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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21:49:25瀏覽1780|回應2|推薦2 | |
蔡英文博士的英文程度 郭都人 十二月三日的總統大選電視辯論會以後,馬英九總統「進一步以英文解釋,在國外人家問你從哪裡來,他會說:『I'm from Republic of China, commonly know as Taiwan』;或是『I'm from Taiwan officially know as Republic of China』,這是很常見的」,云云。 以上引文來自台灣媒體。其顯著的英文文法錯誤(「Republic of China」、「know as」),固然可以暫時按下不表。但是,內涵則白紙黑字,無從推諉。 馬英九企圖說的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別名,這顯然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而且對南海諸島主權製造不該有的疑問。 參考文章: 大選結果:台灣放棄南海?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別名? 中華民國總統當然不能肆意違背《中華民國憲法》,遄論損害中國在南海的國家權益。因此有必要討論「司法覆核」的問題。 根據憲法,中華民國進行「司法覆核」的機關是司法院大法官。任何法律都屬於大法官審查的範圍;大法官審查之後,如果認為違憲,法律即宣告無效。因此,中華民國總統的任何違憲行為,即使有法律條文作掩護,都受到「司法覆核」的制約。 在台灣,「司法复核」的話語權屬於大法官。即使在外國地區,具體的機制不論,「司法覆核」的定義都是:法院審核行政部門、立法部門,而絕對不是行政部門或立法部門對法院、法官、法庭的審核。 非常不幸,擁有英國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博士學位的蔡英文最近竟對英國廣播公司記者表示將「根據當時的民意訴求,來決定是否對審訊陳水扁的過程進行司法覆核(也就是Judicial Review)」,云云。 蔡英文顯然不明白:受「司法覆核」的是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不是法院、法官、法庭。 英文名詞Judicial Rewiew 固然是法律概念,但是,蔡英文是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英國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博士,竟說她要「根據當時的民意訴求」決定是否對來對法院判決進行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就不能不引起許多人對她的學歷的懷疑。 任何人聽過黃大洲與李登輝之間的恩怨故事,一定注意到很少人自稱有幸聽過後者講的英文。如今,蔡英文頻頻露餡如斯(參考文章 威廉王子慘遭蔡英文抹黑 蔡英文博士的文化素養 ),令人對她的英文程度,油然產生好奇之心。 另外還有強作解人者,說蔡英文博士當日答BBC記者問之際,操的是現代漢語,並未說過Judicial Review,云云。 其實,此說未必有利於蔡英文,也未可輕信。理由很簡單,她本人從事「去中國化」活動多歷年所,豈有在會見BBC記者的關鍵時刻,棄英從中之理? 當然,也有這樣的可能:蔡博士自知英文程度並不如理想,於是改用現代漢語應付BBC記者提問。 至少,正如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的拉丁文校訓所昭示,必須尋根問底,有關真相必須徹查。 圖一,國立台灣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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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