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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約翰.伯格的《另一種影像敘事》
2013/10/10 20:07:26瀏覽1267|回應0|推薦7

Excerpt:約翰.伯格的《另一種影像敘事》

"One of the world's most influential art, critics ... Berger sees clearly with fresh surprise yet profound understanding." -- Washington Times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9413
另一種影像敘事 Another Way of Telling
作者:約翰.伯格、尚.摩爾
原文作者:John Berger
Jean Mohr
出版社:臉譜

出版日期:20090320

語言:繁體中文 ISBN
9789862350157
裝訂:平裝

美學理論大師約翰.伯格vs專業攝影名家尚.摩爾合力探究攝影本質的經典之作!

薩依德譽為「劃時代的原創性影像論述」!
繼《明室》、《論攝影》、《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後又一影像思考巨著!
探討影像敘事之道的理論與實務之作!

關於攝影,我們不停思索:
何謂真實?攝影是紀錄,抑或另一種謊言?
什麼是照片?照片意味著什麼?它們是如何生成,又如何被使用、被詮釋?
影像與文字間有何關聯?圖說是理解之必要,抑或想像力的扼殺?
為何沒有文字說明的照片,依然能令人感動莫名?
我們能否捨棄文字,純然以影像思考、敘事?
  當代知名美學評論家約翰.伯格,與瑞士知名攝影家尚.摩爾,首度以理論結合實務的方式,延續班雅明、羅蘭.巴特、蘇珊.宋塔的思想傳統,為讀者揭示攝影的本質。

約翰.伯格的書,總是少了艱澀難懂的理論,多了一些人文關懷。
從本書的前言〉裡頭可以很清楚了解他所想要表達的「另一種影像敘事」:
本書的第三部分,由150張沒有任何文字說明的相關照片構成。我們將這一系列的照片命名為〈假如每一次……〉(If each time...),內容是對一位農婦生命史的反思(reflection)。這些照片,並非所謂的攝影報導(reportage),我們希望的是,它們可以被解讀為一種想像力下的成果(a work of imagination)。

第四部分試圖探討,我們在〈假如每一次……〉裡訴說故事的方式,具有何種理論上的意圖與內涵。

雖然,誠如約翰.伯格的期待,「影像自有其「敘事」的作用,但透過他用文字傳達的訊息還是讓人感到驚豔,以下摘要的片斷已然經過 18 載,相信在今日讀來依舊擲地有聲!

一張照片所蘊含的曖昧含混,並非肇因於影像所紀錄的事件瞬間:攝影紀錄下的逼真證據,遠比親眼目擊者的描述要來的清楚明晰,正如一場勢均力敵的賽跑裡,最後常用終點照片來公正地決定是誰勝出。是攝影在時間之流所造成的斷裂感(discontinuity),使得其意義充滿含混曖昧,造就了出攝影雙重訊息的後者出現(亦即相機拍攝的過往時分,與照片觀看的當下片刻,兩者間的距離宛如無底深淵)。
一張照片,保留了一個過往片刻,使其免於被隨後繼之的其他片刻所抹滅消除。就此而言,照片似可比擬於人們在心中所記憶的影像。但在一個基本層面上,兩者仍有差異:人們記憶中的影像,是連續(continuous)生活經驗中的殘餘物(residue),照片則是將時間裡斷裂(disconnected)的瞬間面貌孤立出來。
人生在世,各種意義並非在瞬間片刻(instantaneous)產生。意義,是在各種聯繫與關連中出現,並且總處於一種不斷衍生發展的狀態下。沒有一套故事架構,沒有一些推衍發展,也就毫無意義可言。事實(fact)與資訊(information)本身並不構成意義。事實可以被餵進電腦裡,成為推測演算的要素之一,但電腦並不能生出意義來。當我們為一個事件賦予意義時,我們不但對此事件的已知面,並且對它的未知面都做出了回應:意義與神祕(mystery)因而形影不離,密不可分,二者都是時間的產物。肯定確信(certainty)或許生於瞬間(instantaneous),疑慮懷疑(doubt)卻需時間琢磨(duration),而意義,實乃兩者激盪下的產物。一個被相機所拍攝下的瞬間,唯有在讀者賦予照片超出(extending)其紀錄瞬間的時光片刻,才能產生意義。當我們認為一張照片具有意義時,我們通常是賦予了它一段過去與未來。
(p.94~95)

