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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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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之五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係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民國九十五(2006)年二月出版,該研究報告結論是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元兇」。茲就該報告所述論點加以評述如下(以下【括弧】內之文字係摘自上述報告):

 

十一、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不久,在電台廣播鼓動下,抗爭打殺焚毀事件(詳如下述)迅速蔓全臺各地,面對類此橫逆的不法活動,政府軍警難道只能採取「駡不還口、打不還手」策略,放任打殺焚毀,直到政府被顛覆推翻,都不得依法處置或尋求救援?

根據《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乙書描述,二二八事件前後臺北市以外地區的狀況大致如下:

【自228日下午,臺北市發生長官公署前衛兵開槍事件,造成臺灣群眾累積已久的不滿情緒爆發而怒打『外省人』的情形後,消息透過電臺廣播及民眾口耳相傳,衝突事件因而逐漸擴大至全臺各地。】(詳請參閱第051頁第10行)

 

【觀察各地的衝突反抗,可以發現大部分的反抗行動多為反對官署的腐敗,進而包圍佔領地方機關單位,有毆傷人員或是接收警察局、派出所、兵營軍火庫武器及物資等情形,另外也有許多因「省籍」的摩擦而引發的街頭流血衝突。】(詳請參閱第054頁第8行)

 

310日,陳儀下令解散處委會及各地分會,並四處逮捕丶暗殺處委會有關人士。至此,處委會居中調和丶建言的任務宣告終結,原以為官方誠心誠意與民眾和平解決此事件,那想到陳儀大玩兩手策略,一方面與處委會妥協和談,一方面卻急電中央派兵鎮壓,並派出特務擾亂時局 ,以利鎮壓丶搜捕民眾之藉口。】(詳請參閲第060頁第11)

 

【中央派兵來臺後,陳儀隨即宣布全臺戒嚴,各地自此進入恐怖捕殺時期。「綏靖」就是以武力鎮壓抗爭;「清鄉」則是清查户口、搜捕可疑份子,並辦理「撫慰」、「自新」之工作。】(詳請參閱第066頁第5)

 

(一)、北基宜地區:

【如北部地區大多在當日下午或傍晚時分即傳出零星衝突:以基隆為例,在事件發生後當晩,已有群眾攻擊警察局、派出所、機關宿舍等,以及毆打外省人和軍人的情形。】(詳請參閱第051頁第14)

 

【隔日(三月一日),板橋鎮秩序也失控,民眾衝入縣政府,毆打職員,襲擊供應局倉庫,搬走軍用物資,並放火焚燒倉庫】(詳請參閱第052頁第1)

 

【士林與新店地區發生供應局物資被搶丶武器被劫之情形】(詳請參閱第052頁第3)

 

【淡水、瑞芳等地則是毆打外省人,金瓜石銅礦籌備處職員宿舍被搗毀】(詳請參閱第052頁第4)

 

【宜蘭34日地方民眾收繳宜蘭機場倉庫及市警察局槍械,以及將外省人悉數集中保護和設立救護站,救護傷患。】(詳請參閱第052頁第10行);

 

310日基隆要塞司令部奉命展開「綏靖工作是日派兵增援金包里駐軍,12日又派兵前往瑞芳、四腳亭、九份丶金瓜石一帶鎮壓,並搜查淡水。315日,將宜蘭、蘇澳劃歸基隆「綏靖」區,重新佈署兵力。】(詳請參閱第068頁第5)

 

【「綏靖」工作至321日大致完成,據估計由基隆、宜蘭各地區補送「綏靖」部辦理者81人,其中死刑3人、被送勞動訓導營11人,未決8人,送總部12人,送法院8人,交保45人,另外俘獲武器則各式槍枝數千枝,彈藥量達十萬之譜。】(詳請參閱第068頁第9)

 

(二)、桃竹地區:

【桃園鎮自1日起接收縣政府及驅趕警局官員。】(詳請參閱第052頁第5)

 

【新竹市則於32日清晨,有一批從臺北來到新竹的青年和學生,並呼籲民眾參加起義。市民開始毆打外省人,或是搗毀外省人經營的商店,或是分頭襲擊派出所、法院、市府機關和官員宿舍。】(詳請參閱第052頁第6)

 

