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引述來源 歡樂新聞網 http://www.hnbs2006.com/newslist/newslist.php?no=1376
(台北訊) 國民黨立委張顯耀鑑於近年經濟不景氣,物價上漲而勞工收入大幅縮水,特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修正案,調降勞保保費滯納金,而97.04.25日也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往後勞工保險費超過寬限期的滯納金,將從每天加徵應納金額的0.2%降為0.1%,與健保費滯納金費率相同,調降幅度達一倍;並將加徵滯納金的上限從應納費額的30%降為以20%為限。
張顯耀說,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調降滯納金後,相信對無力按期繳納勞保保費的勞工朋友是一大福音。
張顯耀提到,近幾年因為經濟不景氣,失業率數年來均持續在4%左右,失業人口約40萬人上下。部分勞工雖未失業,卻無力按期繳納勞保保費。依據勞委會統計資料,94、95、96三年度中,未能按期為勞工繳納保費的一般投保單位(公司行號)分別有322,652單位次、322,755單位次與366,860單位次,這些投保單位下的勞工因而大受影響。而職業工會與漁會被科以滯納金之人數也分別有82,012人、87,090人與74,03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