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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法概況-識與境
2008/11/23 22:49:12瀏覽852|回應0|推薦0

「識」 「境」起用

「識」「境」起用:「識源於本性」,然後萬法又是「唯識」所現.我們的心、識,心識是從本性而來的.而我們的心識又能變現萬法.那今天我們就要來研究一下萬法和心識的關係。「心識」怎樣變現「萬法」?一丑二︶:「識」「境」起用,「心識」和「境界」怎麼從「體」,起這個「相」.起這個「用」。
 
【心所四分說】
 這裡要談到一個主題:「心的四分」。看表上「心所四分說明十就是「心王」和「心所」。

四分說明

什麼叫「四分」?「分」是什麼意思呢?「分」就是「部分」,心,或是心所.如果可以細細來分的話,有四部分。我們了解這一層就不簡單了,我們現在人研究心理.是研究心理的現象、心理的作用;但是在我們佛門裡面,唯識宗的祖師研究心識,是不僅僅在表象和作用,把心識作整體的研究。完全懂得知道心識分四個部分,就掌握了它的整體性。心的相分「相」的部分、「見」的部分、「自證」的部分、「證自證」的部分,是印度的十大論師,就是十位研究唯識三十頌,他們對於這個「心」有個人的看法;有一位叫安慧,他就認為心識只有一部份「自證分」,也就是「自體分」.,另外有一位叫難陀,他研究就認為心識有兩部分:就是「見分」和「相分」,兩者就可以包括盡了:另外還一位祖師叫陳那,他認為心識只有三分,三個部分就包括心識全部了:另外還有一位祖師叫護法,他就認為心識要分四部分:所以我們有個口訣叫「安難陳護」「一二三四」。心識不是個很具體的東西,要研究它,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角度,所以才產生以上四種分法。我們最後採取的是護法論師的四分,算是正義,最周延的,並不是因寫他多才周延,而是因為他的四分確實能將心識的整體性都包括。那前面三位是不是不對呢?不是,所以唯識宗的窺基大師註解成唯識論述記,裡面就有很好的觀點:這四位論師「各擅其勝,他們提出的就是其最殊勝的觀點,都對;如果對這四分了解,就是掌握了一個「心」的整體性。

 

「相分」是我們心識所呈現的一個部分,這個部分叫「所緣」,是我們心所攀緣的對象,也是屬於心的部分.後面的三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就是心的「能緣」的部分.我們心能攀緣的部分。

 

 
 
【相分】
 

第一個叫「相分」.「相分」就是「心識的相狀的部分」,是我們心識當中它變現.出相狀的部分,叫「相分」。這個相分有兩種,就是當我們死後,第八識去投胎後,先變現第一種相分,叫做「本質相分」。在參考表二十四中有提:這個「本質相分」是我們第八識投胎到那一道以後,所變現的境界:比如說「人道眾生」.每一個人道眾生他的第八識所共變的一個境界,共同變現的境界,也就共同使用。像我們人類.認為土石堆積的叫「山」,流動的叫「水」.像這些山、水,乃至於桌、椅、器物,這些是我們人道眾生共同變現的一個境界。這就類似於在夢裡面變現的境界是你所能認識,這是山、這是水、這是人物、這是牛、這是馬:這個叫做「本質相分」,是第八識所變現的。所我們現在看到外面所見的山河大地,你也有盡一分力變現,我也有,大家同樣一起變現這個同樣的境界:這在經典裡面有個比喻:好像在房千裡很多燈一起打亮,「多燈共在一室」,房間內的燈光,是很多燈照出來的現出的燈光,這燈光就很難分了。你的還是我的?但確實每個都有盡一分力量。所以我們看.末法時代我們的環境壞了、依報環境壞了,都不必怪別人,我們都有股分,這個叫「本質相分」!前面七個識,就攀緣,就在「本質相分」再另外變現一重叫做「影像相分」。「本質相分」當本質,在上面再去攀緣產生另外一種相狀,那叫「影像相分」。

