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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義、反蔣、叛國、獨立或革命〉
2022/03/15 13:19:07瀏覽383|回應0|推薦1
〈起義、反蔣、叛國、獨立或革命〉    


       《拼圖二二八》作者陳儀深教授述說,曾經參與協助王添灯草擬「卅二條處理大綱」的蘇新曾經說,卅二條「條條是『反蔣』,沒有一條是『叛國』,也沒有一條是『反中國』,即使後來增加的十條,雖然提法不妥,但也不成為『叛國』或『反中國』的東西」,並說二二八是「起義」或「反蔣」,不是「叛國」。陳儀深教授又說:「蘇新或因二二八之後流亡中國的緣故,他在1977年於北京撰寫的回顧文章,矛盾地稱二二八是『起義』或『反蔣』,卻又否認它是『叛國』,只有在中共氛圍的邏輯才能成立;⋯。」[註1]


       陳儀深教授接著述說,1960年在日本東京創立「台灣青年社」(台獨聯盟前身)的王育德博士說:「二二八大叛亂,是給台灣人和中國人的關係帶來決定性作用的大事件。他們固然沒有喊出尋求獨立的明確口號,但『卅二條要求』等於要求實質上的獨立,任何人都承認。叛亂如果成功將會從高度自治走向分離獨立,這是很自然的趨勢。」但是陳儀深教授認為「卅二條處理大綱和十項要求,是不能隨便「等於」要求獨立;王博士站在台獨運動的立場根本否定當時國民黨政權治台的合法性、正當性,使用「叛亂」的字眼或許有特別的作用(或者,日文二字與漢語的意義有些落差),但就歷史事實及漢語的意義而言則顯得牽强。」[註2]


      此外,陳儀深教授又說,台獨運動的理論家陳隆志,在1971年於美國出版的著作則稱「二二八革命」,但他認為陳隆志教授描述「當時領導人物未能迎上人民自決、國家獨立的時潮,缺乏明確的革命目標及堅強的組織,加上錯誤的期待,二二八革命終於失敗」,是「為了突顯戰後台灣地位懸而未決,卻被中國政府違反國際公法擅自將代盟國佔領的台灣宣布為中國的一省,特別對二二八事件賦予『革命』色彩,雖比王育德的叛亂說法更正面、更嚴肅,但仍不免於把局部放大,以史觀代替史實的缺點。」[註3]


        其實,二二八「暴動」事件,不論是「起義」、「反蔣」、「叛國」、「叛亂」、「尋求獨立」或「革命」,也不論有無「喊出尋求獨立的明確口號」,更不論「叛亂」成敗,只要參與「暴動」或觸犯其他相關法律,都應該接受法律約束或制裁。此外,參與「叛亂」過程中遭遇拘捕或還擊傷害,除非執政當局執法過當,否則也不得要求賠償。

       再者,中華民國政府根據開羅和波次坦宣言,於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光復並接收台灣,統治至今已逾七十又六年,迄未有任何「盟國」正式或公開反對或提出異議,甚至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泰國、菲律賓等「盟國」以及日本和大韓民國等國,都曾在台北設立大使館,由此可知「台灣地位懸而未決」之說,純屬無稽之談。

       國父   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結束家天下,並還政於民,可惜不久全國軍閥割據,北伐統一後又遭到日本侵略,八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共發動叛變並竊據大陸,使無數同胞流離失所,陷入痛苦深淵,並造成今日「分裂」與「分治」的局面。上述情事除了日本發動之侵略戰爭外,其餘都是個人或政黨憑恃「武力」爭權奪利的結果。既然已還政於民,又標榜追求民主法治,個人或政黨就應該摒棄武力或暴力,改以「和平」方式,爭取人民的認同與支持。因此,上述以「暴力」手段,「暴動」方式,企圖達成的「起義」、「反蔣」、「獨立」或「革命」的行為,既然是違法,自應加以譴責並唾棄。同樣地,兩岸的未來,甚至台灣的未來,不論是統一或統合,也不論是由「分裂」與「分治」走向「分離獨立」,都應該摒棄「武力」或「暴力」,改以理性、冷靜與和平的民主方式尋求解決,以避免再度招致殺戮、破壞及家破人亡的禍害!



[註1]:〈曾經參與協助王添灯草擬「卅二條處理大綱」的蘇新(1907~1981,舊台共領導人之一),直接了當說這卅二條「條條是『反蔣』,沒有一條是『叛國』,也沒有一條是『反中國』,即使後來增加的十條,雖然提法不妥,但也不成為『叛國』或『反中國』的東西」。⋯⋯。蘇新或因二二八之後流亡中國的緣故,他在1977年於北京撰寫的回顧文章,矛盾地稱二二八是「起義」或「反蔣」,卻又否認它是「叛國」,只有在中共氛圍的邏輯才能成立;不過蘇新以過來人的身分說:「二二八起義是「官逼民反」的自發事件,事前毫無準備誰也沒料到。」除了起義二字以外,是值得重視的描述。〉(《拼圖二二八》第229頁第一七行)


[註2]:〈1960年在日本東京創立「台灣青年社」(台獨聯盟前身)的王育德博士,在他196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二二八大叛亂,是給台灣人和中國人的關係帶來決定性作用的大事件。他們固然沒有喊出尋求獨立的明確口號,但『卅二條要求』等於要求實質上的獨立,任何人都承認。叛亂如果成功將會從高度自治走向分離獨立,這是很自然的趨勢。」如前所述,卅二條處理大綱和十項要求,是不能隨便「等於」要求獨立;王博士站在台獨運動的立場根本否定當時國民黨政權治台的合法性、正當性,使用「叛亂」的字眼或許有特別的作用(或者,日文二字與漢語的意義有些落差),但就歷史事實及漢語的意義而言則顯得牽强。〉(《拼圖二二八》第230頁第一五行)


[註3]:〈另一位台獨運動的理論家陳隆志,在1971年於美國出版的著作則稱「二二八革命」,但他的描述是:「當時領導人物未能迎上人民自決、國家獨立的時潮,缺乏明確的革命目標及堅強的組織,加上錯誤的期待,二二八革命終於失敗。」陳隆志是國際法學者,為了突顯戰後台灣地位懸而未決,卻被中國政府違反國際公法擅自將代盟國佔領的台灣宣布為中國的一省,特別對二二八事件賦予「革命」色彩,雖比王育德的叛亂說法更正面、更嚴肅,但仍不免於把局部放大,以史觀代替史實的缺點。〉(《拼圖二二八》第231頁第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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