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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0 15:35:32瀏覽170|回應0|推薦0 | |
身為一個老師,最常做的事情,莫過於糾正學生們學習上的錯誤,或是言行上的偏差。糾正的方法無奇不有,有的老師會拿棍子,有的老師會用罰站,有的老師會記過扣點,而我,則是請學生罰抄十遍。 記得某一次在課堂上,有位同學不小心說了粗話,被我要求罰抄十遍:「我下次不會罵髒話」。結果,我發現學生雖然認命地抄了,但卻是用偷吃步的方式:先把「我」寫十遍,再接著寫「下」十遍……以此類推。於是我再次糾正她,跟她說這樣的罰抄沒有意義,只是在練習寫字而已,要求她把整句寫完,再一句一句地寫下去。基於對老師的尊重,她還是心不甘情不願地照做了。 下一次上課的時候,換成我在課堂上不小心脫口而出「靠夭」兩個字,所有的學生一致認定這是髒話,而不是甚麼「肚子餓」的牽強辯解,要我也罰寫十遍。我勉為其難地照做了,開始在黑板上寫「我」十遍,再寫「下」十遍…… 「老師!你這樣寫不可以喔,因為你自己說這樣的罰寫沒有用。」之前被我要求罰寫的學生提出了質疑。 「我又不是要把這句話背下來啊?」我當時竟然還敢狡辯,而且硬是用這樣的方式罰抄完了,然後繼續上課。 下課後,我冷靜反省了一下,我知道那個學生說的是對的。於是,我又拿出了一張白紙,工整又敬謹地抄了十遍「我下次不會罵髒話」,然後拿給那個學生,並且在最後一遍的下面再寫上八個字:「據理力爭,妳是對的。」 老師,知道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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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