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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女人和兩具屍體13
2007/10/30 10:28:56瀏覽370|回應0|推薦1

我妹妹在這家專以八卦誹聞所謂真相起家的雜誌已經待了快五年了。過去她曾經在報社當過影劇版記者,據她說剛開始工作差強人意,尤其可以近距離接近那些彷彿高不可攀的明星,這讓她著實有一種莫名的優越感。

比如說我們正看著電視某個明星,她會這麼說:「我採訪過她,別看她螢幕上那麼漂亮,其實又黑又瘦又憔悴,一笑都是魚尾紋,本人樣子老多了。」

或者是以偶像著稱的某男歌星,她又會說:「他站在舞台上好像人高馬大的,那都是鏡頭的關係。有回他開演唱記者會,我一看就跟我一般高,而且歌唱得雖好,說起話竟然還結結巴巴。」

我妹妹在說這些話時,臉上總有些許得意,這使得長相平凡的她不需要往臉上貼金,就意外的有些不凡的光彩。連著我也跟著沾光起來,每次看電視看到我妹妹曾討論過的明星,就異常的興奮,很想找個人說「我妹妹認識還採訪過這個人」,再興致勃勃對一些八卦如數家珍。

可惜我周遭總沒有人,偶而我丈夫在,一般我話到嘴巴也就硬生生吞回去了。我知道,他會很不屑,不屑我、不屑我妹妹,還有那些他眼中所謂的戲子。

那些明星說也奇怪,雖然名利雙收,極盡人人豔羨之能事,但社會地位一直都不高,連我丈夫這樣的平凡人都能理直氣壯,十分輕蔑的稱其戲子。其中一定也不乏酸葡萄心理。但後來我聽我妹妹說,就連在報社,跑影劇版的記者都讓其他記者瞧不起,認為只有初出茅廬和毫無作為的記者,才會被安排跑娛樂新聞。

我妹妹確實因此越來越不快樂,越來越覺得自己只是個迫不得已的追星族,每天關切的就是千萬別漏掉任何明星的八卦和誹聞,這和她當年立志從事新聞行業,要以正義之筆發出正義之聲的願景,實在相差太遠了。

以後她就老想著要轉社會組或政治組,或者到藝文組故作清高都好。只可惜一個報社的水太深,既探不到底就捉摸不住方向;她又無依無靠沒有背景。為了不願混吃等死一路蹉跎到底,她就跳槽到了現在這個雜誌社。

我妹剛到這家雜誌社,確實是很認真,甚至奮不顧身跑了幾個頗引起矚目的獨家新聞,其中揭發某個縣長的官商勾結案,還使得那位縣長官司纏身,政治生命岌岌可危。這件新聞讓她們雜誌社和她自己著實出了一點風頭。

這件醜聞的爆發始於既得利益者分贓不勻,其中一人因心生不滿向媒體爆料,而那個人的女兒好死不死正是我妹妹國中時代的死黨。

另外一件司法院某高官兒子的女友沉屍在男方住處,本來是以上吊自殺結案的。但因為疑點重重,被我妹妹爆料有他殺嫌疑,重新翻案才發現是被那個高官的兒子用塑膠繩勒死的。

提供新聞線索的不是別人,正是偵辦此案的警察。這個人跟我妹妹不管公事、私事總在一起喝酒,每當酒酣耳熱,就會有意無意透露一些案情的內幕真相,我妹妹自恃酒量不錯,再跟著哈啦幾句,總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賺到一些內幕消息,挖到別人都意想不到的新聞。

不過有時搶新聞搶過頭,還是會惹出麻煩。像有一年某個名人的女兒遭綁架,雖說很多媒體都得到消息,但為了人質的安全,大都基於新聞良知隱忍不發,其實私下警民一家,早就討論的沸沸揚揚了。

我妹妹他們的雜誌社本來那期的照相稿都出來了,聽說警方已經掌握了歹徒的可能行蹤,忍不住又開秘密會議加刊做了專題,企圖以偷跑的形式搶得第一手新聞。

我妹妹說當時的心情跟作賊沒兩樣,按理說作賊不是好事,但是那種希望得逞的興奮和可能被逮的恐懼,會讓整個情緒陷入異常壓抑的狀態。這使得雜誌社所有人都顯得表情凝重,臉色卻又像充了血,一個個都像火山瀕臨爆炸的模樣。她說這就是從事這行的非人折磨,卻也是它的不凡樂趣所在。

以為可以偷跑成功,打響知名度,很不幸的是雜誌一個禮拜發行一次,再怎麼追趕時效,還是讓每日發行的某報紙搶了個先。可是幾乎在同時,當這家報紙被所有的媒體一致砲轟譴責,連該報的總編輯都為此遭免除職務,我妹妹他們又忽然感慨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趕緊從印刷廠緊急抽掉這則新聞,雖說花費了一筆為數不少的冤枉錢,但總算免除了一場災難。

