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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西班牙據台時期(1626-1642)的商業活動和商人
2021/10/13 06:47:01瀏覽2289|回應0|推薦8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西班牙人1571年入據馬尼拉,作為擴展在東亞勢力的基地。西班牙殖民擴張的目的有三個,即擴大勢力範圍,傳播天主教,和通商賺錢。西班牙人早有進據台灣的意圖,但1624年被荷蘭人搶先佔據台南安平後,於1626年在基隆建立基地,跟荷蘭人競逐。所謂賠錢的生意沒人做,西班牙人不是傻子,不但不會自掏腰包維持海外殖民地,還要利用殖民地賺錢。賺錢不外三種途徑:正正當當做買賣,奪取當地資源(如墨西哥的白銀和黃金),或打劫(如荷蘭人搶奪中國商船,西班牙人搶奪英國商船)。這些招數殖民強權都清清楚楚,到現在還奉行不渝。所以,西班牙人進佔台灣必須要靠通商賺錢。西班牙人佔據基隆十六年期間商業活動、商人、和商品為何?是否賺錢?分述於下。


西班牙人管理鬆散

當時佔據安平的荷蘭殖民政府(1624-1662)的管理嚴謹得多,所有商業活動都由殖民政府壟斷,從整船絲綢交易,稻米漁獲承包,到鹿皮鹿肉買賣,都嚴格控制,按件抽稅,並詳細入帳。相對於荷蘭人的嚴格,西班牙殖民政府對台灣商品買賣沒有壟斷,稅收也沒有全面嚴格執行。1632年多名尼加教士艾斯基委(Jacinto  Esquivel)的報告中建議壟斷藤條﹑農產品、毛毯﹑銅製手鐲﹑鈴鐺﹑瓶罐﹑中國酒的買賣,獲取的利潤用來建造醫院,可見到1632年殖民政府沒有壟斷貿易,其後也沒用關於壟斷商業活動的紀錄。據台初期不抽關稅。1628年3月,馬尼拉指示派往台灣的財務會計官員,除非獲得台灣最高長官的允許,不得檢查中國船隻,不得收取關稅或任何費用,以鼓勵中國商船到基隆交易。但後來雖然收關稅,但沒有嚴格執行。1632年艾斯基委神父報告,有個商人不願付關稅,拒絕西班牙人上船檢查,堅持了15天,直到司令答應免稅後才肯卸貨交易。轉口貿易的商品金額等交易資料也沒有存留的帳目紀錄,跟荷蘭人的北歐民族嚴謹的做法不同。


缺糧需要買大米

西班牙人在基隆建立基地後,依賴馬尼拉運送補給,但由於季風及變化莫測的海象的影響,補給船隻經常不能按期抵達,駐守官兵長期缺糧,甚至吃老鼠維生。當時台灣農業還沒有開發,原住民耕種只供自用。西班牙人缺糧,只好跟原住民購買,但原住民沒有餘糧,只有搶奪,為此多次發生激烈衝突,多位西班牙傳教士和士兵為此喪命。至於跟原住民“購買”糧食,是否付錢?價格多少?都沒有記錄,無從考查。

西班牙駐台人員在數百到千餘人,糧食需要量大,跟原住民爭奪只能救急,還是要依賴進口來滿足需要。進口糧食的數量和價格有些年份有記錄。例如1637-1638年,有多筆西班牙殖民政府向漢人購米的記錄:1637年8月28日向Tionchu購米38卡凡,8月29日向Tionchu及Paolo購米275卡凡,9月10日向Uchuan購米732卡凡,9月14日又向Tonchun購米,1638年6月19日向Banco購米100卡凡,6月25日向Chensit購米52卡凡等,每卡凡單價約10-11里爾。

除了漢人外,也有西班牙供應商賣米。例如,1637年10月7日西班牙殖民政府向Bartolome Duarte Rendon購米40卡凡,1638年6月8日向Alonso Pacheco購買本地產米93卡凡11甘達,每甘達1比索,253卡凡中國產米,每卡凡10.5里爾等。有記載1641年11月全年購買超過1600甘達的米(1卡凡cavan=24甘達ganta)。中國產米應當是中國商人載運到基隆銷售,為何要經手西班牙中間人賣給殖民政府?令人費解。是否有什麼蹊蹺?一時無法解謎。


