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到國中畢業,才懂得喜歡男生。
小學時候,男生女生混在一起,因為他們跟我不一樣,難免會有好奇心;但那時男生彷佛絕緣體,彼此看不順眼,甚至相互憎恨。我記得有一次每週三必跳的團體土風舞,有人沒到,老師不知怎麼安排,竟剩一男一女;女的是我,男的則是我們班最調皮搗蛋而且專欺負女生的余西華。老師理所當然說:「你們兩個就一起跳吧!」
起初我們兩個都不肯,老師生氣了,堅持。我們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牽起手,余西華紅著臉,神色不悅,我則更像是遭了奇恥大辱。好不容易跳完舞,又被眾人譏笑;以前我還會跟余西華打打鬧鬧,以後竟形同陌路。
即使互相裝作不認識,畢竟是同班同學,還是會見面,還是要碰頭,余西華總是低著頭,逃避什麼似的;我也彷佛很厭惡,斷然把臉撇開。可是說真的,我心裏竟隱隱約約有種期待,越不願碰到他,卻越想碰到他。其他人也好象感覺出什麼,只是不懷好意的玩笑,都傳說──我們戀愛了。余西華的頭垂得更低,臉也紅了;我則又氣又恨又暗自竊喜又不肯承認。
承認什麼呢﹖我也不明白。只知道無論什麼時候,我都會有意無意把眼睛瞄向余西華,常常還跟他的目光遇個正著,然後又受驚嚇般,急速的避開。我真的喜歡他嗎﹖有時我鼓起勇氣問自己,卻更像作賊般,心虛的不敢相信也不敢繼續探究。
若我們之間有那麼一點莫名的情愫,到底也後繼無力;小學畢業在即,這段兩小無猜的感情,就這樣無疾而終,甚至在往後記憶中也很難被喚起。
念國中時,男女之防突然嚴格起來,不僅男女分班,還分駐兩棟大樓,遙遙相對,中間隔著一個遼闊的操場。那時候學校規定男女生不准交往,也不准講話,我們也覺得理所當然,男生像是異類,跟我們分屬不同的世界,既遙遠又不真實。
我記得有一次我和楊秀清去倒垃圾,垃圾場在男生大樓的背後,我們必須越過大操場,再穿過男生大樓旁邊的走道。當我們倒完垃圾往回走時,路邊圍了三、四個男生,相互竊竊私語,我們心裏都很忐忑不安,仍故作鎮靜般往前走。突然其中一個男生搖搖晃晃靠過來,笑嘻嘻跟我旁邊的楊秀清說:「這個馬子長得不錯嘛!」我不動聲色瞪眼看著她又搖頭、又跳腳,嚷道:「討厭,走開!」
我已經忘了我們是如何離開那裏,大概多少有一些倉皇吧!我說不上有什麼感覺,畢竟那個男的騷擾的不是我;楊秀清也一路低頭不說話,我猜想她嚇壞了。可是才一進教室,她卻迫不亟待把這件事告訴別人,神情既是不屑也有幾分得意,同樣嚷著:「那個男生好色、好討厭!不信妳們問她﹖」她指指我,我想起那個男生惡形惡狀的樣子,很確定的點了點頭,然後,整個人氣餒了起來。
那是那時候我對男生的第一印象。另外就是每逢國慶這樣的日子,所有鎮裏的國中、高中,都得齊聚一起開慶祝大會。我個子小,排隊一向排在排尾,隔壁接續的則是高中男生的排頭,一個個人高馬大,站在旁邊已是莫大壓力,何況他們左顧右盼,眼光都不懷好意,很明顯的在對我們評頭論足。
因為當年我是那麼的不起眼,樣子也很怪,我從來不期望會有男生注意到我,也不在乎。那時候的男生對我而言,不只是異類,也是怪物。雖然我已看了不少通俗的愛情小說,嚮往歸嚮往,現實生活中有關異性的部份,除了我爸和我弟,就是學校授課的男老師,而且大部分都不討人喜歡。我還曾經跟同學說過:「我最討厭男生了!但不包括我爸和我弟。」我常常這樣振振有辭的表示。其實我沒有跟任何男生有過真正的接觸,我根本不瞭解他們;卻也彷佛以為憎惡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事,要不我們的父母為什麼老要我們提防男生,甚至不准跟他們講話;學校也費心把我們跟他們隔離,難道不是表示他們很危險嗎﹖
