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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20:13:57瀏覽127|回應0|推薦0 | |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貳、個案評述
二十、國大代表謝娥告密事件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摘要】: 【不過,柯遠芬在事件發生四十年之後所寫的〈臺灣二二八事變之真象〉一文中卻指出,在28日上午他到辦公室上班不久後,臺灣省婦女會理事長謝娥即偕同該會副理事長李緞前往警總求見,告知其所得到的消息指有若干不滿分子昨夜商議將於今天發起抗爭,希望柯氏嚴加防範。隨即糧食調濟委員會總幹事李連春亦作同樣報告,經柯氏聯絡長官公署後得知公署亦接獲此種情報。柯遠芬以此情報來證明所謂日治時期以來的「臺奸」與皇民奉公會的「御用紳士」野心家,企圖利用偶發的緝煙案鼓勵民眾推翻政府。】(詳請參閱第225頁第1行)
【其實,在〈事變十日記〉文中柯遠芬記載了謝娥來訪之事,那是28日午後謝娥來部告知事態嚴重,希望柯氏速謀解決之道。謝娥自己則指出她在事情緊張時刻曾去見柯遠芬,提醒他臺灣同胞及政府都是自己人、都是中國人,軍方是不能像印度的英國軍隊對無武裝的人民開槍的」,而謝娥面見柯遠芬之事「以後在報紙看過柯參謀長發表他在二二八期間的日記時有記載」。因此可以判斷謝娥見柯遠芬請慎重處理是在28日下午,即〈事變十日記〉中所記載。但事隔多年後,柯遠芬把謝娥之到訪時間提前,並改變談話內容為向他透露有人「預謀暴動」。柯氏之言,只是在合理化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詳請參閱第226頁第7行)
【評述】: 一、警總參謀長柯遠芬於1947年5月10日起在《台灣新生報》發表之〈事變十日記〉中記述,二月廿八日【午飯後,我命副官處王處長(本省人)前往勸導,並請群眾推派代表前來商談解決辦法。不久,王處長偕同七八位代表前來,此時國大代表謝娥女士亦來部,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當時我就請她亦參加商談,希望她能發生些作用】;四十年之後,柯氏在他所撰〈臺灣二二八事變之真相〉一文中則另稱:二月廿八日【不意我到辦公室後,即有臺灣省婦女會理事長謝娥女士(她是一位女醫師)偕同該會副理事長李女士來見】;又1985年,謝娥女士在美國接受謝聰敏訪問時說:【當是日的前一日事情在緊張時,我去見過當時的參謀長柯遠芬,…,我去看參謀長事,記得以後在報紙看過柯參謀長發表他在二二八期間的日記時有記載】。綜合上述,國大代表謝娥女士往訪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乙事,應該是可以確信。
二、再者,綜合柯氏前述【不久,王處長偕同七八位代表前來,此時國大代表謝娥女士亦來部,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當時我就請她亦參加商談,希望她能發生些作用,…】,以及謝女士陳述【當是日的前一日事情在緊張時,我去見過當時的參謀長柯遠芬,…我去看參謀長事,記得以後在報紙看過柯參謀長發表他在二二八期間的日記時有記載】二節,可以推斷謝娥代表往訪柯遠芬參謀長,應是在二月廿八日【午飯後】,而非上午柯氏【到辦公室後】。
三、謝娥代表往訪柯參謀長,談話內容為何?究竟只是【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或【當即告訴我,據他們所得消息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要我嚴加防範】?抑或只是像謝娥代表所說的【我告訴他:臺灣同胞及政府都是自己人,都是中國人。軍部是不能像以前的印度的英國軍隊向無武裝的印度人民開槍】?依常理研判,謝娥代表與李姓副理事長聯袂往訪,應該不會只是為了【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或只是為了勸說【軍隊是不能像以前的印度的英國軍隊向無武裝的印度人民開槍】,而應是為了告知【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要我嚴加防範】!
