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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春鬧性子,新聞局忍辱
2010/07/29 09:32:14瀏覽10978|回應84|推薦55

將近 200 多年來,《紅樓夢》一直是中國讀書人心目中的瑰寶,因此而衍生有名的「紅學」。歷數民國初年以降,就有不少作家一頭熱的鑽了進去,在這本原名《石頭記》小說的字裡行間,大玩猜謎遊戲而終生不悔。

猜什麼呢?

猜的可多了,猜曹雪芹的身世,猜幫他眉批眉註的脂硯齋是不是他老婆,乃至猜書中人物的秦可卿、王熙鳳等,究竟指涉康雍年間的何許人物。

然而,這終歸只是紅學學者躲在書齋在玩的考據遊戲,《紅樓夢》之於中國民間,家喻戶曉的,毋寧還在於賈寶玉和林黛玉一段可歌可泣的情史。特別是林黛玉的一首〈葬花吟〉,不知迷倒多少初涉《紅樓夢》的青年學子。

這是因為林黛玉貌美而才高,弱不禁風而楚楚動人。要按現在的流行語來講,活生生竟是個惹人憐愛的「紙片人」,可咱們這位小姑娘,稟性傲岸孤絕,脾氣又忒大,一旦鬧起小性子來,一把剪刀猛然抓起,就能把一匹織錦鏽花的綢緞,剪得七零八落,滿屋子亂飛,逼得賈寶玉往往苦笑不已,一讓再讓而三讓。

為此,曹雪芹講了,這是「求全之毀」。瞧,咱們這位中國最偉大的作家,把話講得多美,不是?

事實上,我個人總覺得,林黛玉也,實在是代表了,中國自古以降總體儒生士人的角色。個個自負才貌文武兩雙全,雖目空一切,可惜的是,手無縛雞之力,真個講得一口好書,往往卻做出滿手爛事。

話雖如此,這其中,也不無曹雪芹自況、自嘲的意味。他已經在書中預告了,自己就像林黛玉,決計活不了多久,肯定還會得了厭食症,活生生餓死的。

講這麼多,我只是讓大家看看,當代台灣的知識份子,乃至自矜於作家身份地位,還是逃不出曹雪芹的掌下翰墨。

準此,我們不妨據以檢視,昨天發生的張大春怒槓新聞局的新聞,就不會跟著趁機煽風點火的媒體起鬨,也不會覺得這事兒實在惹人厭煩。

那麼,張大春,何許人也?

一位寫過小說,出版過文學論述,近年來著迷於唐宋古詩樂府據以寫作的作家,雖在飛碟電台主持「說書」的廣播節目,也在蘋果日報開專欄,負責罵馬政府,更是幾年來把在中時所開的部落格,當作自己的固定地盤。

這樣的人,是「大作家」嗎?

如果有讀者膽敢如此尊稱,只會換來張大春的一頓譏笑,乃至敬之為「大師」的,每每落到自討沒趣的下場。

然則,設若有人認為這就是張大春的謙虛,糟了,你又大錯特錯了,因為咱們這位作家脾氣忒大,你很有可能一不當心就惹毛了他,換來一番怒罵。

特別是,萬一有哪位打算在其部落格的「私密留言」處有所請教的,只要言語稍有讓此公大覺不爽的,完了,他可是不在乎閣下的感受,就逕自對外公開你那篇具有隱密性的「私密留言」,再加以惡狠狠的羞辱。

張大春自己宣稱了,那是他經營多年的地盤,無論留言是否私密,他「有權任意處置」。

如此「任意處置」的結果,三年多來因此「葬身」在他刻薄筆鋒下的,為數多不多呢?很抱歉,我懶得數,但很清楚被他這樣橫加侮辱的讀者或網友,沒有哪個不是忿愧交加的。但能拿張大春如何呢?誰讓他是明明有大師的傲岸自負身段,卻又堅持不肯戴上這頂帽子的「大作家」,誰讓他們自己有如飛蛾撲火般的,撞進他在「私密留言」區所設下的蜘蛛網呢。

新聞局,正是被張大春在昨天荼毒的最新犧牲者。

按說,這事其實沒什麼大不了,一位法國「華人世界」的季刊主編來台訪問,臨行前請新聞局代為聯絡張大春,想要為雜誌做個訪談,但因行程緊迫,拜託新聞局能盡速設法幫忙。

好了,現在讓我告訴張大春,閣下顯然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有名的。所謂「隔行如隔山」,如謂不信者,請隨便找一家書店,問問在文學區以外的消費者,我敢保證 10 個有 9 個,都未必知道「張大春」是何方神聖。

勉強知道的呢,會有何種反應?

