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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事實才是重點〉
2022/09/19 15:17:52瀏覽373|回應0|推薦2
〈澄清事實才是重點〉
    
        民國36年3月12日近中午,《台灣新生報》記者吳漫沙,親眼目睹該報日文版總編輯吳金鍊,被「三個形跡可疑的陌生人」坐「一輛黑色轎車」帶走[註1];同日中午十二點,該報總經理阮朝日的女兒阮美姝,也眼睜睜看著她「生病了正在休息」的父親,被「五個穿中山裝,操福州口腔閩南語的人」帶走了[註2]。
       1947年7月14日,吳金鍊的太太妻黃天賜撰寫陳情函給當時的臺灣省議會議長黃朝琴,「然經過再三轉呈,雖接獲臺灣省議會(1948年1月24日)函覆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回覆文稱:『查新生報總編輯吳金鍊失蹤案,經查本部接管前總司令部,案卷內並無受理此案,而遭逮捕事變叛亂名册,亦無吳金鍊其人,⋯。』」[註3];後來,「有一天,阮美姝在閲讀王育德先生的著作《臺灣.苦悶的歷史》(日文),(註9)讀到一百四十四頁時,驚見三個熟悉的字一一阮朝日;書上寫著:『國民政府的善後措施,在於有計劃地打擊日治時代的臺灣領導階層⋯,阮朝日(1900年,東港出生,福島高商畢業,前臺灣新民報監察人,新生報總經理),以叛亂罪名槍決。』」[註4]。
        雖然「張秉承上言譜誠代電報告」(1947年國家安全局檔案),明文謂:「主謀吳金鍊、阮朝日案發被捕,現解(送)警備總部軍法處訊辦中」[註3],但是《台灣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和日文版總編輯吳金鍊二人被「槍決」乙事,則是民國86(1997)年2月6日,一位陌生的男士「到文物室找吳美姝」告稱:「妳的爸爸當年被帶往軍法處(後來的來來飯店,現在的喜來登飯店),受到嚴刑拷問,連指甲都被拔掉。1947年3月某天黃昏,兩輛吉普車一前一後自軍法處駛出,前輛載著阮朝日與林姓大學教授(推測是林茂生),(註12)後輛載著一位年輕報界人士(阮美姝想是吳金鍊)與憲兵兩名,他們被帶至對面警務處,接著駛向臺北六張犁;人犯帶著手銬、腳鐐,被帶上山,三聲槍響後,憲兵下山離去,他們被棄屍於該地。」而渠轉述之根據是「詢問任職前軍法處的朋友。」轉述內容既是第二手資料,而且轉述者和目擊者又都是無姓無名,所以未必可以完全相信,尤其目擊者是「當時載送槍決人犯的司機」,不是軍法處的職員,未必親眼目睹人犯「受到嚴刑拷問,連指甲都被拔掉」的情形!
        家人「被捕失蹤,下落不明」或被「槍決」,固然令家人焦急不安,也令人同情,但是有無犯錯觸法,才應是值得關注,更是應該澄清的重點!當時情治人員高登進(應該是代號)「上言譜誠代電報告吳金錬在二二八事件時改組新生報圖謀不軌」報告中指稱,吳金鍊「糾合本省青年記者王自淵(應為王白淵)、孫萬基、劉永燿等舊《民報》系統記者,以日文記事,煽動本省知識青年,排斥外省同胞;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吳藉口以《新生報》非代表民意,不適合時勢為由,企圖奪取該報,並與總經理阮朝日勾結,於3月8日秘密召集該報各部代表,在西門町新生報第三宿舍召開『新生報改進促進會』[註7],主張將《新生報》經營移交給『改進促進會』」[註7],有召集「對象」、「時間」和「地點」,又有具體「主張」,是否全屬事實,才是阮美姝女士和大家應該共同努力澄清的重點!



