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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6 00:55:53瀏覽2844|回應6|推薦15 | |
※如果你不是法律人或經濟人,請不要再往下看,否則這將是挫折的開始; ※如果你是法律人,也許會認為經濟人太學術; ※如果你是經濟人,也許會認為法律人太自以為是; ※如果你既是法律人與經濟人,那你活著真是辛苦! 經濟學作家鍾文榮,在其《怡克納米斯看時事》的部落格中,推薦了幾本以經濟學為主軸的推理小說, 對於筆者這樣的法律人,此種經濟學偵探小說也引發深度的好奇心,於是在文榮兄的推薦下,先買了這本邊際謀殺(Murder in the Margin)來閱讀,期盼能有一些啟發,尋找法律學與經濟學之間是否存在著某種交錯點。當然平時拜讀了文榮兄的部落格文章,吸收了許多平易近人的經濟學知識,當然也就購買了一本其所寫的《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等到拜讀完後,再來分享心得。 本文先談談邊際謀殺(Murder in the Margin)這本書的一些粗淺看法, 既然本書是一本像是犯罪調查的偵探小說,就先從法律學的角度加以觀察, 犯罪事實之認定必須建構在證據的基礎之上。然而,在時光機尚未研發完成的前提之下,證據必然是破碎的,從而無法重新建構出原始犯罪現場之全貌。 (相關內容可參照拙著《南迴搞軌案─論證據蒐集與真相重建》) 如何彌補證據與證據之間的空隙,就必須依賴人類知識經驗的判斷與推論,在法律學上,稱之為「經驗法則」。所謂經驗法則,是指一般社會大眾對於特定事件都存在相類似的看法。令人弔詭者,在於經驗法則應該是以一般人的認知為依據,但是,在法庭審判的過程中,法律人並不知道該如何建構出真正這個社會應有的經驗法則。因此,最後都淪為法官個人的經驗法則。 當然,敗訴者就會認為批判法官專斷、偏見,才會導致其敗訴的結果。例如「林雍昇夫婦疑遭縱火謀害案」,專案小組發現林某的媽媽曾經偷偷地投保三億多元,如果在法庭審理時,承審法官從來沒有保過高額的壽險,就以其自己的經驗加以判斷,認為有保險詐欺的情況。可是,實際上許多有錢人家,為了節稅為目的,投保高額壽險也是很正常的情況。 又如同「南迴搞軌案」,李雙全捨棄台鐵優惠票,反而以刷卡方式購票,由於刷卡買車票,若發生意外事故可以理賠,此舉被部分人士認為根本就是想要詐騙保險金。可是,也有人從風險角度觀察,認為李雙全是懂得利用保險分散風險的人。如果你是這兩個案件的法官,你會如何運用自己的經驗法則呢?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似乎與「機會成本」有關,增加保險的保障,會增加購票的成本,如果放棄保險的保障,卻能夠降低購票的成本。假設你是李雙全,會做出哪一種選擇呢? 談了這麼多,經濟人與法律人的對談,該如何才能交錯出令人激賞的火花? 從「經驗法則」這個法律觀點切入,名為客觀一般人的經驗法則,可是實際運用上,法律人往往是以主觀經驗加諸於客觀事實之判斷,所造成的結果,就是流於過度的主觀論斷與偏見。而經濟學則是透過假設之提出,再經由實證上之驗證、觀察,確認其假設之合理性與可信性。換言之,法律人之經驗法則並未經過科學上之驗證,經濟人所提出之假設,則必須與具體客觀事實為基礎。 因此,當法律人要填補證據與證據之間的空隙時,可以輔佐經濟學上之觀點,透過合理的推論,還原出犯罪事實的原貌,而非淪為法律人過度主觀的猜測。 這是筆者初次對於經濟學與法律學的粗淺心得,請各位多加指導。 ----------------------------------------------------------------- 本文作者著有「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一本法律類的暢銷書, 值得您的閱讀與支持,博客來連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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