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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族治」
2009/01/21 16:16:58瀏覽582|回應0|推薦0

「族治」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一種全新的尺度,專門用來對內解析族群衝突,對外詮釋民族主義,並進而衡量國際關係。由於「族治」本身的概念是全新的,其內涵所牽涉的一系列概念也必然是全新的。

「族治」可以是一種思維方式/思潮,一種社會現象,一個當事者(國家、社會、政黨、團體,甚至個人)的屬性。「族治」是「跨政治體制」現象,即,不管是專制國家(社會、政黨……)或民主國家(社會、政黨……),都可能是「族治」屬性。在亞洲,專制的中國大陸是「族治」國家,民主的日本、中華民國台灣、南韓也都是「族治」國家。在定義「族治」時,我將重點放在國家、社會與政黨這三者之上。

我總結出四條「族治」的定義。任何國家、社會、政黨,其行為或性質只要符合這四條定義中的任何一條,就構成「族治國家」、「族治社會」、「族治黨」(可簡稱為「族黨」,「族黨」是對「政黨」的反動)。

「族治」的四條定義如下﹕

一、存在著「體制化(institutionalized)」的「種族領域隔離」;

二、存在著「體制化」的「種族詮釋」;

三、存在著「體制化」的、針對少數族裔的,一般性質的種族歧視,因而,「體制化」的「弱族特權」嚴重不足、「弱族霸權」基本闕如,全社會沒有優待、禮讓少數族裔的西方式「政治正確」風氣。

四、不存在尤其針對主流族群的「體制化」反種族主義、反種族歧視的機制。

以上四條定義,有四個新概念﹕「體制化」、「種族領域隔離」、「種族詮釋」、「弱族霸權」與「弱族特權」。要理解「族治」,先要理解這四個概念。

以上四條定義是四個現象,其相互關係不是互為獨立,而是互相關聯、牽連、過渡,如第四條和第三條是相互對應的。也因為如此,事實上,四條定義的四個現象幾乎不可能單獨出現,這四個「族治」現象通常是同時存在的。

09.01.21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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