進口石灰石維護城堡

基隆城堡建造和加固需要使用石灰石,大部分是由中國進口。例如,帳冊中記載1637年11月25日和1638年1月2日分別向漢人Benua購買850卡凡和550卡凡石灰,1638年2月27日向七個漢人購買1237卡凡cavan生石灰,單價每12卡凡1比索。除了漢人,也有西班牙人進口石灰石。例如,1637年12月23日,殖民政府向Francisco Hernandez購買2540卡凡生石灰,1638年1月2日和1638年7月3日分別向士官Andresde Marvaez購買1200卡凡和180卡凡生石灰,1638年7月3日買48 cates生鮮豬肉等。石灰石產自中國,生鮮豬肉產自何處?沒有說明。1632年艾斯基委神父就建議開採基隆大巴里(Taparri)附近山上的石灰石,在當地燒製,供城堡維修。但殖民政府顯然沒有付諸行動,以至於1638年還依賴進口中國石灰石加固城堡。


出口藤和硫磺到中國

1632年艾斯基委神父的報告中記載,所有的原住民都出售藤給中國商人,在大陸每一擔藤可以賣到2-3兩銀子。硫磺是是十七世紀製作火藥的主要原料。北投附近有豐富的硫磺礦,原住民一般在9到12月開採,賣給中國商人出口。艾斯基委神父說,1631年中國商人前來購買了兩艘舢舨的硫磺,在中國一擔售價16到20兩銀子。1631年6月,荷蘭人從幾個逃離基隆基地的菲律賓人口中得知,西班牙人沒有從事硫磺買賣。艾斯基委神父說,1632年,有兩艘中國舢舨載滿了貨到基隆來,希望交換硫磺,可是西班牙隊長拒絕了,因為舢舨沒有帶來當地需要的布匹,也可佐證西班牙人沒有參與硫磺買賣。荷蘭人比較積極,取代北部的西班牙人後,就壟斷淡水北投的硫磺開採,銷售到中國及其他地區。


出口鹿皮-日本白銀換取中國絲綢的一個環節

十七世紀日本武士盔甲重要的材料之一是鹿皮,台灣產的鹿皮質地堅韌可抵擋刀劍受到歡迎。1632年多名尼加教士艾斯基委報告當年有三艘舢舨從日本前來,滿載在鹿皮回去,日本人告訴神父他們買賣鹿皮比絲綢獲利更多。艾斯基委神父建議不要壟斷鹿皮交易,以吸引日本人到基隆做買賣,可以為西班牙人帶來多重好處。首先,日本人到基隆買鹿皮,同時會為西班牙人帶來日用補給品;其次,西班牙人賣鹿皮得到的的白銀可以用來採購中國絲綢;第三,改善跟日本人的關係有助於到日本傳播天主教。當時出口鹿皮等商品是否抽稅?沒有相關記錄。但從西班牙人鬆散的管理方法判斷,可能一直沒有抽稅。

明朝末年白銀是中國信用最好的貨幣,廣泛被接受,但中國不產白銀,依賴對外貿易輸入白銀。而十七世紀時,日本是白銀的生產國,中國絲綢受到日本歡迎。當時明朝禁止直接跟日本貿易,自16世紀中葉到1640年間,以澳門為基地的葡萄牙人就成為中日貿易的主要中間商人,最主要的商品就是出口中國絲綢到日本換取白銀,利潤豐厚。以彩色生絲為例,在澳門價格每擔140兩白銀,在日本價格約370-400兩白銀。根據學者估計,16世紀後期到17世紀上半,大約有8000萬兩日本白銀流入中國,略少於日本產量的一半。而台灣輸出鹿皮到日本換取白銀,又流入中國換取絲綢輸出到日本,成為中日貿易中的一個環節。


