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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與「渡」之異同(十中) 宋後字書《字彙》
2023/07/17 16:14:37瀏覽250|回應0|推薦52

「度」與「渡」之異同(十中)

十、宋後字書、韻書裡的「度」與「渡」(中)

三、《字彙》

    《字彙》是明朝國子監太學生梅膺祚(1558—1634A.D.)所撰的字書,全書14卷收字33,179,書成於明神宗萬曆四十三年(1615A.D.),由宗兄梅鼎祚作序;他依據楷體,將《說文解字》的540個部首簡化為214個,按照部首筆畫排列,並收錄一些字典不曾收的俗字,饒富民俗學價值,而其以部首、筆畫檢字模式的「部首檢字法」,也成為今日漢語辭書之典範。

《字彙》裡只在「广部」收「度」字,在「水部」收「渡」字;重出在「又部」的「度」字已刪去;去除重複也是《字彙》的特點,因此總字數比《四聲篇海》的54,595字少,卻有許多《四聲篇海》所未收的字。

    《字彙.广部.六劃》

「度:濁故切,徒去聲。過也,法也,則也,分寸尺丈引為五度,又躔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餘里。《洛書.甄曜度》:『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又姓。又達各切,音鐸;算謀也,量也,計也,料也,忖也;《詩小雅》:『周爰咨度』。《左傳》:『咨禮為度』。又投土於版也,《詩大雅》:『度之薨薨』。又與剫同,《左傳》:『山有木工則度之』。又《諡法》:『心能制義曰度』。又場伯切,音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又大透切,音豆,與點書句讀之讀同義」。

      《字彙.水部.九劃》

「渡:獨故切,音度。濟也」。

    詳見「《字彙》裡的『度』與『渡』」,這次我們選用的是「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圖書館」所珍藏的版本。

      〈广部〉的「度」總共收了「濁故切,徒去聲」、「達各切,音鐸」、「場伯切,音宅」及「大透切,音豆」四音。其注音的體例是:先出切語,繼以同音字。

    《字彙》裡所收「度」的第一音――本音作「濁故切,徒去聲」:這個「濁故切」的切語改得不好,因為從《玉篇零卷》「徒故反」、《大廣益會玉篇》及《四聲篇海》「唐故切」、見引於《說文解字》的《唐韻》以及《廣韻》《集韻》「徒故切」、《洪武正韻》「達各切」的「徒」、「唐」、「達」都是「定」母字,而「濁故切」的「濁」卻是「澄」母字,與「定」母字的「度」有「類隔(反切上字與所切之字有不同)」,我們只能把它改為「音和切」讀作「ㄉㄨˋdù)」。「徒去聲」的「徒」是「同都切」屬於「定」母字,所以「徒去聲」應讀「ㄉㄨˋdù)」,沒有聲母「類隔」的問題。

    「濁故切」的釋義「過也,法也,則也,分寸尺丈引為五度」四義與《洪武正韻》「過也,則也,分寸丈尺引曰五度。又與渡同」比較,相同者有「過也,則也」二義,不再重複;不同者亦有二義:一為增加「法也」,應該是承襲《廣韻》的「法度」、《集韻》引《說文》:「法制也」而省略作「法也」。至於刪去《洪武正韻》的「與渡同」的假借義,不知是有意為之還是無意疏漏,這對說明「度」與「渡」的假借關係卻有影響。

    在「濁故切」之下的釋義還有:「躔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餘里。《洛書.甄曜度》: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又姓。」

    「躔度」是日月星辰運行的度數。古人把周天分為三百六十度,劃為若干區域,用以辨別日月星辰的方位。漢朝公孫乘(140 B.C.,約當漢武帝建元初年前後在世)〈月賦〉:「躔度運行,陰陽以正」是今存最早的「躔度」出處;古人「躔度」把周天分為三百六十度見於清朝洪昇(1645—1704 A.D.)劇作《長生殿•覓魂》,劇裡淨(扮道士)登壇宣召,對貼(扮道童)說法壇的事情,中間有:「上包著一周天三百六十躔度,內星辰日月」。《字彙》以「躔度」的「度」是一種「標準量」,成為「度」的另一字義。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語出自班固(32—92 A.D.)《白虎通•德論•日月》,那上面說:「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月之為言闕也,有滿有闕也。…‥一日一夜適行一度,一日夜為一日,剩復分天為三十六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說:「月有閏餘何?周天三百六十五日度四分度之一,歲十二月,日過十二度,故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明陰不足陽有餘也,故《讖》曰:「閏者陽之餘。」可見古人只靠晷度變化測定時序與時間,就能測定一年的長度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跟現在一回歸年365.242199174日,約365日5時48分46秒差不多了。這「一日一夜適行一度」的「度」也是一種「標準量」,《字彙》收作「度」的又一字義。

