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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七力事件之相關資料
2007/11/19 12:33:51瀏覽2198|回應3|推薦16

突然看到許久以前所寫的宋七力事件,有民眾與以回應,可能是深信宋七力法力之輩或宋七力分身所留之言。

雖與本人意見相左,不過仍予尊重,如同筆者對學生上課時所言,大學最珍貴者,不在於老師的見解多麼高深,而是在於老師的不同意見,若能獲得啟發,作為更進一步評斷的基礎,大學的學習就有價值了。

社會這一個大學也是一樣,許多不同的意見必須吸納,最忌諱只聽取單一意見,自己卻不加以分析,永遠無法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有關宋七力事件,因已近總統大選,以及尚未有進一步之司法判決,再加上分析內容過於艱澀,反應普普,故僅提出下列資料以供參考,敬請有興趣讀者自行評判:

宋七力網站:http://www.sungchili.com/big5/index.htm

相關法院判決:http://www.chinalaw.org/blog/sung.zip(裡面有三個判決,並未完全,其他可自行連上司法院網站下載http://jirs.judicial.gov.tw)

其他資料請自行尋找...

有時間的話,筆者再來寫《顯像照片98年已在美國通過科學鑒定》之評論,剛好筆者寫過一本電腦鑑識與企業安全,對於鑑識之要件略知一二,對於該網站中所提供某工作室的「科學鑑定」,頗有意見......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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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38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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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二
2007/11/20 21:00

再者所謂的分身到底如何

你也實際毫無所知

當我研究或篆寫一個project時

通常我們都是先從它的歷史它的由來開始

再告訴大家新聞報導的正反面

最後再加以自己的判斷

然而你只有反面外加自己不屑的看法罷了

不是嗎

能真的昧著良心說我沒有嗎?

我想作者可以停止筆戰開始思考我說的

這樣的公開環境下去寫這樣的東西

是否真的有它的公正性不傷及別人

比如說他的信徒或他的朋友親人

總不能只取悅自己跟愛看自己文章的人而已吧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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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0 20:58

我並非來筆戰分身之神奇

因為從用神奇二字就能窺知你對它的鄙視

當一個人對一樣人事物帶著鄙視的感覺時你再說什麼也沒用

我從頭到尾不斷留言

絕非告訴大家分身如何如何

而是要你重視公開的媒體環境下

如果你想針對社會案件去用你自己收集的特定資料來作推定

常常是會加深別人的偏頗的

當然你會說大家都覺得分身是假的

我只是以鑑定的角度來告訴大家確實是假的

但你可曾以鑑定的精神去研究其他照片是否可驗證?

當你無法驗證 或是你不屑驗證

便輕易收集新聞及判決的字裡行間來增強你文章的心證

那這篇文章將充滿著偏見而非鑑識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連著回應你重視這點的原因

如果今天這個blog只限於你自己的朋友

當然我覺得再怎麼說都是個人的自由

但當這是公開的時候 每一句每一字

都已經不是只代表自己的意見而已

還必須負著言論的真實性跟公正性

如果違反了這幾點 理所當然的就會面臨類似的回應

此外我並非信徒 只是曾經寫過宗教專題而去研究過他的網站

因此我也不可能在我部落格跟大家說分身如何神奇

更當然的照片不是我拍的 我也無法去要求去拍什麼

就如同你說的數位照片依然可以造假

這部份我當然清楚 提數位是為了告訴你

當年此案發生時還沒數位相機的普及使用

現在有人拍到也許他就是用數位相機

而這類的東西我想法院如果還是對照片認為該驗證

那他們應該早就把新證物往上提報了不是嗎

可惜的是他們不認為這該驗證 也加強了一些人把他當做是假的看法

我是認為如果說有假的也有真的的時候 那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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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應
2007/11/20 00:05

我很開心你那麼快就對我的留言會應
但我認為你還是對我的看法沒有正面回應
你認為你是在把你的看法寫出來供大家公評
而且你還提了獨立的思考力
這句話講的最美
因為我就是看準了你少了這個部份才留言
我不迷信分身的東西 但也知道在攻擊一個人的時候
我會先去研究他的東西  而不是看了新聞先把壞印象存進腦裡
然後再把國家檢察官假正義真作秀的作法當做社會真理正義
請問你能說當時一個小小詐欺嫌犯能被侯刑事組長 璩大議員 跟 薛大檢察官
在新聞全台播放下押著他說出"請別相信我一切都是我錯"
未經三審結束就先判他有罪是一件正確的事嗎?
請問你可否看過史上那位詐騙集團被這樣大陣仗對待過?

如果你不這樣看 那你先認為他有罪是不是已經先入為主了

直到今天你寫了那麼多篇文章拐彎末角的在指著他還是繼續騙人
你怎不去研究這件官司處理過程是否有暇庛先 再來研究他的照片教義
再者我所提的新照片並非你提的美國驗證的部份 可見你連去他的網站查資料
也都只看你自己覺得可以拿來引用的而已 新的你怎常視而不見呢?
我比較覺得可議的是你連他到底分身是講什麼搞不好都沒去看過
只著重在收集照片的資料引述法院的判決再引述你所知道的新聞
就可以寫出一些看似跟你無關 但句句都在指著別人犯罪的文字

這樣算是獨立思考嗎? 獨立思考的正面跟反面你並未呈現給大家
你舉的盡是片段的負面消息 難道你不需要舉點正面的嗎
如果是這樣你不跟最近的一些檢察官一樣嗎 只要能贏官司
管他嫌犯說過什麼有利自己的 全部都採不利的就對了 你是這樣的吧?

那如果說一個人鼓勵別人獨立思考 卻無法做出正反的研究
然後再依公正無思沒有先入為主的經驗知識去寫文章
那這樣公開的媒體環境是不是可能會造成更多人對他的偏見
這樣是不是一種毀謗呢? 是不是一種企圖呢? 是不是一種蓄意的作法呢?

敢問你的獨立思考是否該重回學校學習了

J教授(kf0630) 於 2007-11-20 01:25 回覆:

感謝你的回應,既然台端已經在城邦設立部落格,可以多介紹一下分身的概念,

也讓我們學習一下,多拍幾張照片也讓我們能感受一下神奇的功效

身為一位略懂鑑識一二的筆者,對於實證比較有興趣,其他的則或可歸類為「宗教自由」,故實在難以評斷之。

數位照片也不代表不能修改,也有可能遭到竄改,只是能否驗證的問題罷了,這在數位證據的領域上還有很多待開發的區域

如果台端認為筆者所言屬於負面,也敢請尊重負面之言論,台端也可寫些正面的言論,或許可達到正視聽之目的

筆者對於這些可受公評之事件,均秉持著實證的精神,仔細推敲,並加上自己的評論,台端實不必扣下如此大之帽子,還不如多寫些部落格,讓我們瞭解一下分身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