轉口中國絲綢-墨西哥白銀換取中國絲綢

十六世紀下半到十七世紀,中國絲綢在歐洲和美洲市場同樣受到極大的歡迎,經營轉口商同樣可以獲得極高的利潤。1571年西班牙人殖民菲律賓後,從中國購買絲綢產品,以大帆船(Galleons)載運,橫越太平洋到墨西哥銷售。1573年首批中國絲綢等商品送到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港(Acapulco)後,因質量好,價格只有西班牙絲綢的三分之一,大受歡迎。中國絲綢通過這個跨太平洋航線,源源不斷運送到美洲銷售。

西班牙人佔據基隆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就近購買中國絲綢,轉口到墨西哥銷售,史料中有零星的相關記載。1629年7月18日的一份西班牙記錄顯示,有一筆20萬元比索的現金從馬尼拉送到台灣去購買絲貨,“至今還沒有回音,不知道買到絲了沒有,或者錢是否遺失了﹖使得我們的商人十分焦急”。這筆20萬比索現金是否買到絲貨?下落如何?並沒有留下記錄,也許是私人買賣,官方沒有參與。1636 年5月21日,安平的荷蘭人攔截了一艘從基隆到馬尼拉的西班牙船,扣留了船上28個漢人、16個白人和白人混血兒,沒收船上載運的“496塊麻布、975塊高級中國絲綢、465塊崁甘布、11塊缎、2塊彩色高級雙面布料、1835雙絲襪、156捆鞋帶、11塊絲料、157塊catties絲料等”,總價值7,496.15荷蘭盾(約3000比索)。這艘船顯然是菲律賓的商人在基隆灣購買中國商品運載到馬尼拉出售謀利,但西班牙人沒有留下記錄,可能是私人交易,基隆殖民政府也沒有抽取關稅。

相對於基隆進出口的其他商品,轉口中國絲綢的交易對殖民政府說來,從金額和利潤上看來無疑是最重要,也是唯一可能從中獲得足夠利潤維持基隆基地生存的商業活動。1629年馬尼拉送到基隆20萬比索現金購買中國絲綢,可見殖民初期對台灣貿易的期望。但現存西班牙史料中缺乏基隆絲綢買賣的記載,多的是對中國商船來得太少,和資金缺乏不能購買絲綢的失望。由於轉口貿易不順利,使得馬尼拉很快降低了對台灣基地支持的熱情和力度。


馬尼拉來的西班牙商人

從事絲綢轉口貿易的商人多半來自馬尼拉。1636年5月被安平的荷蘭人劫奪的商船上的16個白人和白人混血兒,船上裝載了大批中國絲綢等商品,這些人顯然主要是從馬尼拉來的西班牙商人。1632年一艘從基隆到到馬尼拉的船,在聖卡塔里娜(Santa Chatarina,蘇澳)附近,被噶瑪蘭人(Cabalan)打劫,船上共有西班牙人、華人、和日本人共80人被殺害,這些人部分應該是馬尼拉來的商人。1642年8月基隆的西班牙人投降荷蘭人時,被俘虜的446名西班牙人員中,還包括“商人之男女奴隸11名”,可見直到殖民後期,仍然有馬尼拉來的商人在台。

由於當時海上交通依賴帆船,春夏季刮東南風適宜北上,馬尼拉商人抵台後,需要在台等候秋冬季刮東北風時南下返回。1631年6月30日一份報告記載,基隆和平島城堡和山之間除了西班牙官員的宿舍外,還有已婚商人的住宿區,供給西班牙白人商人居住,可以印證殖民當局原先對貿易抱著很高期望的。


馬尼拉來的華僑和其他商人

前述1632年和1636年被原住民和荷蘭人劫奪的菲律賓商船中,也載有不少漢人,其中應該有馬尼拉來的華僑商人。1632年的記載,基隆已經有指定的華商(sangley)住宿區,教堂已經建好,但還沒有神父進駐。當時殖民菲律賓的西班牙人懷疑華人的忠誠度,因此限制馬尼拉華人集中居住在被嚴密監管的“八聯”(Parian)區。在台灣,殖民當局延續菲律賓歧視的做法,分隔華僑商人和西班牙商人的住宿區。當時西班牙人以傳教為馴服異教徒的手段,菲律賓華僑也有人成為天主教徒,因此基隆的華商住宿區中同時建造了教堂,可見西班牙人對菲華在台灣轉口貿易中扮演的角色期望很高。但可惜西班牙記錄中,並沒有留下菲律賓來的西班牙或菲華商人的姓名,我們也不知道送到台灣買絲綢的20萬比索現金的主人是誰,否則也許可以發掘一些有趣的歷史故事。

