歲時卸任巴城華人甲必丹,有意返回福建終老,但是當時明朝敵視私自出洋的華僑,荷蘭人又延攬他到台灣協助開發,於是蘇跟荷蘭新任台灣總督范徳伯格(Johan van der Burg)同船赴台。1637年台灣荷蘭政府分給蘇鳴崗等四個漢人長老各20“摩根”(古荷蘭土地測量單位)的耕地種稻。荷蘭語稱農地為akker,當時台灣移民大多來自福建,以閩南發音稱為“甲”,沿用至今。荷蘭人為了便於管理,將耕地交由有錢有能力漢人大佬承包,再層層轉包給小農耕作,可以說是台灣佃農制度的開始。1636年時荷蘭人期望3-4年內可以收獲1000拉斯特米。但初期成效不彰,1638年因梅花鹿的破壞,只收成75特斯拉稻米,其後數年也乏善可陳,直到1640年代中期台灣稻米產量才顯著增加。

蘇鳴崗到台灣居住時已經退休,在台三年沒有返回福建老家的機會,於1639年返回印尼,旋即被荷蘭總督聘任為華人遺產局局長,1644年64歲在印尼去世。蘇鳴崗有原配和兒子在福建同安家鄉,在印尼留下幾個原住民和華人妻子,死後葬在雅加達,至今印尼蘇式宗親會每年都會到蘇鳴崗的墓園聚集祭拜。蘇鳴崗可說是荷據印尼早期最顯赫的華人,曾經在台灣留下足跡,值得在早期台灣史上記上一筆。下圖為巴達維亞城牆。


和台灣荷蘭殖民政府合作三十年的茂哥(Boycko/Boicko) 

根據荷蘭人記載,茂哥在1646年末或1647年初才跟家眷一起定居台灣。但是1620年代後期茂哥僑居印尼時已經跟在台灣的荷蘭政府合作,例如1629年大員長官普特曼斯率船隊在福建沿海跟鄭芝龍周旋時,茂哥的船幫荷印公司運物資;1630年初,茂哥的船從大員(台南)載運荷蘭兵員和軍火到福建。

茂哥跟蘇鳴崗也有密切的關係,因為茂哥的岳父林六哥(LimLacko)是蘇鳴崗的同鄉(福建同安)和事業夥伴,並接替蘇擔任第二屆華人甲必丹。林六哥初抵印尼時在下港(Bantam)做鞋匠,後來從商,但經營不善。於1622年移居巴達維亞時幾乎身無分文,荷蘭文獻記載林得到1000里爾銀幣贷款後開始發達,1628年已經有遠洋船到台灣貿易。林六哥的貸款來自何方沒有記載,最可能是福建同鄉如蘇鳴崗等出手相助,後來林六哥和蘇鳴崗成為密切的事業夥伴,1630年代一起承包荷蘭殖民政府的城牆和運河工程。林六哥在巴達維亞十多年,贏得華人和荷蘭人的信任,1636年被推舉為第二任華人甲必丹。下圖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印尼總督范迪門畫像。

茂哥和林六哥跟荷蘭人關係密切,1620年代後期茂哥的船已經開始在台海為荷蘭駐台部隊服務,其後茂哥也為台灣島內荷蘭人服務。例如1644年9月3日,茂哥的一艘戎克船從淡水載運硫磺和18個人到大員;1654年9月2日,茂哥的一艘船為荷印公司將11436枚鹿皮和一封信,由大員送到在外海預備出航日本的平底船Witte Lam號。

1636年蘇鳴崗赴台灣前,茂哥是荷蘭人的口譯員。由於葡萄牙人最早到達亞洲通商,葡萄牙語成為歐、亞貿易普遍的中介語言。推測茂哥通葡萄牙語、印尼當地語、和閩南語。茂哥移居台灣後,也曾經為荷蘭人擔任翻譯工作。由於茂哥跟荷蘭人關係密切,1647年12月底被任命為法庭兩位漢人成員之一,和七位荷蘭官員共同審理有關台灣漢人的案件。荷蘭人鼓勵茂哥包攬稻米耕作,茂哥和何斌及三舍等人在1654,1655,和1656年獲得殖民政府免繳稻田十一稅的優惠。