    「一度二千九百餘里」見《漢書地理志》注引《帝王世記》「《考靈耀》云: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考靈曜》全名《尚書考靈耀》,是漢代無名氏創作的讖緯類典籍;漢朝讖緯之學興盛,是北宋歐陽修〈論刪去九經正義中讖緯札子〉後逐漸式微,所以我們無法找到《考靈曜》;可是《帝王世紀》作者是西晉皇甫謐,為《漢書》做注的是唐代顏師古,他們的時代讖緯之典籍仍在,所以《漢書地理志》注引《帝王世記》裡《考靈耀》的話可以相信,「一度二千九百餘里」詳細數目是「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出於《尚書考靈耀》。「一度二千九百餘里」的「度」是一種「標準量」,《字彙》收作「度」的字義。

    「《洛書.甄曜度》一度為千九百三十二里,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根據《困學紀聞.卷九.天道.曆數》的記載:「《洛書.甄曜度》:一度千九百三十二里,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前面說過讖緯之學興盛於漢朝,至北宋後才逐漸式微。南宋末年王應麟(1223—1296 A.D.)的時候還有緯書存世,但也所剩不多,所以在他的《困學紀聞》裡就把《洛書.甄曜度》的文字抄錄下來。因為《甄曜度》裡的「度」是一種「標準量」,所以梅膺祚把《甄曜度》裡的「度」當做「度」的另一字義。

    「又姓」是《字彙》裡「度」字本音「濁故切,徒去聲」的最後一種字義,可能承襲自《廣韻》,不過刪去「出後漢荆州刺史度尚」的出處。

    《字彙》裡所收「度」的第二音――引申義轉音作「達各切」今讀「ㄉㄨㄛˊduó或ㄉㄨㄛˋduò」;同音字「鐸」是《廣韻》、《集韻》取作「韻部」的代表字,讀作「ㄉㄨㄛˊduó或ㄉㄨㄛˋduò」。

    「達各切」下的釋義作「算謀也,量也,計也,料也,忖也;《詩小雅》:『周爰咨度。』《左傳》:『咨禮為度。』又投土於版也,《詩大雅》:『度之薨薨。』又與剫同,《左傳》:『山有木工則度之。』又《諡法》:『心能制義曰度。』」

    與《洪武正韻》比較也有許多相同,如:「量也,計也,料也,忖也」完全一樣,最開頭的「謀也」改成「算謀也」,底下「《詩》:『周爰咨度』」改成「《詩小雅》:『周爰咨度』,「《左傳》:『咨禮為度』杜預曰:『問禮宜也』」省作「《左傳》:『咨禮為度』」,「又治木,與剫同,《左傳》:『山有木工則度之』」改作「又與剫同,《左傳》:『山有木工則度之』」,「《左傳》:『成鱄說詩心能制義曰度』」改引「《諡法》:『心能制義曰度』」;這些相同或相似處不再說明。

    增加的「又投土於版也,《詩大雅》:『度之薨薨』」,「度之薨薨」見於《詩.大雅.文王之什.綿》(詳參閱:《詩經》裡的「度」與「渡」之三),這是「度」假借作「𡍨<土度>」。「𡍨<土度>」字《說文》不錄,《玉篇.土部》釋義作「填、塞」,即「投土填塞於版中以築牆」之義;音讀《辭源》與《漢語大詞典》都根據唐陸德明(550?-630 A.D.)的《毛詩音義》「[度之]待洛反」,今讀「ㄉㄨㄛˊduó或ㄉㄨㄛˋduò」;據「假借字讀如本字」的條例,「度之薨薨」的「度」應該要讀作「ㄉㄨˋdù」;因為自從隋唐就有陸德明之說法,我們不能根據《龍龕手鑑》、《廣韻》、《大廣益會玉篇》等後世資料推翻隋唐的資料,所以必須兩說並存。梅膺祚的時代大概還沒有「假借字讀如本字」的說法,列在「達各切」今讀「ㄉㄨㄛˊduó或ㄉㄨㄛˋduò」也沒錯。