 我們用一個圖來表示出來,實線部分表示「本質相分」,實線的外面有虛線,就是在「本質相分」上面又變出一重「影像相分」,所以「影像相分」它算一種虛妄的相,就像我們在夢境裡面,變現一個大夢境,這是「本質相分」,然後再夢境上又起喜怒哀樂,起種種的「別異解」,和本質不同的見解,那個就是「影像相分」。

如眼識它能「帶起」,從本質上面可以夾帶出一個相分,叫做「色」,帶起色的相狀。「耳識」,則從本質上面帶起聲音的相狀,所以聲音是由耳識所變現的一種相分,外面的聲音事實上就是耳識所帶起的一個相分。「鼻識」,鼻識是帶起「香」這個相分「舌識」,是帶起「味」的相分,所以我們感覺味道是在外面的食物,事實上是我們舌識所帶起的一個「影像相分」,意思是說並沒吃到真正的原味,就在原味上面再起一個相分;我們的「身識」是帶起「觸」的相分,「第六識」帶起的是「色法」和「心法」的相分。第七識攀緣第八識的見分,帶起我法的相狀,這個「帶起」和前面的帶起不太一樣,前面六個識純粹是影像相分,這個第七識則有一點點本質相分,也有一點影像相分,它的相分是兩個夾雜的。那「第八識」則是攀緣「根身、器界、種子」,在上面帶起相狀,帶起根身心相狀,器界的相狀.種子的相狀。所以八識有這樣各自不同的相分。所以不論是本質相分也好,影像相分也好,本質相分是由第八識變現的相分,那影像相分是由前七識,在本質相分上另外生起的一個相分。
 
【見分】
 「見分」呢?「見」就是見照了別,能夠照見了別,能夠對境界照見的清清楚楚,這也是心的一部份.我們心識當中對相分有那種認識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叫「見分」.所以八識當中,每個識都有照見相分的能力,比如說「眼識」.就能照見它自己變現的相分.我們用一個字來代表,叫「見」:「耳識」,也是一個心王,也有能力聽自己變現的聲音,叫「聽」,能夠聽得出來、聽得清楚是什麼聲音,是電話還是人還是火車的聲音,有聽的見分。「鼻識」叫「嗅」,能夠照見香塵。「舌識」對味這個相分叫做「嚐」,能嚐出酸、甜、苦、辣。這是舌識的見分。「身識」就是「觸」,有觸感,對於觸塵能夠去感覺,去接觸.知道是冷熱軟硬。「第六識」的見分我們用兩字,叫「思想」。它能對「法塵」有思想的見分,思想就是他的見分:「第七識」,能照見第八識的見分,第七識的見分用兩個字,叫「思量」,它一直思量第八識的見分為我、為法、為賣我、為實法。「第八識」用「攝持」為見分,攝為自體,執持不壞,能夠攝持根身、器界、種子,它能把根身器界種子攝為自體,讓它保持不壞,所以這就叫第八識的見分。前面介紹的八個識大體來說,都是介紹他們照見境界的能力。
 
【自証分】
為什麼「眼識」只能認識「色塵」,「耳識」只能認識「聲塵」,「鼻識」只能認識「香塵」,他不能做其他的功用,不能夠眼聽聲音,耳識看東西,為什麼見分只能做這個功用?他們發現後面還有個東西作證明,證明說我這個見分,攀緣的是色塵,那個證明的體叫「自證分」。又叫「自體分」。「自」是什麼?就是「自體」,就是這個識有其自體。譬如眼識耳識都各有個自體:「證」就是「證明」,「證知」,就是證明知道眼識的見分是丟攀緣色塵,證知耳識的見分是去攀緣聲塵.所以都不會錯亂。所以如果沒有自證分的話,當你眼識看著佛像時,你不知道這尊佛像的名字,是佛像還是菩薩像?分別不出來,就是因為後面有個自體,有含藏種子的印象,我看過,所以讓我的見分能認知到這是阿彌陀佛的佛像。如果自證分,看就看完了,聽就聽完了,沒辦法作一個紀錄:聽一次經,背誦一次出八識規矩頌],我們就做一次紀錄,誰在紀錄?不是見分,是後面的自證分。