或許因為危險才充滿吸引力。所以我明明討厭他們,卻又會因為他們沒有注意到我,心裏很不是滋味;又會在很害怕的情況之下,忍不住要用眼角瞄瞄他們,感覺他們是確實存在又不真實,如此接近又很陌生。我很疑惑: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
因聯考失利,我沒有考上女中,上了我們鎮上的普通高中。我們那班是學校唯一的男女合班,據說是開當時風氣之先,希望藉男女同班激發彼此的競爭力,帶動起讀書的風氣。沒想到我們因此竟紛紛傳出戀情,我也就這樣從陌生到好奇,從厭惡到期待,慢慢體會到男生對我造成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一旦愛的感覺湧現,它的速度快如閃電,它的力量無堅不摧,它的變化卻又最現實不過。
我剛開始「愛上」男生,並不專注,通常我會同時喜歡好幾個男生,還可以制一張表,把他們分門別類的列在紙上,各有代號,各有優缺點,還有排名次序;而且隨時可以加添,隨時可以消除。比如說我今天遇見這個,感覺還不錯,他的排名就會向前躍進一大步;若是看到那個跟別的女生在一起講話,他會立刻在名單上消失。這好象是一種愛情遊戲,我跟坐在我隔壁的一個同學張麗平都熱衷此道,兩人因而變成好朋友;我們常在上課的時候,把表拿出來相互觀摩,偷偷的玩得不亦樂乎。
其實表上那些受我青睞的男生,有我們班上的男同學,也有只在校園偶而驚鴻一瞥,幾乎都不是很熟,但我仍煞有介事的很放在心上,除了張麗平,我那些難姊難妹都不知道。我總是在一個人、甚或在眾人喧嘩時,把這些心事一遍又一遍的回味;我可以想想這個、再想想那個,不驚擾別人,自己也無須負擔責任;這種愛情遊戲既可滿足自己的少女情懷,又絕對安全無虞,更不至遭人非議。
後來我和張麗平撕毀那張密密麻麻的「群英譜」,又突然發現並肯定專情之必要,也戒除那種隨時準備與人浪漫邂逅的渴慕,開始很認真且心無旁騖的傾慕某個特定人物。這個觀念的急遽轉變,不知是我們終於自以為懂得愛的真諦,還是周遭人對我們的要求和影響;或是一般愛情小說和電影普遍所傳達出來的訊息,它們讓我們認為真愛就是要忠貞不逾,不忠和善變,都會教人唾棄和鄙視。尤其是女孩子,烈女不事二夫和忠臣不事二君一樣重要,也一樣在往後教我疑惑;當時那種根深蒂固的觀念,總會讓我興起「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的慨歎,認真執著的程度,真是不可理喻!
我常常這樣要求自己,也要求別人,卻也因如此唯美、絕對的愛情觀,讓我在感情的路上,不斷的尋覓,也不斷的失落。
幾乎所有的愛情故事都是這樣開始的。我很容易因一些莫名的原因愛上一個陌生的男孩,也許是一個眼神的交流、會心的一笑,或是一張憂鬱的面容和帶點邪惡氣質的不羈神情,竟然都能讓我怦然心動,由欣賞到喜歡,再由喜歡到渴念,當我發現已經無可救藥的愛上他時,他對我而言,仍是一個一無所知的陌生人。
或許就因為陌生才會完美,隔了一段可望而不可即的距離,我懷著戀愛的心情,抱著無窮的希望,等待著我跟他偶然的相遇。那時我是多麼相信緣份,也很牽強附會的去創造緣份;我一直以為對方會心領神會,會明白和成全我的心意。那時候我又不喜歡戴眼鏡,心裏已被不切實際的夢想充盈的分辨不出真相,眼睛又看不清楚,難怪一路跌跌撞撞,難怪「一夢醒來已是無風時,無風無月也無情思」!
