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去中國做生意 碰到山寨怎麼辦?
2010/02/10 10:49:58瀏覽1099|回應3|推薦12
引用文章「ECFA是要幫人民做生意」




此次政府特別提到要開始處理兩岸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如果要去中國做生意,遇到無所不在的「山寨產品」應該怎麼辦呢? 請見下篇「山寨機也能申請專利嗎?」
登於2010年1月15日《旺報》:

案例:台商阿旺在大陸做生意,設計出一款外表時尚的「××機」,也引來「山寨」們的覬覦。阿旺想為「××機」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但「山寨機」也向主管機關申請專利。

問題:「山寨機」可否申請專利?

解答:對於產品的外觀設計,台灣主要於「專利法」中規範,稱為「新式樣專利」,大陸的「專利法」則稱為「外觀設計專利」。

由於「山寨版」常藉由僅改動原設計些微部分,即申請一項新的「外觀設計專利」,中國已在2008年修正專利法,要求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必須「具有明顯區別」者方可取得,縱使不肖廠商取得此等垃圾專利,原創廠商亦可藉由專利無效程序,撤銷此等垃圾專利。

不過,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倘若「山寨機」已於修法之前取得專利,則不受影響。


請可愛的讀友們幫我點閱Google案背後的中美角力
         
( 時事評論兩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risty21&aid=3767475

 回應文章

江雅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2010/02/11 00:09
  • skindeep 說的好。
  • 異翔用過山寨機嗎?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小菜一碟
2010/02/10 22:05

只能做他們做不出的內容

外觀複製對世界工廠而言是小菜一碟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小寨遇大寨
2010/02/10 18:05
台灣本來就山寨歐美,大陸更懶直接山寨台灣。所以要說該怎麼辦,只能勤奮一點更新山寨頻率。