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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6 11:52:50瀏覽2942|回應3|推薦32 | ||
●部落格教學內容:《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第149~152頁孝順父母。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罵父豬狗不如,兒送贈4地判吐回」報導 一、案例事實 施姓男子不滿母親遭毆打,以噴漆「打某(施)豬狗不如」辱罵其父,施父打官司撤銷贈與其子近萬平方公尺的4筆土地。 法院認為:父母親間的糾紛,子女應好言規勸,居中協調,應循合法方式解決,噴漆辱罵有違倫常,施父依法有權撤銷贈與,維持原審判決。 二、法令分析 施男父親贈與的這四筆土地,地方習慣上,應該就是預先分遺產。父親事後反悔,可以撤銷贈與嗎? 撤銷贈與之規定怎麼找? 可以連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尋找民法的贈與規定。 找到了嗎? 還沒有找到? 怎麼可能? 不會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 請翻閱請翻閱《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乙書的第4頁,教你如何上網查法令。 實在找不到沒關係,將其中比較重要的規定供各位讀者參考,其他相關規定請自行參酌: 民法第416條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施姓男子的噴漆行為,民事法院認為在他人住家大門噴寫,依一般人日常生活的健全觀念,是在辱罵該人毆妻連豬狗都不如,已損及對方人格權和社會評價。 所以,施姓男子的行為應該構成「故意侵害之行為」,而且侵害的內容符合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也就是構成撤銷贈與規定的「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所以,法院認為可以撤銷贈與。 三、JC鮮師的見解 在《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第149頁舉了一個實際上曾經發生過的案例,也是上一代父親將財產分給兒子,最後兒子走了,遺產由兒子的配偶及孫子分得,上一代的媽媽什麼都沒有,還被媳婦及孫子趕出去。 媽媽該怎麼辦,還可以分到遺產,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嗎? 書中介紹的法律觀念是《遺產酌給請求權》。 大家應該很少聽過這種權利,利用這一則新聞,再仔細去看一下相關的權利規定,相信對於兩性法律,會有更一層的認識。 其次,據媒體報導,這面被噴漆的鐵門位於高雄縣路竹鄉大德路,據施性父親表示將不會拆掉或清洗,會一直留在那邊,所以大家有興趣可以前往拍照留念。 最後,引述《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第152頁的一段話「老年人應該把自己的財產妥善保管,不要因為兒女一時的孝順,就好像發贈品一般,把自己的老本通通給了兒女。哪一天自己生了重病,久病無孝子,有多少人還會在床邊幫你把屎把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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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