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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直擊 白色恐怖檔案曝光 , 調查局亂棄史料 驚見滿屋文件屍罐
2009/03/18 13:54:21瀏覽537|回應0|推薦1

蘋果直擊 白色恐怖檔案曝光

調查局亂棄史料 驚見滿屋文件屍罐

【謝東明、李銘宏、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在白色恐怖時期專門審問、囚禁政治犯和刑事重犯的調查局安康接待室,內部存有大批重要檔案資料。但《蘋果》日前現場直擊,發現安康接待室有如廢墟,毫無管理,包括民進黨已故黨主席黃信介、已故人權作家柏楊等,在戒嚴時期被審問的珍貴個人資料,竟被如垃圾棄置。歷史學者陳儀深昨感慨:「顯見政府對於處理白色恐怖時期史料的輕忽!」


安康接待室位於台北縣新店市雙城路12號,1973年成立,佔地約800坪,1987年解嚴後解編。《蘋果》在廢棄的資料堆中發現的個資遍布各界,建檔時間從1960年到1985年,恰是1949年起長達約40年的「白色恐怖」時期。


《蘋果》記者昨下午將在現場收集的名人個資交給調查局新店總局人員。法務部調查局公共事務室孟姓主任解釋,該地已成為調查局的倉庫,之前曾派一名警衛駐守,半年前因局內人力不足,才把警衛抽調回局本部,但仍定時派人巡邏。他坦承有所疏失,強調會重新派員駐守。

調局漏夜派員把守


昨晚950分,調查局即派一輛廂型車到安康接待室大門前,刻意將車身橫放路中,還有人員把守路口,禁止民眾進入。


針對珍貴史料被棄,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若有任何幫助釐清歷史真相的文件能被尋獲,總統府都會以嚴肅態度對待。


《蘋果》日前接獲多位民眾檢舉,指調查局安康接待室呈現無人看管狀態,猶如廢墟,有民眾好奇進入,發現裡面還有許多屍罐,受到驚嚇;附近住戶表示,每到傍晚可看到遊民入內休息,完全不像政府管理單位。


《蘋果》前天、昨天到場勘查。安康接待室位於山區、地點偏僻,正門雖有一道不鏽鋼門,但旁邊小門不見門板,走到首棟建築物前,周邊雜草叢生,鐵門腐朽且半開,並未見到警衛看守,記者如入無人之境,屋內家具東倒西歪、積滿灰塵,許多木門有被踹壞的痕跡,書桌和櫥櫃遭人翻箱倒櫃。

赫見邱義仁等資料


鐵製書櫃內有數疊牛皮紙袋裝的文件,僅用紅色塑膠繩綑綁,一拆封竟是黃信介、黃信介之弟黃天福、行政院前副院長邱義仁、前國策顧問謝聰敏、人權作家柏楊(本名郭衣洞)、「江南案」主嫌陳啟禮等人的身家背景資料、口卡等,還有一本犯罪紀錄簿,大多數人因《叛亂罪》而進入這裡。


記者發現至少8捆的牛皮紙袋資料袋散落,近500多份個人資料;而另一個房間內,有半面牆的血型鑑定櫃,打開其中一格抽屜,排滿沾有血液的毛玻璃片,還有許多格仍空著,櫃子上方還有40多箱的檢體。


記者通過40公尺的通道,走到第二棟地勢較低的建築內,記者攜帶探照燈,穿過一條白牆走道,才轉彎進入一個房間,抬頭赫見整排約50罐屍罐,嚇得忍不住後退。原來4排鐵架上擺放裝有各種器官和屍塊的罐子,猶如一座人體器官博物館,令人全身起雞皮疙瘩。


對於個資被間接外洩,邱義仁只簡單回應:「等了解後再說。」前國策顧問黃天福驚呼:「不可思議!」認為應追究相關單位責任。前國策顧問黃華痛批:「胡鬧嘛!」這是重要史料,很多當時是冤獄,可能透過這些資料平反申冤。


前國策顧問謝聰敏表示很高興這些文件還存在,目前黨外人士仍就當初的戒嚴違憲打官司,當時有不少政治犯財產被沒收,這些文件都是關鍵證據;他多次向國防部要文件,但國防部回答「找不到」,如果文件找到,他將控告國防部最重可處5年的毀滅公文書罪。

赫見邱義仁等資料


鐵製書櫃內有數疊牛皮紙袋裝的文件,僅用紅色塑膠繩綑綁,一拆封竟是黃信介、黃信介之弟黃天福、行政院前副院長邱義仁、前國策顧問謝聰敏、人權作家柏楊(本名郭衣洞)、「江南案」主嫌陳啟禮等人的身家背景資料、口卡等,還有一本犯罪紀錄簿,大多數人因《叛亂罪》而進入這裡。


記者發現至少8捆的牛皮紙袋資料袋散落,近500多份個人資料;而另一個房間內,有半面牆的血型鑑定櫃,打開其中一格抽屜,排滿沾有血液的毛玻璃片,還有許多格仍空著,櫃子上方還有40多箱的檢體。


記者通過40公尺的通道,走到第二棟地勢較低的建築內,記者攜帶探照燈,穿過一條白牆走道,才轉彎進入一個房間,抬頭赫見整排約50罐屍罐,嚇得忍不住後退。原來4排鐵架上擺放裝有各種器官和屍塊的罐子,猶如一座人體器官博物館,令人全身起雞皮疙瘩。


對於個資被間接外洩,邱義仁只簡單回應:「等了解後再說。」前國策顧問黃天福驚呼:「不可思議!」認為應追究相關單位責任。前國策顧問黃華痛批:「胡鬧嘛!」這是重要史料,很多當時是冤獄,可能透過這些資料平反申冤。


前國策顧問謝聰敏表示很高興這些文件還存在,目前黨外人士仍就當初的戒嚴違憲打官司,當時有不少政治犯財產被沒收,這些文件都是關鍵證據;他多次向國防部要文件,但國防部回答「找不到」,如果文件找到,他將控告國防部最重可處5年的毀滅公文書罪。

移交不全可囚2


律師廖芳萱指出,依《檔案法》規定,公務員在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職務上掌管的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違者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資料外洩受害人是否能夠求償,廖芳萱表示,《國家賠償法》規定,自損害發生時起的5年之間,民眾可請求賠償,一旦逾時則消滅,便無法申請國賠。
檔案管理局官員指出,檔案管理不善,各機關首長及權責主管也可予疏失人員行政處分。被詢及安康接待室資料遭棄置,他表示,由於不了解《蘋果》所稱特定單位疏於管理檔案的實際情形,無法 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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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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