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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拔管、挺管,衍生的「大學自治論」之我思
2018/05/03 07:11:13瀏覽2504|回應9|推薦32

朋友Line給我一份台灣技職大學校長倡導大學自治的宣言。

「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對於大學運作良好至關重要,並且是國家社會未來可持續進步的重要關鍵。更重要的是,大學自治是確保科學進步有正確研究條件的關鍵,有利於整個人類社會。

限制或破壞大學自治的嘗試有很多種形式,有些比其他更明顯,有些更受社會關注,有些則無法識別。不管怎樣,如果隄防的小洞不去關心彌補,整個大學自治潰堤是早晚的事。

在當今國際高教競爭嚴峻而國內朝野對峙環境下,堅守大學自治作為核心原則不僅具有高度的相關性,而且在社會發生問題時大學可以作為公正的仲裁者,一旦大學自治失守,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

我讀了,回覆朋友:如果是我,不會冒然簽名參與連署,因為有幾個問題需要先釐清。

台灣的大學自治如何確保科學進步?並且有利「整個人類」社會,這之間如何關聯?有什麼數據證實?

還有,何時台灣社會出問題,台灣的哪個大學成為「公正的」仲裁者?

「一旦大學自治失守,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講得實在嚴重!然而,台灣社會何曾依賴過大學什麼?台灣現在的亂象,大學介入幫助解決的有多少?

再說,台灣的公立大學,何時真正的自治過?拿政府經費,屬政府治理單位,不可能自治。否則就是公務員裡的特權階級了。

即使私立大學,只拿國家少許補助,但學費該收多少,仍然由教育部制定。既然台灣的各大學未曾自治過,又何來「潰堤」、「失守」?

我坦白對朋友說:通篇宣言就是一些危言聳聽的八股口號連綴,卻沒有邏輯性和事例舉證。如果這些校長算是代表台灣高級教育知識份子,那麼該憂愁的是他們帶領、教導出來的大學生能否有健全邏輯思考能力?如果宣言非出自他們所寫,那麼掛名之前,難道不先審核一下?

跳脫台大校長侯選人問題,先從實際層面來看,台大算不算教育部所屬單位?

如果國立大學在現今還是教育部的管轄單位,在人事僱用和教學設備,每年領取國家鉅額經費補助,按照體制,教育部長的確有權,能影響國立大學的人事。

那麼,追求自治的國立大學,於程序上應先修改大學法,尋求如何讓大學脫離教育部隸屬單位。

此外,大學自治,直接影響的應該是這兩個群體:大學教師和學生。

台灣公立大學的教師具公務員資格,一旦正式任用,就是終身職,沒有美國大學Publish or Perish的壓力,初任教七年內研究沒什麼成果,不獲升等就必須走人。所以,如果我是提倡自治的公立大學教師,我要先肯放棄公務員的資格和權益。

再者,如同公營企業轉成民營,經營自主權增加,但接受政府補助相對減少。大學要求自治,理當也是如此。追求自治的先決條件是財務自主。因此,我若是台灣公立大學學生,認同大學自治,我也要預備肯付出大學經營成本相符的學費。

公立大學可能因此哀鳴:大學「非營利機構」,學費增加,有些貧苦學生交不起。然而,那也是大學自治後必須自己面對和承擔的新問題。

我不反對大學自治,但我的看法是:爭取一個新的權益時,也要考慮必須放棄的一些原有權益,以及肯承擔新的義務。這是台灣民眾在民主化過程中還需要學習的。權益與義務之間一定有其均衡性,才能保證這機制的良性運作。

其實,據我所查,美國的州立大學,在選校長時,雖然是各校理事會最後擇定人選,但申請的人首先是向州政府提出履歷(至少在我目前居住的這個州是如此),由州府教育部門審核後再把申請人選交給大學的理監事(理監事的成員,有幾個也是州政府委派的)。程序如此,因為州立大學有接受州政府的經費。

政府如此介入審核過程,是否會受黨派立場所影響?多少都會。任何機構收受政府經費,而要全然脫離政治因素是不可能的。但又如何?大學校長不過是一個職位,有能有為的英才,在這個職位上不被任用,難道就長被埋沒?