所有的照片都是曖昧含混的。所有的照片都是從連續的時間(continuity)中所擷取出來。假如所紀錄的是公眾事件,這段連續的時間就叫「歷史」,假如所紀錄的是個人私事,這段被攝影所打破的連續時間就叫做「生命故事」(life story)。即便是一張純粹的風景照,都打破了原本連續的時間,而切割下了那個時間點的光線與天氣。照片的斷裂(discontinuity)總會衍生曖昧含混,但這種曖昧含混時常不明顯,時常因為照片與文字的搭配,藉著文圖共謀,製造出一種充滿確定感,甚至可說是魯莽獨斷的傳播效果。
(p.96)

攝影機所傳送的事物形貌,究竟是一個建構物(construction),一個人造的文化加工品(a man-made cultural artifact),還是像沙灘上的腳印,是一個路過之人所自然地(naturally)留下的痕跡?答案是,以上皆是。
攝影家選擇拍攝的事件。這種選擇可以被視為一種文化建構(cultural construction)。藉著拒絕去拍他不想拍的事物,這種建構的空間彷彿被清空了出來。他的建構,以解讀(reading)自己眼前正在發生的事件來進行。藉由這種通常憑藉直覺、十分迅速的事件解讀,攝影家決定他所要拍攝捕捉的瞬間。
同樣地,當事件的影像以照片方式呈現時,同樣也會成為文化建構的一部分。照片從屬於某種社會情境下,譬如攝影家的創作生涯、一段爭論、一個實驗、一種解釋世界的方式、一本書、一份報紙,一個展覽等等。
但在此同時,影像,及其所再現(represents)的物體之間(在相片上的符號,以及這些符號所再現的樹木之間),乃是一種即時的(immediate),且毫無建構色彩(unconstructed)的物質關係。這種關係確實就像痕跡(trace)一樣。
……
藉由比較照片與繪畫間的歧異,或許可以更加闡明前面所提及的痕跡,究竟所謂為何。一張素描,就是一場翻譯(translation。畫紙上的每個部分,都是繪圖者有意識地去與真實存在的,或想像中的「模型」(model),所進行的一種連結,並且與紙張上先前已經畫上去的各個部分息息相關。因此,一個被畫出來的影像,是繪圖者耗費無數精力(或倦怠,倘若圖畫本身並不出眾)進行各種判斷下所達致的成果。每當一個輪廓在畫作中逐漸成形時,背後都牽涉繪圖者有意識地以其直覺,或系統化的思考進行介入。在素描裡,蘋果是被畫成(made)圓形球體,但照片中蘋果的圓型外貌與明亮陰影,則是藉由光線而被接收給定的(received as a given)。
這個關於作畫(making)與接收(receiving)的差異,也意味著兩者的時間觀並不相同。繪畫是在創作過程中得到了自身獨具的時間,獨立於畫作內場景存在於實際世界裡的時間。相反地,照片以幾乎即時,現在通常是以人眼無法察覺匹敵的快門速度,來接收影像。照片中唯一包含的時間,就是它在影像中所展現的孤立瞬間。
照片與繪畫這兩種影像裡的時間,還有一個很大的歧異點。畫作中的時間並不是均質一致的(uniform),藝術家會花多些時間心力在他或她認為重要的部分,畫作裡的人臉就可能比頭上的天空,要耗費了更多時間。畫作通常依照人的價值觀,來決定那部分要多花些時間處理。而在照片裡,時間則是均質一致的:影像中的每個部分,都以同等時間經歷了化學程序,在此過程中,影像裡每個部分都是平等的。
……
攝影不像繪畫,它並不擁有一套語言。攝影圖像是藉著光的反射而瞬間產生,其輪廓(figuration)並非藉由人的經驗或意識所受精(impregnated)生成。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書寫攝影時,曾提及「人類在歷史上第一次接觸到沒有符碼的訊息(messages without a code)。照片因此並不是影像大家族裡最終極的(改進過的)一個成員。攝影因此呼應了訊息經濟學的決定性突變(it corresponds to a decisive mutation of informational economics)。」稱照片為影像家族裡的突變,是因為它們提供了資訊,卻沒有一套自身的語言。