[註1]:〈《台灣新生報記者、小說家)吳漫沙說,1947年3月12日近中午,他在報社門口看到一輛黑色轎車,還有三個形跡可疑的陌生人在櫃台前面說話,他感到奇怪,於是上樓找吳金鍊,就在他們談話時,那三個人進來了,並問誰是吳金鍊,要請他一起出去,吳金鍊聽不懂,還向吳漫沙說他不知道那些人在說什麼。吳漫沙說,這時他知道事情嚴重了,就梧擋在吳金鍊前面想保護他,但是一把槍抵住他的腰,讓他不敢輕舉妄動,吳金鍊就這樣從他前面被帶走。(註14)載走吳金鍊的黑色轎車,隨後就前往《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的住宅,帶走了臥病在床的阮朝日。最後,运兩位《新生報》內,除了社長李萬居之外,職務最高的臺籍報業菁英,據阮朝日的女兒阮美姝說,於同一天雙雙在臺北六張犁公墓遭槍決。〉(《二二八記者劫》第39頁第一行)
[註2]:〈在戒嚴令下,我們一路遭到軍人銃槍的威脅,平時不遠的路程,費了三個小時才回到家,這是我們婚後第一次回娘家,爸媽見到我們很開心,那時正好是十二點。⋯媽媽出門(張羅午餐),我勸爸爸暫時走避,爸爸說:「施江南已經被抓了,我很擔心他的安危,但我堂堂正正的,何必要逃呢?豈料,差不多五分鐘後,橫禍就來了,阮朝日家裡門鈴響起,「我前去開門,五個穿中山裝,操福州口腔閩南語的人硬生闖入,鞋子也沒脫,粗魯問道:『阮總經理在不在?』我回答:『在,不過他生病了正在休息。』他們說要問報社的事情,⋯,我扶著爸爸走出來,他們見了爸爸,又改口說報社有事,必須前去商談,他們催促急迫,連換件衣服的時間都不讓遷延,我只得拿件大衣讓爸爸披上。」〉(《二二八記者劫》第61頁第一一行)
[註3]:〈1947年7月14日,在吳金鍊失蹤約四個多月後,吳妻黃天賜於家庭陷入悲慘困境,求助無門、焦慮萬分之際,只好撰寫陳情函「懇請撫恤哀情乞賜飭查氏夫吳金鍊行蹤,以明真相面救殘命由」給同宗、臺灣省議會議長黃朝琴,陳情文心酸動人:「(夫)不幸遭此大禍,遺棄一妻四女二子幼弱無能,況全家口腹,端賴氏一人獨立維持,現際米珠薪桔(貴),百物騰昂,生活困境窘於極點,兒女號哭阿爹,悽慘情狀雖鐵石心腸,聞也淚下,倘若長此以往,行蹤莫白,成將六口之家,勢必皆輾轉於溝壑而不疑,為苟延殘生計,迫不得已牧牧瀝血,⋯祈請迅即移交有關審警機關,飭查究竟拘禁於何處部隊,以明真相。」然經過再三轉呈,雖接獲臺灣省議會(1948年1月24日)函覆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回覆文稱:「查新生報總編輯吳金鍊失蹤案,經查本部接管前總司令部,案卷內並無受理此案,而遭逮捕事變叛亂名册,亦無吳金鍊其人,⋯。」(註17)但根據前述「張秉承上言譜誠代電報告」(1947年國家安全局檔案),明文謂:「主謀吳金鍊、阮朝日案發被捕,現解(送)警備總部軍法處訊辦中。」(註18)警備總部回函臺灣省議會函文,顯然是敷衍了事。〉(《二二八記者劫》第40頁第一四行)
[註4]:〈有一天,阮美姝在閲讀王育德先生的著作《臺灣.苦悶的歷史》(日文),(註9)讀到一百四十四頁時,驚見三個熟悉的字一一阮朝日;書上寫著:「國民政府的善後措施,在於有計劃地打擊日治時代的臺灣領導階層⋯,阮朝日(1900年,東港出生,福島高商畢業,前臺灣新民報監察人,新生報總經理),以叛亂罪名槍決。〉(《二二八記者劫》第68頁第一三行)