我那時跟張麗平幾乎形影不離,在學校上課時坐在一起,上廁所、去福利社也相偕而行;放學以後,我還會騎著腳踏車去她家找她聊天。倒不是我多麼喜歡她,我的朋友也很多,她其實算是比較普通的那種,並不特別引人注目;她就像以前的我,但她幾乎沒有自我,是真正的隨波逐流。
我跟錢仙她們固然是好朋友,她們的不守常規的確可以呼應我體內潛在的叛逆性,彼此相處,胡鬧歸胡鬧,但仍難掩悲壯的況味,無端就叫人沉重萬分。再加上不管她們心裏怎麼想,表現在外的就是絕對的排斥男生,甚至視男女之情為幼稚、無聊,我心裏那種對男生的期望,對愛情的渴望,怎麼敢讓她們知道﹖所以我其實更喜歡跟張麗平在一起,可以毫不掩飾、毫不羞愧的跟她編織和分享彼此尚未成形的愛情夢。她總是附合著我,兩人相濡以沫,一起做夢,一起失落,也一起相扶站起,再接再勵。
但她真的談起戀愛了,我為此非常不諒解她,因為對象不是她一直喜歡的那個人。我雖然不是真正好學生,卻也討厭那些看起來很跩的壞學生。我簡直不可思議,跟張麗平在一起那個男生,恰恰就是我心目中的壞學生。他,瘦高的個子,過長的頸脖,活像一隻營養不良的長頸鹿;還穿著當年非常惹眼、象徵不良少年的AB褲,而且還剃了個大光頭。我跟錢仙她們儘管叛逆,完全是觀念和思想上的不願隨俗;我們仍蓄著規定以內的頭髮長度,不打薄、不燙卷;制服也是合身就好,不像有些女生刻意要把裙子改短、改緊。我們更看不慣有些男生,因為學校不准穿喇叭褲,就故意穿緊身的AB褲;不准頭髮留長,就乾脆更驚世駭俗的理個大光頭。這種一味在外表和形式上標新立異的人,跟我們一直格格不入。我們不屑他們強調以貌唬人,其實只是一個沒有思想的大草包;他們則常常斜睇著我們,譏笑我們沒有創意的髮型和服裝,說是以氣質取勝,以現在的說法就是自以為很另類,他們歪斜的嘴角取笑著我們,那意味彷佛說──哼!另外的敗類!
所以一旦知道張麗平跟這樣一個痞子在一起,我責備她見異思遷,沒有原則;也質疑她為什麼連那樣的貨色都要屈就。她卻真的愛上他了,百般的為他辯解,發現如何辯解都無用時,她開始三緘其口,什麼事都不跟我說。我想她其實是想跟我疏遠的,實在是因為我們兩個坐在一起,她逃避不了;而我眼看著她忠言逆耳,心裏又急又氣又不是滋味。
過了一個學期,學校重新分配座位,很自然的我們相互躲開對方,兩人的座位刻意隔得很遠,而且互不來往。我還是很關心她,而且以為她不聽我的話,總有一天會後悔。我經常從別的同學那兒打聽她的事,聽說她到處在問人,到底接吻會不會懷孕﹖還有我也會偷偷在一旁觀察她,發現她老是一個人坐著發呆,失了神似的,看的出來越來越不快樂。
果然,沒多久又聽說她被那個痞子甩了,大家議論紛紛,說她可能懷孕了,每次都要忍不住瞄瞄她的肚子,以為看出了什麼端倪;其實她越來越瘦,面容晦暗的像生了一場大病。我一方面很得意自己的先見之明,一方面又不忍她的日漸憔悴。我主動跟她示好,但仍免不了質問她有沒有跟他怎麼樣﹖那時十六、七歲的我,其實什麼都不懂,一心認為只要和男生牽手就是很了不得事,接吻就再嚴重不過了!