照片並不是從事物的形貌所翻譯(translate)過來,而是從事物形貌所引用(quote)而來。
(p.98~101)

假如攝影擁有一種獨一無二的敘事類型,這種類型與電影是否會有相關之處呢?令人意外地是,照片事實上乃是電影的反面。照片是一種回溯式retrospective的媒材,並以這種方式被人們觀看;相對而言,電影則是一種預期式 (anticipatory的媒材。面對照片,人們尋覓的是什麼曾在那裡what was there,而在電影裡,人們則引領期待接下來將發生什麼what is to come next。就此而言,所有的電影都可看成冒險adventures:它們隨著故事前進,然後抵達。所謂的倒序flashback,便是讓根深蒂固地存在於影片裡的那個焦急的本質,能夠大步向前邁進的許可。
相反地,假如存在著一種蘊藏在靜照攝影裡的敘事類型,它則會像人的記憶或回想reflections那般,去搜尋曾經種生過的事物。記憶本身,並不是由各種本質上永遠往前進的倒序所構成。記憶是一種多重時間能夠同時共存的領域。就創造並擴展這個記憶的人而言,主觀記憶是一種連續而不中斷continuous的領域,但從時間層面觀之,記憶卻是斷裂而不平連續的。
......
一張照片由於範圍有限,因此遠比大多數的記憶要簡單許多。但是攝影術的發明,使我們獲得一種嶄新的、與記憶最為相似的表達工具。攝影的繆斯女神,並不是記憶的近親姊妹,攝影就是一種記憶。照片,與人的記憶,都同等倚賴並對抗於時間的流逝。兩者都保存了光陰片刻moments,並形成了一種自身獨具的同時性simultaneity類型,所有在裡面的影像都能共存coexist)。兩者都因為事物的相互關連性而刺激stimulate,或被刺激。兩者都在尋求那具有天啟揭示意味的瞬間instants of revelation,因為唯有這樣的瞬間才構成完整的理由,說明照片與記憶二者,有能力與時光的不停流逝相抗衡。
(p.277~278)

假如我簡短地討論一下,這個迄今仍屬實驗性的敘事形式,是如何使用蒙太奇montage) 技巧,或許能有助於準確闡明其本質。假如它確實敘事了,它是藉由蒙太奇手法來達到這個效果。
艾森斯坦Sergei Eisenstein) 曾提出「吸引力蒙太奇a montage of attractions的概念,認為每一個畫面剪接,都應該能引導出下一個接續出現的剪接畫面,反之亦然。這種吸引力的能量energy,可以出現在使用對比contrast,雷同equivalence、衝突conflict,或回溯recurrence等手法上。在每個例子中,這種剪接都以一種極具說服力,且宛如隱喻重點的方式運作著。
......
事實上,這種吸引力蒙太奇的能量,摧毀了連串系列靜照之中的連串排序(sequences)概念,這個用語為了行文方便,我在前文多次使用。照片的連串排序,變成了一個各種影像可以同時共存的領域,宛如記憶。
如此被安置的照片,得以返回到一個生活的脈絡裡——當然不是指這些照初拍攝的,那不可能返回的時間脈絡,而是指人們生活經驗的脈絡。在此,照片的含混曖昧終於成真their ambiguity at last becomes true),得以被人們的回想反思(reflection)所挪用;它們所揭露、凍結的世界,變得馴服而可讓人接近;它們所蘊含的資訊,被人們的情感所滲透;事物的外在面貌,因此變成了生命的語言。
(p.284~285)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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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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