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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節,媒體剩下多少可信度?
2010/09/01 09:40:41瀏覽6029|回應46|推薦56

1933 年 9 月 1 日 ,中華民國誕生了第一個記者節。迄至今日,這個「良心志業」足足過了 77 歲之久。

當初為什麼把這個日子, 9 月 1 日 訂為「記者節」,時代雖不遙遠,但文字漫漶,印墨已失,久隔已不復記憶。但有一句話,是可以確定的,也是時下廣播新聞系的老師必會朗朗上口的。

「讀書人辦報救國。」

果然詳加考證這話的來源,不但可往前推到民國初年,還可上溯至光緒年間的上海「申報」

「中國人要有自己的報紙。」

這種面對「西夷東漸」,中國人應當奮發自強的求知若渴,讓「申報」有了一個替庶民百姓出口惡氣的窗口,也是當年那批腦後掛著長辮的前輩記者最輝煌的年代。

滿清末年所發生駭人聽聞的最大疑案──「楊乃武與小白菜」,申報足足持續報導了整整 3 年之久,不但讓案中男女主角的冤枉,得以昭雪,也為全國百姓揭發了此案搞到最後,竟變成朝廷新舊兩派勢力的政治鬥爭經過。

這種追求真相,不畏各方壓力的勇氣和智慧,從此成為後來報業的先鋒和典範。以此等到溥儀退位後的民國初年,面對北方軍閥的蠶食和割據,不管是主張中體西用或西體中用的儒林士人,開始認真的把目光轉向媒體這一行業。

「讀書人要有辦報救國的志氣。」

「辦報是志業,不是養家糊口的工作。」

於是歷經北伐,逮至民國 22 年的 1933 年,媒體從業人員終於有了自己的節日,更在 10 年後復經國民政府追認同意頒訂 9 月 1 日 為「記者節」。其間的奮鬥與艱辛,真要細究,恐怕不是區區這篇短文所可承載的。

然而,從前媒體先進的志氣昂揚與為民為國的不辭辛勞,試問,如今又有哪個媒體人會銘之在心,不敢或忘的?

以前,把辦報和進入媒體這一行業服務,視為是畢生光榮的豪氣,爾今安在哉?是不是變成──「辦報求名利,跑新聞都是為五斗米而折腰」?

如果有人對我的話大不以為然的,請看看補教名師高國華的誹聞案,足足折騰了我們多久?

長達兩個星期之久!

然則高國華,何許人也?不過就是一個補習班的老板,他的婚外情與全國民眾有何相關,竟然可以從「社會新聞」跨界到「影藝新聞」去,硬是「謀殺」讀者觀眾整整 14 天的目光和心力。

這就結束了嗎?走著瞧。

低 IQ 的媒體,造就低智能的記者,從此讓整個社會邁入集體理盲濫情的年代。

可要是有哪個見義勇為的民眾打電話去媒體抗議,只會被他們嗆聲以對。

「人民有知的權利!」

這話好不好笑?好笑就好笑在,明明這句話的原始意涵,是來自我們對媒體的最基本要求,可如今卻搖身一變成為他們的擋箭牌。

可這還算是有水準的卸責之辭,不然,請聽聽那些宣稱自己是資深媒體記者出身的政論名嘴如陳揮文、黃創夏等人的反嗆之辭。

「媒體只報導事實、評論事實,沒有義務發掘真相,那是政府的責任。」

請問,這還能不是一句典型的蠢話嗎?

原因在,如今的媒體所刊登或播報的都僅止於「新聞事件的表象」,這和「新聞事件的基本事實」,每每有天地懸殊之遙,遑論真相的可以水落石出。這也正是為什麼任何具爭議性的各種新聞,不論是政治、社會,乃至演藝八卦,到了最後都會淪為羅生門的主要原因。

所以,政論名嘴的鬼扯可以休矣,一個對閱聽大眾負責任的媒體,理應是──

「身為記者,我們有報導真相的義務,而不是以停留於事件的表皮層次為滿足。」

然則,時至今日,還有哪家媒體能夠牢記這段記者的標竿和圭臬的?

正因如此,我們還能不產生底下的疑問嗎?──真正需要改革、改造的,恐怕是所有的大眾傳媒吧?最荒謬而可見的,不管是平面或電子媒體,都很喜歡對馬政府做民調,以之力拼收視和閱聽率,但就沒有一家傳媒敢詢問民眾,他們還有多少可信度?