【到了39日後,新竹地區亦開始「綏靖」工作,期間曾於員樹林丶楊寨虎子山發生小規模的武力衝突,總計「嫌疑犯」27人被逮捕。324日,又展開第二階段「綏靖」工作,進行更嚴密的搜查武器,「掃除叛徒」及清查戶口行動。】(詳請參閱第068頁最後1)

 

【在「綏靖」工作之後,則是411日進行的「清鄕」行動,此行動從4月初持續進行至6月,總計68人遭到逮捕。】(詳請參閱第069頁第5)      

 

(三)、中彰地區:

【中南部則約在32日才開始有反抗行動:如臺中市民於32日先是遊行示威,爾後分別包圍警局丶專賣局臺中分局以及臺中縣縣長劉存忠的住宅。】(詳請參閱第053頁第1)

 

【彰化市爆發市民毆打警官,搗毀什物,向市長要求罷免警察局督察長沈寶通和保管武器等事件】(詳請參閱第053頁第3)

 

【臺中「二七部隊」主要由謝雪紅帶領四百餘名青年學生組成,由謝氏自任總指揮,並分任鍾逸人、蔡鐡城為隊長,其他幹部則有楊克華、李喬松、古瑞雲等人,在國府軍隊登陸鎮壓消息傳來後,為避免因市街遭遇戰而傷及無辜市民,乃於312日下午3時撤往埔里。314日便與國府軍隊展開數次激烈遭遇戰。315舆「二二七部隊」之突撃隊於日月潭發生槍戰,雙方互有傷亡。316日,雙方又於埔里 鳥牛湳橋展開激戰,。然而「二七部隊」因彈藥不足,加上國府軍隊兩路進逼,士氣浮動,乃決定解散,隊員們或南下繼續參加陳篡地的游擊隊,或各自回家避難。】(詳請參閱第061頁第10)

 

【中彰投地區的「綏靖」工作開始於313日。是日下午,整編第21師先遣部隊進駐臺中,314日,21師向空軍三廠借運輸工具,期間屢次與「二七部隊」發生激戰,雙方互有傷亡。317日,21師獲知「二七部隊」解散消息,乃進駐埔里。】(詳請參閱第070頁第1)

 

【在武力鎮壓結束後,21師隨即展開「清鄕」工作。根據各縣市統計,本地區合計517人被逮捕及當作人犯處理,其中死刑8人、徒刑40人保釋223人、移轉管營183人、送訓導營61人、正判報中2人;收繳武器槍枝約百支彈藥二萬餘發;「自新」者2,586人。】(詳請參閱第070頁第6行)

 

(四)、雲嘉南地區:

【雲林地區於2日發生地方青年丶學生襲擊區署辦公室和警察局所,焚毀物品並接受槍械彈藥,以及編組武裝部隊】(詳請參閱第053頁第4)

 

【嘉義市民則是包圍市長孫志俊公館,民眾除燒毀市長公舘物品外,並毆打外省人及接收警察局丶電臺、市府等機關】(詳請參閱第053頁第7)

 

【雲嘉地區的武裝流血衝突「開始於35日,嘉義民軍發動攻擊紅毛埤軍械庫以及水上機場,戰況激烈,民軍傷亡慘重,期間曾有阿里山原住民及臺中、斗六的武裝部隊前來增援民軍,形成與機場丶紅毛埤守軍相互對峙的情形。】(詳請參閱第062頁第12)

 

37日,民軍又攻下紅毛埤軍火庫,國府守軍在撤退前放火焚毀庫房物資,隨後轉往機場。38日,機場守軍糧食有匱乏之情形,然由於得自臺北空運與民間的補給情況逐漸好轉;又和民軍之和談也暫時達成協議,機場水電恢復供應。最後在國府援軍源源不絕地進入中南部地區後,部分民軍乃逃往嘉義小梅山中,進行長期游擊戰。】(詳請參閱第063頁第1)

 

【同(6)日,另一支民軍則包圍雲林的虎尾機場駐軍,雙方爆發激烈戰鬥。是夜,駐守軍隊因糧食不足等原因,乃突圍而出,逃往林內。】(詳請參閱第062頁第17)

 

