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7/14 10:29:00瀏覽3188|回應4|推薦9 | |
一神教中設有告解室讓信徒悔過自新,但這樣的告解行為符合受害者的人性需求嗎?台灣喧騰一時,藝人M的日本男友毆打小黃運將案,肇事者多次公開跪地道歉後,才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諒解(感受到肇事者的悔過心與誠意)而願和解了事。至於,其他的車禍案(或刑事案)受害者也常透過電視媒體表達對加害者沒有公開道歉而感到非常不滿,加害者沒有悔過心故。(有關民事賠償另議)
拉瑞爾費時10年,調查一千個案例後發表《論道歉》(On Apology),而凱勒曼認為,完美的道歉,應該注意五大環節:承認錯誤、扛起責任、表達遺憾、保證不再犯與選對時機。(<道歉的力量>--打造你的隱性競爭力,林正峰、鄭呈皇,商業周刊 第975期)
佛教睿智的先賢們就施設拜懺儀軌,讓我們在法會中對過去無量世以來,在還沒有學佛前,諸多的身口意惡業行為,表示承認錯誤、扛起責任、表達遺憾、保證不再犯而公開懺悔,以期能與往昔的冤親債主解冤釋結。
或許,有讀者會質疑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嗎?
我們人人身上都有個獨一無二的如來藏心,這個真心會全自動地記錄我們的一言一行,無論善與惡或無記,並將這些業種儲存起來,未來世於緣熟時現行,讓有情來酬償宿債(異地、異時、異類而熟的異熟果報),這是法界的因果定律。
拜懺的理趣是: 一、 我們在公開場合及佛像前跪地懺悔,讓往昔的被害人感受到悔過的誠意與真心,這符合被害者人性的需求。 二、 以世間法來說,當債權人與債務人兩造堅持己見而無法達成協議時,仲裁者往往扮演成就和解者角色,因此,大悲懺法會是恭請 觀世音菩薩來當仲裁者,有情眾生往往會因菩薩的威德力而願解冤釋結,俗諺:「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 三、 法會主持者(也同時扮演仲裁調解角色)的修行證量很重要,他本身的威德力常常會讓有緣的眾生折服而願和解,讓與會者很快地跟他(她)的冤親債主達成和解而了宿債。所謂:同樣的配方,但不同的製藥師傅做出來的藥丸,它的藥效就會不一樣。 四、 業種遇外緣才會現行,否則縱使經過千百劫仍存在。《大寶積經》云︰「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際會時,果報還自受。」,但是,該業種是否因現行而了結,須要看當事者的處理方式來論。當我們唸〈懺悔文〉時對某段惡行敘述有所感動而淚流滿面,今生的第六意識心卻不知原因,而自納悶「怎會這樣子呢?」 吾人遍計執的第七末那識會因某段惡行敘述的緣而令吾人第八識如來藏心中所儲存的種子現行,這表示過去世我們曾經做過那段敘述的惡業,我們應於當下作意起念——對這種惡行,心感慚愧而流下悔過的淚,並告訴自己永不復作。
〈慈悲三昧水懺〉法本中悟達國師(西漢時的袁盎)就是實例,十世的精進修行成為高僧卻抵消不了誣殺他人之過,他曾善心照顧病僧而感得 迦諾迦尊者的襄助,才得以解冤釋結--當悟達國師以三昧法水洗滌人面瘡(不甘被誣殺的晁錯)時,痛徹心腑而昏厥(藉此償還往昔腰斬他人的切身之痛),這真是一報還一報,對悟達國師來說仍是重罪輕報,不須以生命來償還,這也是 迦諾迦尊者之威德神力所致。
往昔,我們跟冤親債主之間的債不純然只是「錢」而已,換句話說,不是我們努力去唸佛、誦經、佈施、做義工來累積福德,然後迴向給債主就可以了「債」。這類債主要的不是「錢」(功德或福德),要的是真誠地向他們說聲「對不起」(或「抱歉」);當然,也有些債主可能兩者都要——既要「錢」(功德或福德)同時也要向他們說聲「對不起」(或「抱歉」),表示我們想要償債和解的誠意。
其實,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常因耿介的個性,而於口業上傷了對方的心,譬如說,〈不食嗟來食〉的故事,過去很久以前,一個饑荒的年代,有人出來施粥,但是這人在施粥時,率直地向饑民吆喝著:「喂,來喝碗粥吧。」一個因饑荒快餓死的人,臨死前對這施粥者起瞋——認為施粥者傷了他的自尊心,寧可餓死也不喝那碗粥。若干生後再相遇,施粥者若行菩薩道就必須要向他道歉說聲:「對不起」,施粥者並不欠他「錢」(功德或福德)的緣故。
剛開始拜懺時,不容易得到冤親債主的認同而解冤釋結,我們必須要反覆多次的做,做到讓對方感受到吾人懺悔及改過的誠意;某天於拜懺後忽然感到身輕心爽、處事明快順利,這就是解冤釋結的狀況(瞎子吃湯圓、心知肚明),這不僅有益於佛菩提道的修業,而且也有助益於世間法的事業;俗謂福至心靈,當我們的如來藏真心沒有被業力所遮障,那麼,一切法(世間法與世出世間法)都能如實的運作,何愁事業不能成就呢?
倘若,參與拜懺者沒有悔過心,沒有要償債和解的誠意,縱使跪得膝蓋長繭、磕頭如搗蒜,他(她)是不會有感動的--不由自主的淚流滿面。
之前所舉的「藝人M案」也許是過去世的因而有這世的果,但是,受害者能得饒人處且饒人,於獲得適當的民事賠償金就和解,這是睿智的處理方式。俗話說:「冤宜解,不宜結。」這樣子才符合業種遇緣現行後就了結的精神。如果兩造堅持己見互不相讓則將冤冤相報無了時,並不是種子遇緣現行就可了業,吾人應審慎分辨才是。
* 經驗分享,歡迎轉貼、引用,請註明出處。謝謝﹗*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