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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比媒體人更有愛心
2010/04/21 08:35:13瀏覽9641|回應42|推薦43

昨天晚上,因為三次吸毒,社會形象跌到谷底的搞笑藝人大炳,終於在某家夜店現身表演。據中時報導,儘管前經紀人沈玉琳一度因此痛心疾首到要他「自求多福」,但發完了脾氣,還是四處幫大炳尋找「戒毒良方」。由此可知,或許沈玉琳礙於自家公司的發展,很難在事業上再扶大炳一把,但對這隻「迷途羔羊」的關懷,其實從未放棄過。

同樣和沈玉琳願意再給大炳機會的,還有人稱「菲歌」的張菲,以及這兩天為了黑人陳建州的「潮 T 公益事件」,仗義怒嗆名嘴周玉蔻的小 S

此外,還有願意再幫助大炳一家生計的那位經營夜店的老板娘,以及在他演唱時,前去捧場以示鼓勵的,還有從藝人轉行當監獄教誨師的應曉薇,和十多名親友。

本身也是藝人的小炳,這一陣更是寸步不離的陪著自己這位吸毒的哥哥,固定到教會做禮拜,就連進餐到睡前,都要向上帝禱告,冀盼藉著信仰基督福音的力量,把他從崩潰的邊緣拉回來。

我們的社會放棄了大炳,在媒體人和政論名嘴的一致撻伐下,大炳幾乎成了十惡不赦的對象。但同樣在演藝圈的朋友卻未因此唾棄他,還是默默的在幫助他。

如果我們把這事聯繫到陳凱倫的身上,不也會發現這位藝人過去 20 幾年一直在默默行善, 直到自己的兒子陳銳觸法坐牢,才數度崩潰而不可自拔?

我在媒體上、在網路上,甚至在東森政論節目上,發現鮮少有人同情行善的陳凱倫,大家都在痛罵養出一個孽子的陳凱倫。 就連他所工作過的大愛電視台,乃至慈濟大家長證嚴法師也在百般顧忌之下,選擇沉默。

唯一對陳凱倫夫婦伸出援手的,還是應曉薇,陪著他們禱告、上教會,也因此讓這對藝人夫妻改變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從這兩件事,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的媒體、名嘴和多少文化人其實是非常偽善的。不但偽善,還見不得別人行善,想方設法的等著活逮對方的把柄和丁點差錯,好鼓吹不知情的社會大眾亂棒齊飛,一鼓作氣的置行善的藝人於死地。

同理心,從來是這幫偽君子拿來要求別人的行為標竿,也因此,無限上綱的道德尺度,就成為他們用來攻擊別人的最拿手武器。

黑人陳建州的潮 T 公益風波,何嘗不是這種人性的陰暗面在作祟?

最荒謬的是,所有攻擊陳建州,以及仗義聲援的小 S ,從壹周刊、 2100 全民開講,乃至東森和中天的政論節目,又有哪個名嘴是真正稟持善心,掏出錢來買過這件 T 恤的?不但如此,東森的溫秀梅竟然還在節目中開放電話民調,觀眾每打一通電話,就得花上至少兩塊錢的代價。幾千通下來,東森不僅可和電信單位拆帳賺錢,更可大撈因此延伸的周邊廣告利益。

事實上,直到此刻,我所發現的是,真正在支持黑人行善的,都是買過他這件潮 T 的眾家藝人,以及在網路揪團反周玉蔻的許多網友。

周玉蔻的抨擊支持者是鄉愿的論調,已然大犯眾怒,反而讓反周團一夕之間人數增加到 6 萬多人之上。

然則周玉蔻可能不知道 TVBS 之所以拿這件事大作文章,其實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目標也非真正在衝著陳建州,而是在背後支持他的富邦文教基金會──累積多少年的企業公益恩怨,一塊兒算帳吧? 這就是我在前一篇格文指出的,這裡面潛藏著不能讓外人與聞的利益衝突。

台灣的媒體人、政論名嘴乃至多少文化人,總在有意無意間把自己抬高到神的地位。可他們卻「能說不能行」,個個都是身段擺得十足的犬儒主義者,這還包括這兩天公然在部落格教訓陳建州的 UDN 格主王尚智等人在內。他的佛教信仰,全都學到糞坑去。

可嘆的是,他們在言談間,在字裡行間大加鄙薄和歧視的藝人,卻是長年來在台灣默默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真正做公益者。