316日,國府軍隊曾與陳氏的游擊隊發生幾次激戰,,因此直至「清鄕」結束,游擊隊勢力仍在小梅丶樟湖等地活動。本地區各地也分別於4月初實施清查戶口、收繳武器丶「自新自首」」等各項「清鄕」工作。其中,臺南縣市清查該縣市「非法組織」15個、122人被逮捕、44人被通緝,另查獲各式槍枝、彈藥及刀械武器。】(詳請參閱第071頁第1)

 

(五)、高屏地區:

【高雄市發生衝突事件是從33日傍晚開始,先有一〇五後方醫院(即陸軍第二總醫院)的獨立團第7連第1排軍隊遭到攻擊;塩埕區也聚集四、五百民眾,欲攻擊憲兵隊。市警察局也被群眾包圍,警察局長童葆昭的座車遭人焚毀,槍械彈藥被接收。街上亦可見到毆打、搶奪外省人及商店之事不斷發生】(詳請參閱第053頁第9)

 

【屏東至34是日清晨有群眾在火車站毆打外省人,不久又集合在郵電局前抗爭。】(詳請參閱第054頁第3)

 

【高雄市爆發衝突事件是從33日開始,35日有部份青年學生欲攻擊要塞司令部,彭氏以日語喊話,要民眾繳械投降,並以機關槍掃射鼓山地區及七五砲砲撃高雄市體育場示威要脅。】(詳請參閱第064頁第1)

 

【翌(6)日,待一行人(市長黃仲圖、議長彭清靠及地方人士等7)抵達要塞司令部與彭氏談判後,詎料彭氏竟拍桌大駡,大呼來人;而彭氏事後卻推說凃光明欲拔槍射擊,乃遭彭氏副官撲身制止,結果談判不成,反將凃光明、范滄榕、曾豐明3人逮捕槍斃,其餘監禁該部。】(詳請參閱第064頁第10)

 

36日下午2時,彭氏下令軍事鎮壓行動,攻擊武力除要塞司令部所屬,另有21師何軍章團第3營分成二路合擊。當要塞部隊抵達火車站時,曾遭高雄中學畢業生率領學生開槍阻擋,然因火力懸殊,寡不敵眾而敗退,軍隊進而開槍掃射火車站出入人群,造成火車站附近,哀嚎遍野,傷亡慘重。】(詳請參閱第064頁第15)

 

【另一批部隊則攻入巿政府,軍隊一到市政府就無預警對市府內投入手榴彈,並見人就瘋狂開槍,造成律師陳金能與市議員許秋粽丶黃賜等五、六十人無辜慘死。】(詳請參閱第065頁第8)

 

37日,要塞部隊在市區內逐戶搜查,市區混亂不已,宛如人間煉獄。】(詳請參閱第065頁第16)

 

【高雄地區的「綏靖」、「清鄉」工作於37日下午展開,除清查戶口、收繳武器外,另拋售糧食、救濟難胞、調查損失、恢復交通之各項工作。「綏靖」期間並召開多次會議,謀求善後事宜。高雄市的「清鄕」工作完成於4月底,結果共384人被俘獲,收繳武器計各式槍枝五百多支丶彈藥十二萬餘發。】(詳請參閱第071頁第10)

 

【屏東縣市則於21師劉和嘯部隊進駐後,市區憲警即開始逮捕「人犯」,並收繳武器、。至45日結束「清鄉」時,本縣共130「嫌疑犯」遭到逮捕。】(詳請參閱第071頁第16)

 

(六)、花東地區:

【東部及離島地區在事件發生後約23天才有抗爭動作,僅有接收警所武器或代為保管之事。】(詳請參閱第054頁第5)

 

【據「東部綏靖區」統計,共189人被逮捕,其中臺東縣55人丶花蓮縣134人;另有「首謀要犯」臺東縣6人丶花蓮縣7人被「通緝」。經軍法官偵訊結果,「盲從附和准予自新」者64人,「罪輕擬送訓導營受訓」者65人、「罪重擬送處徒刑」50人、十人被處死刑。】(詳請參閱第072頁第7)

 

【本地區迄該年10月止,「獲准辦理自新」者,臺東縣有574人、花蓮縣有234人。】

 

(七)、離島地區:

【東部及離島地區在事件發生後約23天才有抗爭動作,僅有接收警所武器或代為保管之事。】(詳請參閱第054頁第5)