四、謝娥代表所稱【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乙節是否屬實,因乏證據不得而知;但是,她與李姓副理事長二人,得知上情後,不顧自身性命,勇敢向柯參謀長檢舉「告密」,勇氣可嘉,的確令人敬佩!由此也可認知她說有人【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應該不是空穴來風!然而她倆出面檢舉「告密」乙事是否外洩(註一)?又與次日(三月一日)上午謝娥代表的醫院被搗毀之事件是否有關(註二)?均頗值得進一步探討。
五、向官方檢舉「告密」,向來是民間非常忌諱之事。謝娥代表與李姓副理事長二人聯袂向柯參謀長檢舉「告密」,是否為了相互壯膽?抑或為了分擔責任風險?確不得而知。柯遠芬參謀長於1947年5月10日起在《台灣新生報》發表之〈事變十日記〉乙文中」,僅只記述(國大代表謝娥)【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並不意謂謝娥代表沒向他透露【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當時僅只輕描淡寫記述【告知事態嚴重要我速謀解決】,很可能是為避免洩露謝娥代表二人檢舉「告密」,使不帶給禍害或麻煩;四十年後發表〈臺灣二二八事變之真相〉乙文中,公開「據實」陳述【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則可能因事過境遷,且當事人都已垂垂老矣,不復顧慮有人會再加追究!
六、《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四章撰述人陳翠蓮教授指【柯遠芬以此情報來證明所謂日治時期以來的「臺奸」與皇民奉公會的「御用紳士」野心家,企圖利用偶發的緝煙案鼓勵民眾推翻政府】一節,因未見陳教授敘明柯氏推論之翔實情節,無法加以評論。至於評述【柯遠芬把謝娥之到訪時間提前,並改變談話內容為向他透露有人「預謀暴動」。…只是在合理化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一節,因有謝娥代表所稱【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乙詞為證,顯然絕非柯氏【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
七、同樣地,謝娥代表1985年接受謝聰敏訪問時,僅說【我告訴他:臺灣同胞及政府都是自己人,都是中國人。軍部是不能像以前的印度的英國軍隊向無武裝的印度人民開槍】,也不意謂她沒向柯氏說過【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因此,柯氏四十年後公開「據實」陳述【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與謝娥代表1985年僅說【我告訴他:臺灣同胞及政府都是自己人,都是中國人。軍部是不能像以前的印度的英國軍隊向無武裝的印度人民開槍】,應該都只是對過去記載或談話之增補,而非【改變談話內容】!
【註一】:謝娥代表向柯參謀長檢舉「密告」後,曾應柯參謀長之邀請,與王處長帶回警總辦公室之七、八位群眾代表「商談」。
【註二】:林木順編著《臺灣二月革命》(第16~18頁)記二二八當天晚上柯遠芬、黃朝琴、周延壽、謝娥的廣播內容及民眾反應。茲摘錄如下:
「天黑了,市民正在恐怖中吃晚飯的時候,突然廣播電台通告市民:七點半以後,有柯參謀長、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國大代表謝娥等的重要廣播。…
至於謝娥竟敢在全體市民興憤當中,歌頌陳儀的德政,並且否認公署衛兵向請願民眾開槍。她説:在公署前面,並沒有發生過開槍事件,因民眾擁擠,互相踐踏,致生出若干名的輕微負傷者。她又說:她曽經訪問過女煙販林江邁,知道她是受了輕微的打撲傷,決不是受槍筒打的。她極力要求「省民」必須冷靜,不可輕舉妄動。…她又説:陳長官是怎樣怎樣的好人,他如何愛顧臺灣,…陳長官對於這個事件,甚為惋惜,他已經答應以最大的寬懷處理這事件,…請大家放心,遵守秩序,不可輕舉妄動,信賴當局的處理。
她廣播以後,還未回到家裏,就有大批民眾去找她,…要立刻更正她剛才廣播的話。因此,她不得不再跑回廣播電台,胡裏胡塗地辯解一番。
次日(三月一日)早上,民眾就把她的醫院圍住,要求解釋她昨晚的廣播,恰巧有人抬來一個被衛兵槍傷的市民要她治療,但她竟以「很忙」為口實,拒絕治療,因此民眾愈加憤怒,遂衝入醫院裏,把一切醫療機器、藥品、傢具、衣類、現鈔,都搬出來路上,縱火禁(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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