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中華民國的民眾,平日騎機車出門,都不會想到一旦撞傷別人,要付出多少代價的問題。可是需要錢才來工讀的您,能不先了解這項法律上的制約嗎?尤其沒錢的您,該如何找到「金援」,來協助您度過賠償的難關?
黃才昱老師口述: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無分過失與故意,由保險公司會支付最高二十萬的傷害醫療費用,身體殘廢每人最高有 150萬元醫療費,死亡每人定額給付150萬元賠償。殘廢等級是依照勞保殘廢等級表來歸類。
如果保險公司所付出的錢,不夠賠償,老闆也要按民法188條負連帶賠償之責任。
同時,如果這項肇事,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9條之故意行為時,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也就是會向工讀生要求賠償保險公司所付出給受害人的保險金。
相關法條參閱
http://www.hnbs2006.com/newslist/newslist.php?no=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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