 

【「清鄕」工作則於414日開始,由地方軍警政三方面共同執行,但仍以軍方為主導,此時期除「搜捕嫌疑犯」丶並收繳武器,截至515日吿一段落。】

 

【評述】:

一、從上述各地【怒打『外省人』」、「透過電臺廣播及民眾口耳相傳,衝突事件因而逐漸擴大至全臺各地。】、【毆傷人員或是接收警察局、派出所、兵營軍火庫武器及物資等情形,另外也有許多因「省籍」的摩擦而引發的街頭流血衝突】、【以基隆為例,在事件發生後當晩,已有群眾攻擊警察局、派出所、機關宿舍等,以及毆打外省人和軍人的情形】、【板橋鎮秩序也失控,民眾衝入縣政府,毆打職員,襲擊供應局倉庫,搬走軍用物資,並放火焚燒倉庫】丶【士林與新店地區發生供應局物資被搶丶武器被劫之情形】、 淡水、瑞芳等地則是毆打外省人金瓜石銅礦籌備處職員宿舍被搗毀】、 【宜蘭34日地方民眾收繳宜蘭機場倉庫及市警察局槍械,以及將外省人悉數集中保護和設立救護站,救護傷患】、【桃園鎮自1日起接收縣政府及驅趕警局官員】、【新竹市則於32日清晨,有一批從臺北來到新竹的青年和學生,呼籲民眾參加起義市民開始毆打外省人,或是搗毀外省人經營的商店,或是分頭襲擊派出所、法院、市府機關和官員宿舍。】丶【到了39日後,新竹地區亦開始「綏靖」工作,期間曾於員樹林丶楊寨虎子山發生小規模的武力衝突,總計「嫌疑犯」27人被逮捕】、【臺中市民於32日先是遊行示威,爾後分別包圍警局丶專賣局臺中分局以及臺中縣縣長劉存忠的住宅。】丶【彰化市爆發市民毆打警官,搗毀什物,向市長要求罷免警察局督察長沈寶通和保管武器等事件】丶 臺中「二七部隊」主要由謝雪紅帶領四百餘名青年學生組成,由謝氏自任總指揮,314日便與國府軍隊展開數次激烈遭遇戰315舆「二二七部隊」之突撃隊於日月潭發生槍戰,雙方互有傷亡316日,雙方又於埔里鳥牛湳橋展開激戰】、 【中彰投地區的「綏靖」工作開始於313日,期間屢次與「二七部隊」發生激戰,雙方互有傷亡。】丶【雲林地區於2日發生地方青年丶學生襲擊區署辦公室和警察局所,焚毀物品並接受槍械彈藥,以及編組武裝部隊】、 嘉義市民則是包圍市長孫志俊公館,民眾除燒毀市長公舘物品外,並毆打外省人及接收警察局丶電臺、市府等機關】、【雲嘉地區的武裝流血衝突「開始於35日,嘉義民軍發動攻擊紅毛埤軍械庫以及水上機場,戰況激烈,民軍傷亡慘重,期間曾有阿里山原住民及臺中、斗六的武裝部隊前來增援民軍,形成與機場丶紅毛埤守軍相互對峙的情形】、【37日,民軍又攻下紅毛埤軍火庫】、【同(6)日,另一支民軍則包圍雲林的虎尾機場駐軍,雙方爆發激烈戰鬥】、【316日,國府軍隊曾與陳氏的游擊隊發生幾次激戰】、【高雄市發生衝突事件是從33日傍晚開始,先有一〇五後方醫院(即陸軍第二總醫院)的獨立團第7連第1排軍隊遭到攻擊塩埕區也聚集四、五百民眾,欲攻擊憲兵隊市警察局也被群眾包圍,警察局長童葆昭的座車遭人焚毀,槍械彈藥被接收。街上亦可見到毆打、搶奪外省人及商店之事不斷發生】、【屏東34是日清晨有群眾在火車站毆打外省人,不久又集合在郵電局前抗爭。】、【高雄市爆發衝突事件是從33日開始,35日有部份青年學生欲攻擊要塞司令部,】、【翌(6)日,彭氏事後卻推說凃光明欲拔槍射擊,乃遭彭氏副官撲身制止,結果談判不成,反將凃光明、范滄榕、曾豐明3人逮捕槍斃,其餘監禁該部。】、【36日下午2時,當要塞部隊抵達火車站時,曾遭高雄中學畢業生率領學生開槍阻擋,然因火力懸殊,寡不敵眾而敗退】、【另一批部隊則攻入巿政府,軍隊一到市政府就無預警對市府內投入手榴彈,並見人就瘋狂開槍,造成律師陳金能與市議員許秋粽丶黃賜等五、六十人無辜慘死】等打殺抗爭情形,可以全省各地已幾逞無政府狀態