種種新聞事件高潮迭起,確實比當時我妹妹跑娛樂新聞要有挑戰性的多;而且雜誌社人少,人際關係也簡單明瞭。但沒料到一個看似清澈的小水潭,讓人絆了一腳摔進去,也會搞得一身狼狽。

前因是她有個報社同事同樣在單位裡不上不去要死不活混著,主動找她幫忙看有沒有機會到他們雜誌社去。我妹雖說跟他交情不深,還是很義氣的推薦他到了雜誌社。這是她後來覺得這輩子最後悔的一件事,那個人現在不但扶搖直上變成她的頂頭上司──採訪主任,還不時對她官腔官調。

如果不引薦那個人到雜誌社,我妹妹其實極有可能當上採訪主任。她說倒也不是那麼愛當官,追逐新聞的刺激和挑戰已經讓她得到很多工作上的樂趣和成就感,她的薪水應付生活所需也綽綽有餘,還不時能夠出國旅遊。

只是自從那個人當了採訪主任後,她開始感覺不滿意也不快樂了,尤其她後來才知道那個主管位置之所以是他而不是她,最主要的原因只是因為她是個女人。

「我是女人怎麼了,我的工作能力又不比男人差。」她在知道這個人事內幕後,很氣憤的打電話來跟我抱怨。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她,頂多只能跟著同仇敵愾義憤填膺。我妹妹越發不平,可能多少也喝了酒,她在電話那頭吵嚷著要去找他們社長討個說法,還要我陪她去。

我掛了電話以後,感覺很為難,不知道究竟是去還不去?那時我丈夫還沒死,問我什麼事?我吞吞吐吐了半天,終究還是把事情原委告訴他。他倒是沒啥特別反應,只上上下下打量我幾眼說:「別自不量力了,我看妳妹妹也就是個神經病!」

那天他不准我去,我妹妹也沒再提起,這事好像就這麼不了了之。我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她究竟有沒有去找過他們社長;但肯定的是她對那個採訪主任積怨已深,任何有關他的話題,都會立刻讓她感覺非常不爽。

何況這還只是導火線,我妹妹還能盡量維持表面上的平和,頂多私下怒罵發洩怨氣而已。真正把戰事白熱化,還是有天我妹妹值夜班,當她吃完晚飯又開車要回雜誌社時,她知道地下車庫社長的車位是空著,而且也知道社長不會再回來,就很放心的把車停在那個位置上。

那晚什麼事都沒有,她一邊喝啤酒一邊上網到處逛;差不多快十二點的時候,桌上的電話突然響了。我妹妹當時已經感覺十分窮極無聊,電話鈴聲讓她的精神抖擻起來,還真希望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事要發生了。

什麼都沒有,就是樓下保全打來的電話,要她把車子開出社長的停車位。「不會吧!」我妹妹說:「社長這麼晚來幹什麼?」保全說不是社長,是採訪主任來了,要她把車位讓出來。我妹妹一聽火冒三丈,一句「不讓」就把電話掛了。

沒多久,門一開,那個採訪主任衝了進來,面色赤紅,一邊指著我妹妹的鼻子大罵,一邊搖頭晃腦的站不穩腳步,很顯然已經喝多了,嘴裡還含糊不清,反反覆覆說我妹妹看不起他,要她小心一點,他會讓她好看。

我妹妹雖然很氣,但是沒理他。他又嘟嚷了幾句,應該是真醉了,竟然往沙發上一坐,歪了身就睡著了。老實說,那時我妹妹就想殺了他,她不知壓抑住多少惡狠狠的念頭,比如拿花瓶砸他的頭,或粗暴的往他褲檔踹一腳等等。但是她只能先是用鄙夷的眼光看著他醉酒倒臥沙發上的醜態,慢慢聽他發出沉重的鼾息聲,一聲高過一聲彷彿要奪人魂魄。她實在受不了,乾脆打電話要他老婆把他領回去。

兩人之前就算有心結,至此更是結下了樑子。得罪一般人其實大不了,頂多老死不相往來,但得罪稍微有些權勢可以欺壓你的小人,你如果還得在他眼皮底下過活,那真的就是萬劫不復了。

幸好我妹妹那通電話打的好。據說那天跟他一起到雜誌社的還有一個女人,當她還傻乎乎坐在車上等他時,正好被他趕過來的老婆當場逮個正著。

到底老天有眼,那傢伙以後再怎麼看我妹妹不順眼,對於當天的前因後果終究不敢聲張,頂多就是在工作中挑三阻四為難我妹妹。除了不得已的工作配合,兩人路上碰見了,都是很厭惡的把臉轉開當作不認識。

我記得有次我妹妹還跟我說:「那天趁他喝醉把他殺了就好了!」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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