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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06:45:34瀏覽8|回應0|推薦0 | |
Excerpt:劉再復的《放逐諸神——文論提綱和文學史重評》 續讀劉再復的《放逐諸神——文論提綱和文學史重評》。 其中一篇〈文學史悖論〉特別吸引自己。雖然本文主要目的是質疑大陸編寫直線發展的文學史觀。但從文章中提出多組悖論則是令人感到非常值得探索。 以下摘要分享。 書名:放逐諸神——文論提綱和文學史重評 作者:劉再復 出版社:風雲時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1995/06/01 【Excerpt】 〈文學史悖論〉 一九八八年,我在已故的王瑤先生所主持的中國現代文學創新座談會上,對以往的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編寫原則,進行商榷。我認爲,前四十年大陸編寫的中國現代文學史,其文學史觀可稱爲「直線進化論」。這種直線進化論的基本觀念是:一代有一代的文學,而後一代文學是前一代文學的進化,因此,它總是優勝於前一代文學。體現這種文學觀念主要不是先後的時序問題,而是連着先後時序的優劣價值判斷問題,描述方式與價値判斷完全合一。在這種文學史觀的支配下,從「五四」開始的中國現代文學便被展示為這樣一個直線進化過程: 二〇年代:產生優於古代文學的現代啓蒙文學; 三〇年代:(二〇年代就開始發生):產生優於啓蒙文學的革命文學和左翼文學; 四〇年代:產生優於左翼文學的工農兵文學; 五〇年代:產生優於工農兵文學的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學。 七○年代後,隨着政治的變動,重新編寫的中國現代文學史,把受政治影響而被開除出文學史的一些作家如艾青等重新請入史書,這無疑是一種進步。但是,新編的文學史並沒有擺脫「直線進化」的描述模式。正因為這樣,便有上海一批年青學人,呼籲「重寫文學史」,這種呼籲完全是一種學術要求。 …… 筆者不贊同單一情節的文學史觀,並不是說,每一部文學史都應當涵蓋一切,而是說,無論編寫何種類型一包括文體史、斷代史、通史等一的文學史,對史的整個過程都應當看到它的悖論,看到它乃是一個多種走向、多種情節和多種意識系統和話語系統互相交匯的過程。注意文學史的悖論,有可能打開重寫文學史的思路。以下,我試列出若干組悖論的內涵。 第一組悖論:文學發展;文學無發展 確認文學是發展的,是確認文學具有時代性、歷時性,確認文學隨時代的變遷而變遷,一代有一代的文學。以往文學史家關於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的發展輪廓,就是文學時代性輪廓。「五四」時期胡適強調的正是這一點。從文學無法脫離時代和不能脫離具體的歷史情境這一層面上說,這種描述是無可非議的,它成爲二十世紀中國一代學人的文學史觀,是不奇怪的。 然而,文學又無所謂發展。這是因為文學藝術屬於超越性文化。它既有與現實生活的流遷發展相連結的一面,又有超越現實和超越時空的獨立自足的一面。一部具有藝術價值的作品產生之後或一種文學模式、文學傳統形成之後,它便成為一種獨立自足的存在,並不隨着時間的流動而失去審美價値,這就一樣,對現代文學史的評述將更加合理。 第二組悖論:文學發展具共時性;文學發展具歷時性 共時性是指某種文學模式與文學形態對文學的分割和間斷:歷時性則是通過文學模式、文學形態的轉換,實現文學的發展。因此,這一組悖論是指文學的空間系統對時間系統的切割形成共時性而自身又有歷時性的過程。文學的地理大勢(空間位置)所形成的文學特徵(不同的地方的文學特徵),總是常有共時性的特點,這種因空間位置而形成的文學模式繼承自身的原始文化符碼,形成一種穩定的藝術特徵系統。