 

二、另從各地「清鄉」工作時期,收繳各地武器槍枝及彈藥,例如北基宜地區就有各式槍枝數千枝、彈藥十萬發,中彰地區有槍枝百支丶彈藥兩萬餘發,高雄市各式槍枝五百多支、彈藥十二餘萬發等成果,便可知道當時政府倘不加以掃蕩取締,後果自不堪想像!

(一)、北基宜地區:【「綏靖」工作至321日大致完成,據估計由基隆、宜蘭各地區補送「綏靖」部辦理者81人,其中死刑3人、被送勞動訓導營11人,未決8人,送總部12人,送法院8人,交保45人,另外俘獲武器則各式槍枝數千枝,彈藥量達十萬之譜。】(詳請參閱第068頁第9)

 

(二)、桃竹地區:【到了39日後,新竹地區亦開始「綏靖」工作,期間曾於員樹林丶楊寨虎子山發生小規模的武力衝突,總計「嫌疑犯」27人被逮捕。324日,又展開第二階段「綏靖」工作,進行更嚴密的搜查武器,「掃除叛徒」及清查戶口行動】丶【在「綏靖」工作之後,則是411日進行的「清鄕」行動,此行動從4月初持續進行至6月,總計68人遭到逮捕。】(詳請參閱第069頁第5)

 

(三)、中彰地區:【根據各縣市統計,本地區合計517人被逮捕及當作人犯處理,其中死刑8人、徒刑40人保釋223人、移轉管營183人、送訓導營61人、正判報中2人;收繳武器槍枝約百支彈藥二萬餘發;「自新」者2,586人。】

 

(四)、雲嘉南地區:【本地區各地也分別於4月初實施清查戶口、收繳武器丶「自新自首」」等各項「清鄕」工作。其中,臺南縣市清查該縣市「非法組織」15個、122人被逮捕、44人被通緝,另查獲各式槍枝、彈藥及刀械武器。】(詳請參閱第071頁第1)

 

(五)、高屏地區:【高雄市的「清鄕」工作完成於4月底,結果共384人被俘獲,收繳武器計各式槍枝五百多支丶彈藥十二萬餘發】丶【屏東縣市。至45日結束「清鄉」時,本縣共130「嫌疑犯」遭到逮捕。】

 

(六)、花東地區:【據「東部綏靖區」統計,共189人被逮捕,其中臺東縣55人丶花蓮縣134人;另有「首謀要犯」臺東縣6人丶花蓮縣7人被「通緝」。經軍法官偵訊結果,「盲從附和准予自新」者64人,「罪輕擬送訓導營受訓」者65人、「罪重擬送處徒刑」50人、十人被處死刑】、 【本地區迄該年10月止,「獲准辦理自新」者,臺東縣有574人、花蓮縣有234人】

 

()、離島地區:【「清鄕」工作則於414日開始,由地方軍警政三方面共同執行,但仍以軍方為主導,此時期除「搜捕嫌疑犯」丶並收繳武器,截至515日吿一段落。】

 

三、臺灣光復後,日本警察先後撤走,維持治安工作的警察本已嚴重不足,二二八事件發生不久,全省各縣市政府幾乎都被已架空,各地治安更呈真空狀態,當時臺灣行政長官陳儀倘未乞兵求援,又中央政府如果束手無所作為,而任由「群眾」、「民眾」、「市民」、「青年和學生」為所欲為,情勢必然更加惡化,「革命起義」不就開花結果嗎?難道強盜破門而入,只能跪地求饒,任由搜括蹂躝,縱火燒屋,終至財空人亡,皆不得與之周旋、反抗或報警求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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