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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為什麼會是我」
2010/05/10 23:25:50瀏覽1351|回應2|推薦0

對我來說,被強暴的事實,既不是過去的事,也不是能克服的陰影,而是已經變成構成「我」這個人的一部分了。(小林美佳,《為什麼會是我?》)

這本書不是一個才學兼備的思想大作,也不是一個文詞優雅的完美作品。它只是來自一個肉體與心靈曾深深被傷害的平凡女孩,勇敢地將她的受害後的心理掙扎與反省公諸於世,為要使更多人能了解,一個曾被強暴過的女孩心裡是怎樣地看這個世界,以及她的自己。

讀到此書,我心裡有許多的震撼。不是因為這個作者的經驗或文筆,而是因為慚愧地發現自己對一個真實心靈的了解竟是這麼偏狹有限。我強烈地推薦各位讀者買這本書一讀,並不是一定要為了自己或別人在遇到這樣可悲的經驗後可以有若干體諒的心,而更重要地是能夠藉由小林真誠勇敢的分享,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靈魂與別人的心情。這中間的鴻溝,常是我們誤判這個世界與自己的原因。

以下我主要是按著小林的自述的過程作一些小小的分類,這個心理過程會隨時間逐漸的變化。我會用標楷體與「」表達其原來的語句,用細明體與()表達我個人的註解。希望以後可以做個橫向的整理,可以更完整地了解這樣複雜的心理狀態。

一、前言:

改變的不只是自己的身體、思考模式、以及看事情的角度,還有與家人、情人、朋友的關係。

    (發生即是永久的改變,無法再像以前一樣。那只是欺騙自己與別人。)

 

我並沒有作出任何丟臉或不對的事,應該不需要躲躲藏藏的啊!然而這一切(別人的反應)卻讓我感覺到自己一路走來的人生好像全部都被否定了,就連我這個人的存在本身,好像也被否定了。……我心中充滿不被理解的憤怒……大家(其他受害者)同樣都感覺到自己似乎被這個世界無情放逐對這個世界憤怒不平……但是還是有人想要再次相信那些曾經失去勇氣再相信的事。

  (這是情緒的核心,作者感到自己受害卻被社會的傳統視為不可告人,反而逼迫她們否定自己的存在價值。畢竟,就算不是自己願意,那被強暴的經驗已成為被害人的生命的一部分。這個無情封閉的社會如果不能預備面對有這樣的事發生,有這樣的人在身邊,那就是對她們的尊嚴再次否定。)

理解,是我惟一的心願,也是對受害者最有力的支持……希望大家能試著理解,只要「願意」理解就好了。 

    (但要小心不要只是為了理解而理解,莫把人「物化」。那顆「真誠願意的心」是能感動幫助人的。)

  

二、被強暴之後:

 

一方面想「我不要死」,一方面又希望「讓我死了算了!」覺得被強暴的人一定不是我。

     (開始否定自己的價值。)

 

只用一小包面紙擦拭身體,實在太淒慘了。

     (卻又極度自憐,可悲無人幫助。)

 

「覺得被整個社會排除在外,對自己的罪惡感(未保護好自己),也有貶低自己價值,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雖然理智上是加害人不好,但因為「這種是最好不能讓人家知道」,所以受害者到最後反而以為是自己的錯……」

     (東方社會對女性的過度保護反而是一種變相的歧視或加害!)

 

「憤恨這個社會的正常運作,因為覺得這些「正常」並沒有自己重要,但的確就覺得這樣被忽視。」

     (我們的「正常」社會並不包容「異常」或「邊緣」的人物,使她們無法找到自己的立足點來肯定自己。對性侵的受害者更是,因為她們被認為無臉見人。)

 

「對警察,真實和謊言混合在一起。只是覺得好象應該可以或需要從警察得到身體的保護,但並不覺得是個心靈受到保護的地方。希望警察或醫院是用更慎重的態度來面對,幫助建立起自我的肯定。」

    (這個社會對於這樣的受害者的第一道接觸點是警察與醫院。所以如果他們並未受專業的訓練來保護這些自認為被社會拒絕的受害者,會使她們對社會惟一的一點希望都消失。)

 

「對於重新啟齒此是猶豫,以至於常常說謊,活在一個「明明是受害者,卻不能公開地面對,反而要說謊掩飾」因此更看不起自己。充滿著一種「不甘心」的感覺,那種情緒充滿了生活當中。」