 
 
【證自證分】
但是護法論師他研究,「自證分」也要有個人來給他證明,也要有東西證明,不然怎麼知道是對的呢b所以心識中也要有個東西,對自證分作證明的,他就發現叫「證自證分」,證明自證分的作用,證明每一個心識自證分的作用。這個分是用推理的。怎樣推理呢?第一個就是說,認識境界的心每一個都必須要證明,所以「見分」是由「自證分」來證明,那「自證分」它也更有東西證明,就是由「證自證分」證明,因為所謂證明是保證他所攀緣到的境界是不錯謬的,心當中,能攀緣的部分都需要證明,所以必須立第四分證自證分。第二個.心識當中能舉緣的部分,需要有量果,量果就是說攀緣之後要有結果。所以「見分」攀緣「相分」時,「自證分」是他的量果,測量的結果。「自證分」在攀緣,道明見分有.也需要一個量果,遠需要立一證自證分,所以證自許分就是自證分的量果;那證自證分的量果哪裡來?它需要誰證明呢?就是由自證分。所以自證分和橙自證分相互為證明,相互為量果.所以不需要再立第五分。為什麼不需要立第五分?因為世俗人來講,證明的人是要正直的人,譬如引薦到公司裡,用要一個保證人.如果保證人是一個名譽不好的,待人處世是粗心大意.不實在的,那你可能就很難錄取.因為保證人就有問題。所以找保證人要很可靠的,很敦厚很正直的。在我們心當中也一樣,能夠當證明的必須要「現量」.它在測量,判斷境界的時候是沒有分別心的,不能夠虛妄
分別的,沒有其他「別異解」的分別,這樣它才能夠做證人。自證分是現量,證自證分也是現量.所以他們相互之間可以互緣。
 
【四分喻】
所以雪公老師用一個比喻,在注解五裡面第二條,二一證互緣」,就是自證分緣證自證分,證自證分緣自證分,相互之間可以證明。舉個例子口舉權為高低」。「權」是秤錘.較古早的市場秤東西就是一個秤桿.一邊掛勾掛一塊東西,怎麼知道東西有多重呢?就移動秤錘。在桿上看秤錘移到哪個刻度,就可以證明出這個東西的重量,那個秤桿和秤垂之間相互可以證明。

四分,我們說都是心識的一部份,有的地力好了解,如合夥做事,就是四分起的作用,「相分」就類似有甲乙兩方,甲方是出資,你出多少錢來投資多少,相分就好像這資金的部分,是有形的:心識中能攀緣的「見分」是出力,所謂出力是出他的技術,它沒有錢可以出力,所以乙方是出專業的技術,技術是無形的,這番事業做下來,怎麼分攤利潤,就須要立一個契約,立一分合同,這就是自證分,合同就是雙方都同意的.在契約上面來規定,怎麼分利潤,相當於自證分證明見分攀相分時不錯謬。但是契約也不一定有效,一張紙也不見得有效,如何讓它有效呢p-就是有法官來公正才有效,所以法官就相當於「證自證分」。契約和法官的關係,契約可讓法官判斷有根據,法官也可證明契約的效用,所以契約和法官之間可以互緣.互相依存的,這是心所的四分。在唯識經典裡面對四分有許多的比喻,再舉一個常見的比喻..「相分」好像要量一塊布,這個「見分」就是尺,用尺量布的時候.怎麼知道幾尺、幾碼,有智慧知道尺量到底有多長,所以「自證分」就是智慧,「證自證分」就相當於擁有智慧的人,這個人因為有這個智慧,智慧是不能離開這個人的。

再用一個舉例,夢境做比喻,「相分」就像作夢現出來夢境,那是心的一部份,「見分」就是攀緣分別夢境的心,對夢的境界一一去做分別的,這叫見分。整個夢境從哪裡來?從我們的心,自證分像我們的心,證自證分就是我們的本性:所以「心」和「性」是不二的,四分都是心當中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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