她什麼也不肯說,而且明明對方已另結新歡,她仍不顧顏面的要去百般糾纏。早上上學時,在他家的巷子口等他;放學後,又陰魂不散的守在校門口,既可憐又可悲。有一次我遠遠的見他們僵持在大操場的角落,看她緊緊抓住他的手不放,他則拼命想要掙脫開,她臉上的執著和乞憐,以及他所表現出的不耐和厭煩,隔了一段距離,我的近視眼竟看得清清楚楚!
我實在無法忍受我的好朋友如此作賤自己,為她感到羞恥,也深覺不值。我極力的勸解她不要再去找那個男的,要她振作起來,不能挽回的愛情,固然像一堵厚牆穿越不透,但何苦硬要迎面撞去﹖又不是已經到了窮途末路,稍微轉個彎,難道不就是另一個新的開端嗎﹖
我完全是好意,但或許表達的方式太嚴厲,也太激烈,張麗平又開始逃避我。我對她的熱情和關懷無處宣洩,又被潑了一盆冷水,既是積郁滿懷,又感狼狽不堪;甚至我還從別人的嘴裏聽到她對我的抱怨。我終於決定放棄這個朋友,對她視若無睹,假裝不認識她。起初只是賭氣,兩人即使互不理采,我心裏還是很在意她。但一天一天過去,我們倆竟真的成了陌路人,一直到離開學校,聽說她找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嫁了人。很多年以後,我曾經在路上看見她,她的樣子一點都沒變,我正猶豫著要不要過去跟她打招呼,忽然感覺她其實也看見我,也認出我,但仍假裝不認識我。很自然的,我也擺出一張漠然的表情,誰也不看誰,各走各的路。
不管怎麼樣,張麗平對感情那種死纏爛打的執著,對我也不無警惕,它讓我在往後的日子裏,始終堅信,只要是感情變質、感覺不好,即使輸了感情,也不能輸掉自尊。
最直接的影響是我跟張麗平真正交惡的那年,我終於寫信給我一直暗戀的那個學長,我迫切想知道答案,就算他不能接受都好,我不想再一味的浪費感情和時間。等待回音的那幾天,我如往常般看似平靜,其實心裏波濤洶湧;照樣跟朋友有說有笑,一顆心卻有如刀割,一陣又一陣的刺痛。我並不後悔寫了那封信,不管結果如何,對我都是一種結束──徹底醒悟或是如願以償﹖
一個禮拜過去了,我一顆心彷徨無依,整個人也找不到重心,幾乎難以自持。又一個禮拜過去,還是沒有回音,我開始懷疑他難道沒有收到我的信﹖怎麼辦呢﹖如何確認﹖或者就此甘休﹖就在我左右為難,一而再、再而三的準備放棄的時候,我終於接到他的電話了。
那天晚上家裏的電話鈴聲忽然響了,爸爸去接,然後面帶疑竇的把電話轉給我,說:「妳的!一個男的﹖」連媽媽和弟弟都轉頭看我。我臉紅耳熱的接過電話,一顆心更是蹦蹦跳跳的就要躍出胸口。是他打來的,我又是驚喜又是害怕,幾乎承受不起要昏倒了!可是眾目睽睽之下,我既不想讓電話裏的人知道我慌張,也不想讓電話外的人瞭解真相。我穩穩握住話筒,儘量不說話;對方似乎也無話可說,說他收到我的信了;他在電話那端乾笑了一聲,說:「因為最近比較忙,所以現在才打電話給妳。哎!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不過妳的信寫得真好,我的意思是說妳的文筆不錯。對了,妳是二年級嗎﹖」我點了一下頭,他當然看不見,一顆懸蕩的心猛地往下墜。他自顧自又說:「我猜妳可能是二年級,但我實在不能確定妳是那一個﹖明天我們在學校見個面好嗎﹖」