1647年茂哥定居台灣後,以台灣為基地從事遠洋貿易,他的船到過越南(1648年10月7日茂哥的船載運粗瓷杯、中國拖鞋等商品到越南廣南),泰國(1650年7月茂哥的船從泰國北大年返回台南,載了35個中國人,60擔胡椒、錫、藤等商品,馬來西亞(1651年9月15日茂哥的船從馬來西亞柔佛,經過廣南,載運錫、藤、胡椒等商品返回台南)等地。

台灣和印尼荷蘭殖民政府一樣,農耕、漁獵、稅收等業務都每年標售給漢人,由出價最高的人承包。茂哥在台很少承包業務,但時常擔任承包商的保證人。其中金額高的是1656年5月5日,何斌以一年47880里爾(西班牙銀幣,相當於119,700荷蘭盾)承包收取漢人人頭稅,由茂哥擔任保證人。根據規定,得標後先繳納承包金額一半給荷蘭政府,餘下一半由保證人擔保到期繳納。47880里爾大約是台灣荷蘭政府半年稅收,或駐台最高長官四五十年的薪資,只有像茂哥這樣財力極為雄厚的人才有能力擔任保證人。1651年8月到11月之間,巴達維亞特使佛士特跟(Verstegen)到臺灣,調查並調解長官維堡和副長官揆一兩個派系對立的事件。荷蘭特使離台前,接受漢人頭家邀宴,出面邀請的漢人代表是何斌和茂哥,可見二人在荷蘭殖民政府眼中份量相當。下圖為日本人繪的荷蘭人和荷蘭船隻圖。

何斌是荷據台灣後期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是大地主,從事遠洋貿易,承包荷蘭殖民政府業務,也是荷蘭人口中“公司的第一翻譯”。何斌跟鄭成功的關係也極好,鄭成功曾多次請何斌做中人跟台灣荷蘭殖民政府洽談生意。1654年4月,荷蘭台灣政府應鄭成功請求,派了白耶爾醫生到福建三個月為鄭醫治梅毒,居中傳話的就是何斌。1656-1657鄭成功為荷蘭劫掠他的船隻及限制鄭的船到南洋貿易等事不滿,切斷福建和台灣的航道。荷蘭人拿不到中國貨,貿易停頓,派何斌到福建爲荷蘭人做說客。何斌在廈門期間,寫信給大員的荷蘭人,是由茂哥轉交,說明當時大員何斌最信任的人就是茂哥。何斌說客任務成功,1657年8月鄭成功解除禁航令,台海兩岸間貿易重啟,何斌居首功,茂哥也有貢獻。

1657年荷蘭人不滿何斌幫鄭成功在台灣向華商收稅,1659年拘禁何斌。但何斌神通廣大,大概買通了荷蘭官兵,幾個月後就攜眷逃到福建投奔鄭成功,說服鄭攻取台灣。1661年鄭率大軍襲台,有記載說由於何斌對大員和荷蘭人十分瞭解,是何斌帶領鄭軍船隊通過鹿耳門登陸赤嵌,並為鄭成功獻策,陪鄭跟荷蘭人談判。鄭軍奪取台灣,何斌是大功臣。但是鄭成功登陸安平三個多月後,荷蘭人依舊據守熱蘭遮城頑抗,鄭軍糧草缺乏,再加上荷蘭援軍意外抵達,鄭成功遷怒何斌,大約1661年8月將何斌降職拘禁,只做翻譯工作。

至於茂哥在鄭成功控制台灣之後的遭遇呢?由於荷蘭人投降後離開台灣,無論身份高低,都如喪家之犬,當然無暇關心留在台灣的漢人大亨,不再記錄他們的去向。在鄭成功的眼中,這些長期跟荷蘭人合作的華商,可能不值得信任。就連何斌這個協助鄭軍奪取台灣的大功臣,都從寵臣降為囚犯,茂哥等漢人長老的命運大概也好不到哪裡去,能夠保住性命已經是萬幸。

荷據台灣時期的中國可以說是亂世,西、葡、及荷蘭人東來騷擾,明末清初之際烽煙四起,天災頻乃,人如螻蟻命如草芥,像茂哥、何斌這樣命運翻轉的人不計其數。看看這一年多來國際局勢發生巨大變化,大國關係更加緊張,加上新冠肺炎肆虐,戰爭一觸即發,似乎亂世即將到來。覆巢之下無完卵,我們這些平民百姓即使憂心,也無處可逃,只有聽天由命了。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wv2013&aid=15084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