在美國各州立大學,或任何大學,與其在乎校長人選,教師們在意的恐怕是自己能否有創新的研究題材,能否找到足夠研究經費。學生們可能更關注的是學校的足球和籃球隊教練能否帶領校隊打出亮眼的球賽成績。

就我個人和我的弟弟妹妹,我們在台灣讀大學時,校長都是官派的。至今我已不記得那時的校長是誰了。只記得一路辛苦的拼聯考,所學到的只是善於應付考試。

我們大學畢業來到美國唸研究所。我自己,先生,妹妹,妹夫,弟妹因著工作需要或是個人興趣,都各有兩個不同領域的碩士學位,弟弟則是有兩個博士學位。我們就讀的學校,有常春藤大學,知名的州立和私立大學,到普通的州立城市大學。從東部紐約到西部加州,南部的德州到北部的威斯康辛州,還有中西部的幾個州。我們畢業的時間從1980年代初期到1990年代末期。我們的共同點是不記得就讀時的州長,州議會屬於哪個政黨,也都不記得那些學校的校長是誰。

然而在美國的校園裡,我們耳濡目染觀察到該有的公民素質,建立理性分析批判的邏輯思考,學習尊重不同意見,和孜孜不倦的終生進修。即使沒有修任何學術倫理課程,也知道智慧產權的重要,就算只是幾頁的閱讀或研究報告,都要嚴謹的列出資料引用出處,免得落入剽竊抄襲。而教授若沒有直接指導學生,也不敢隨意要求掛名於論文。

也許台灣那些高等教育工作者在倡導大學自治,疾呼學術自由時,如何落實這些基本學術倫理,也是該作考量的?

後記:身為台大校友,我個人覺得台大遴選校長的機制很奇怪。前任校長本來是遴選委員,後來居然變成候選人,然後當選。裁判變成球員,真是荒謬。

接著校長因論文掛名風波,台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懲罰了幾個教授,校長依然沒有問題,只是最後不得不灰頭土臉不再續任。

現在這位,從開始就有資歷問題,卻持續參與遴選。我其實對於台大的所謂遴選或調查委員的素質和運作方式存疑。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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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chen50&aid=11173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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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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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2 13:25
我也收到這封郵件,只覺得郵件說的內容有理,卻沒有仔細考察。謝謝貞吟的提醒。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13 04:19 回覆:

在美國,簽名是慎重的事,不看清文件寫些什麼,一般人不敢,或是不願隨意簽名,免得日後碰到糾紛,惹麻煩。

我個人感覺,台灣近年來喜歡連署,什麼議題都可以發出連署,或是要求公投。


chris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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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09:18
我回覆[客旅貞吟]回覆我[6樓]說

謝謝回覆!個人看法請見我[5樓]結論 #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13 04:23 回覆:
謝謝你。我覺得這樣的討論很好。對公共議題,各人提出看法,理性溝通。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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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14:36
你的底色應該改成墨綠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8 21:50 回覆:
議事討論,非關顏色。蔚藍與粉紅一向是我喜歡的顏色。😄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9 00:26 回覆:
附帶補充一下,謝謝你的建議。如果墨綠是你喜歡的顏色,我也沒有異議。🙂

chris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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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11:21
我回覆[客旅貞吟]回覆我[5樓]說
1謝謝回覆/但我無從回覆+因您沒談我提爭點(大學自治+
法律)
2另,您回覆[3樓]說
[大學法~教育部遴選國立大學校長~學校遴選兩三人選~教
育部再遴選其中一個]
這已違反該法#9
[新任公立大學校長~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校長
~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01
#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8 21:55 回覆:

所以,這個事件成為無法解決的死結?無法循法律途徑進行改變或改善?