[註5]:〈就在「二二八50週年展示會」開幕第六天(2月6日),也是過年前一晚,一位自稱已經來了三次的男士,到文物室找阮美姝。這位男士說,因為曾經閲讀阮美姝的著作,並詢問任職前軍法處的朋友,他的朋友見著看見書中封面阮朝日的照片,立即回答:「這個人我認識,報社的人,我還帶過他。」並將故事與經過說給他聽。前幾天,這位男士在電視台看見《二二八慘案紀實》紀錄片,愕然想起這段對話,於是前來,想要告訴她關於她爸爸的消息。這位男士進一步說明:妳的爸爸當年被帶往軍法處(後來的來來飯店,現在的喜來登飯店),受到嚴刑拷問,連指甲都被拔掉。1947年3月某天黃昏,兩輛吉普車一前一後自軍法處駛出,前輛載著阮朝日與林姓大學教授(推測是林茂生),(註12)後輛載著一位年輕報界人士(阮美姝想是吳金鍊)與憲兵兩名,他們被帶至對面警務處,接著駛向臺北六張犁;人犯帶著手銬、腳鐐,被帶上山,三聲槍響後,憲兵下山離去,他們被棄屍於該地。」他的朋友就是當時載送槍決人犯的司機,阮朝日最後一刻烱烱有神的雙眼,令這位司機無法忘記。〉(《二二八記者劫》第81頁第一一行)
[註6]:〈就在「二二八50週年展示會」開幕第六天(2月6日),也是過年前一晚,一位自稱已經來了三次的男士,到文物室找阮美姝。這位男士說,因為曾經閲讀阮美姝的著作,並「,他的朋友見著看見書中封面阮朝日的照片,立即回答:「這個人我認識,報社的人,我還帶過他。」並將故事與經過說給他聽。前幾天,這位男士在電視台看見《二二八慘案紀實》紀錄片,愕然想起這段對話,於是前來,想要告訴她關於她爸爸的消息。這位男士進一步說明:「妳的爸爸當年被帶往軍法處(後來的來來飯店,現在的喜來登飯店),受到嚴刑拷問,連指甲都被拔掉。1947年3月某天黃昏,兩輛吉普車一前一後自軍法處駛出,前輛載著阮朝日與林姓大學教授(推測是林茂生),(註12)後輛載著一位年輕報界人士(阮美姝想是吳金鍊)與憲兵兩名,他們被帶至對面警務處,接著駛向臺北六張犁;人犯帶著手銬、腳鐐,被帶上山,三聲槍響後,憲兵下山離去,他們被棄屍於該地。」他的朋友就是當時載送槍決人犯的司機,阮朝日最後一刻烱烱有神的雙眼,令這位司機無法忘記。〉(《二二八記者劫》第81頁第一一行)

[註7]:〈情治人員高登進(應該是代號)在「上言譜誠代電報告吳金錬在二二八事件時改組新生報圖謀不軌」報告中指稱,吳金鍊在日治時期,曾任總統府御用報紙《台灣新報》政治部副部長,戰後,《台灣新生報》(應為《了臺灣新報》)改為《新生報》,吳繼任為日文版總編輯,糾合本省青年記者王自淵(應為王白淵)、孫萬基、劉永燿等舊《民報》系統記者,以日文記事,煽動本省知識青年,排斥外省同胞;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吳藉口以《新生報》非代表民意,不適合時勢為由,企圖奪取該報,並與總經理阮朝日勾結,於3月8日秘密召集該報各部代表,在西門町新生報第三宿舍召開「新生報改進促進會」,主張將《新生報》經營移交給「改進促進會」。(註11)除蔡朝根、蔡水勝、林鐘、許家庭等四人,情治機關認為是受社長阮朝日指示加入委員會運作,其餘人員被認為是吳、阮兩人之爪牙。事後,總經理陳昆山改調視察,黃三木開革,李澤潢調新竹分社主任,賴景煌潛逃,黃得時因報告說他被迫列名,倖免於難後,辭職改任臺灣大學教授。〉(《二二八記者劫》第37頁一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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