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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陸正案再論死刑不執行的問題
2010/02/25 23:56:12瀏覽1550|回應2|推薦2
監委促死刑緩執行 立委意見分歧
【中央社╱台北25日電】
2010.02.25 01:14 pm
死刑存廢再度引發關注。監察委員李復甸擬定「死刑緩期執行條例草案」,希望立委認養。有立委認為可替死刑未執行問題解套,但也有立委認為會鼓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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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刑遲遲不執行,王清峰已經被緋聞立委吳育昇罵了,成了眾矢之的,王部長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是她自上任以來,不做的事當中,我唯一支持的。

剛剛轉到東森新聞台,正在訪問陸正的爸爸,陸正案已經發生二十多年了,陸正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兇器也沒有,僅憑當年嫌犯的自白,就要判人死刑,難怪經過更十審判死刑,死刑犯還沒被執行死刑;蘇建和等四人是另外一件。前一審判無罪,後一審又判死刑,好像在玩大怒神,一下升上雲端,再摔下地獄。

台灣號稱先進國家,保障人權,時至今日,很難想像還有「宰白鴨」的現象,清康熙皇帝微服出巡,看到死刑犯死前遊街,突然想起這個死刑犯是他親批「斬立決」的六七十歲老頭,囚車上的卻二十出頭,才知道死刑犯換人死的弊端。有人被殺,殺人犯也抓到了,使一使銀子,就換一個窮小子或把罪名安在別的死刑犯身上。康熙也是那天才學到「宰白鴨」是個甚麼玩意的。

對於職司抓賊的官府而言,有人被殺死了,就趕快抓一個人來殺頭,還家屬公道。至於被抓來殺頭的,人是不是他殺的,有那麼重要嗎?順著這個邏輯,明末崇禎皇帝,李自成造反,遍地盜匪,民不聊生,崇禎獎勵官兵殺賊,一顆人頭一兩銀子,官兵一出城,看到真強盜就躲起來,然後到偏僻農村劫掠完,還把良民百姓殺頭冒充剿匪的成績,再回頭賺崇禎的銀子。台灣的司法人員,破大案有獎金,還能破格升遷;至於破的是真案還是假案,誰管那麼多,反正人抓到了,法官不判去罵法官,自己只管升官發財。像陸正案一拖二十幾年,當年的小警員都當到警政署長退伍了。如果當年是CSI來抓,死刑犯早就證據確鑿執行死刑;或是抓到鐵證如山的真兇了。話說回來,那時候的執法人員,沒憑沒據叫你說人是你殺的,再向被害人上香下跪,還不是小菜一盤,崇禎的官兵還都是直接砍了頭去領賞哩!

二十多年前的法官們,正值世代交替,一種老法官從兩蔣一路下來,視人命如草芥,如果陸正案或邱建和案落在他們手上,早就實現所謂的「正義」,給受害者「公道」了,如果是那樣倒好,死刑犯和受害人家屬都不用受到煎熬,法官更不用,因為殺錯了人是正常,殺對了才意外!新一代的法官,不敢判死刑,就玩擲銅板的遊戲,人頭判生,非人頭判死,愛因斯坦說:上帝不玩骰子。他改玩擲銅板去了!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是如果宰白鴨,隨便抓人湊數,那就從頭就沒正義,不發生早到遲來的問題,是雙重的不正義。法官翻來覆去,晚上睡不著,因為隔天要擲銅板。陸正案更十審,拖二十年,對相關當事人都是種煎熬,經手法官超過四十人,還是沒人能確定是無罪還是死刑。但是法律偏偏訂的很奇怪,非生即死,好比量子力學薛丁格的貓,關在外面充滿毒氣的黑箱子,打開就死,不打開卻不辨生死一樣。李復甸於是提出個頭痛醫頭的解決死刑不執行的方案,立委們還是有正反兩種意見相持不下,「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新解就是:光靠這些學法律的或是立法的,不能解決死刑不執行的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要有創新的思維,用科學精神,統計方法來判刑斷案,這個觀點我在歷篇探討死刑的文章都有提及,這裡再以陸正案為例,前提是執法人員已經被有效管理,抓到的人或證據不是造假,在執法人員盡最大力量,於一定時間內抓人蒐證完成起訴之後,把當年陸正案發生後可能接觸到的法官集合,關在類似考場的房間內,統一檢視相關事證後判斷是死刑還是無罪,將所有法官答案加總平均,如果死刑比例低於五十趴,就無罪開釋,如果一百趴,就立地正法,一分一秒都別拖,如果是七十趴,就該犯行有罪的比例執行,比方說刑期是十年到死刑,就用有期徒刑最高年限減掉十年的最低刑度,乘以五分之二後再加上十年,然後隨即發監。不會有人被拖到,司法資源也不會浪費在打擺子搖來晃去之中。至於如李復甸之類的律師要扮演甚麼角色呢?有錢的請大律師,沒錢的請不起律師,律師是影響法官做出正確判斷的重大因素,這裡恕不考慮。