「啊,這人不是死了好幾年嗎?」

我必須聲明的是,我無意詛咒張大春,因為當年美國得過諾貝爾獎的大文豪威廉‧佛克納,一生著作等身,卻還是在洛杉磯的書店碰到過如此尷尬的遭遇。

所以,別以為新聞局的聯絡室認識張大春,更別認為他們有義務知道這位作家的電話、手機和網路信箱號碼。

沒這回事的。

好了,那位聯絡室的秘書,在時間緊迫之下,必須完成代法國外賓傳達的任務,能怎麼辦呢?──唯一的管道似乎只有聯絡媒體,請媒體幫忙找人了。

然則,如果你是中時部落格的編輯,無端接到自稱是新聞局打去的電話,一時之間,有誰會輕易把張大春的通信管道輕易外洩的?那可是個人情資,更是「大作家」的隱私,不是?最多,就只能請這位秘書到張大春的「私密留言」處留言。

為什麼我會如此推論?

因為這正是兩年多前,我和中時電子報打過交道的經驗。

他們沒錯,錯就錯在新聞局碰到的是一個生性刻薄、架子特大的張大春。

好心沒好報,碰了一鼻子灰不算,還被張大春把事涉「聯絡機密」的留言,公諸於世的狠狠挖苦和痛批。

不管如何,新聞局還能怎麼辦?秀才遇到尖酸的土匪,如之奈何?只能摸摸鼻子,停損出場,道歉了事,不是?

這就像以往眾多被張大春犧牲的讀者或網友一樣,為此跟他卯上,太犯不著,再讓他因此暴享欺世盜名的「紅利」,可就太划不來了。

以此,新聞局的忍辱是對的,太對了,畢竟和這不解事,又愛鬧小性子的作家生閒氣,實在很無謂,讓他去小人般的洋洋得意於一時吧。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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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4271115
 引用者清單(1)  
2010/07/29 22:51 【fligh 的部落格】 有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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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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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左半部(三)
2010/07/31 20:03

但是蔡小姐是要去邀約的人,對該作者進行基本的認識與功課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蔡小姐不是邀約的人,只是代為轉達法國主編邀訪要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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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20:30 回覆:
謝謝小浪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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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左半部(二)
2010/07/31 19:56
新聞局既不能越廚代庖替張大春回絕對方,展現你所謂的國家文化風骨,不過如果你真的在乎國家文化風骨,你應該要求張大春對法國主編發飆才對。不過現在為時未晚,反正現在法國主編還未離台,我們一起呼籲張大作家趕快對法國主編發飆,展現國家或大作家的的文化風骨,如何?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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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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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左半部
2010/07/31 19:42

1.對方當事人匆促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其實也是個無禮的要求,國家竟然沒有以我方文化人需充分準備及邀約的立場加以婉轉拒絕,反而屈和折節去問張大春先生有沒有辦法挪出時間來與會?國家的文化風骨在哪裡?

請問左半部,那你是要蔡小姐代張大春回絕法國主編的邀訪嗎?如果蔡小姐果真這樣做,事後被媒體甚至被張大春知悉,你認為媒體與張大春會如果看待此事?是大罵新聞局怎可越廚代庖替張大春回絕對方?還是稱讚新聞局很有國家文化風骨?

2.這人家部落格的習慣與作法,你不喜歡,可以不要參與,你既然進了人家的家,總要照著人家家裡的規矩做事。

請問左半部,張大春有無在部落格明顯處公告,他的部落格規矩?又,即使他有公告之,也不表示他就有權可以任意公告別人的留言的私密語。不要說他根本沒有公告,就算有公告,如果內容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也無效。

你不只對事的觀察太淺,想得太多,也不太懂法律。

民法第七十二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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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聞證據只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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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太淺,想的太多
2010/07/31 19:12
政府是不是尊重自己國家的文化人其實很明顯。

