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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9 01:00:45瀏覽3720|回應2|推薦17 | |
因為這篇文章與「國王的新衣」有關,本來不知道應該放在「看童話故事學法律」,還是「宗教自由與宗教詐欺」系列,不過既然現在要好好寫宗教的故事,還是放在後者吧! 先來回憶一下「國王的新衣」這一個童話故事, 話說很久很久以前,有個愛漂亮的國王,每天都要穿帥帥的,尤其喜歡香港的G2000,風格跟筆者一樣。所以,各位可以在筆者生日的時候,送G2000給我,褲子32腰,目前努力減肥成31腰;襯衫15又1/2或16。 回到國王這個主角,有一天,兩個騙子來到國王的領土,號稱能做出最漂亮的衣服。國王一聽,信以為真,就給了很大的一筆錢,讓兩個騙子買布料製作衣服。 可是兩位騙子把錢都放在口袋(獲得不法利益),怎麼還會有錢買布? 所以就宣稱,只有心地純潔、具有大智慧的人,才能看得見這件衣服。(騙術) 結果,所有的人對這樣的說法都信以為真(被騙),但是真的看不到衣服,由於擔心自己被說成沒有智慧、心地不純潔,於是乎只好昧著良心說衣服好漂亮喔! 結果,國王也就因為大家的反應,更加相信了兩位騙子的說詞。 當然,國王的下場就是光著屁股、露著小ㄐㄧㄐㄧ,遊街示眾去了!最後,天真無邪的小朋友,大聲說國王沒穿新衣,才拆穿了兩位騙子的謊言,但是這兩位光明的騙子早已逃之夭夭,捲款潛逃。 這就是詐欺罪的基本態樣:騙術→被騙→獲得不法利益 「國王的新衣」的故事,正好可以解釋最高法院的邏輯推論? 主要是因為看到最高法院廢棄高等法院無罪判決,其中有一段話,有感而發,不過這一段話太過法律用詞,不太建議直接閱讀,所以筆者翻譯成較為白話的內容: ...然而,宋七力已自承「定身術」純屬虛構,(所謂定身術,應該是指宋七力叫一個人不要動,那個人就不動,也許那個人受過寵物訓練),且其並於講道聚會中,公示於眾,而原判決亦認其陳述並無證據足證係非出於自由意志所為,則於聚會中與其相對應表演之鄭振冬等人,縱因上開各種可能而無從認與宋七力事前串通,甚或對宋七力虛構定身術行騙與會信徒毫不知情,似亦難僅此即憑以推論宋七力亦無詐欺之意圖與行為,並據為有利被告之判斷。... 況且,宋七力也在道場中向大家示範定身術,即使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配合表演的鄭振冬(宋七力的大弟子)等人,事先就跟宋七力串通好,但怎麼可以推導出宋七力沒有騙人的結論呢? 本文所提之「國王的新衣」的故事,來描述最高法院的見解,是指: 假設宋七力的行為,相對應於「國王的新衣」故事中騙子的角色, 鄭振冬(宋七力的大弟子)等人,就好比是看到國王沒穿衣服,還說好帥的民眾, 被害人就好像是最後被騙錢,又光著屁股、露著小ㄐㄧㄐㄧ,遊街示眾的國王。 那出書的游芳枝(好像是 謝先生的夫人),不知道扮演什麼角色?太政治味了,呵呵! 而基於法院認定的事實關係,似乎業已明朗,說個比較法律的用語,「證據的取捨與其價值的判斷,應受到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之支配」,最高法院大概是認為高等法院法律唸到頭昏了,沉潛在法律邏輯的迷宮中,已經迷了路。 不能因為無法證明高喊國王好帥的民眾,與兩位騙子間沒有什麼串通的關係,就說兩個騙子不成立詐騙!這種邏輯,真的不是法律人的邏輯! 因為,真的實施騙術的,就是那兩位騙子!從這個知名的童話故事來對照,宋七力這起案件,法院判決的邏輯顯然發生錯誤,不能夠這麼不合邏輯地推導出宋七力不構成詐欺罪,也難怪最高法院要廢棄高等法院無罪判決了! ------------------------------------ 相關判決資料,請參考 圖片引自(http://yogo-haung.myweb.hinet.net/405.htm) ------------------------------------ 最近,又再看了一下自己寫的這篇,覺得這樣子的比喻來解釋最高法院的見解,還是有些難懂...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點必須釐清。 國王若不覺得被騙,開封府的包公可以介入偵辦嗎? 因為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即使國王沒有提出告訴,包公還是可以介入偵辦;如同澎恰恰情色光碟事件,澎恰恰已經表明不想過問了,甚至還說沒有被恐嚇,為何盧照琴等人還是被判有罪,這個就是透過「非告訴乃論」司法制度的建構,讓可能擔心進一步受害而不願意提出告訴之犯罪事件,一樣能藉由司法機關的主動介入,來達到打擊犯罪之目的。 此一觀念,補充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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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