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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法務部假修法真放水?
2010/02/17 15:41:08瀏覽1709|回應0|推薦2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法務部假修法真放水?

修法「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法部盼早日通過
【中央社╱台北16日電】
2010.02.16 03:35 pm
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扁珍遭起訴貪污收賄,但行賄企業家卻因現行法律不罰「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而逃過一劫。法務部去年已修法增訂相關罰則,希望能在立法院今年的會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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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牽涉複雜政商掛勾,偵審期間卻屢次出現公務人員收賄有罪,行賄扁家企業卻因屬「不違背職務行賄」而躲過貪污刑責,只被依洗錢罪起訴。法務部長王清峰即對此表示,扁案顯示「權」與「錢」結合的犯罪嚴重性,但現行法律無法處罰行賄扁家者,「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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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不合時宜,該改就改,該修就修,該發布緊急命令,就發布,而不是推拖拉,連救人這種十萬火急的事,還要查一查災害防救法,然後說法令已經有規定了,不用緊急命令,等人死光死絕,就可以依法處理屍體的問題!

但是法務部這個修法,怎麼看怎麼怪,現在修法如果通過,是不是代表確定兩件事,第一,這些行賄扁家的企業,真的是犯了不違背職務的行賄罪?第二,法律不溯及既往,代表這些企業從此諸法皆空,自由自在?

這個修法顯然想利用第二點,來直接肯定第一點,幫行賄企業家解套,行賄的企業家有的人養的律師,老婆剛好是法務部大官,王清峰還說這個大官的財力買得起一品苑。有得請的律師,曾經發明大水庫理論,但這不代表你們說的就是真理。要唬爛老百姓,建議你們多跟詐欺集團學學。

企業家行賄的是阿扁,如果叫阿扁做他職務上該做的事,才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阿扁只管國防外交,這些企業家有誰是賣武器的,還是像金紀玖吳思財一樣當外交掮客?如果他們行賄了阿扁,阿扁卻不能執行二次金改,買賣金控銀行,或買賣龍潭土地,這裡就已經發生【違背職務行賄罪】了。法務部何必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呢?

既然這些企業家犯的是【違背職務行賄罪】,卻被檢察官起訴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這是假起訴,真放水,跟雨刷集團一樣打假球。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請新任檢察總長別要玩忽職守,趕緊將這一堆司法界的老鼠屎挑出來正法,而不是亂搞修法煙霧彈。您能瞞某些人一時,也可以騙另一些人永久,但是您沒辦法騙所有人一輩子。如果您還沒上台就先沉淪,陳聰明殷鑑不遠,請您好自為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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