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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一案,證明台灣很變態
2012/07/03 08:50:05瀏覽8256|回應44|推薦60

兩天之前,林益世涉案尚未明朗時,台灣不僅《聯合報》公然製造假新聞,民進黨更是見縫插針,大肆散播此案一定會私了,特偵組絕對不敢辦到底,一定會不了了之的耳語。

 

衡諸「常理」,他們之所以敢如此造謠,顯係因為檢察總長黃世銘正是馬英九提名任用的。在他們認為,「馬總統的特偵組如何可能會抓馬總統的林益世」?一定不會抓,不是?

 

結果,特偵組迅雷不及掩耳的就將涉案明確的林益世當庭逮捕,聲請羈押。一天之內更在法院同意下,把這位高雄出身的本土菁英立委、前行政院秘書長關進牢裡。

 

這個時候,台灣媒體和民進黨立時掉轉槍口,非但絕口不提「馬英九一定不敢法辦林益世」,開始痛批馬英九「識人不明」,馬政府的清廉形象破功。

 

由此可知,所謂的「相罵本」是老早準備好了的。也就是說,林益世如果沒事的走出特偵組大門,沒錯,馬英九涉嫌縱放;可一旦情勢相反,也沒錯,當然非坐實馬英九識人不明不可。

 

無論如何,在這幫台灣怪物的心態中,只有一件事是不可提的,絕不能稱讚馬英九鐵面無私,不能贊賞特偵組辦案有功,因為黃世銘是馬英九非用不可的檢察總長。但有一件事,不但非講不可,還要全力「貫輸」給民眾──馬政府的清廉形象破功啦。

 

看到沒有,這就是超級變態的民進黨,超級變態的台灣媒體,其中又以特別偽善的《聯合報》為最。

 

現在讓我們問同樣的問題:馬政府的清廉形象破功了嗎?什麼叫「破功」?

 

很明顯,凡事耍賴、硬拗,明明穿幫了,還死不認帳,才叫「破功」不是?正如同蔡英文領十八趴又罵十八趴、陳菊在凡納比颱風期間的拒絕參加中央防颱會議,矢口否認她講過「高雄今天風和日麗」,明明在官邸睡大覺,卻誑稱她是去巡視災區。更如同台南某社區20多個老人集體性侵女童長達數年,媒體卻幫著賴清德市長共同壓下該案,不予嚴厲追究那樣,才叫「破功」。不是如此嗎?

 

請問,打從林益世被《壹周刊》爆料涉貪後,馬英九有出面否認,並且動用所有藍營立委和民進黨、媒體開幹到底嗎?

 

非但沒有,林益世的行政院秘書長官位,不是瞬間化為烏有嗎?特偵組不是卯足了全力,把林益世抓起來了嗎?

 

凡此種種,皆足以證明馬總統的反貪腐決心,絕不因林益世是國民黨的明日之星,一旦涉貪而有所動搖。

 

現在好了,這幫台灣怪物明知馬政府抓弊有功,連「自己人」都不放過,就只好改口「馬英九識人不明」,忙著到處散播「馬政府清廉形象」破功的謠言。這豈能不是天大的笑話,足以讓後人嘲笑台灣一百年、一千年的笑話?

 

但他們忘了,如果馬英九真的「識人不明」,則現在把林益世抓進牢裡去關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正是馬英九非常賞識,極力拔擢的司法首長。

 

更可笑的是,當昨天我率先在部落格高喊「林益世遭聲押,陳沖須辭職」時,登時所有的媒體,乃至民進黨,都不敢要求依照行政倫理和政治責任的規範,追究陳院長的責任了,甚至還有綠營的「御用寫手」公然質疑為什麼陳沖該下台負責,乃至今天的《聯合報》更高唱馬英九必須放手陳院長的人事權。

 

一個個的,全都無視於,也刻意選擇性的遺忘陳沖講過的話──對大家強調,下一任秘書長,還是要找像林益世一樣的人

 

底下,請讓我摘錄《中廣》的630新聞內容:

 

「對於新任人選,行政院院長陳沖今天(三十號)表示,目前還沒有考慮任何人選,尋覓繼任人選的標準和林益世一樣,要『處事圓融、善於協調』。」

 

「我想我們當年找林益世秘書長,我和馬總統都共同認定他有這樣一個條件。」

 

請注意,這可是陳院長親口所說的,足見林益世的任命,能是馬英九獨斷專行嗎?陳沖不是備加推崇,甚至不忘下一任秘書長人選,仍必須如法複製「第二個林益世」嗎?

 

再請注意,陳沖的談話,可是把自己擺在馬總統之上的。請問,這種語氣代表什麼意思?足見誰堅持任命林益世的,還要多說嗎?

 

然則,鐵證如山的事實,這幫台灣怪物全都略過不提了,沒有一個敢要求陳沖必須請辭下台,反而還保護起他來。

 

可話又講回來,陳沖不也是馬英九所用的人嗎?可為何只鬥爭馬而放過陳?原因很簡單,陳沖正是他們極力喝采過的人選,是他們的人。

 

現在,請大家用膝蓋想就好,這就是綠營的民主法治觀念嗎?這就是台灣媒體的知識水平嗎?

 

再進而言之,我們這個社會竟是充斥如此之多的洪水猛獸,台灣還需要敵人嗎?幸好今天兩岸已日趨和平,在馬英九的堅持下攜手合作,否則對岸大可不必用飛彈嚇阻台獨了,他們只要坐等台灣人互鬥、惡鬥至死就好。

 

以是單從林益世涉貪一案的發展來看,承認吧,台灣的社會真的很變態。而已經變態到極點,變態至神經失調、麻木不仁的民進黨和台灣媒體,卻老是告訴我們要用「同理心」對待他人。能不荒謬?

