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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貳、個案評述 廿三、八堵車站事件
2018/12/19 20:25:54瀏覽216|回應0|推薦0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貳、個案評述

 

廿三、八堵車站事件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摘要】:

【八堵火車站屠殺事件則與史宏熹之侄、澳底砲臺臺長史國華有關。此事件之遠因是3月1日軍人因搭乘火車不守法而與民眾發生互毆衝突,未料國府軍隊登陸鎮壓後的3月11日,史國華帶領三、四十個士兵,乘坐卡車包圍八堵火車站,進入月臺即掃射殺死7人,原本還意圖當場射殺全體車站員工,後點名帶走包括八堵車站站長李丹修在內的11名員工,一去不還。】(詳請參閱第270頁第1行)

 

【八堵車站屠殺事件另一軍政人員王礪固也應負未盡職責縱容軍士濫殺無辜之責。王礪固當時任基隆要塞第一總臺第二大臺臺長,3月3日起奉命擔任第二區警戒隊隊長,…。11日史國華帶兵報復屠殺八堵車站人員時,少校王礪固也在場,作為該警戒區最高負責軍官的王礪固並未有效制止士兵的胡作非為,讓士兵以點名的方式帶走鐵路局員工與搬運公司職員13人,這些人最後都一去不返。王礪固日後接受訪問說因為史國華「他的叔父是要塞司令,我也不想太得罪他。」未盡職責勸阻軍人濫捕鐵路員工的王礪固(按:後來改名王擎天),因為被地方民眾認為是好人,在日後還被選為基隆市議員。像王礪固這樣不敢本於職責出面阻止報復惡行的政府人員應該不在少數。因為沒有參與殺戮,就被認為是好人,而被寬待、未被追究責任的,恐怕也不只王礪固一人而已。】(詳請參閱第270頁第10行)

 

【據民間的記載,基隆地區部隊屠殺手法殘酷絶倫:「軍隊用鐡絲穿過人民足踝,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綑縛一起,單人則裝麻袋,拋入海中,基隆海面最近就時有屍首浮出」,「軍隊割去青年學生二十人之耳鼻及生殖器,然後用刺刀戳死」。】(詳請參閱第269頁第11行)

 

〔臺灣旅滬六團體,〈有關臺灣事件報告書〉,收入《二二八真相》,頁276-277。基隆地區民眾遭遇與遇害情形,請參考張炎憲等採訪紀錄,《基隆雨港二二八》,(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1995年〕。

 

【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自3月10日起展開逮捕行動,以鐡絲貫穿被捕人的手腳,三人或五人綑成一串,槍殺之後,丟入海中,以致基隆港灣佈滿屍體慘不忍賭。3月11日,下令部隊包圍八堵車站,槍決車站的鐡路員工。】(詳請參閱第480頁最底下一行)

 

 

【評述】:

一、三月十一日八堵車站事件,根據《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四章撰述人陳翠蓮教授說法,是【31日軍人因搭乘火車不守法而與民眾發生互毆】,【311日,史國華帶領三、四十個士兵,乘坐卡車包圍八堵火車站,進入月臺即掃射殺死7人,原本還意圖當場射殺全體車站員工後點名帶走包括八堵車站站長李丹修在內的11名員工一去不還衝突】,但是第六章結論撰述人前國史館長張炎憲,竟說是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下令部隊包圍八堵車站,槍決車站的鐡路員工】。到底是史國華的主意?抑或真是史宏熹下的命令呢?

 

二、另據陳翠蓮教授評述:【11日史國華帶兵報復屠殺八堵車站人員時,少校王礪固也在場,作為該警戒區最高負責軍官的王礪固並未有效制止士兵的胡作非為,讓士兵以點名的方式帶走鐵路局員工與搬運公司職員13人,…王礪固日後接受訪問說因為史國華「他的叔父是要塞司令,我也不想太得罪他。」】,張故館長未提出任何證據,竟說是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311日,下令部隊包圍八堵車站,槍決車站的鐡路員工】。難道只因史宏熹與史國華是叔侄,就可栽贓嫁禍史宏熹嗎?如今史、張而人均已作古,不知在天堂或地獄,史會否向張提出加重毀謗訴訟?

 

三、史國華【點名帶走包括八堵車站站長李丹修在內的11名員工】?抑或【讓士兵以點名的方式帶走鐵路局員工與搬運公司職員13人】?詳情如何?是否以訛傳訛?

 

四、【據民間的記載,基隆地區部隊屠殺手法殘酷絶倫:「軍隊用鐡絲穿過人民足踝,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綑縛一起,單人則裝麻袋,拋入海中】與【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自310日起展開逮捕行動,以鐡絲貫穿被捕人的手腳,三人或五人綑成一串,槍殺之後,丟入海中】二節,均是引據「臺灣旅滬六團」之〈有關臺灣事件報告書〉。該報告書內容來自何人何方?是否確實可靠,頗令人懷疑。另《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乙書曾「多次」引據該〈報告書〉,指責台灣行政長官陳儀、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以及其他官員,將另文評述。

 

五、民間傳說極易以訛傳訛,並造成錯誤記載,因此【民間的記載】並不完全可信。一般人「足踝」或是「手腳」被鐡線貫穿後,必定異常痛苦,甚至寸步難行,三、五人綑縛後,將更難活動或將之拋丟入海。另【每三人或五人為一組,綑縛一起,…拋入海中】與【三人或五人綑成一串,槍殺之後,丟入海中】二者亦有差異,不知拋丟入海前曾否被「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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