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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的退場機制~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2014/03/27 15:56:16瀏覽345|回應0|推薦0

正覺得那群學生也該想想要怎樣走出立院的時候,果不其然,學生代表林飛帆及陳為廷搬出了所謂的「退場機制」。立委必須承諾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來審查服貿協議,這群學生才會乖乖買車票回家。看到這,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這群學生果真是會算計的好打手」。綠營立委肯定義無反顧地簽下承諾書。反觀藍營,礙於情勢與立場,沒辦法說簽就簽,因為這不但牽扯到服貿協議的時程,也關係到年底的大件事。到時矛頭肯定會指向藍營立委,幾乎可以看見藍營一路挨打的狼狽模樣。

先不說藍綠好了。那群學生要立委承諾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甚麼呢?不清楚的可以看看這個網站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322043135

一個由百名學者連署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內容基本上就是加強立法權。行政院在跟對岸簽署任何協議時,在談判的前、中、後各個階段都必須有立院的審議與監督。只要立院認定在任何階段,協議內容有傷及人權、自由、民主的價值與平等互惠原則﹝好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方即有磋商權、修正權、國際訴訟權,或是可終止協議。在實質上立法院的功能除了立法之外,還成了與對岸談判的主導者。

唉!反馬就直說吧!何必這樣拐著彎K他頭?姑且不論這樣奪走總統的外交職權在憲政上可不可行。先問一句,「您認不認為台灣立院是亂源?」假若答案是「肯定」的話,讓那群立院諸公們獲得這麼敏感的政黨協商﹝黑箱﹞武器,豈不是亂上加亂?再者,學生抗爭服貿的其中一個理由不就是批判台灣的代議制度?何以又加強了代議制的權限?簡直是自我矛盾。

另外,某教授在討論服貿時提到了「對等」。大陸看到我們有一個「兩岸協定締結條例」,他們難道不會也來一個「對台協定締結條例」嗎?到時我們豈能說不接受。如此一來,在雙方都能有理由片面終止的情況下,兩岸任何的協議有簽定的必要嗎?這樣或許也好,大家桌子收收,都別玩啦!

最後不得不說一下,學生提出「退場機制」令人感覺似曾相識。「執政黨」掌握政府與國會,簽下了「服貿協議」,送進立法院,要大家﹝立委﹞接受。「學生們」佔領立院,提出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送進立法院,要大家﹝立委﹞接受。

一個挾著民主機制,一個挾持國會;一個靠著執政優勢,一個靠著癱瘓立院。兩邊都提出了各自的主張,硬要大家吞落。身為台灣公民,也是台灣主人的一員,我是不太清楚哪邊比較好吞。但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林飛帆與陳為廷先在北、中、南辦上百場「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說明會與20場的公聽會?一場都沒去的我,是不是可以在臉書上串連「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反學運黑箱」?不知道會有多少學生支持?而我又該去佔領哪裡才能獲得與學運領導人對話的空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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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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