等我掛下電話,我爸和我媽同時開口問我那個男的是誰﹖我低下頭,故意避開他們咄咄逼人的目光,騙說是學校的英文老師。他們又一起問:「幹嘛﹖」我的頭垂得更低了,真的很沮喪的說:「老師說我上次英文沒考好,這次一定要好好用功,要不然可能會平均不過來。」他們倆個一聽,更是又急又氣,喊道:「那還不趕快回房間去念書!」
謝天謝地!他們竟然相信了。等我回到房間,想到剛剛發生的事,覺得很不真實。我們約好明天在學校門口見面。這是真的嗎﹖他好象並不認識我﹖這一切顯得如此的荒謬和荒唐,我要如何是好呢﹖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害怕天就要亮了,憂心不得不去上學,覺得自己簡直要生病了。
天還是亮了,我想。我躺在陰暗的房間裏發呆,還不能確定昨天的事是真是假,到底我該如何去面對﹖我媽在門外又喊了起來:「都幾點了,還不趕快起來!去叫妳弟弟起床,他的制服和書包都給他準備好了。」我跟往常一樣很不情願的爬起來,然後又去搖醒弟弟,把制服丟給他;又回到自己的房間換掉睡衣,心裏猶窒悶的清醒不過來。我媽又雞貓子鬼叫鬼叫的,我歎了一口氣,心想真是內憂外患啊!我意興闌珊梳洗完畢,把麵包吃了,牛奶咽了,不得不背起書包上路了。
平常就嫌這條上學的路真長,現在則恨不得它更長,我一步一艱難的行將過去,眼看著校門口就在不遠處,我瞇著眼、咬著下嘴唇,窮盡所有的目力,看見他果然就站在那兒左右觀望,真是過去也不是,逃躲也不是。終於我還是硬著頭皮走過去,故意像其他趕著早自習的學生,顯得匆匆忙。一直到走在他面前,我把頭垂得更低,卻仍忍不住用眼角瞄了瞄他,發現他也正看著我,臉上充滿了疑惑,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我頭也不敢回的繼續往前快走,一顆心狂跳著,幾乎要跑起來了,然後遠遠的把他拋在後面,這才松了一口氣,卻又感無限悵然。
這段戀情就這樣結束了嗎﹖我既是悵然,也覺沮喪,但他那彷佛就要認出我的猶豫表情,又帶給我一些希望,我想我不完全只是暗戀或單戀,或許他對我也有好感,只是跟我一樣拙於表達,心裏那份欲蓋彌彰的情愫仍蠢蠢欲動,一直到我又被另一個男生吸引住,他那深刻的身影才在我的腦海逐漸淡去,連一點陰影都有留下;更甚的是後來我再見到他,熟悉的部份,陌生的感覺,他其實還是原來的樣子,我卻十分訝異自己從前竟然對他那麼著迷!我仍是很迷惑的看著他,他也看著我,他認得我嗎﹖他知道是我嗎﹖在與他錯身而過後,我歎了一口氣,一點都不在乎了。
一年又一年過去, 類似這樣的故事和情節,一直在我的感情生活中不間歇,那些有緣相見卻終究無緣相識的男生,一個個在我感情扉頁上留下的都是些模糊的屐痕,既不可思議又可笑,每一次都讓我以為終會得到教訓,卻一再重蹈覆轍,等到我真真正正的談了幾次戀愛,那些習性已根深蒂固,以致于我很難完全投入任何一次真實的接觸;但一旦隔了一段時空的距離,我的想像和渴望,反而能使我的身心得到滿足。
後來我又愛上另一個男人,這份感情終於貼近我長久以來的期望,他卻是個有婦之夫,我雖擁有他的感情,但在真實生活裏,他仍是可望不可即;可是正因無法落實,日複日、年複年,反倒更顯刻骨銘心,我才明白原來要維持一份較恒久的愛,絕對少不了距離,不管是有形或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