    「《諡法》:『心能制義曰度。』」,在《洪武正韻》裡「心能制義曰度」是引《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成鱄說詩」,不過這句話也見於《逸周書•謚法解》。劉向(77—6 B.C.)編的《逸周書》是先秦史籍,而東漢蔡邕(132/133—192 A.D.)認為《逸周書》的作者是周公,因為《逸周書》的時間比魯昭公二十八年(514 B.C.)早,所以梅膺祚選用比《左傳》早的出處,不過篇名改作〈謚法解〉比較正確。

    《字彙》裡所收「度」的第三音「又場伯切,音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是形似字,首次見於《玉篇零卷》:「 <广乇丶>:直格反。《說文》古文『宅』字也;『宅:居也』在宀部。」

    因為「直」是「澄母字」,「場」也是「澄母字」,「格」是「梗攝開口二等入聲陌韻字」,「伯」也是「梗攝開口二等入聲陌韻字」,所以《玉篇零卷》的「直格反」,就是《廣韻》、《字彙》的「場伯切」,今讀都是「ㄗㄞˊzái」變作「ㄓㄞˊzhái」。「音宅」用的是本字「宅」,音讀也完全正確。

    《釋名•釋宮室》「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可見《字彙》解釋字義不一定選《說文》;而東漢劉熙(312?—329 A.D.)的《釋名》多用音訓也有其特別之處。

    照道理說「形似之字」就如同「錯字」不必收錄,但是在經書、史書、子書裡卻還有這麼「寫錯字」的,讓編「字書」的人不能「視而不見」。

    在經書裡如《左傳‧文公十八年》:莒紀公的大子僕弒紀公,以其寶玉來奔,…季文子使大史克對魯宣公說:「…夫莒僕,則(責)其孝敬,則弒君父矣,則(責)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盜賊也,其器,則姦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以訓則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意思是:紀公的大兒子莒僕殺死莒紀公,拿了寶玉來投奔魯國。季文子讓大史克對魯宣公說:「那個莒僕啊!說他的孝敬之道,是個殺了他的君父的人,看他的忠誠信實啊!他竊取了寶玉來進獻;他的為人,是個盜賊之人,論起所做所為,做的是姦盜贓物的事情;你卻保護他、對他好,那就是窩藏了他啊!用它來說教是昏庸的事,讓人都失去做事的原則了。這不是處於良善的境地,而是一種違背道德禮義的惡行,是應該放棄他、除掉他的啊!」「不度於善」的「度」是「居」字的「誤認」,所以杜預在「不度於善」之下注:「度,居也。」「不居於善」就是「不處於良善之境地」。這是經書裡「居」字誤認做「度」字的例子。

    《漢書‧韋玄成傳》:永光中,代于定國為丞相,玄成作詩戒示子孫,曰:「…我既此登,望我舊階,先后茲度,漣漣孔懷。…」意思是說:韋玄成在永光元年(43B.C.)取代于定國擔任丞相,作了一首詩告誡子孫,詩中有一句說:「我已登上丞相之位,回顧我過去的經歷,前前後後擔任許多職位,讓我極為思念到哭泣流淚」。顏師古在「先后茲度,漣漣孔懷」下面的注釋說:「臣瓚曰:『案古文宅度同。』」就是說古代的文字「宅」與「度」同形而混淆,這個「先后茲度」的「度」就是「宅」字。可惜我們已經不知「臣瓚」究竟是誰,只知他是西晉(266-316 A.D.)人,著有《漢書集解音義》二十四卷。這是史書裡「居」字誤認做「度」字的例子。