    (表現出「自我」在被別人拋棄時的堅強反彈,一種不甘心)

 

「當警察認真的詢問時,才覺得原來這些人是真的相信這汙穢的我所說的話。」 

   (可見「信任」與「被信任」是受害者開始重新與人建立關係時的重要步驟。而得到受害者脆弱的信任的方法就是,認真。)

 

「知道還有其他受害人會鬆一口氣。雖然知道這樣不太道德。主要是不希望「孤獨」」

   (「孤獨感」是受害者最大的害怕。所以快速地提供自助團體的資訊會是非常重要的。)


三、短期內的恢復:

「心裡同時存在自己的感覺,以及理性分析的部分。要維持一般的生活已經耗盡所有的氣力,但獨處時更難控制自己,無法不一直思考那件事情。」 

   (讓自己靠理性規範感覺對受害者而言其為困難,所以一般的生活對她們也是很不容易的。)

 

「比起毫無意義地選擇活下去,為那些人渣自殺就更不甘心。所以比較希望是別人幫助自己解決生命。」

    (想死,但不甘心自殺的矛盾日日夜夜折磨著受害者。)

 

「認為自己是整個社會的敵人,不配活在世上,沒有歡笑的資格……對任何相關的刺激會有比一般人更大更多的反應。如果受苦時沒得到幫助,就會更以為自己果真不配被這個社會接納。」

    (雖然心裡是希望得到接納,但因為沒有自信,更容易把小事解釋成社會的排斥而過分敏感。使得情緒在越變越大的矛盾中折磨自己。)

 

「會常在一天當中出現幾段「暈眩空白」的時刻,有時幾分鐘,有時幾小時。」

「發作是理所當然的,但卻不被大眾所了解,以為是故意或過於軟弱。」

「其實被害人最不想發病,因為自責與自卑,還會故意壓抑。比起其他重大傷害的受害人,難以啟齒,使得無法藉由此「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得到逐漸紓解,反而可能更受傷。」

     (受害人在生理上可能會有無法自制的反應,更加深對自我的厭惡,與被社會誤解的機會。)

 

「保持一個固定的生活作息是惟一可以證明自己沒有被事件吞沒,可以穩定活著的證據……假日時不跟朋友聯絡,一個人整天以淚洗面。是需要,不得不,但又不願意。」

     (被害人一直被「不甘心」,「對方正自鳴得意或沾沾自喜」,「自尊被踐踏」等等情緒圍繞,難以突破。穩定的生活有幫助,但也使她們覺得並不被真正了解。)

 

「強暴與被性侵不同之處在於,後者還有一種「被逃脫」的自信在支撐,可以逐步走出。但前者幾乎否定了自己的努力,因而責怪自己。使得整個事件成為他個人的一部份。所以「讚美」受害者為自己逃脫所作的努力也是很重要的。」

     (整個社會好像認為女性要為男性保護自己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會覺得受害人是沒盡到若干「責任」。造成被害人難以啟齒的心理傷害。)

 

四、與旁人的關係:

 

「受害後,會對家人或朋友產生責怪與依賴,認為其他人(熟人)都有責任保護他,但卻又知道不對,在自責中矛盾。」

      (例如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質疑男友的角色,意志,使得對方難過自責。若對方真的受不了而離開,可證明他的確並不愛我,我是沒人要的,沒價值的。若不願意走開,又會用指責或抱怨來「證明」自己的價值。我想,一般來說,女性比較注意別人對自己的態度,並由之來肯定自己的價值。不容易按自己的本相來客觀地接受。所以這時候她的男友或丈夫必須有超強的忍耐,默默地接受她們的無情的苛責,用堅定不疑的愛來幫助她們找回自己的價值。)

 

「因為對人的信任而被傷害,使得之後一直用不信任的方式來保護自己。」

   (這事因為小林是因為在路邊幫人指路結果被陷害受難。所以對別人的信任感也因此大受打擊。其實據統計,大部分的強暴受害者都是因為相信熟人或一些陌生人的騙局所受害,所以這樣的反應在受害者當中是非常常見的。但是不能信任別人並不能真的保護自己,反而更因內疚矛盾而無法脫離。)

 

