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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07:11:13瀏覽2504|回應9|推薦32 | |
朋友Line給我一份台灣技職大學校長倡導大學自治的宣言。 「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對於大學運作良好至關重要,並且是國家社會未來可持續進步的重要關鍵。更重要的是,大學自治是確保科學進步有正確研究條件的關鍵,有利於整個人類社會。 限制或破壞大學自治的嘗試有很多種形式,有些比其他更明顯,有些更受社會關注,有些則無法識別。不管怎樣,如果隄防的小洞不去關心彌補,整個大學自治潰堤是早晚的事。 在當今國際高教競爭嚴峻而國內朝野對峙環境下,堅守大學自治作為核心原則不僅具有高度的相關性,而且在社會發生問題時大學可以作為公正的仲裁者,一旦大學自治失守,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 我讀了,回覆朋友:如果是我,不會冒然簽名參與連署,因為有幾個問題需要先釐清。 台灣的大學自治如何確保科學進步?並且有利「整個人類」社會,這之間如何關聯?有什麼數據證實? 還有,何時台灣社會出問題,台灣的哪個大學成為「公正的」仲裁者? 「一旦大學自治失守,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講得實在嚴重!然而,台灣社會何曾依賴過大學什麼?台灣現在的亂象,大學介入幫助解決的有多少? 再說,台灣的公立大學,何時真正的自治過?拿政府經費,屬政府治理單位,不可能自治。否則就是公務員裡的特權階級了。 即使私立大學,只拿國家少許補助,但學費該收多少,仍然由教育部制定。既然台灣的各大學未曾自治過,又何來「潰堤」、「失守」? 我坦白對朋友說:通篇宣言就是一些危言聳聽的八股口號連綴,卻沒有邏輯性和事例舉證。如果這些校長算是代表台灣高級教育知識份子,那麼該憂愁的是他們帶領、教導出來的大學生能否有健全邏輯思考能力?如果宣言非出自他們所寫,那麼掛名之前,難道不先審核一下? 跳脫台大校長侯選人問題,先從實際層面來看,台大算不算教育部所屬單位? 如果國立大學在現今還是教育部的管轄單位,在人事僱用和教學設備,每年領取國家鉅額經費補助,按照體制,教育部長的確有權,能影響國立大學的人事。 那麼,追求自治的國立大學,於程序上應先修改大學法,尋求如何讓大學脫離教育部隸屬單位。 此外,大學自治,直接影響的應該是這兩個群體:大學教師和學生。 台灣公立大學的教師具公務員資格,一旦正式任用,就是終身職,沒有美國大學Publish or Perish的壓力,初任教七年內研究沒什麼成果,不獲升等就必須走人。所以,如果我是提倡自治的公立大學教師,我要先肯放棄公務員的資格和權益。 再者,如同公營企業轉成民營,經營自主權增加,但接受政府補助相對減少。大學要求自治,理當也是如此。追求自治的先決條件是財務自主。因此,我若是台灣公立大學學生,認同大學自治,我也要預備肯付出大學經營成本相符的學費。 公立大學可能因此哀鳴:大學「非營利機構」,學費增加,有些貧苦學生交不起。然而,那也是大學自治後必須自己面對和承擔的新問題。 我不反對大學自治,但我的看法是:爭取一個新的權益時,也要考慮必須放棄的一些原有權益,以及肯承擔新的義務。這是台灣民眾在民主化過程中還需要學習的。權益與義務之間一定有其均衡性,才能保證這機制的良性運作。 其實,據我所查,美國的州立大學,在選校長時,雖然是各校理事會最後擇定人選,但申請的人首先是向州政府提出履歷(至少在我目前居住的這個州是如此),由州府教育部門審核後再把申請人選交給大學的理監事(理監事的成員,有幾個也是州政府委派的)。程序如此,因為州立大學有接受州政府的經費。 政府如此介入審核過程,是否會受黨派立場所影響?多少都會。任何機構收受政府經費,而要全然脫離政治因素是不可能的。但又如何?大學校長不過是一個職位,有能有為的英才,在這個職位上不被任用,難道就長被埋沒? 在美國各州立大學,或任何大學,與其在乎校長人選,教師們在意的恐怕是自己能否有創新的研究題材,能否找到足夠研究經費。學生們可能更關注的是學校的足球和籃球隊教練能否帶領校隊打出亮眼的球賽成績。 就我個人和我的弟弟妹妹,我們在台灣讀大學時,校長都是官派的。至今我已不記得那時的校長是誰了。只記得一路辛苦的拼聯考,所學到的只是善於應付考試。 我們大學畢業來到美國唸研究所。我自己,先生,妹妹,妹夫,弟妹因著工作需要或是個人興趣,都各有兩個不同領域的碩士學位,弟弟則是有兩個博士學位。我們就讀的學校,有常春藤大學,知名的州立和私立大學,到普通的州立城市大學。從東部紐約到西部加州,南部的德州到北部的威斯康辛州,還有中西部的幾個州。我們畢業的時間從1980年代初期到1990年代末期。我們的共同點是不記得就讀時的州長,州議會屬於哪個政黨,也都不記得那些學校的校長是誰。 然而在美國的校園裡,我們耳濡目染觀察到該有的公民素質,建立理性分析批判的邏輯思考,學習尊重不同意見,和孜孜不倦的終生進修。即使沒有修任何學術倫理課程,也知道智慧產權的重要,就算只是幾頁的閱讀或研究報告,都要嚴謹的列出資料引用出處,免得落入剽竊抄襲。而教授若沒有直接指導學生,也不敢隨意要求掛名於論文。 也許台灣那些高等教育工作者在倡導大學自治,疾呼學術自由時,如何落實這些基本學術倫理,也是該作考量的? 後記:身為台大校友,我個人覺得台大遴選校長的機制很奇怪。前任校長本來是遴選委員,後來居然變成候選人,然後當選。裁判變成球員,真是荒謬。 接著校長因論文掛名風波,台大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懲罰了幾個教授,校長依然沒有問題,只是最後不得不灰頭土臉不再續任。 現在這位,從開始就有資歷問題,卻持續參與遴選。我其實對於台大的所謂遴選或調查委員的素質和運作方式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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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