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宗遵崇上師遠勝於佛、故非佛教 由於密宗諸師傳法時,一向教導密宗行者遵崇上師遠勝於佛,產生依人不依法之偏黨現象,便將喇嘛、法王、上師所說,奉為絕對正確之佛法,不復檢討其說是否正 確,而一味盲從之。遵崇上師遠勝於佛而弘法者,是密教之常態,故密宗之學人,悉無自覺檢討之能力,要因他宗他派之檢點,而後始有可能引發密教中人真學佛法 者之自我檢討也。 密教法義邪謬,而密教中人普皆不知,故對密教寄以過高之崇拜,而完全不知自我檢點。譬如宗喀巴之令人修證顯教後,再轉學密教,非是有智之人也;彼於《菩提 道次第略論》中作如是言:《《別於金剛乘修學之法者,如是於諸顯密共道淨修之後,不應猶豫,當入密乘。此道較餘法特為寶貴,以能速疾圓滿二資糧故。若入彼 者,當如「道炬論」所說:於初令師歡喜(於初學時應供養上師令其歡喜)。較前所說尤須增上(較前所說尤須增上,故乃至以身供養之)。此亦須於彼中所說最下 之性相全者,而如是作也。》》(20-181) 密教之法,入門之後首要之務,即是博取上師之歡心,以便上師依其歡心而樂傳授種種密法;最重要者,厥為博取上師歡心之後,能令上師樂於傳授雙身修法、及樂 於與己共修雙身法。是故宗喀巴認為必須「於初令師歡喜」,乃至必須「較前所說尤須增上」而殷勤供養上師、而以身供養,如是主張見於宗喀巴之《密宗道次第廣 論》中,謂為「乃至伏地不起,以身供養」……等。 密教如是遵崇上師遠過於佛,自古至今一向如是,未有改變;由是緣故,令密教諸多行者普遍不敢違背上師,唯恐違背之後即成毀犯三昧耶戒而「墮金剛地獄」,是 故個個戒慎恐懼,不敢言上師之過,亦不敢將上師所說與佛說比對思維,只能一味相信上師之身口意行,不論上師所說所行是否違背 佛說、是否違背解脫道與佛菩提道。 如是遵崇上師遠過於 佛之密教,焉可名為佛教?所以者何?「天上天下無如 佛」,豈有上師之言可以違背佛語者?豈有學佛之人而唯依上師之言、不依佛語聖言量者?如是遵崇上師遠過於 佛之密教,焉得名之為佛教?無是理也!有智者思之即知,勿庸末學多所饒舌也。 密教由於「依人不依法」之傳統,全依上師之見,是故對於佛教法義,完全不能加以檢擇,導致步步走入歧途而不能自知。譬如:《《然而顯密作風不同,上文雖屬 陀羅尼,畢竟非密典故,唯顯示理趣而已。密宗為果位方便,其傳授諸口訣化儀、化法,皆有差別;化儀秘密,化法亦秘密,故必有證量之顯現。顯教有「依法不依 人」之說,而密教必人法雙依,而人尤重。》》(34-711) 如是以上師為重之密教,欲冀其能改變觀念而隨顯教「依法不依人」者,殆如對牛談琴、緣木求魚也,必不能如願有所回應改變也。是故余於密教已無希望,不存改 善之希望,今乃以彼等所造之書作為根據,悉數披露之,而供佛教界一切大師學人之公評公斷;若不依彼等所造之書而作證據者,彼等必皆誣余所說為栽贓誣蔑之言 故。 復次,密宗常以上師是否能於合修雙身法時,達到大樂而享受射精之至樂後,復將射出之精液吸回腹中而上提遍於全身,作為上師是否真已具足傳授密法之證量。然 此邪見有大過失:謂射精後,重新吸回身中時,已非吸回精囊中,而是吸回膀胱,與尿液混雜,稍後仍將因為尿急而排出體外,有何「不損精氣」之可言者?若謂 「吸回膀胱中,無礙於提取精液之淨分」者,其言與實情不符,精液已與尿液混雜故;除非能另行發明一法,將尿液與精液之氣分隔離。是故密宗所主張:「不能射 精後重新吸回腹中者,不可修證雙身法」之明禁,以及主張:「若有重新吸回腹中之功夫者,即可與一切女人合修雙身法,包括比丘尼、母、女、姨母、舅母等皆可 合修」之明禁行,如是等三昧耶十四根本戒,其實皆是依於外道邪見而施設之戒禁取見也。 復次,享受大樂而射精後,吸取淨分者,何如令其留存身中繼續安住而不令出?不如世俗氣功之直接上提,更加有益自身也,何須行淫令出而後吸之?多此一舉也。 復次,密宗所修由異性身中吸取淫液淨分之行,同於中國房中術採陰補陽之妄想,縱使真能採陰補陽,俾益自己色身,又何益於佛法之修證乎!其實與佛法解脫道及 佛菩提道悉皆無干也。以如是外道法修證、與佛法無關之密宗上師,而遵崇之遠過於 佛,豈非顛倒想耶? 密教既然不肯依 釋尊所說之法為主為歸,而依密教上師等人為主為歸,而諸密宗上師所弘之法復又全是外道法,悉與解脫道及佛菩提道完全無關,則可了知密教絕非佛教;何以故?謂彼等所說諸法,悉皆不能與 佛說諸經互相比對印證故,悉皆與 佛說諸經法義互相違背故,由是可知密教絕非佛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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