萬一後來發現新事證呢?根據美國的先進立法精神,同案被判決確定後,就不可再判過,好比電影致命追緝令(Double Jeopardy)英美法的「雙重危險」原則,跟大陸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則近似,女主角因殺夫被判入獄服刑完畢,發現是被已死的丈夫設計的,這回她真的拿槍打死了丈夫,而且無罪。

依據「群眾的智慧」高爾頓的統計分析,這一群司法官為了早點回家吃飯,有充分的誘因既快又正確的做出跟上帝判斷相去不遠的正確答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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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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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
2010/03/16 01:16

上面我寫「不是非常信任司法判決」,應該是寫「不信任司法判決」。

剛剛忘記寫到,這次台灣多數人支持執行死刑。我認為政府的反應真的是很糟糕。

不但總統、行政院長沒有辦法好好的審慎研究死刑議題(也不願意好好研究);只是看到民調,就馬上要王部長下台、又對民眾做出承諾要執行死刑。

這真的是民粹治國。

試問,一般老百姓對法律有研究嗎?NO.

一般老百姓對於司法機關的問題有研究嗎?NO.

大部分的學者、律師都反對死刑。那是因為他們有研究、他們每天生活在那個環境。

他們知道台灣司法的弱點、缺陷。

看到很多人情緒化的反應,我深深感到傷感。


Ironman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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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你這文章,
2010/03/16 01:06

前面寫的真的不錯,但是後面也太搞笑了吧(或許您是認真的?)

王部長已經辭職,而我們偉大的行政團隊居然二話不說,就說好。真是馬英九上任後首次見到。

我是反對台灣有死刑的。

有一次機緣,見到一位我非常敬重,已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我們聊天她和我說,年輕的時候經驗不足,到了有一定年齡後回頭想一想一件當初判死刑也執行的案件。她才發現當初判錯,是冤案。但是有什麼用?人已經執行完畢。

所以她認為司法的判決應該要慈悲。司法人員要有同理心。

這位最高法院法官承認她有殺錯人。但是我認為她是少數我見到非常有智慧的人。但是就連她都會犯這樣的錯誤,難道其他檢察官、法官不會犯錯、誤判嗎?當然會。

後來我就這一個問題,問有緣認識的退休檢察官,他說,他不贊成台灣有死刑(說話真的是法律人,非常的精準);

因為他說,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完全沒有辦法保證沒有冤獄。警察、檢察官、法官若是心術不正;陷害、栽贓、誤判、錯判、亂判的情況其實非常多。更不用說設計、栽贓證據的例子也都有。

但是我們的媒體朋友因為和司法官保持良好關係,所以只有極端少數被報導出來。

這樣的司法人員的素質,是我們國人所不甚了解。

其實一般人對於司法官的信任度從司法院公布的報告或是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單位的報告可以略知ㄧ二。
事實上人民不是非常信任司法判決。

但是碰到了死刑的議題,絕大多數的人卻又贊成死刑。

我認為多數的人,沒有把兩個問題的因果關係仔細的好好想清楚。

或是某些人,寧願賦予充滿缺陷的司法一個強大的武器(死刑),也不敢拋棄死刑。這反應人們對於犯罪的恐懼、厭惡。

我認為王部長是非常勇敢的人。但是遇到了這麼重要的問題卻沒有審慎評估她的反應。說真的,我個人是感到相當的惋惜。畢竟這麼大的議題應該要好好、慢慢的告訴大家事情的爭點。但是我覺得她這樣的作法可能是有一點點衝動。

加上她沒有明白的點出:台灣有冤獄!

她不願意這樣做也是因為不想要得罪法院、檢察署的人。

台灣不像是美國,美國司法部至少還敢找學者研究一定時期內冤獄的比例。

台灣根本就不敢.....

司法院、行政院敢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3-16 19:44 回覆:
台灣有冤獄,在電影刺激1995,美國也有冤獄。
法官不是上帝,所以有可能錯判,但是想用多重審級制來平均,完全不懂統計。所以台灣司法老是打擺子,這次死罪,下次無罪,然後一直拖,拖到死神不耐煩,要收嫌犯,受害人家屬或是法官去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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