 

以此可證,凡一再強調同理心很重要的社會,正表示這個社會非常野蠻,存在於這個社會的媒體和政治團體都只服膺「叢林法則」。在他們眼中,民主制度只能用來欺騙百姓,必須做到「人吃人」的情況,才是勝者為王。

 

試想,這種被媒體和民進黨聯手糟蹋的狗屎台灣,老天敢護佑嗎?天佑台灣個屁!

 

●註1:陳沖630針對行政院下一任秘書長的談話,新聞詳見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bcc/20120630/00253520863.html

●註2,《聯合報》荒謬力拱陳沖的新聞,詳見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199433.shtml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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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考紀會效率還算OK
2012/07/03 18:59
長期受栽培卻毀黨譽 國民黨考紀會決議 開除林益世黨籍


2012年7月3日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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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認罪被收押,林益世表示不法所得將全數繳回,並會投身社會公益。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國民黨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於今(3)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及貪瀆一案。國民黨表示,林益世本人雖表示愧對黨國,願自動退出國民黨,但依據黨章規定,經中央考紀委員會議決議,將林益世開除黨籍處分。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及地勇選礦公司行賄案,經媒體報導後特偵組分案進行調查,林益世已承認部份犯行,並經法院裁定羈押,林亦發表公開聲明表示認錯,引起社會各界及輿論譁然,也使得國民黨形象及聲譽受到嚴重傷害。

國民黨文傳會表示,林益世長期受黨栽培,身居黨政要職,竟犯下大錯,嚴重損害黨譽,林益世本人雖表示愧對黨國,願自動退出國民黨,但依據黨章規定,經中央考紀委員會議決議,將林益世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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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涉案事實明確本就該如此做.還好不是早上新聞說的一審有罪才停權被人看笑話.要不然我真的會建議馬總統先把考紀會給換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20:01 回覆: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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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2012/07/03 18:40
謝謝小浪兄告知。
我會學起來。

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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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名不要臉的一群變態
2012/07/03 18:10

從爆發到現在,才幾天光景,一個堂堂的秘書長就關起來了,這種「效率」扁政府時代辦得到嗎!實在瞧不起蘇貞昌,竟好意思批評馬總統置身事外、事不關己,我還記得2007年蘇貞昌曾公開嗆聲誰說扁貪腐,就是政治鬥爭的話,不敢與貪扁切割還敢大言不慚,人如果臉皮夠厚,確實不識廉恥是何物。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8:18 回覆:
蘇貞昌?沒聽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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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凍卷:請銀老刪除。
2012/07/03 18:04

不要老是麻煩銀老,自己學習怎麼刪除。大笑

到自己的部落格→點擊「管理中心」→「我的發言」→「部落格創作回覆」→刪除想刪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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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越早拔除越好
2012/07/03 18:01
趁這兩年沒有大型選舉時趕快該辦就辦.不用怕萬一立委涉案補選掉幾席會影響執政黨國會運作.反正現在國民黨立院黨團的表現也好不到哪裡去.還不如讓他們警惕一下更好.相信這次事件對馬政府絕對是短空長多.我不相信台灣大部分的公民都沒眼睛看.不知道誰才是真心為台灣未來設想.誰才能有能力帶領台灣脫離困境.除非台灣老百姓羨幕非洲窮國的生活想在台灣親自體驗一下那就選擇讓綠營執政及國會過半吧!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8:18 回覆:

正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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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掃除
2012/07/03 17:55
若有藍營政治人物涉入,一定要揪出來,
但是以這案子的地緣來說,
綠的也有可能,
總之,若藉此機會讓馬總統把老K黨內南部地方派系掃一掃,
也是好事一件。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8:17 回覆:
同感。

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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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一面照妖鏡在自己身邊也不是壞處
2012/07/03 17:42

「無力、無力打有力」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7:43 回覆:
說得好,但也無奈。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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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ri:馬英九的個性本來就是"不護短"
2012/07/03 17:38

那又怎樣樣?

別忘了,馬英九這個性可是被名嘴批評為「不會做人,不會照顧自己人,所以才沒有同志願意為他賣命」。

大笑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7:44 回覆:

名嘴會講這種話,就表示他們是黑道思維。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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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wu:銀老認為都是藍營的?
2012/07/03 17:32

銀老的意思應該是,若有藍營政治人物涉入,最好藉由這次事件一併清掃乾淨。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7:35 回覆:
是的。

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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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澄清林益世「批准人事案」及「二顆印章」等說法
2012/07/03 17:31
日期:2012-07-03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針對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表示,他本人即可決定政府相關人事案、可掌管國庫印章及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等情,行政院澄清說明如下。

首先、依規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政務人員、常務副首長及所屬一級機關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以上首長、國營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投資之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等,是由各主管機關就符合相關資格條件人選提出建議以首長名義簽請行政院秘書長轉陳副院長、院長核可。所以,秘書長職權僅係轉陳,決定政府重要人事是院長職權,絕無秘書長即可批核之情事。

其次、林前秘書長所指國庫印章,只是行政院院本部執行預算的印鑑章。行政院院本部支用經費,必須經過完整的內部審核程序,再分別由秘書長、會計長在付款憑單上核章,再送財政部地區支付處辦理支付,並非秘書長一人就能核章決定。另外,林前秘書長所說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是因為目前行政院對外發文時有兩種方式,其一為行政院函,另一為秘書長函,依「印信條例」及「公文程式條例規定」,是分別由行政院長或秘書長署名,所以林前秘書長所指二顆印章應該是指公文發文的職銜簽字章,且均由行政院秘書處文書科保管。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2-07-03 17:34 回覆:

謝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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