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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工資、報酬、薪金別搞混了喔!
2008/04/16 00:45:39瀏覽16372|回應1|推薦14

資料引述來源

歡樂新聞網探索勞工法令 

http://www.hnbs2006.com/newslist/labor7.php

蘇諍先生撰

台灣的立法品質,向來遭人詬病,從下引幾個法,關於工資

、薪資、薪金、報酬的籠統定義,簡直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國家有必要儘速統一,免得勞工一旦要爭取合法權益時,

會因為「法」的亂打迷糊戰,吃明虧或暗虧。

首先是,薪資=工資?要看法而定,健保、勞保,是;但所得稅法,不是。

薪金=工資?,依照勞動基準法,是。

報酬=工資? 依照勞動基準法,要加幾個字,因工作而獲得之

報酬,就「是」。不過就單單「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這幾

個字,衍生、相關的論文或文章,多如牛毛,超過百萬字。

因此,勞工一定要從背後的深意去談、看問題,千萬不要從
字面解析,自以為是的以為「法」就是這樣規定,然後如某
大報兩位編輯部員工,為證明被資方片面刪除的津貼是工資,
特地端出所得稅單來證明,可是被法院拒絕採信,因為「所得
稅扣繳憑單乃雇主就給付予員工之金額,向行政機關所為申報
而開立之憑據,尚不得依該憑單上所載之金額,即遽以認定均
為雇主給付予員工之工資,仍應就其金額之實際給付原因來加
以判斷」。

 

您知道嗎兩位編輯部員工,損失高達百萬。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對工資的定義★

http://www.hnbs2006.com/newslist/newslist.php?no=749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十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

各款以外之給與。 (也就是以下的不是工資)

1.紅利。

2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

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3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4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5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6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7職業災害補償費。

8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

之保險費。

9差旅費、差旅津貼、交際費、夜點費及誤餐費。

10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

 
條第三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
月收入之平均為準;實物給與按政府公布之價格折為現金計算。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二條★

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依下列各款定之:

一、受雇者: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七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4

函,受雇勞工薪資所得認定標準,健保法第二十二條第ㄧ項

第ㄧ款所指受僱勞工之薪資所得,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

三款有關「工資」之規定為其認為標準。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
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
資收入為所得額。

          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
金及紅利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旳,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
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
 之項目,不在此限。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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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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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大
2008/04/17 13:17

我真的都搞不清楚

反正我都沒得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