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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際謀殺(Murder in the Margin)─經濟學與法律學的第一次交鋒
2007/05/26 00:55:53瀏覽2844|回應6|推薦15

※如果你不是法律人或經濟人,請不要再往下看,否則這將是挫折的開始;

※如果你是法律人,也許會認為經濟人太學術;

※如果你是經濟人,也許會認為法律人太自以為是;

※如果你既是法律人與經濟人,那你活著真是辛苦!

經濟學作家鍾文榮,在其《怡克納米斯看時事》的部落格中,推薦了幾本以經濟學為主軸的推理小說,

對於筆者這樣的法律人,此種經濟學偵探小說也引發深度的好奇心,於是在文榮兄的推薦下,先買了這本邊際謀殺(Murder in the Margin)來閱讀,期盼能有一些啟發,尋找法律學與經濟學之間是否存在著某種交錯點。當然平時拜讀了文榮兄的部落格文章,吸收了許多平易近人的經濟學知識,當然也就購買了一本其所寫的《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等到拜讀完後,再來分享心得。

本文先談談邊際謀殺(Murder in the Margin)這本書的一些粗淺看法,

既然本書是一本像是犯罪調查的偵探小說,就先從法律學的角度加以觀察,

犯罪事實之認定必須建構在證據的基礎之上。然而,在時光機尚未研發完成的前提之下,證據必然是破碎的,從而無法重新建構出原始犯罪現場之全貌。

(相關內容可參照拙著《南迴搞軌案─論證據蒐集與真相重建》)

如何彌補證據與證據之間的空隙,就必須依賴人類知識經驗的判斷與推論,在法律學上,稱之為「經驗法則」。所謂經驗法則,是指一般社會大眾對於特定事件都存在相類似的看法。令人弔詭者,在於經驗法則應該是以一般人的認知為依據,但是,在法庭審判的過程中,法律人並不知道該如何建構出真正這個社會應有的經驗法則。因此,最後都淪為法官個人的經驗法則。

當然,敗訴者就會認為批判法官專斷、偏見,才會導致其敗訴的結果。例如「林雍昇夫婦疑遭縱火謀害案」,專案小組發現林某的媽媽曾經偷偷地投保三億多元,如果在法庭審理時,承審法官從來沒有保過高額的壽險,就以其自己的經驗加以判斷,認為有保險詐欺的情況。可是,實際上許多有錢人家,為了節稅為目的,投保高額壽險也是很正常的情況。

又如同「南迴搞軌案」,李雙全捨棄台鐵優惠票,反而以刷卡方式購票,由於刷卡買車票,若發生意外事故可以理賠,此舉被部分人士認為根本就是想要詐騙保險金。可是,也有人從風險角度觀察,認為李雙全是懂得利用保險分散風險的人。如果你是這兩個案件的法官,你會如何運用自己的經驗法則呢?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似乎與「機會成本」有關,增加保險的保障,會增加購票的成本,如果放棄保險的保障,卻能夠降低購票的成本。假設你是李雙全,會做出哪一種選擇呢?

談了這麼多,經濟人與法律人的對談,該如何才能交錯出令人激賞的火花?

從「經驗法則」這個法律觀點切入,名為客觀一般人的經驗法則,可是實際運用上,法律人往往是以主觀經驗加諸於客觀事實之判斷,所造成的結果,就是流於過度的主觀論斷與偏見。而經濟學則是透過假設之提出,再經由實證上之驗證、觀察,確認其假設之合理性與可信性。換言之,法律人之經驗法則並未經過科學上之驗證,經濟人所提出之假設,則必須與具體客觀事實為基礎。

因此,當法律人要填補證據與證據之間的空隙時,可以輔佐經濟學上之觀點,透過合理的推論,還原出犯罪事實的原貌,而非淪為法律人過度主觀的猜測。

這是筆者初次對於經濟學與法律學的粗淺心得,請各位多加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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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著有「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一本法律類的暢銷書,
值得您的閱讀與支持,博客來連結如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5830

還有「詐騙追緝X檔案」,從偵查實務切入,

讓讀者可以知道如何保護週遭的親朋好友免於被騙,

金石堂連結,請點選我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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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984078
 引用者清單(1)  
2007/05/26 10:47 【怡克納米斯看時事】 理性犯罪與效用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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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真理大學學生
2008/11/09 04:39

