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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17:36:08瀏覽3059|回應7|推薦35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反二奶條款,老妻贏回老本」報導 《案例事實》 鄒姓男子被妻子指控外遇後,把市價二千多萬元的豪宅送給情婦,棄白手起家的髮妻不顧。 妻子不甘便宜了二奶,以豪宅和股票是夫妻共同辛苦打拚賺來為由,向法院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訴。法院判妻子勝訴,可分得一千二百多萬元的財產。 《法令分析》 民法第1030-1條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常見的情況,妻子在家相夫教子,老公在外打拼賺錢。形式上,好像只有老公對於賺錢有貢獻,可是實質上妻子也對家庭有付出,與賺鈔票有同等的價值與地位。 例如 離婚時,老公有婚後財產1000萬元,老婆200萬元,沒有負債(不考慮其他因素)。 1000-200=800→應平均分配 800/2=400 所以老公應該給老婆400萬元 老公剩下600萬元 老婆變成600萬元 詳細內容,及剩餘財產如何保全,請參閱愛情福利社《請點我》乙書。 《JC鮮師的看法》 以前老師都告訴我們,王子與公主結合後,將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但是,卻忘了告訴我們,王子與公主分開後,公主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要淪為街頭乞丐。 剩餘財產的分配,是一門相當重要的基本知識,想結婚的人必看,已結婚的人,更是一定要學的知識喔!請參閱愛情福利社《請點我》乙書。 跟著JC鮮師輕鬆地看時事學法律,保障自身的權益,徜徉在「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面對著和藹可親的JC鮮師,學習法律將是那麼的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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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