這種文學邀約急就章的
態度就可以看出國家對於文化層面的輕忽敷衍:
1.當事人如果沒有提出,政府也不曾想到這樣訪談的意義,所以就算辦成了也一定倉忙急
促,彼此沒有充分準備下的訪談品質也不會太好。
2.對方當事人匆促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其實也是個無禮的要求,國家竟然沒有以我方文化
人需充分準備及邀約的立場加以婉轉拒絕,反而屈和折節去問張大春先生有沒有辦法挪出時間來與會?國家的文化風骨在哪裡?
國家的文化政策是不是被看重,從一件小事可以看出一二。

至於張大春在部落格披露留言者的文字。我想銀正雄先生跟那位蔡小姐一樣,沒有看幾篇張大春部落格的習慣。因為如果你至少看了幾篇,就知道張大春習慣在文章中與留言者互動某些觀點或議題。這人家部落格的習慣與作法,你不喜歡,可以不要參與,你既然進了人家的家,總要照著人家家裡的規矩做事。
銀先生或許沒必要去看張大春的部落格,但是蔡小姐是要去邀約的人,對該作者進行基本的認識與功課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蔡小姐的文字用語是相當客氣的,但整個政府的文化風骨與思維只是透過她表徵出來而已不是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21:24 回覆:

我看你是把張大春當成皇帝了,可笑至極。其次,錯100次,還是錯,錯到底!

由你的文可知,你兩眼都被石頭給塞滿了,眼盲心昏,都刻薄到一塊去了。


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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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春, 不会是少见多怪吧?
2010/07/30 23:50
事实上, 当一个人的calendar都满满的时候, 还想挤出时间来与你见一面,那表示的是非常的诚意。  张大春有学识又有常识,不会是少见多怪, 那麽,何事惹尘埃?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05:48 回覆:
同前。

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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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他人為先
2010/07/30 23:29
時代不一樣了, 什麼風骨, 節操, 名師, 宗師, 等等, 都得以尊重他人為先, 否則, 其氣也小矣!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05:47 回覆:

他只「尊重」學問比他大的人,然後互相標榜。可他每次出狀況時,他那些真有學問的網友,就一個也不見,也沒回文,都躲開了。


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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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反應的, 不過... 張大春又是什麼東東, 一代宗师?
2010/07/30 23:15

本來不想反應的, 不過... 張大春又是什麼東東,  一代宗师吗?

蔡小姐的e-mail本來是私領域的詢問,並無傷大雅之堂, 張大師卻要把它搞臭。

蔡小姐寫道:〝... 在台灣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等議題請益。 ... 所以很冒昧 地詢問您是否願意接受他的訪談請求。我可以將他的簡歷資料等Email給您,郵址煩請賜告...〝

蔡公務員只是禮貌性的代外賓〝詢問〝而且很謙虛地把專訪用了〝請益〝二字。 在國外, 約訂見面或開會,往往先把自己的空檔時段預先告知對方,那是一種禮貌與誠意, 也是一種有效率的約訂方式。 尤其是蔡公務員不但清楚地為行程緊湊表達無奈,而且以〝冒昧的徵求是否同意〝的方式轉達訪客的願望, 並主動 offer 訪客的簡歷資料等等,從這封信, 可以看出蔡小姐是個干練的公務員, 完全沒有失職。 秘書的工作就是轉達, 不能因為秘書職位低,就得受大作家的蹊落, 稍有一點職業素養的人都知道, 絕對不要小看秘書或拿秘書出氣。

出國訪問, 行程緊湊是常情, 張大春不願與人方便也就罷了,如此隨意作賤小看國家公務員,張大春又是什麼東東? 有失國格與人格的是張大春自己, 可不會是他心虛吧? 張大春這是 Shooting the messenger, 借題發揮吧? 牽怒無辜來自抬身價, 真是扭伲作態。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05:45 回覆:
我是覺他刻意以此羞辱馬政府。

圓垣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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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當他的粉絲
2010/07/30 22:33
張大春有一次在其部落格裡給他紅粉粉絲先生公開信, 內文刻薄極至,不但公開了她的姓名,並要她的先生好好管她. 另人不敢相信此人為人如此 . 自那以後我就只去一次他的格 因為我被嚇到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1 05:43 回覆:
這事兒,我知道,也一樣看得頭皮發麻。他的「幽默」,一向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Das Reich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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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老也用不著感嘆
2010/07/30 17:51
那人要是真有料,早就應該篇篇人氣破表啦!結果那樣久下來,姑且不算一些灌水,人氣累積不過百來萬,呵呵......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7-30 18:15 回覆:
了解了,謝謝。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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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10/07/3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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