「我會用譏諷的角度解讀別人的關心,不想聽那種稀釋受害者痛苦的話。我不是真的希望別人了解,只是希望能夠有人是「真心」地想要了解。」

(很多旁人不瞭解的是,對性侵的受者而言,他們因為對人的信任感降的最低,所以會對週遭知道的人的回應極為敏感。這就變的極端真實地考驗著旁人的耐心與愛心。如果沒有「真心」的想理解她的感受,反而一句像「沒甚麼關係」、「忘記它吧!」等等想要稀釋這總感受的話反而變得虛偽膚淺。因為此事「已」成為她們自己的一部分,如果就這樣丟棄,豈不正表示對她們的嫌棄?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想當聖經說:「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12:15)時,並不是只是表達一種在禮貌上的安慰,而是真的要與哀哭的人同感深受。「真實」這件事,在現代這個講究效率與外表的社會是多麼難得。)

 

「希望家人一句「苦了妳」,一個無言的擁抱……」

(父母(家人)若總是把受害者的心情當成是可以恨快過去的,就會有很多的不耐,認為是被害人沒出息,或「否定他的努力」,而這正是二度的傷害的開始。其實,沒有人想要留在那樣的景況。這和其他的創傷受害者不同,如車禍、失親等等,被害人的人格遭到凌虐,無法短期內站得起來。我們旁邊的人不能落井下石。)

 

「一個「3-10年」的恢復期可能是必要的,整個社會與個人要有這種宣導。既然要關心,就要更有耐心。」

「但受害人心中也是有對家人的罪咎感,只是自己的情緒希望被尊重。」

(家人如果因自己面子的緣故,以保護受害者的藉口反對受害者參加自助團體,是一種對社會眼光的膽怯與對自己親人的殘忍,故意漠視其傷害不敢面對。受害者自己都不能面對社會了,她需要家人以行為告訴她對她的重視,一起面對世界,重新得到應有的尊重。如果刻意的保護隱藏,反而加深受害人自我形象的挫敗。)

 

「有一個拳擊手朋友(男性),是想要真心地了解細節,但不勉強……,雖然很討厭被問到此些問題,但對於「想要了解」的心仍然覺得溫暖。」

(這位朋友會問一些很直接的問題,如「你當時的感覺如何?」、「妳會不會這樣….想?」一般來說,那常是我們一般人以為要迴避的問題。其實,問題本身並不是重點,因為受害者整天都在想這些事。反而是沒有人「真的」想要關心。想要粉飾太平,其實是怕自己要面對。)

 

「「朋友」也可以分享自己的困境或私事,因為對方分享了一些更重要的事。這會使受害者覺得彼此是比較「平等」的。」

(當關心的朋友誠心地分享自己的軟弱與不足時,可以幫助受害人走出自我中心,覺得自己是真的被平等對待。)

 

「人性中本來的自私會因為要保護自己而更加猖狂。所以受害者對他週圍的人常覺得感謝但抱歉。這些朋友家人若明白這個道理,就會比較有耐心一些。」

(性侵犯最受害者所受的苦,可能是在心靈上最大的煎熬,也因此會激起平時不會有的一些惡意攻擊或懷疑。對於旁邊的人而言,了解,並然包含忍耐。)

 

「強暴的受害者可能對以後的性行為都無法享受,有身體上的負面反應。這是另一半可能難以接納的。」

「對受害者而言,在作愛中時失去理性或不能放鬆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受害者可能會反過來用「性」作為對加害者的復仇。(藉由「欺騙」其性伴侶來滿足此想法)

(小林在案發後幾年與另一位男士結婚。雖然這位丈夫已在心裡完全接受這件事實,但是小林因自己獨特的生理反應,每次遇到性關係或即使摟腰相報都會想吐。使得與丈夫的性關係受到極大的影響。最後即使努力多時,還是因為無法坦然接受與丈夫正常的性關係而離婚。也許我們當明瞭,一件本來可以兩情相悅的事,也的確可能因此而有極大的困難。小林是在被受生理煎熬與內心自責的心態中想要取悅丈夫,但對方仍然可能以為這是件輕鬆的事而無法感受到她的努力。)

 

「一段時間後,反而期待自己相處的時間,可以找回自己,不必在意別人的眼光。慢慢地反芻痛苦。」

(這是很矛盾的情緒:一方面希望被人理解,不希望自己孤獨。但又因為真實的理解並不可得,在避免受到更多的傷害下只好回到自己的世界,自己舔自己的傷口,反覆咀嚼自己的痛苦。)