你好 我是真理大學英文系的學生

因為修了社會科學概論這門通識課

老師要求學生要寫3000字的讀書心得

在所提供的書單之中 我選擇了<邊際謀殺>

在拜讀完此書之後

我想 除了我本身對此書的感想之外 似乎缺少了其他元素的側面分析

所以在Google搜尋到了這裡

看完了您對此書主軸中的以經濟角度分析 與法律角度分析的詮釋

我有了新的想法

希望在我的讀書心得報告中

可以引用您對此書在這方面的見解

我會註明出處

願你幸福

J教授(kf0630) 於 2008-11-09 10:27 回覆:

好啊!只要符合學術引用出處,符合著作權法之規定即可


J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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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上沒有這個經驗資料庫的存在
2007/05/27 17:07

所謂過去的經驗、經驗法則,都只是存在一個人的腦中,並沒有一個客觀存在的經驗資料庫,可以判斷這是不是大多數正常人的經驗,

當然也可以運用投票、公投方式來判斷,但是這種成本太高了。

所以,法官在依據經驗法則進行判決的時候,可能就只是他個人的經驗,也許跟一般正常人共同的經驗差不多,但也可能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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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鮮師~
2007/05/27 15:32

根據前人的許多經驗,根據許多犯案動機經驗...總總經驗

都告訴我們,一粒米養百樣人,貪心不足蛇吞象這種人比比

皆是,更有那奸巧反社會人格與魔起乩謀殺自家人的慘案未破

猶記得一慘絕人寰命案,父母殺害幾個女兒後,駕車失蹤至

今行蹤成迷,都離不開「錢」途而遭不幸,鳥為食亡,人為財死

亦是經驗累積推斷..


J教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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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經濟學也開始萌芽
2007/05/26 20:40

法律經濟學在台灣也已經開始萌芽,

近年來都有幾本相關的書籍陸續出來,

不過,我的論述還是太淺,必須多跟您討教一下

這一次的對話算是初步的體驗,

因為很怕網友看到這樣子的對談內容而昏倒,

所以一開始就直接不建議一般人進入瀏覽,

否則看完反而造成反效果,

等到功力夠了,能以簡單的話語透露出深刻的道理,

那時候再歡迎大家來閱讀,效果應該比較好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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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尤其是司法人)更應該念念這套書才對
2007/05/26 11:04
忘了提...
看來,法律人(尤其是司法人)更應該念念這套書才對,我花了六天看完這套書(共三集),還真是精彩啊!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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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犯罪與效用極大
2007/05/26 10:40
維基百科的敘述裡,經濟人希臘語homo oeconomicus),又稱作「經濟人假設」,即假定人思考和行為都是目標理性的,唯一地試圖獲得的經濟好處就是物質性補償的最大化,這常用作經濟學和某些心理學分析的基本假設。
經濟人之假定是經過理性之驗證而來的,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會以極大效用來考量他的決策,進而行動,這即是JC鮮師所提的經濟人客觀去觀察的一面,找出細微的證據,來支持其理性的探討。
邊際謀殺這本書,原本被設定的兇手,在後來透過經濟人理性的分析之後,並沒有服膺最大效用的前提,所以說兇手應該是在最低的機會成本之下才有可能犯罪,這點應該是合理的,即是,犯罪的問題,兇手會尋求最低犯罪成本(機會成本)犯案,所以兇手也是理性的,也就是說為什麼隨機式的犯案難以被破解的原因,因為難以找出理性的根據。
李泰安搞軌案,是否服膺極大效用的檢定,小子我並沒也多大時間去瞭解,不過我想JC鮮師看過經濟人對於證據的探討所採用的方法論,應該會有一些火花誕生才對。但我想,這本邊際謀殺的內容,有些情節和搞軌案相似,或者說很多犯案的邏輯和這本書相似,這是作者找出一種公約數的方式,也就是我們經濟人常說的MODEL(模型),這也有助於法律人在犯罪偵察時,做為輔助之用!
國外有一門學說是法律經濟學,已經交鋒很久了,不過,經濟學太龐大,我還沒學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