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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議定書 VS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
2010/01/05 19:58:22瀏覽574|回應0|推薦3

上一篇針對食品安全討論的其實根本就不算是問題。但接下來要思考的問題可是嚴重多了。

立院三讀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在牛絞肉與內臟部分違背了台美牛肉進口議定書。個人無法理解「Trust」在台灣人心中的份量有多少,但對美國人來說,在任何場合所簽下白紙黑字的契約是雙方互信的開始,任何破壞約定的行為代表互信的瓦解。你可以在交涉時提出疑義,甚至拒簽,但絕不能在簽下去之後反悔。人與人之間是如此,國與國之間亦然。當「信任」這個機制有所動搖時,在未來的台美貿易談判上只會讓自己手上的籌碼流失。

這時再回去看看台美牛肉進口議定書的最後一頁,那位代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簽名的負責人,字跡愈發沉重。

問題的核心並不是在於我們現在是否非得遵照議定書的內容,而是政府在談判時是否有做到府、院、黨一致的基調。或許應該把時間拉到更早之前,還記得總統大選時,國民黨的「全面執政、全面負責」?眾人期待政策是能達到府、院、黨的共識,讓政策能更有效率的推展。但從馬政府執政至今,有多少的政策,從行政院端出來,卻在立法院被國民黨的「自家」立委們杯葛,尋求總統府的支持,卻只換來「恪遵憲政體制」的回應。府、院、黨各走各路,卻鮮少注意到這些政策可是全都在總統的「指導」下擬訂的。

從這次的美牛事件來看,馬英九總統兼任黨主席也只是名不符實,沒辦法說服自家立委支持內閣團隊的政策,只是凸顯其政治能力的低落。

故總統府資政孫運璿曾經說過一段話,詳細的內容已經不復記憶,大致是:政府最重要的不是推行了多少政策,而是要說服人民支持所推動的政策。馬總統該是站在第一線為政策背書了。不管是美牛也好、ECFA也罷,身為一個由全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台灣領導人,有責任也有義務在所有人面前闡述政策理念與方向。光是靠署長、部長、院長等技術官僚或政務官出來趴趴走是無法真正打動人心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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