1638年10月台灣長官帕羅米諾(Pedro Palomino)給菲律賓總督的報告中記錄,有一個西班牙和漢人混血兒,通西班牙語和漢語,做過翻譯,管理過菲律賓華商,他的妻子是菲律賓土著,女婿是一個治安官。這對夫妻欠債400比索(可能欠台灣殖民政府),為此抵押了兩個女奴和一間房屋,可能不狗抵債,遭到台灣當局起訴。這對夫妻顯然是到台灣經商,欠下債務,惹上麻煩。同一份報告中又提到一個回教馬來婦女(Moorish Malay),很久以前就和丈夫住在基隆,應該也是以自由人身份在台作買賣的菲律賓土著。

1639年一個駐台教士給菲律賓總督的信函中提到,台灣長官將一筆“屬於一個柬埔寨回教婦女”的錢付託給教士,但一位貴族總管說錢是他的,引起糾紛。值得注意的是,事件上報給菲律賓總督,牽涉的金額顯然很大,送到台灣的目的肯定是做轉口貿易。其次,這筆柬埔寨婦女的錢牽扯台灣長官、傳教士、和貴族總管,很可能他們之間有生意來往;而且,西班牙因國土曾被回教徒佔據七八百年,對回教徒敵意很深,西班牙高層跟柬埔寨回教婦女之間應該有很大的利益交換,才可能有如此緊密的關係。


轉口絲綢貿易的主要競爭者

十六及十七世紀時,中國絲綢在日本、印度、及歐美都受到歡迎。購買中國絲綢外銷世界各地可以獲得鉅大的利潤,成為海權大國競逐的目標。葡萄牙商人早在1550年代已經居住在澳門,跟廣州建立密切商貿關係,得以享受特權和稅收優惠。自1578年(明萬歷六年)起,明朝對各國貢舶開放廣州港,但各國貢舶要先到廣州的外港澳⾨,使得葡萄牙人包攬了廣州對外貿易,成為廣州中國絲綢的最主要外銷商,轉口銷售到日本、印度、歐洲等地。葡萄牙人是一個主要競爭者。

漳泉地區商人很早就到菲律賓做買賣。1567年(隆慶元年)明朝開放海禁後,福建漳州月港跟馬尼拉的貿易更加熱絡,絲綢瓷器是輸出到馬尼拉的主要商品。1571年西班牙人開始殖民菲律賓時,馬尼拉已有150餘名華僑定居。1570年代後,每年到馬尼拉的中國商船大約在20-40艘之間,載運商品以絲綢為主,價值約在20萬比索。當時以印尼雅加達為基地的荷蘭人跟西班牙人競爭,時常劫掠來往中國和⾺尼拉航線上的商船,1617年就劫奪11艘,干擾馬尼拉和中國的貿易。1580-1640年間,西班牙國王兼任葡萄牙國王,澳門的葡萄牙商人得以將廣州出口的絲綢銷售到馬尼拉。因此自1619年以後的⼗餘年間,葡萄牙人大量從澳門運送中國絲綢等商品到馬尼拉,是馬尼拉絲綢供應另外一個主要來源。

荷蘭人1600年前後到亞洲,1619年在印尼雅加達建立殖民基地,就決心壟斷中國絲綢貿易。1622年荷蘭艦隊進攻澳門,企圖取代葡萄牙人,獨佔廣州絲綢外銷,但被葡萄牙人擊退,轉到澎湖,通過日本華僑李旦在澎湖購買中國生絲。1624年荷蘭人在安平建立基地後,透過李旦的關係跟福建的許心素購買絲綢,並以武力進逼閩南沿海,企圖獨佔漳泉絲綢出口。雖然荷蘭人船堅砲利,是一個強大的競爭者,但壟斷漳泉絲綢出口的野心因為鄭芝龍的崛起沒有實現。