要論對台灣這一社會的愛心,豈不是高下立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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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396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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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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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實在太好當了!!!
2010/04/21 15:02
邱毅是名嘴暴料的大師,雖然爭議很多,但是看到他上節問時,總是拿出很多資料,顯見作了很多功課,
這表示他是追求公正的,希望他作出的攻擊是確有其事,被攻擊的人是罪有應得,
反觀這一次周玉蒄事件,她拿出了什麼證據,她說藝人、跟大老闆作公義都是為了節稅,不是真的為了作公義,
她這樣的指控拿出來什麼證據??她憑什麼這樣嫡毀一票人呢??只因為她自己說的"我沒有說妳、小S",也就是沒有指名道姓,
她不用拿出證據來指名道姓某某某,只要跟著媒體罵黑人,再亂槍打鳥罵盡所有藝人,誰也拿她沒轍,
名嘴才真的是鄉愿呢!!!因為名嘴才真的是假公平正義,行詐騙斂財之實的人,而他們不會彼此批評,因為都是吃這碗飯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5:04 回覆:
是的,就您這話,講得太好了。

寄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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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名嘴名筆們不是不能泛道德
2010/04/21 14:14
但是他們該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所有拿來要求別人的道德標準,先用在自己身上。

如果自己做不到,那麼就應該勒住自己的舌頭;免得自己先被自己的話審判,自己先被自己的話定罪;就好像這次的周玉寇女士一樣。

此外,與其想盡辦法去批評、鬥倒一個人,不如多動腦筋去為這個人設想,提供正面的建議,讓這個人以後做的更好才是。

不要妄想把別人鬥倒了,自己會得利;看看民進黨就知道了:一天到晚希望馬政府倒,最後倒的只有自己。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4:59 回覆:
是啊,剛看到周玉蔻又抓狂罵娛樂圈了,看來她昨天講到此為止是屁話。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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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2010/04/21 13:44

好事做的再多  都不如做了一件壞事

人人都自以為聖人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3:53 回覆:
有理。

Bismarck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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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标题都敢下,真是让人汗颜啊
2010/04/21 13:40

这种标题都敢下,真是让人汗颜啊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3:44 回覆:

這傢伙不夠格當媒體人,是個市儈!


銀正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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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常幹這種事
2010/04/21 13:04

過去很多年,台灣就有文化人或出版公司,經常為了行銷,常宣傳出書做公益,甚至用義賣的名義,捐出若干百分比的版稅行善。

因此買書的消費者從不計較作者是否真在做公益,我也沒看到有哪家媒體,乃至壹周刊有興趣報導的。

然則此事何以T台會這樣大張旗鼓?要知它自己就不乾淨。箇中原因,要看得透。


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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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老您冷靜一下。
2010/04/21 12:47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1:19 回覆:

台北市政府已說明黑人沒違法,也不開罰。你有什麼資格追究的?你買過嗎?如果你有,就去告他,不然少在我這邊放屁。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548273.shtml 

台北市政府已經要求黑人把"公益"兩個字拿掉,不罰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做公益,反而是因為他不是在做公益。

社會上各式各樣的募款,都是有排他性,因為資源有限。黑人賣的love life T恤,民眾會買就是基於公益,所以580元扣除成本就該全數捐出。

第一代,賣580,成本扣3百多,第二代更扯,只捐一百,兩三年前紅極一時的台啤"態度"T恤,一件也是賣580,一件只能賺100嗎?應該沒人相信吧。服飾業的毛利如果只有5成,大概不用混了,何況他公司的專業就是賣T恤。但黑人拿來做公益的錢,看來是遠不及5成。成本要扣3百多,很簡單,那就是把公司的經營成本也攤進去。用公益行為來經營公司,跟路邊一支筆賣100只捐10塊的學生有什麼兩樣?還有,公益T恤上還印了自己熱血公司的Logo,公益活動要署名的企業都是要捐錢的,這公司還可以分攤經營成本,哪有這麼好的事?

