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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0 22:27:45瀏覽231|回應0|推薦3 | |
新房子交屋後空了一陣子,沒下決心該如何處理。 兩個月前從選房客到決定搬家,打包、修屋、打掃到把房子給房客,不僅大人辛苦,小孩也不方便。大大小小的事已經忙到暈頭轉向,沒想到還意外上演一齣種族大作戰。 話說之前教育制度的改革,人聲鼎沸造成輿論,示威的群眾走上街頭,提出告訴的團體也不甘示弱告了教育局。我們這外來的少數族群,乖乖納稅不善鬧事的老百姓,想要太平過日子,再大的問題,兵來將擋,總會有辦法解決。 去年買了棟小房子原想當包租婆,看中學區好,生活機能齊全。別說東方人獨鍾好學區,情勢所逼,連老美也開始跟進。唯一的缺點處於航道下,白天不在家不覺得,清晨五點多,半夜十二點,飛機轟隆隆的降落聲,可是考驗你耐心的最好方法。 今年初交屋後,正巧趕上教育委員大換血,學區成了最熱門的話題,考慮之下決定搬到坪數小了一半的新房子,把我們住了五年心愛的花園洋房出租出去。那天把鑰匙交到房客手上,看他們興高采烈談論著佈置房子,我好捨不得,真想當場解約把房子收回。 早在搬家前就通知學校及附上水電單當憑據,並要求提供更新校車資料。直到搬家前兩天還沒收到任通知,我送了電子郵件到局裡負責校車分派的人,沒回應,再找了學校負責更改資料的人,也沒反應,乾脆上網申請新增校車站,終於有回應,說七到十個工作天會有通知。 為了免去自己接送麻煩,我決定試運氣,一早開車到離家最近的校車站等車。司機說沒接到通知多了我家孩子,當場打電話給他上司,留了我資料說會在我家附近新增一站。 沒想到第三天起孩子說校車司機抱怨,學校系統裡尚未更新住址。隔天我讓女兒拿了出租合約到學校,證明我確實搬家。 第四天收到最後通牒,不准他們再搭校車。我找到局裡負責人查問,兒子學校已經更新了住址,女兒學校還沒,還說若發現我家孩子放學時搭上校車,他們有權把我孩子趕下車! 這簡直是惡霸,我每年繳那麼多稅,貢獻給那些非法居留的老墨孩子念書還不夠嗎?怎可能同家孩子一個搬家一個沒搬?這也難怪,老美這現象多的很,父母離婚的小孩,常是一陣子和父親住,過一陣子又同母親住。 隔天我打了電話到女兒學校,原本想興師問罪,怕激怒黑小姐〈學校網站有貼照片〉那就辦不成事。她慢聲慢氣地說,電子郵件看了,水電單、出租合約也拿到了,只是‧‧‧‧‧說了一堆廢話,說這種種是因為我們擁有兩棟房子,要我帶所有原版文件到教育局親自〝上訴〞,局裡審過後她才能更新地址。 真是笑話,我若有十棟房子是我的事,干她何事,這是處罰嗎?女兒說她有個白人同學,很自豪地說她是用她爸公司住址申請進這個學校的,學校也沒把她趕走呀。這樣的個例不只她一個,怪的是被學校強行轉走的,通常是那些沒聲音的人,這是很明顯的種族歧視。 當天是週五,為了節省時間,我利用午休時間回家搜尋車庫裡的大小紙箱找文件,下午向老闆告假和老公約好教育局見。到達時,大樓外頭有三家電視台在採訪,我還在氣頭上,老公笑言要兒子去向記者抱怨出口氣,反正只要和教育局有關的事,都是現今最發燒的新聞。兒子看了我們一眼,酷酷地說『少給我找麻煩,我還得上學。』 親眼見了教育局職員更改電腦資料,也拿了份影印本,步出教育局,我馬上打了電話去問校車的事。結論是24小時系統才會更新,最快是下週一,只好自己接送上下學,運氣好不塞車的話,也要四十分鐘的車程。 週一一早打電話去問校車,啥,還是說卡在女兒學校。 這次我真抓狂了。那位負責的小姐,居然說要見影印本才願意改,天呀,她電腦裡都已經有教育局更新的資料,還再找藉口! 週二讓女兒帶影本去,我不想緊迫盯人,寫了電子郵件客套謝謝她,也同時通知校車負責人〝最新進展〞。根據〝24小時系統才會更新〞我週三打給校車負責人,答案是『地址還沒更新』。 我發簡訊要女兒去問學校,她最怕麻煩,但是也意識到她老爸每天下午要趕開會還得趕著去接他們的辛苦﹝我雖然上班不打卡,上司自己摸魚第一名,卻虎視眈眈盯著下屬看﹞女兒還沒想好如何開口,午餐時間就被黑小姐叫去辦公室,說地址改好了,要我們填校車聲請單,七到十個工作天會有通知‧‧‧‧ 這回我可沒有性子再任人擺佈,馬上打電話到學校。一切解釋清楚後,得再等一天才能確認。 第二天下午厚著臉皮再度打電話到局裡詢問校車。糟的是,負責的主管提早下班,看來得再拖一天,沒想到她傍晚打電話到家裡,只為了通知我們隔天可以開始搭校車了!這位才是我們的貴人,解脫了。 這一切的麻煩,全出於女兒學校管資料的那為黑小姐,她如果一開始就把正常程序說明了,就不會這樣折磨人。更新資料區區幾行字,是她份內的事,卻大費周章,耗了五個工作天才完成。 相形之下,台灣的行政人員辦事效率實在是‧‧‧‧ 太棒了。 除非這位黑小姐從一開始就打定主意百般刁難?? 黑人常抱怨被白人歧視,反倒欺負起外來的人?總說美國這個國家是種族大融合,是嗎?多少摻雜身分地位的因素吧,銀子多點有時還是好辦事。 心裡感觸頗多,如果今天我是強勢一點的白人,應當是不同的結果吧。 下次遇上這類的事,我會學他們那一招〝等我的律師和你們聯絡!〞不當弱勢的那一方。 還好,再熬一下下就放暑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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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