    《管子‧輕重甲》:「桓公曰:『何謂致天下之民?』管子對曰:『請使州有一掌,里有積五窌,民無以與正籍者,予之長假,死而不葬者,予之長度,飢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不資者得振,則天下之歸我者若流水,此之謂致天下之民…』」,劉向於西漢河平三年(26 B.C.)校書編定的《管子書》八十六篇是從五百六十四篇中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編定的,不過現在《管子》只實存76篇。因為管仲(719-645 B.C.)是春秋時期(770-476B.C.)齊國的政治家兼思想家,孔子都說「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所以《管子》舊本題管仲撰;不過內容龐雜,其中也記載了管仲死後的事情,當然並非管仲親著而是託名,實際上既非一人之著,亦非一時之書。只是《韓非子•五蠹》說:「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史記》也說:「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其書世多有之」,可見《管子書》成書早在先秦,傳到南北朝隋唐典籍「隸定」之時,「宅」與「度」同形混淆也在情理之中。《管子‧輕重甲》這段文字的意思是:齊桓公問:「怎樣招來天下的人民?」管仲回答說:「請在每個州設主管官吏,在每個里貯備五窖存糧。對納不起稅的窮人給予長期借貸,對無法埋葬的死者給予安葬之地。這樣做到飢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到安葬,窮者得到救濟,那麼,天下人歸附我們就會像流水一樣;這就能夠招來天下的人民」。「予之長度」就是「予之長宅」,不過這個「宅」是「陰宅」不是「陽宅」,要把《釋名•釋宮室》的「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改作「擇也,擇吉處而葬之也」;郭沫若(1892-1978A.D.)、聞一多(1899~1946A.D.)、許維通(1905-1951A.D.)所完成於1956A.D.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管子集校》引于省吾(1896-1984A.D.)《雙劍誃諸子新證》的註解說:「此言死而不葬者予以長久之葬地」。「葬地」就是墳墓,在臺灣的風水學術語通稱為「陰宅」,原來自古就有稱「葬地」為「宅」的說法。《管子‧輕重甲》「予之長度」的「度」是「宅」的誤字,正是子書裡「宅」字誤認做「度」字的例子。

    雖然「宅」字誤認做「度」字的例子並不多,可能大部分都被改正了;但是古籍浩繁、改不勝改,既然還找得到例子,編字書的人就不能「視而不見」,當然收錄在所編的字書裡了。

    《字彙》裡所收「度」的第四音――假借義轉音作「大透切,音豆。與點書句讀之讀同義。」

    「大透切」的「大」是「定」母字,「透」是「流攝開口一等去聲候韻」,今讀作「ㄉㄡˋdòu」;而「豆」字是「流攝開口一等去聲候韻定母」字,今讀也作「ㄉㄡˋdòu」;所以我們確定《字彙》裡所收「度」的第四音今讀作「ㄉㄡˋdòu」。

    釋義說:「與點書句讀之讀同義」,意思是說:這個「度」字就是「句讀」的「讀」的假借字,讀作「大透切」(今讀作ㄉㄡˋdòu)。據《字彙》「句度」應該讀作ㄐㄩˋㄉㄡˋjùdòu,但是《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音ㄐㄩˋㄉㄨˋjù dù,顯然欠妥,可以在「度」的音讀增加「ㄉㄡˋdòu」音,把「句度」改讀「ㄐㄩˋㄉㄡˋjùdòu」。

    《字彙》裡「渡」的說明很簡略,「獨故切,音度」是說明字音,把《廣韻》、《集韻》的「徒故切」、《洪武正韻》的「達各切」改作「獨故切」有「類隔切」的誤差,我們在「度」的第一音已說過不再重複;把它改為「音和切」讀作「ㄉㄨˋdù)」。「音度」是說與「度」同音。

    釋義「渡:濟也」是《說文解字》的本義,就是「涉濟、渡水」之意。

    《字彙》對「渡」的釋義與《洪武正韻》相同,只有「涉濟、渡水」的本義,沒有「過也」的引申義;而「度」釋義雖刪去《洪武正韻》「與渡同」的假借義,卻仍有「過也」,這是「渡」字引申作「過也」的假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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