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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03:16:48瀏覽3948|回應7|推薦74 | |
老奶奶很厲害的。年過九十的人了,自己一個人住,自己打理生活。去年終於被監理所發現了她的年齡,駕照被「没收」了,要不然她平日也是自己開車出門的。年紀這麼大了,也少見她有什麼病痛。 她年輕的時候從西岸搬到了東岸,在新英格蘭地區,美國最小的州羅德島裡的Newport一住幾十年。就一個女兒,兩個孫子。丈夫十幾年前去逝了。女兒孫子們都在外州,没一個人住得近東岸。她一個人在一幢漂亮的新英格蘭式老房子裡頭清靜過活。 往年總是到Newport渡夏天,也來看看她。她的父親清末的時候在日本中國都待過。家裡的骨董字畫碗盤不少。每回去看到有典故的,和她解釋一番,她也是聽得津津有味。她的客廳裡高掛了一幅原屬於她父親的水墨畫,終南進士鍾馗爺頭帶草笠,身著官袍,足蹬官靴,左肩上掛著把寶劍,左手裡持笏,右手裡倒提著一隻三脚蟾蜍。美國人裱畫不懂,落款日期用印一律裁了去。畫是有些年份的,不過價值倒是没剩太多。 咱們可憐的鍾馗爺流浪到番邦,没人認識他。他背上的寶劍長久以來被認為是把霰彈槍。更可憐的是那隻三脚蟾蜍,大家一直以為它是隻老鼠,所以我們的鍾馗爺幾十年來就被叫作是rat man。一直要到等到我這個正港的中國人出現了才能幫他匡正視聽。 我有一回到芝加哥的Art Institute of Chicago美術館去,從它們的收藏裡翻出了一幅鍾馗畫像,附簡介給她影印寄了去。她看了大半輩子,完全不知道牆上的人是何許人,總說那個大鬍子銅鈴眼的人在她的客廳專職嚇退宵小的。如今有個故事來對應,也是很高興。 出門在外流浪,靠的是陌生人施捨的親情。這麼多年來,老奶奶也總把我當自己孫子看待。美國人向來不忌諱談身後事。她知道我搬回來舊金山以後,捎了話來,要我家裡空出位置,以後她百年之後要把幾支古董碗盤送過來。她總說,你們的名字都貼在上頭了啊,現在「借」我擺,以後別忘了來領回去。 她這些年來年紀大,很少下廚房。以前的一些老食譜碰上了我們這些有興趣的,也一骨腦的都傳給了我們。九十多歲還算健朗的人當然是希望所有的家俱古董都能再「借」她再擺上個一廿年。不過這些食譜,倒是算我們來按表操課,幫她作一作。老奶奶不用電腦,偶爾和她說上了電話,告訴她最近又照著她的食譜作了這個,作了那個。她聽了也總是很高興。 天涯海角,這些友情親情還是走咱們中國人的老路子,都往煮食烘培裡慢慢品嚐去吧。 這份麵包的食譜是老奶奶以前常作的。這款麵包源自新英格蘭地區一帶,特色是裡頭加了dark molasses。也因為有這個黑糖漿,所以烤出來相當的香,色澤也相當的漂亮。食譜要來有一段時間了,可是這個「周末業餘麵包師傅」一直很懶,一直没動手去作。今天看一看,所有的原料都有,好像也没什麼藉口,好吧,挽起袖子來揉一揉這個新英格蘭的麵包吧! 原食譜,打字機打的耶,厲害吧!這張要小心保存,以後可以進博物館。比較好玩的是老奶奶一家子一直打這款麵包叫作A"m"adama Bread。 可是實際上大部分的人都管它叫A"n"adama Bread的。真不知道那個"m"原來到底是從那裡來的。 所有的原料先來排排站照一張相。是的,裡面有那個油滋滋,很詭異的Crisco。老食譜,没辦法。 二又四分之一茶匙的酵母菌先兌半杯的温水,大家起床吧! 半杯的玉米粉用半杯的冷水拌開。 拿個有鍋蓋的鍋子,燒一杯水,水開了以後把剛剛拌冷水的玉米粉倒進去攪拌。 熄火,加一桌匙的鹽,一桌匙的Crisco,和半杯的dark molasses。 拌勻以後稍稍放涼,然後把剛剛兌了半杯温水的酵母菌也倒進去拌。 開始加麵粉。老奶奶的食譜很幽默,也没說總共要多少麵粉,食譜上說一杯一杯的加,直到麵團「吃不了麵粉」為止。這對一切按表操課的「周末業餘麵包師傅」的小弟在下來說簡直是天書。還好別的長才没有,冒險犯難的精神最多,誰怕誰,一杯一杯的來。 原來用木湯匙拌的。拌到後來手快斷掉,手洗一洗,雙手萬能,直接用手來拌比較快。最後的結論是大概要四杯到五杯以上的麵粉,麵團才「吃不了麵粉」。 今天到這裡可以收工,蓋上鍋蓋,找個暖和的角落,讓麵團去發個一晚。 錄影帶快轉,一覺醒來,隔天的麵團發得很漂亮。 再下來呢?開玩笑,「周末業餘麵包師傅」這麼好當的啊,當然是開始揉啊!這個食譜發出來的麵團蠻黏的,所以揉的時候手粉可以加很多,没關係。 揉到這樣子比較不黏手就差不多了。這樣一個麵團可以作兩條麵包,所以要分成兩份。 麵包烤盤塗上油和麵粉,要不然烤完了以後會倒不出來。 揉完的麵團放到烤盤裡去。這裡要讓它們去發第二次。把它們擺回原來屋子裡那個温暖的角落去吧。看是冬天還是夏天。我這裡的冬天大概要發個三到四個小時。 發到什麼時候呢?看大小已經很像成品的大小時就差不多了。這是發完的模樣。 進烤箱,400F大概30分鐘。出來以後的模樣。 這個裡面因為有黑糖漿,所以色澤相當的漂亮! 同場加映: 這就是我們流落番邦的鍾馗爺。 畫的尺寸不小,裱了玻璃框之後佔滿了大半座牆。 構圖用筆都挺簡潔有力的。只可惜没了用印落款,也看不出來倒底是出自何時和出自誰手。 可憐的三脚蟾蜍,要不是有我這個中國人出現,還不知道要被當成老鼠當多久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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