做善事當然要鼓勵,但若吸收了2000萬善款的人,卻只能做1000萬的善事,這樣是善,還是惡?做善事也是一種專業,如果沒有本事,大可以捐錢、發聲就好,不一定要主導一切,理想和執行是兩碼子事。

建議銀老不彷看看壹週刊的那篇報導,我想陳建州應該不敢提告,因為內容都是有憑有據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2:48 回覆:

陳建州惹不起媒體人,你懂吧?這件事的焦點是媒體為了自身利益,在消費陳建州!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2:51 回覆:

你可知為何周玉蔻也要鳴金收兵,我認為她可能發現自己被人利用來當打手,卻又有口難言。


ttt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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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媒體
2010/04/21 12:28

某次地震時國軍很快就出動

總統也於稍後舉行記者會說明

但雞蛋內若是挑不出根骨頭那偉大的名嘴會多沒面子

所以就有位陳x文拿著時間對照表大聲說

從地震x時x分到記者會x時x分你在那裡

我真的很疑問不知馬英九還有沒有行動的自由上一下大小號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2:36 回覆:
那個陳揮文根本就是個文化痞子。

璇子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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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台灣藝人,就連香港藝人都比媒體人有愛心
2010/04/21 11:03
我有同感,不要說台灣藝人有愛心,就連香港藝人看到台灣發生88水災時,馬上舉行募款活動,請問這些所謂的媒體人,做的到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1:09 回覆:
沒錯。

Shadows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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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善心,該澄清的疑點還是要澄清
2010/04/21 10:47

行善當然是好事 但是有沒有不當獲利也要說請楚
黑人可以說10年的商品還沒開始賣 那些商品定價捐款額都還沒發生
但不可否認他的做法確實沒做到利益迴避

Love Life的活動是好事 大家都贊成的的做法與觀念
所以09年打動了一堆藝人義務相挺
之後開始了潮T的販售 之後才開了熱血公司
到了10年就變成了考慮公司永續經營要保留部分資金而減少捐款額
看起來似乎言之成理
但不可諱言的是黑人從中得到了一個公司的品牌價值
而事實上他的公司也販售其他的商品來營利
這樣自然會被質疑假公益之名求取個人私利

今天他決定不再經手販售了 這是好事一件
但是可預期的 他仍舊保持製造商身分 成本180的事
一定又成為下一波被質疑的目標
價格是否合理?是否藉公益之名壯大自己公司的獲利基礎?
這些質疑一定繼續伴隨著他

我建議---裸退吧,黑人!
你去宣傳你的Love Life理念就好 別沾手銷售行為
這會模糊焦點 抹煞了你的善心!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0-04-21 11:19 回覆:
台北市政府已說明黑人沒違法,也不開罰。你有什麼資格追究的?你買過嗎?如果你有,就去告他,不然少在我這邊放屁。

農天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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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歎!
2010/04/21 10:07

台灣人真是個特別的地方,已不能完全用理盲來形容,對想要作好人的人,是萬分的求全,對壞事作絕的人、政客,是萬分的寬容,就以曹小妹妹的例子來說,這些真的正要負責責任的大人,包括已死的曹母、生父,週邊應負起責任的親人,都被媒體輕輕的放過,但最後倒媚的竟是社工人員,媒體的標題很聳動「官僚殺人」,台灣人真的都不習慣為自已負責,當社工聯絡不到曹母,在門上留言,要是我也真的不知該怎麼辦,破門而入,萬一人不在,我是不是還要被貫上小題大作,甚至要賠償破壞損失呢?大家都已習慣事後諸葛,總是發生了,以結果來論斷,在台灣真是好人難作。

前幾天,我女兒一個同學,父母離異,由奶奶負責照顧,放學後家人也無力照料,任其四處遊盪,她好幾次央求我女兒帶他來家裡玩,我太太問我可不可以,因為看她真的很可憐,我說作好人當然我們很願意,但怕萬一好人作不成,反成了罪人,這女同學在往返途中萬一發生意外事故,我們是不是又平白無故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我說老婆,請你辛苦一點,來的時打電話告訴他奶奶,小孩在我們家,回去的時候請您辛苦一下,親自送他到家門口,交給他的親人,到底是誰讓我們的社會變得作好人如此的難呢?不是就是這樣嗜血的媒體及沒有良心的政客,所營造出來的社會氛圍。

大家都不善同理心,也不習慣用同理心,發生了任何問題,都是指著別人罵,發生了天災,意外,反正任何事都是別人的錯,政府的錯,因為超抽地下水,地層下陷造成淹水,是政府的錯,但政府要關掉違法的地下井,也是政府的錯,因裁種檳榔造成山坡地瀾墾,大雨來時土石流釀成災難,是政府的錯,但政府要農民停止裁種檳榔,又是政府的錯,所以我會感歎這個社會到處都是披著羊皮的狼,充滿偽善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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