美國人倒是敢的。

就在約莫一個月前,著名的蓋洛普調查發現,只有 25% 的美國人民對報業有信心,至於對電視新聞的可信度則只剩下 22% 。換言之,每 4 個美國人中,至少有 3 個是對他們傳媒嗤之以鼻的。

如此的不信賴,以及網路資訊無孔不入的大舉入侵,也終於導致一度和《時代雜誌》並駕齊驅的《新聞周刊》,被代表資方的《華盛頓郵報》以美金一元的代價售出。

美國人敢,咱們的大眾傳媒敢不敢調查自己在民眾的心目中,還剩下多少可信度和滿意度呢?

今年 3 月吧,《讀者文摘》倒是報導了,說是政論名嘴的可信度,還遠不如「性工作者」的排名在前。其中不言自明,也包含媒體在內吧?

時逢今日記者節,讓我們觀察有哪家媒體會不要臉的慶祝這個節日,因為這一天所代表的,是他們的恥辱,他們太愧對昔年為這一行打下一片榮耀天地的記者先輩了。

讓我們嚴正以告,別搞錯了,我們有知的權利,斷無知的義務!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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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民調排行榜
2010/09/07 20:50

雖然沒做民調,到是開始做起縣長滿意度另類民調排行榜!

真是有夠給他天下的,這種爛雜誌老是出一堆企管、心靈重建、無病呻吟的磚塊!


笨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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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
2010/09/03 10:12
最近好像也很少看到他們大張旗鼓對政府做民調了

選前三個月還真是異常平靜啊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3 11:09 回覆:
呵呵,好奇中。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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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老賊膽大包天,還是老馬忍字公夫了得~~~
2010/09/02 07:55

...............前總統李登輝日前宴請綠營要角,他主張成立「棄馬保台聯盟」,並呼籲綠營應爭取藍營本土派人士的支持。.........................

年初曾經拜年請益

如今被說成這樣

不知是老賊膽大包天

還是老馬忍字公夫了得

棄馬保台意思就是老馬是亂台,不棄不行

老馬棒打自己人郭冠英

確對貪污賣國賊縱放

嗚呼哀哉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2 09:19 回覆:

不要老是背包袱,放下吧。


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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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不出門, 惡事傳千里!
2010/09/02 06:32
麥芽糖相信: 如今的新聞從業人員, 還是有很多的司馬遷, 董狐, 甚至像宋教仁一樣的正直之士.

只是那些人渣級的臭氣沖天, 掩蓋了多數的正人君子. 給這個行業, 另人不齒的印象!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2 06:46 回覆:
但願如此,呵呵。

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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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台灣有幾個算得上記者?
2010/09/01 18:42

開放報禁以前, 有一批流氓記者, 專以敲詐為能事. 他們不是不採訪, 而是專找社會新聞, 去向當事人談價錢, 待價而沽, 不然就亂搞炒作! 人人痛恨, 卻耐何他們不得. 今天是一切都開放了, 一切都民主自由了.  好了, 這些人好像非但沒改正或消失, 反而延伸到學界和傳播事業界去了! 君不見: 那些靦顏無恥的名嘴, 那一個不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怪獸? 說起報紙, 從中國時報聯合報以次, 一直到自由時報, 外加壹周刊蘋果日, 報那一個不是用同樣方式賺錢的? 使人懷疑台灣的所謂記者, 在學校所學的都是: 如何欺詐, 如何扭曲事實, 如何製造和炒作新聞嗎? 例如政府積極查辦貪瀆法官, 全國的媒體(當然包括"記者"先生)不但沒有贊許和支持, 天天聽到的, 看到的, 是冷嘲熱罵. 他們報導的反而是司法如何的腐敗, 政府如何的不值得信賴, 而且它們罵歸罵, 卻不容執政者答辯! 從TVBS, 中天東森到民視三立, 從李濤夫婦到鄭鴻儀, 有幾個不是昧著良心說瞎話的?  這種選擇性的去摧毀一個勵精圖治的政府, 可以叫做"監督政府"嗎?  唉! 天天受他們的折磨, 真是無語問蒼天, 快把我們逼瘋了.

