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普普斯特對答一直是有趣的事... 乍看提問是很”國語辭典”的問題 (可惡!本來想一貼了事,居然從網路查不到解釋) 但其實卻提醒著我們一些很基本卻忽略的事實。
什麼是”自我救贖”?為何要”自我救贖”?如何”自我救贖”? 如果不拿基督教教義中的「原罪」來討論,或許也可以勉強用太宰治的「生而為人,我很抱歉」來引申吧! 為何會對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人生感到抱歉呢? 當青春年華悄然消逝,我們卻對自己的”過去”很少感到滿意,更多的是種種遺憾、悔恨... 我想所謂的”自我救贖”就是立基於此吧!藉由所謂的”救贖”來彌補這種遺憾或悔恨。 但”自我救贖”的結果真能改變或扭轉這個既成事實嗎?其實我是存疑的。 甚至”自我救贖”之後的”無效”(in vain)或”空虛”(emptiness),又該如何救贖?或者我們也許只會陷入不斷”自我救贖”的無限迴圈中。 以上。 另請普普斯特向教育部反應為何”國語辭典”裡頭沒有”救贖”或”自我救贖”的解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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