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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 VS 失業
2008/12/17 20:44:03瀏覽1438|回應0|推薦2

公司經營目的無他,追求利潤極大化。當收益扣除總成本小於零,公司只有離開市場這條路。簡單來說,只要公司一開門就等於虧錢,收入連付房租、水電都不夠,怎可能會存留在市場。

無薪假的設定是為了讓企業在維持員工就業與公司收益的彈性措施,猶如排班調度。舉例而言,若一間公司所需員工50人,但在無薪假的設定下,公司可以雇用到100人,而這100人是做一天休一天。對公司來說是一石二鳥之策,其一是在不耗費多餘薪資支出下(假設50人做滿的薪資總額等於100人做一休一的薪資總額),維持公司營運,甚至可以按市場狀況好壞,隨時修改無薪假的增減以配合。其二是增加的勞健保支出對公司來說具有抵稅的效果。

對政府來說,更是值得高興,因為潛在的失業率下降了。假設沒有無薪假的設計,依照上例,市場上將多出50名失業人口。政策目標就這樣被這個毫無意義的數字給呼嚨過去。最後導致薪資水準下滑,過去幾年我國實質薪資負成長,勞委會「功不可沒」。

對於政府與資方的這種手法,本人其實並無法完全接受,因為簡直就像是利益交換,而罔顧勞工權益。但是面對真實狀況,當公司要你在放無薪假與解雇之間做一個選擇,在整體就業環境不佳下,有誰敢把未來數個月的收入賭在資遣費上(有些甚至連資遣都沒有)。另一方面,若強制最低薪資水準,市場上會釋出多少失業人口,將是難以估計的。遺憾的是,目前市場就業狀況普遍遭到扭曲,資方雇用多餘的勞工,勞動市場呈現相對不穩定的狀態,在景氣好壞之間,失業波動甚鉅。

對政府來說,不是補貼不足最低薪資額或政策強制規範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應該要讓勞動市場逐步回復正常,讓求職者正確落在該在的職缺,讓求才者揭露正確的勞動需求。而在這段過渡期,無薪假或可視為緩衝,政府應介入將這些員工導向其他產業(尤其是內需型產業)。對真正有需要的勞工,無薪假是從事轉職準備中不可浪費的時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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