例如,中國的南方文學模式和北方文學模式,歐洲的古希臘文學模式和希伯萊文學模式,就形成相對穩定的特徵系統。在整個文學史向前流動的過程中,它仍然保持自己相對穩定的審美特點,自外於不斷流動的文學思潮,形成對文學史進行分割的特殊現象。以我國的南方文學模式與北方文學模式而言,儘管中國文學千姿萬態地往前流動,跨越過數千年的時間,但是兩種模式總是保留着相對應的不同風格,大約前者表現爲柔,後者表現爲剛。 …… 文學模式對文學傳統的形成起着根本作用。由於文學模式和文學形態的穩定性,才形成某種文學傳統。這種文學傳統所具備的基本文化符碼(重要的是基本藝術方法和藝術語言)不容易打破,因此,它帶有超時空性質。但某一文學傳統中的各種文學模式和文學形態,在傳遞的過程中,又帶有可選擇性。隨着時間的推移,接受主體不斷發生轉移,文本的意義也不斷地被再創造。而文學模式和文學形態的轉換,又造成傳統的變遷,這就造成文學史的歷時性。例如,我國南北方文學模式又都有自己的歷時性情節,以詩歌而言,儘管南北詩的基本風格不同,但作爲詩歌形態,它則經歷了一個從四言詩體、五言詩體、七言詩體到自由詩體的歷時性故事。 第三組悖論:文學的周期性,文學的非周期性 我國近代的史學觀發生革命(以進化論取代循環論)之後,循環論即被視為理論錯誤。但是,循環論作爲對事物發展周期性的描述,卻在一定的範圍內說明了文學發展的某種特徵。文學作爲生命現象和語言現象,它與社會(人)的審美心理需求,與作家詩人自身創造的個性需求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因此,當某一走向的文學發展到極端之後,如果持續的時間太長,社會就會產生另一走向的文學的心理需求。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爲文學的「鐘擺現象」。這種周期性循環現象,表現為各種不同形態,有時是「雅」與「俗」美學風格的循環,有時是文與質重心互移的循環,有時是「寫實」與「寫虛」互換的循環,有時是言志與載道從邊緣到中心的易位循環。最近剛讀新出版的陳平原《十世紀中國小說史》,他就打破直線進化論,注意到小說「由俗入雅與由雅向俗」的周期性現象,並作了具體的描述,他說:「把小說推到極雅以至脫離讀者大衆的地步,一轉過來,很可能是極俗。小說發展中的雅、俗的交替作用,就像鐘擺運動一樣,兩邊動作的幅度幾乎相等。」 對於文學的周期性現象,容格(C. Jung)的原型批評特別重視,他認爲原型就是不斷重複出現的意象。加拿大的著名文學理論家弗萊(Northrop Frye)發揮這種觀念,認爲文學的發展乃是一個封閉的生態循環。他認爲,從神的誕生、歷險、勝利、受難、死亡直到神的復活,這是一個完整的循環故事,象徵着書夜更替和四季循環的自然節奏。對應於春天的是喜劇,喜劇講的是神的誕生和戀愛的故事,充滿了希望和歡樂,表現出蓬勃的青春戰勝衰朽的老年;對應夏天的是傳奇,傳奇講的是神的歷險與勝利,它富於夢幻般的神奇色彩;對應於秋天的是悲劇,這是神的受難和死亡的階段,表現出崇高和悲壯的精神;對應於多天的是諷刺,這是表現神死而尙未再生的階段,諷刺愈強,這個世界就愈荒誕。但是,正如多天過後是春天,當諷刺文學發展到極端,就有回到神話的趨勢。現代文學史的卡夫卡(F. Kafka)的《變形記》和喬伊斯(J. Joyce)的《尤里西斯》,就是諷刺的極端,它們卻又表現出古希臘神話的某種特徵。 但是,如果說,文學發展軌跡,並沒有周期性,也是完全對的。因爲,上述弗萊諸家所描述的現象,都無法否定另外一個事實,即每一部文學作品都是一次性現象,任何眞正優秀的文學藝術作品,都帶有不可重複、不可替代的個性。歷史上不可能出現確切意義上的周期性的文學循環現象。弗萊所描述的喜劇、傳奇、悲劇、諷刺的循環,只是作品中內蘊的某種文化精神和美學精神的周期性呈現,並不是精確意義上的女學重現。古代的喜劇、傳奇、悲劇、諷刺與現代的喜劇、傳奇、悲劇、諷刺畢竟存在着質的巨大差異。不同時間、空間層面上的諷刺,有時比同一層面上的悲劇與諷刺的區別還要大。