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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馬金關係」?其實金溥聰可以不告馮光遠的
2013/11/14 02:14:15瀏覽1683|回應7|推薦3
這幾天冒出一則駐美代表,也是馬總統心腹愛將金溥聰隔海控告作家馮光遠的新 聞,起因在於一篇馮光遠影射馬英九與金溥聰「斷背情」的臉書發文;這篇發文裡頭,馮光遠明顯用那種「金溥聰以為自己是哪根蔥」的語氣,認為金是因為與馬英 九有「不尋常關係」的原因才能夠一路吃香喝辣。因而對此,金溥聰對越洋控告馮光遠「加重誹謗」。

不過說真的,我其實覺得金溥聰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好像有點太大了,不需要做到控告人家「加重誹謗」這種程度。首先,「影射是同性戀」這件事情如果是種「誹謗」,意思就好像別人說我在某某店裡偷東西,明明我沒有偷,居 然說我是「小偷」,是人人討厭的小偷。但是如果是影射「同性戀」,我倒是覺得金溥聰的動作不用這麼大。一來最近「多元成家」議題正夯,這個議題的提出,加上每年台灣同志遊行的人數從媒體報導來看是不斷在增加,看得出來整個社會,尤其是年紀越輕的國人,對於這樣的事情接受度越來越高。雖然馮光遠在文章當中用了許多影射性,或是說自己曾經被「暗示」的字眼來證明自己認為馬金之間有「不尋常關係」,但是說真的,我想金溥聰在這件事情上,首先大可否認這種他認為 「莫須有」的「指控」;再者,基於對於社會上同性戀者的尊重,金溥聰也可以發表「個人不是同性戀,但是尊重同性戀愛的自由,說人家是同性戀不該是誹謗、污名化,同性戀不該是「污染」」。這樣的做法,一來表明自己的「性向立場」(就好像告訴馮先生「你搞錯了,請不要越寫越難聽」),同時也能顯示自己對於社會議題或仍處於社會弱勢族群的同性戀者的尊重與看待。今天越洋控告,可能要大費周章請律師,加上其駐美代表的身份,公務必定繁忙,其實是不需要做這樣「大動作」手段的。

這麼大動作,其實反而有種「中招」的感覺,搞不好馮光遠就是不怕告,還想要把這樣的議題一直「舊菜新炒」、一直鬧大。除非金溥聰打算要回台灣了,否則,專注於駐美代表的事務,鞏固台美之間的關係,我想應該是「金代表」目前的第一要務吧。

馬英九金溥聰.JPG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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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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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06:40
馮光遠不過是蔡英文的一條X, 聽主子命令辦事罷了. 至於之後反控蔡英文有同性戀傾向的也是非藍非綠的施明德, 國民黨才不會耍這種沒品的把戲.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新雙城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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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 17:23
不知道當時大家說蔡英文主席是女同志時,大家的看法如何?請大家言行一致吧!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尤其是那個所謂的作家馮光遠.

阿彬
2013/11/14 09:42
金要告就告,至於要騎驢、要牽驢,或該由誰騎驢,都由他自己決定行不行,你何必當好事的路人甲,在旁邊滴滴咕咕的,不管怎麼做,你都有話要講。(ashiao@gmail.com)

允執厥中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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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 08:17
你們這些人, 拿同性戀大做文章, 這不是表面上尊重同性戀, 骨子裡卻歧視同性戀嗎? 天底下最卑劣惡毒的就是這種新態, 你們說自己是好人不算, 留給閻羅王或撒旦審判!

你系偶的巧克力
2013/11/14 06:24

馬:金,你看蝦米害羞,你壞壞?

金:晚上回家再和你講愛你喲!親你一下


ditto
2013/11/14 06:16
有很多小人非常喜歡用法律告訴來威脅恐嚇他人, 但後來都不了了之. 害得路人想看好戲都看不成.

照妖鏡
2013/11/14 06:10

希望金告馮, 馮可依法提馬英九上法庭作証,說清楚馬和金有沒有同性戀關係.大家都要知道.

提醒馬, 作偽証是違法的.

我敢打賭,金是不會告'同性戀'這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