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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 22:49:12瀏覽852|回應0|推薦0 | |
「識」 「境」起用 「識」「境」起用:「識源於本性」,然後萬法又是「唯識」所現.我們的心、識,心識是從本性而來的.而我們的心識又能變現萬法.那今天我們就要來研究一下萬法和心識的關係。「心識」怎樣變現「萬法」?一丑二︶:「識」「境」起用,「心識」和「境界」怎麼從「體」,起這個「相」.起這個「用」。 四分說明 什麼叫「四分」?「分」是什麼意思呢?「分」就是「部分」,心,或是心所.如果可以細細來分的話,有四部分。我們了解這一層就不簡單了,我們現在人研究心理.是研究心理的現象、心理的作用;但是在我們佛門裡面,唯識宗的祖師研究心識,是不僅僅在表象和作用,把心識作整體的研究。完全懂得知道心識分四個部分,就掌握了它的整體性。心的相分「相」的部分、「見」的部分、「自證」的部分、「證自證」的部分,是印度的十大論師,就是十位研究唯識三十頌,他們對於這個「心」有個人的看法;有一位叫安慧,他就認為心識只有一部份「自證分」,也就是「自體分」.,另外有一位叫難陀,他研究就認為心識有兩部分:就是「見分」和「相分」,兩者就可以包括盡了:另外還一位祖師叫陳那,他認為心識只有三分,三個部分就包括心識全部了:另外還有一位祖師叫護法,他就認為心識要分四部分:所以我們有個口訣叫「安難陳護」「一二三四」。心識不是個很具體的東西,要研究它,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角度,所以才產生以上四種分法。我們最後採取的是護法論師的四分,算是正義,最周延的,並不是因寫他多才周延,而是因為他的四分確實能將心識的整體性都包括。那前面三位是不是不對呢?不是,所以唯識宗的窺基大師註解成唯識論述記,裡面就有很好的觀點:這四位論師「各擅其勝,他們提出的就是其最殊勝的觀點,都對;如果對這四分了解,就是掌握了一個「心」的整體性。
「相分」是我們心識所呈現的一個部分,這個部分叫「所緣」,是我們心所攀緣的對象,也是屬於心的部分.後面的三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就是心的「能緣」的部分.我們心能攀緣的部分。
第一個叫「相分」.「相分」就是「心識的相狀的部分」,是我們心識當中它變現.出相狀的部分,叫「相分」。這個相分有兩種,就是當我們死後,第八識去投胎後,先變現第一種相分,叫做「本質相分」。在參考表二十四中有提:這個「本質相分」是我們第八識投胎到那一道以後,所變現的境界:比如說「人道眾生」.每一個人道眾生他的第八識所共變的一個境界,共同變現的境界,也就共同使用。像我們人類.認為土石堆積的叫「山」,流動的叫「水」.像這些山、水,乃至於桌、椅、器物,這些是我們人道眾生共同變現的一個境界。這就類似於在夢裡面變現的境界是你所能認識,這是山、這是水、這是人物、這是牛、這是馬:這個叫做「本質相分」,是第八識所變現的。所我們現在看到外面所見的山河大地,你也有盡一分力變現,我也有,大家同樣一起變現這個同樣的境界:這在經典裡面有個比喻:好像在房千裡很多燈一起打亮,「多燈共在一室」,房間內的燈光,是很多燈照出來的現出的燈光,這燈光就很難分了。你的還是我的?但確實每個都有盡一分力量。所以我們看.末法時代我們的環境壞了、依報環境壞了,都不必怪別人,我們都有股分,這個叫「本質相分」!前面七個識,就攀緣,就在「本質相分」再另外變現一重叫做「影像相分」。「本質相分」當本質,在上面再去攀緣產生另外一種相狀,那叫「影像相分」。 我們用一個圖來表示出來,實線部分表示「本質相分」,實線的外面有虛線,就是在「本質相分」上面又變出一重「影像相分」,所以「影像相分」它算一種虛妄的相,就像我們在夢境裡面,變現一個大夢境,這是「本質相分」,然後再夢境上又起喜怒哀樂,起種種的「別異解」,和本質不同的見解,那個就是「影像相分」。 如眼識它能「帶起」,從本質上面可以夾帶出一個相分,叫做「色」,帶起色的相狀。「耳識」,則從本質上面帶起聲音的相狀,所以聲音是由耳識所變現的一種相分,外面的聲音事實上就是耳識所帶起的一個相分。「鼻識」,鼻識是帶起「香」這個相分「舌識」,是帶起「味」的相分,所以我們感覺味道是在外面的食物,事實上是我們舌識所帶起的一個「影像相分」,意思是說並沒吃到真正的原味,就在原味上面再起一個相分;我們的「身識」是帶起「觸」的相分,「第六識」帶起的是「色法」和「心法」的相分。第七識攀緣第八識的見分,帶起我法的相狀,這個「帶起」和前面的帶起不太一樣,前面六個識純粹是影像相分,這個第七識則有一點點本質相分,也有一點影像相分,它的相分是兩個夾雜的。那「第八識」則是攀緣「根身、器界、種子」,在上面帶起相狀,帶起根身心相狀,器界的相狀.種子的相狀。所以八識有這樣各自不同的相分。所以不論是本質相分也好,影像相分也好,本質相分是由第八識變現的相分,那影像相分是由前七識,在本質相分上另外生起的一個相分。 四分,我們說都是心識的一部份,有的地力好了解,如合夥做事,就是四分起的作用,「相分」就類似有甲乙兩方,甲方是出資,你出多少錢來投資多少,相分就好像這資金的部分,是有形的:心識中能攀緣的「見分」是出力,所謂出力是出他的技術,它沒有錢可以出力,所以乙方是出專業的技術,技術是無形的,這番事業做下來,怎麼分攤利潤,就須要立一個契約,立一分合同,這就是自證分,合同就是雙方都同意的.在契約上面來規定,怎麼分利潤,相當於自證分證明見分攀相分時不錯謬。但是契約也不一定有效,一張紙也不見得有效,如何讓它有效呢p-就是有法官來公正才有效,所以法官就相當於「證自證分」。契約和法官的關係,契約可讓法官判斷有根據,法官也可證明契約的效用,所以契約和法官之間可以互緣.互相依存的,這是心所的四分。在唯識經典裡面對四分有許多的比喻,再舉一個常見的比喻..「相分」好像要量一塊布,這個「見分」就是尺,用尺量布的時候.怎麼知道幾尺、幾碼,有智慧知道尺量到底有多長,所以「自證分」就是智慧,「證自證分」就相當於擁有智慧的人,這個人因為有這個智慧,智慧是不能離開這個人的。 再用一個舉例,夢境做比喻,「相分」就像作夢現出來夢境,那是心的一部份,「見分」就是攀緣分別夢境的心,對夢的境界一一去做分別的,這叫見分。整個夢境從哪裡來?從我們的心,自證分像我們的心,證自證分就是我們的本性:所以「心」和「性」是不二的,四分都是心當中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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