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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08:20:45瀏覽2580|回應0|推薦0 | |
我先生目前在印刷界當業務員,因為和他公司是做抽成的,所以不算受雇於他公司,沒有員工的身分,因此健保費雇主本來要負擔的70%,就由我先生自己付(等於我先生要付90%的高保費+眷口三人)和勞保加起來,一個月要7000多元,實在是吃不消.而我本身沒有工作,和兩個小孩就附加在老公的眷屬名下,現在我們打算把我和兩個小孩轉出,看是找公所或是工會來投保,只是不曉得這樣"會不會"比較划算? 身分資格是否有符合?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之眷屬,規定如下: 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二、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 三、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3條規定:符合第9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 依妳先生的情況,妳先生可以到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而勞、健保在工會是自付60%,40%由政府補助,投保薪資可以按工會最低投保金額即可,這樣就可以降低妳們每月勞、健保費用;至於妳說要到公所加健保,依健保法第13條規定,妳的健保要隨同妳先生辦理投保及退保,所以妳不能跟小朋友單獨到公所加健保。 勞保是在職保險,需有工作才能投保。目前有部份人是寄保在工會,但如果被勞保局查到,是會被取消勞保資格,且所繳保費不退還,因妳並沒有實際從事工作,所以建議妳還是打消念頭。 在工會投保,投保薪資以19200元為例: 勞保:普通19200×5.5%×60%=634元 職災19200×0.06%(以保險業為例)=12元 健保:19200×4.55%×60%=524元 2006-01-26 09:47:18 補充 2006-01-26 09:54:13 補充 回答1月26日 補充問題 1、妳將來滿55歲或60歲,如果要領老年給付,當然要有勞保資格才能申請,妳如果不想讓之前的勞保年資浪費,可以去工會寄保,不過要有心裡準備,萬一被勞保局查獲是寄保,不但年資會被取消,所繳保費勞保局也不會退還。2、妳先生是否要在公司或工會投保勞、健保,要看妳先生與公司到底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關係,如果是僱傭關係,公司就要幫妳先生投保勞、健保,反之,公司就不必幫妳先生投保勞、健保;至於妳說妳先生所領的錢,是給他公司報「薪資所得」一事,與公司是否要幫妳先生投保勞、健保無關,即扣繳憑單上所列「薪資所得」並不能證明勞、資之間是否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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