因此,就審美形式的某一層次上說,弗萊是有道理的,但從審美形式的另一層次,弗萊的觀念又是難以成立的。 第四組悖論:文學時間不可逆,文學時間可逆 以直線進化論描述中國現代文學史的編撰主體,只有不可逆的時間觀。但這只是現實時間觀,而不是審美時間觀。 文學藝術的時間,是情感化了的時間,它把時間的過去、現在、將來都融化於情感的瞬間之中。由於宇宙、社會、人生、文學藝術極其豐富複雜,時間並不同質。 在現實生活和物質生產的層面上,時間確實是不可逆的,「逝者如斯夫」,它像江河一樣往前流動,永遠無法倒流。現實生活推動着人的審美需求的發展,社會現實日新月異,文學藝術也總有新的內容和形式出現。文學史的編寫,注意時間的不可逆性,注意文學在新的時間點上的變化是合理的。 但是,文學作爲超越現實的自由存在方式,它克服了自然時間和社會時間一現實時間一的限制,創造出自由時間——審美時間。在審美時間中,審美主體不是作爲自然物,也不是作爲現實的人,而是作為全面發展的個性及其對象而存在的。這種存在克服了自然時間和社會時間的外在性,成為自由精神本身的形式,因此,它便不再以現實時間的過去、現在、將來這種不可逆的單向性展開,而是自由地馳騁於時間向度上,可以「觀古今於須臾,撫四海於一瞬」,即可順應現實時間而走,也可逆現實時間而行。可以倒流,可以把「古往今來」皆備於我的瞬間之中,即可讓過去、現在、未來通過主體的內在感覺機制互為流動和轉化。…… 第五組悖論:文學有規律,文學無規律 前人所概括的某些文學發展規律,如「在前者必居於盛,在後者必居於衰」的退化論,「一代有一代文學之所勝」的進化論,以及天人相通文如多夏春秋之流轉的循環論,都只能反映某種文學史的軌跡,而不能構成全部文學史的發展規律。 …… 文學發展的情況與這一道理也相通,它的發展從宏觀上說,帶有某種規律,從微觀上則沒有規律。還可以相對地說,古典時代有某種規律(規範性),現代發展則沒有規律。在古典時代,文學主體的個性較不發達,形式上規範性、理性較強,內容上較注意羣體價値,關注集體生存,而現代文學(以現代主義爲代表一則更關注個體價値,更趨向於非理性化、非規範化。文學發展的共同規律是從古典形態走向現代形態,這可以說是宏觀上的發展規律。 但是,從微觀上看,文學無所謂必然,無所謂法則(特別是絕對意義的法則),無所謂發展規律(特別是絕對意義的發展規律)。說詩、小說逐步走向散文化,或說一切文學之進化都是「先眞樸而後工巧」等等,似乎是一個規律,但也不盡然,如從漢賦到魏晉六朝的賦,就不是這種規律,而是相反。 …… 文學進入現代社會之後,由於個性的充分發展,便給作家與批評家都出了難題。對於作家來說,他們必須以更大的力量去衝破已有的規範,力求作品的獨創;而對於批評家來說,要概括這種本身就是反規範、反法則、反法律的現象,要從無法則、無規律抽象出法則和規律就更難,大約正是因爲這樣,才會出現如德里達(J. Derrida)那樣的文學見解。我覺得,德里達的見解中最緊要的是他的「補充」和「共生」原理。在他看來,文學世界無所謂規律,無所謂先後,無所謂主次,無所謂因果。那些從古到今排定主次的概念,諸如實質與表象、主體與客體、形式與意義、思維與語言、個人與社會、人工與自然、虛構與眞實都失去了它的意義,剩下唯一可爲的就是補充——補充空缺。而補充與補充對象,替代與替代對象又是共生的。這裏我們不是要討論對於這一原理是否應當認同,而是要說,這種原理的提出,反映了文學藝術走到個性充分發展的時代,也走到無規律可言的困境。 揭開文學史的悖論,可以使人們對文學史過程的認識,更加深刻,但不等於解決了文學史編寫的實際運作。文學史編寫的過程,是一個不斷思考、處理悖論的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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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