"記者"先生/小姐們, 你們能不能自清一下, 除去那批敗類? 那些坐著毛坑不拉屎的半調子老板,能否高抬貴手? 讓正直懂新聞的去辦報紙好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9:10 回覆:

謝謝不信邪兄,這真的是平民百姓的心聲,我知道有不少媒體人會來看我這部落格,請拿出你們的智慧和良心來,什麼事都要看遠,心量要放寬。


認同中華 理性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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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事體大,名稱應該改不了
2010/09/01 17:46
國文改華文 學者批國基崩毀

台大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上午與多名學者專家舉行記者會指出,自明年起中小學教科書將改國語為華語,國文改華文,形同馬政府延續扁政府的去中國化政策,兩岸統合學會聯合聲明批評此舉將「國基崩毀、魂魄不存」。國策顧問黃光國揚言,若馬政府不做調整,就辭去國策顧問職務。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54 回覆:

了解,這事兒還有後續,靜觀吧。

張亞中和黃光國都是激進派,還搞什麼兩岸統合學會,他們講的要存疑。這事兒明明是教育部的事,他們會不知道,小題大作無邊上綱,意欲何為?一句話,這兩人在當年就只會扯紅衫軍後腿,如今抓個題目又要爭權奪利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55 回覆:
我在想,有無可能就是他們把這事捅給對岸環球時報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59 回覆:
不是深藍的,就是好人,也有很多師心自用只想爭權的壞份子,不識大體不顧全局的,多的是。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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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法律追述權?
2010/09/01 17:27

保留法律追述權?

在台灣已經被政客弄成『我有罪!不過嘿!嘿!你們沒有找到重點的代名詞!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28 回覆:
呵呵。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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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0/09/01 17:23

賈靜雯女兒歸誰,關誰屁事?媒體天天疲勞轟炸........

fuck, 我不說髒話,會被媒體逼瘋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27 回覆:
太無聊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7:27 回覆:
但也足見政論節目沒得可玩了,要用八卦來包裝。

Tru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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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寶躲得掉...監護人難逃!!!
2010/09/01 16:15
還有那個小小寶 他法律躲得掉...監護人呢!?

台灣應該教育孩子 你的行為能力背後負全責的人就是你的父母!
你以為逞兇鬥狠可以躲避法律...你的監護人躲得了嗎?


(一)民法規定

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未成年人係指未滿二十歲之子女而言。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子女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時,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



兒童有兒童福利法 少年有少年福利法...

台灣要讓孩子知道~自己犯法 父母要受懲罰!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6:35 回覆:

是,我了解您氣憤難抑,他們作孽,遲早果報會跟他們算總帳。


Tru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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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下去了
2010/09/01 15:58
中天14:00節目在探討3歲女童被猥褻的〔意願〕問題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而且沒有電話可以CALL-IN進去
能否請銀老寫篇文章申張正義?

未成年子女 在法律上父母就是他們的〔監護人〕
當我們面對一個孩童 就是在面對孩童背後的監護人 而不是這個孩童而已!

就像一個6歲孩童單獨在家~
你能說這個孩童願意獨自在家 所以父母沒錯嗎?
就像一個國小兒童去7-11買煙~
店員能說這孩童自己要買 未違背其意願而賣煙給他嗎?
還有電影院限制級影片~
賣票的說這個兒童自己要來買的 所以可以賣票給孩子囉?

一個孩童被猥褻強暴 歹徒面對的是孩童背後的監護人
法律上根本不可以探討孩童意願...而是監護人之意!
這些孩子被傷害 本就應該處歹徒最高刑責 並追究其監護人應付之責

我看著台灣法官的判決
再看著電視名嘴在那裡瞎起鬨
法官與名嘴都忘記了孩童不是孩童 而是面對代表孩童的監護人

歹徒是否違背監護人之意而性侵孩童呢?
而監護人未善盡保護兒童之責 是否也該定罪呢?

我看著節目實在啞口無言...台灣到底怎麼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9-01 16:33 回覆:

就算打進去了,只會被陳揮文滿臉猙獰得嗆回來,反倒變成被他羞辱──有太多的觀眾都是這種下場。

唯一的辦法,就是罷看。

但這很難,哪怕收視率跌到0.1%,他們還是會播,因為下午的廣告都是晚間廣告費附贈的,而且他們不播這,就只能重播新聞,沒有好的創意節目可以取代。

爛到最後,就是麻木不仁,等著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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