 

「網路上的隱私性反而幫助許多受害者可以誠實的互通心情。成為了解心情的最佳人選。」

「辜負信賴(被背叛),使自己無法信賴人,是最大的打擊。」

「若遇見一位願意用心感受被背叛的寂寥與悲哀,願意把所說過的話在心裡留下重量,會使人認為自己的心情真的被理解。」

(後來小林在網路上遇到一些強暴案的受害者,其中一位叫小諒,最後成為她的知交。畢竟,這樣的切膚之痛,只有當事人能夠明白,而且是站在同樣平等的地位。會幫助受害者找回自尊,知道世界上仍有人與她類似。更重要的是,因為網路的匿名性質,所以彼此不需要真的認識對方,也就比較不會在在生活皮毛的小事上產生誤會。這樣反而容易生出對人的信賴,使得彼此心靈都能得到真實的關切與溫暖。)

 

五、社會上其他機構之間的關係:

 

 「在性侵的官司中,由於採證困難,多是由受害者指認,所以成案率低,使得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比較不容易站在被害者的立場,只能假裝公正卻不能不違背良心的處理。例如,法官會問:「妳為何平靜?會不會是在說謊?一般女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質詢」也就是說,在法庭上的辯論所需的證據與邏輯上的互相詰問,對於其他的案件可能有助於釐清案情,但對於性侵案,反而會一直傷害失去自尊或信心的當事人。」

(這件事我不知道現在的情況如何,但我想在同樣是東亞文化的台灣或大陸應該也差不多,實在可悲。我前面提過在第一線的警察與醫院若不能了解受害人的心情與難言之隱,而要求一種標準流程來處理,只會使當事人更不信任這社會。但連第二線的法院都以男性為中心的邏輯來要求舉證的確實,有時實在令人對此望而生畏,難怪受害者不願出面指認。反而造福加害人。)

 

「性侵案的受害者站出來,並不是說加害人被判刑會對他們有甚麼好處,而是希望這件事的原委能被釐清,可以看到社會的一點希望。讓人可以了解受害者的心情。(但家人通常反而只關心自己的名聲,不想宣揚,不想釐清。)

(「真相」是被害人對法律制度唯一的期待,不想被污辱的不明不白。另外「真實」也是受害者對其朋友家人的期待,不希望被廉價的問候打發。難道「事情的真相」與「真實的理解」真的這麼困難嗎?也許性侵的受害者正是戳破這個社會虛偽的工具,難怪無法被人接納。)

 

「剛被性侵的受害人沒有餘力找相關的支持團體,特別是如果連警察或醫院都不提供這方面的資訊,那被害人走不出來的情況就更嚴重了。」

「成功的諮商師是靜靜地聽,但能真正地抓到重點,關心,卻不過分挖掘不想說的內容。對當事人的「心情」關心,而非只對「事情」關心。從不說對或錯,很少給出明確的答案,委婉地否定自貶。通常要過一段時間以後,受害者接受所發生的事實,了解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此時再作諮商比較有效。」

(此時小林找到一個真正願意傾聽她的諮商心理師。使得他可以在每兩個星期的會面中一洩情緒。但重點是,並不是所有的諮商師都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有時反而因為接受過多的心理學說,而嘗試用別的方式想要改變受害人對事件的理解,例如,也許不必自認是性侵,反正事情總有兩面,不必談對錯等等。對被害者而言,她無法認定那不是一種「惡」。但心理師又不能任憑她自貶或自義,以至於無法恢復心情。「認真」與「專業」是最重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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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為什麼會是我?

作者:小林美佳  (Mika Kobayashi)

譯者: 賴惠鈴

出版社:三采文化

ISBN: 978-986-229-239-6

出版日期:2010430  (日文版為2008出版)

作者簡介:

小林美佳1975年生,東京人。大學畢業後,先後任職於司法書士事務所、律師會。20008月,小林美佳在回家路上遭到兩個不明男子無情的性侵害,但加害人一直未找到。在許多的心靈與肉體的艱苦掙扎後,在一次機會裡小林勇敢地向媒體公開自己的真實姓名與故事,並推動成立性犯罪受害者自助團體。成為日本性犯罪受害者的精神指標與代言人,幫助日本社會開始認真面對受害者的心靈世界,開始了解如何幫助受害者走出困境,被社會接納。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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