chris251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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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19:10
本文說台灣
1~大學自治如何確保科學進步~有利「整個人類」社會~
有什麼數據證實~
2~哪個大學成為「公正的」仲裁者~
3~追求自治的國立大學~應先修改大學法~
*
我說
1不同意。大學自治/先進國家作法+反問/有什麼數據證
實不能
2不同意。應說明:大學要[仲裁]什麼
3不同意。[大學法]不必因拔管而修改+教育部拔管/違
反該法
*
結論
1台灣關鍵:統獨鬥爭+權力鬥爭,兩者結合。鬥爭滿足前
+繼續沉淪
2[台獨]是死路,[統一]在時間/方式/過程。CCP不
會留ROC/以絕後患
3台灣前途:DPP主導/全體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各個
人前途/各個人決定 #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8 04:47 回覆:

針對宣言,提出那些問題,只是我‘個人’試著要從那些文句理出彼此間的思維聯繫,如同連點成線,集線成面那樣的建構一個邏輯體系。

對我而言,那些文字口號性的成分遠多於明確講述可行的步驟,和請求連署想達成的具體目標。

從威權時代以來,台灣社會在轉變,台灣的大學也並非全然沒有自治,只是尚未高度自治。既然要和‘科學進步’扯在一起,那麼用科學研究裡的精確文字表達,就是一個必須。然而,一面領取國家鉅額人事經費,一面要求高度自治,彼此間就是有矛盾的。

你雖然提出大學要‘仲裁’什麼,才是該思想的。可是,台灣的大學何曾有哪一個擔任‘公正仲裁’的角色?如果沒有,那麼現在要‘眾大學’集力來‘仲裁’什麼,是天馬行空的說詞。

其實國立大學要自治這個公共議題,非關統獨,也並非不能解決。改變單位結構,改變人事經費補助,落實遴選,而非候選人的競選方式,等等,都是可行的,但需要時間和意願去進行。


nhnj
2018/05/07 06:40
Wasn't clear what's going on in the beginning. After reading from both sides, I tend to agree with your argument and insight.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7 08:05 回覆:

The selection process for the university president has been problematic, and each of the candidates must compete for one another and fight for one’s advantage from the beginning if one desires to fill in the position.

It is a shame and sad to come to this result, wasting so much public resources, time and energy. 


NAP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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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6:50
教育部能否遵守大學自治法的精神是維持學術自由的根本。吳部長倒是說了個不能說的秘密:「升等不是由投票決定的」,此乃學術仍無完全自由之一例。台灣的大學現在也是一樣,助理教授若六年沒升等成功要離開另找工作。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3 22:03 回覆:

也許台灣早幾十年就該修改這個升等年限規定了。

台灣目前的大學法,仍然給予教育部遴選國立大學校長的權限。按大學法,是學校遴選兩三人選,然後教育部再遴選其中一個。

台灣高級教育知識份子若是真的要造福社會,在社會‘有問題’,要成為‘公正裁決者’,那麼先以身為楷模,台灣的大學倡導自治,自主,程序上先尋求修改大學法,而不是用輿論綁架的方式。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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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0:19

你說得沒錯,台灣的大學本來都歸教育部管轄,

教育部當然有權決定任不任用,哪來卡不卡拔不拔問題。

只是執政黨霸佔分贓卡位,心太貪罷了!總不能什麼都要。

台灣高等教育體制本就是胡搞,數十年政戰掛帥,

而今,台大研究所一一招不到人,誰當校長又有何差別?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3 22:08 回覆:

台灣現在的大學法還是賦予教育部一些權限的。自治,自主,也不是無限上綱,不談法紀。

不過就是一個校長職位嘛!除非這職位背後有龐大利益輸送,是塊肥肉,所以,相關的人虎視眈眈。。。。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5 02:28 回覆:

台灣的大學校園裡,教師之間的派系對立,分化;產學界的利益輸送,都是存之有年的惡象。

與其在這次風波裡形成大學與政府的對立,抗爭,不如先願意成為促進和睦的主事者,給社會大眾一個正面的榜樣。


企鵝王子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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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08:13

據我所知~台灣的國立大學教授升等~助理教授也是有一定年限升等的壓力~副教授生正教授就沒有年限的壓力~~~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8-05-03 08:26 回覆:
有升等年限壓力,但不會失去工作。就算一輩子是助理教授,還是可以留在大學裡。美國的大學不行。我們一位朋友最近就是如此,教了七年,無法升等,只能離開,另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