1623年鄭芝龍從澳門到日本,在李旦門下工作,1624年被李旦推薦到台澎為荷蘭人作翻譯,並為荷蘭人在海上劫掠西班牙商船,1625年離開荷蘭人下海為盜。鄭只向有錢人商船收取保護費,不許屬下騷擾百姓,因此得到民間支持,得以迅速壯大。1626年福建鬧飢荒,鄭芝龍到金、廈、廣東沿海打劫,得數千饑民投奔,1627年已擁船近千艘,對福建官方及荷蘭人都構成威脅。1627年荷蘭艦隊應福建官員請求到福建沿海驅逐鄭芝龍,但韋特司令官(De Witt)的艦隊遭到鄭軍强大火力攻擊,一砲未發就逃到爪哇。接著鄭芝龍在廈門打敗總兵俞咨皋,1628年“鄭芝龍縱掠福建、浙江海上”,切斷台海交通,明朝只好招撫鄭芝龍,封為游擊將軍。此後鄭芝龍亦官亦商,雄霸台海,壟斷漳泉絲綢等商品出口近二十年。


據台西班牙人轉口貿易缺少競爭力

西班牙據台的目的之一是就近收購中國絲綢轉口獲利。基隆雖然距離福建較近,但當時福建已經有大量絲綢直接運送到馬尼拉轉運出口。從基隆購買絲綢後,必須運送到馬尼拉才能外銷,船運費用和時間拉長都要增加商品的成本,基隆港沒有優勢。此外從漳泉到台南安平的船運比到基隆更加便利,漳泉商人到基隆不如到安平銷售給熱切的荷蘭買主。

基隆另外一個劣勢是西班牙人缺乏現金。除了1929年送到台灣的20萬比索鉅資之外,基隆的西班牙殖民政府一直缺錢,1634-1642年間,平均每年從菲律賓運送給台灣殖民政府只有9千比索。荷蘭人則資金充沛,1629年4月荷蘭普特曼斯長官(Hans Putmans)從巴達維亞(Batavia,即今印尼雅加達)赴台上任,隨身攜帶了15萬荷蘭盾現金(相當於7500比索,2.5荷蘭盾=8里爾=1比索)到福建沿海購貨。1632年艾斯基委神父報告,基隆缺乏現金,有中國人商人運來絲綢,等了一年才以一擔130比索的低價賣出。士兵領不到薪水,沒錢購買酒﹑水果﹑肉或魚,中國舢舨只好滿載貨物離去。1635年3月一個月份,安平的荷蘭人就支出1.5萬比索向中國商人購買500擔生絲、紡織品、和瓷器等商品。而1635年全年,西班牙基隆基地收到馬尼拉送來的現金只有1.2萬比索,只能勉強支應薪資、工程款、和購買米糧需求,哪有餘錢購買絲綢轉賣?西班牙人資金缺乏的消息傳開,中國商人不願到基隆做買賣,轉口生意無以為繼。


結論

西班牙據台期間商業活動的類別和商品為:進口米糧、石灰。出口藤條、硫磺、和鹿皮,金額不多。參與商業活動的有:殖民政府、中國來的商人、日本商人、馬尼拉來的西班牙人、華僑、菲律賓土著、和東南亞商人等。轉口中國絲綢換取白銀是西班牙人賴以維生的大買賣。福建到馬尼拉比到基隆距離遠,但絲綢需要運送到馬尼拉才能上載到大帆船外銷墨西哥,基隆沒有航運上的優勢。加以安平的荷蘭人資金充沛,基隆在絲綢買賣上處於劣勢。馬尼拉入侵台灣之舉,似乎缺乏事前規劃。基隆殖民政府既缺錢購貨從轉口貿易中獲利,又沒能吸引中國商人前去,繁榮港都,從中抽取稅收。基地缺少收入,難以維持。不得不撤離台灣,也終止了西班牙帝國在東亞的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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